<>可我现在不敢告诉她,把她揍得头破血流的那一个厉害的神女,就是我娘亲。
好在她也醉的厉害,未曾注意我慌乱又忐忑的神情。只说了句“本姑娘带你们回家”,花袖一扬便飞至无欲海上空,周身银光温柔舒缓,一半潜入蔚蓝海水,一半融进皎皎月华,回首招袖同我们一笑,瞬忽化成一盏荷花灯的模样,稳稳当当落在无欲海海面。那灯芯赤红似血,灯身花瓣明蓝如水,恍惚之中觉得这颜色似曾相识,印象却又被她这荷花灯的形状遮掩,想不起到底在哪里见过。
灯亮的灯,浣染的染。
她说因为她就是一盏灯,所以会亮。
如今看到这样子,我便信了她所说的,也愈发糊涂——这个叫灯染的到底是不是素书?
素书原身是条银鱼,可是,灯染的原身如她自己所说、如本君亲眼所见——是一盏荷花灯。
这诸多事情一同涌上灵台,越来越多的迷惑,叫我想不通、解不开。只是听着灯染的呼喊,带上孟鱼孟荷飞上云头,跟在她化成的荷花灯身后,一路向无欲海另一边行进。
孟荷便是在这时候扯了扯我的衣袖,低声问我:“阿叔,你可能看到这荷花灯花瓣上那一幅一幅景象么?”
我惊讶低头,却见那水蓝的花瓣晶莹剔透,除了映着月光和海水外,根本没有孟荷口中的“一幅一幅景象”。
孟荷皱了皱眉:“阿叔你果然看不到。”又低头问孟鱼,“小鱼儿你可能看到那荷花瓣上的景象么?”
孟鱼趴在云头上往下打量,最后却傻傻摇头:“小鱼儿看不到啊……可是小鱼儿觉得阿娘……”忽然想到我同他定下的游戏,瞬间改口,“姐姐,姐姐她好漂亮啊!”
“你看到了什么?”我问,“为何你能看到,我同小鱼儿看不到?”
孟荷抱着胳膊,低头打量了灯染几个须臾,抬头同我道:“阿叔,我觉得,大概我同她原身都是荷花,纵然我是真荷花,她是假荷花,但是构造相似,便能看得清楚。像荷花灯这种物什化成仙形,是必须有魂魄才可以的,太学宫的简容老师,他告诉我他的魂魄曾寄托在一把扇子上,用扇子化成了仙形。”
本君终于明白了一些:“你是说,灯染她……她身上有一只魂魄?”
孟荷道:“而且,这魂魄很可能就是素书的,或者……”
“或者,这根本就是素书的魂魄寄在了这盏荷花灯上。”我道。
孟荷点点头,望着在海上前行的荷花灯盏,思索片刻又道:“我觉得当务之急,应当是让你看到荷花灯上那一幅一幅景象,兴许你还能找出从这儿出去的办法。虽说我能看到这场景,但我年纪小,不了解你同素书神尊的那些前尘往事,就算是表述也不能表述清楚。阿叔,你可有什么办法,能看清这荷花灯上的景象?”
本君望了望云下的灯染,看到她荷花心处那赤红颜色,因着孟荷的提醒,忽想起那一万年里读过的佛书上的两句话。第一句是,心现三生六道;第二句是,观心无常。
正是因为心现六道三生,繁繁复斧,纷纷杂杂,易成执着妄念,化成灾祸不可疏引。
思及此处,蓦地又想到我娘亲。她说“为了守住你的魂,我便不能倒下”,她说“为了不倒下,我就要吸食魂魄来维续性命”,她又说“我只要一食魂魄,有个神仙便要来揍我”……
吸食魂魄维续性命,这已然是鬼魅邪魔所行之事……
而我何其庆幸,庆幸自己那一万年读了海量的书,因为我又想起来一本叫做《上古战纪》的书中记载的一个故事,这故事便是关乎邪魅的。
邪魅着素单衣裳,面容清秀淡雅,姿态翩翩柔弱,因着一副好皮相、因着一副柔弱的躯壳,被其他生灵温柔对待,用精肉包子、海鲜火锅养着,邪魔接过精肉包子、端过海鲜火锅,姿态纤纤地道句谢、给个笑,其他生灵就不晓得今夕何夕了。
所以,邪魅在六界混得都不错,繁衍生息五万年,其数量也越来越庞大,五万年过后走在路上十个生灵中得有五个是邪魔。莫说其他生灵没有看出什么不妥,就是天上的神仙也没有意识到这灾祸就要发生。可问题就出在这数量上——万万千邪魔一直休养生息便是安定,可这万万千邪魔要是兴风作浪,基本就等于要将这四海八荒给颠覆、将这天庭改朝换代。
当一族强大到其他族群根本不是其对手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必要再卑躬屈膝、对异族俯首称臣了。
邪魅这一族,也是一样。
他们阖族人口占了四海八荒所有生灵的一半,谁他娘的还要去吃精肉包子、去吃海鲜火锅,谁他娘的还要给其他生灵笑啊,老子要占山为王了,这四海八荒都讲师我们邪魅一族的了,老子终于能发挥本性,吸食魂魄了。
