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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向西行的人(1 / 1)

<>夜半寒风起,行人拄扣门。谷雨一般在子时睡下来,若在平时他现在应该已经进去梦乡了,只是谁知天空中那道惊雷,搅碎了几多美梦。

雷鸣电闪却不见雨迹,徒惹几许烦躁。起身点烛,心头总感不安。

他没有叫醒丫鬟,只是一个人在那坐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咚咚”骤然敲门之声响起,中断了思绪,开了门,只见云挽歌一脸忧虑地站在那。

云挽歌道明事情原委,入了屋,把那张纸条递给谷雨。

“邬青子身陨,现置于幽灵山庄。”

谷雨无比惊诧,短短十二字而已,却已惊了心魂。

若是这一消息泄露出去定然又会引起江湖一番腥风血雨。“难怪我总觉得心神不灵,不想竟发生如此大事。贤侄可有何打算?”

谷雨作为云挽歌的二叔,乃是现在谷中掌事多年的长辈一时亦不知如何才好。

发生这等事云挽歌也是头疼无比,“虽不知邬青子因何故去,但确实是在我归云管辖的地界发生了意外。若是因为比剑输与我抑郁而终倒也还好,可若是遇害身亡,那我归云归就不好与此事脱离干系。”

“幽灵山庄平时用死人做生意也就罢了,这此竟好死不死的把邬青子的遗体给收了起来。”

稍一思索,谷雨便道出了这其中的关键,他说:“幽灵山庄乃是我归云谷附属势力,青邬剑派只怕不会罢休,应天扬这家伙给我惹了个大麻烦。”

云挽歌缓缓地叹了口气,事已至此还能如何呢?为今之计应想办法善后才是。

“不错,此事若是处置不当只怕两派会横生事端。”

谷雨见他神色坦然,浑然没了刚才的焦急之色,心想他定是想到了办法,于是问道:“贤侄可是有了计策?”

云挽歌确实是有了计策,但却是一个算不得高明的计策,但事到如今还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吗?

“我决定亲自去一趟。”

谷雨愣了半响才舒了口气,思来想去也只能如此。他把这一切罪责怪到幽灵山庄头上,气愤的说道:“这应天真是不知轻重。”

“也不能全怪他,应天扬这人我知道,他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云挽歌也不想再深究,他对谷雨说道:“麻烦二叔给应天扬写一封信,让他务必不能出任何差池。”

谷雨点头道:“这事我省得,”

“我走之后谷中事物还请二叔多多应衬。”谷雨知晓他的意思,谷寒生行事冲动,只有他稳重谨慎,乃是主持大局的最佳人选。

云挽歌唤灵华进来,阿奴不知何时也跟了过来。云挽歌吩咐道:“灵华师兄,麻烦你安排一匹快马。”

谷雨不解,没想到云挽歌会这般心急,“贤侄,现在天色已晚,何不等天亮再出发?”

云挽歌也很无奈,“邬青子身陨的消息定然瞒不了多久,而且此时青云剑派的人想必已经得到消息,我只有先他们一步赶到幽灵山庄方能掌握先机。”

青云剑派与幽灵山庄和归云谷到幽灵山庄的距离差不了多远,若是让青云的人接手了邬青子的遗体那可就不太好半了。

谷雨思索了一会也只能点头,确实如云挽歌若说,事态紧急,早作打算方为上策。

云挽歌正要离去,却发现手动不了,原来是阿奴,她抱住了他的手,:“带上我。”

她只有这么一句话,目光闪动着,眼中有泪珠和期冀。

云挽歌敢肯定他要是不答应那泪珠一定会坠落下来。他又想到了那个能,此时又怎能狠心扔下她,又怎么忍心让她失望?

“好。”他答应了,又吩咐道:“灵华师兄,改用两马拉车。”

阿奴终于笑了,眼睛笑成了月弯儿,月上秋波荡漾,荡开一圈又一圈的纹状。

雷又闪,电又鸣了,电光下两皮劲马拉着马车疾飞。车身宽大,饰以锦绣,车后又栓了两匹马,以便更换之用。

马蹄声远了,阿奴很困,再也坚持不住,甜甜的在云挽歌怀里睡去。

当马车走远,雨开始下。归云谷中的身影亦摸着跟去。

山远路行人,日夜兼程的奔波,阿奴哪里受得了这等罪,吃的又是干粮,所以脸色有些憔悴。见此,云挽歌只得减缓行程,路遇酒肆饭楼便备些酒菜。

赶马的汉子吆喝,雄健的马儿