直到三百万邪魅素衣成白山,一路风卷残云般吸食其他生灵的魂魄,踏着尸体轰轰烈烈涌到九天、进而要涌至凌霄金殿逼天帝让出六界共主之位的时候,诸位尊神和其他活下来的生灵才反应过来,邪魅自古以来就是吸食魂魄而生的,哪里能是精肉包子和海鲜火锅能打发的,如此繁衍生息五万年,已然不太好对付了。
便是在那年,上古洪荒,爆发了第一次邪魅与神族之战。邪魅吸食其他生灵魂魄以筑自身修为,而被邪魅吸食了魂魄成行尸走肉的生灵也会在短短时间之内变成邪魅,无办法生活便只有再去吸食其他生灵的魂魄。似此而往,四海八荒的邪魅几乎永生不灭。
是以最后,战火烧了足足一万年,神族死伤无数将大多数邪魅重新压入九天,以星宿之光筑樊笼,引银河星辰陨落只其身,星辰烈火在燃了七七四十九天,才将万万千邪魔一并烧毁在银河,神界最终便是这般勉强得胜。
回头再看这六界,已是满目疮痍。仅剩的几百只邪魅,被关天牢八百年才放生。
重新放回四海八荒的邪魅,再享受不到当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给精肉包子给海鲜火锅的待遇了。最终只能在夜间出没,漫天遍野吸食残魂游魄,勉强维续性命。
而在得胜那年,神族便在凌霄金殿之上立下神律——见邪魅吸魂魄,必以仙法摧之。起初的神仙还晓得对邪魅这般严酷的缘由,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万万年过去,神族也不过记得“见邪魅,必摧之”这句话罢了,拿邪魔泄私愤的不少,拿他们当出气筒的也不少,纯粹手痒痒想揍个邪魔玩玩的也是有的——反正有白纸黑字、金光加持的神律护佑,怕什么。
于是,当初那本《上古战纪》看到这里,我便想起来当年同素书的一桩往事。
那是我生屠西山梦貘,遍体鳞伤回到玄魄宫,素书恰来找我的时候。我当时并不晓得自己对她到底是什么感情,不想承认喜欢也不想任由这份情意随风去,本君这般复杂的心绪,她自然看不出来,是以言语之间便叫她觉得不太愉快。可她却不是愿意同旁人争辩、不愿意同旁人生气的性子,谁若欺负了她、谁若惹恼了她,她去喝场酒、睡个觉,自己也便能宽慰自己了。
于是说到不开心处,她便不愿意再同我说话,起身就说要回银河深处她的宅子里去,还说她身旁的仙官约莫要等急了。本君那时候看不清啊,本君一直以为她身旁那个仙官是男神仙啊,且是白白嫩嫩脆脆生生的一个男神仙,当即便吃了醋,控制不住便奚落了她几句。
她奔出玄魄宫的时候,衣袖逆风烈烈而响,怕是带着许多怒火。
夜色昏暗,晚风轰然,祥云之上的她,估计头发早就被吹乱了,身形又纤瘦,素单衣裳被风卷起,遥遥看去,着实容易被当成吸食魂魄的邪魅。他们那群混账,也是早就忘记为何要对邪魅动手,纯粹就是想动手,怡情作乐罢了,且以众对一,妄为神仙。所以这种混账,扔到畜生轮回都是肮脏了畜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此话不假。
我立在云头之上,望着下面的荷花灯盏,忽觉得思绪万千,却因为读的书多,最终开阔明朗。
我的娘亲陶妤神女,自由熟读神律,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自然是晓得为何邪魅不可饶恕,尤其是吸食完整魂魄的邪魅。她当初怕是见过灯染吸食魂魄,所以把她当做了邪魅,以至于这般穷追猛打,将她揍得头破血流,不愿意放过她。
思及此处,本君有些庆幸。殊不知我娘亲手中的摇光宝戟,仙法赫赫,莫说摧一只邪魅,就算摧千白邪魅的易如反掌;可是母亲她没有这么做,只是用拳头揍了她,纵然头破血流,却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她的性命。
当初我娘亲,怕也是动了恻隐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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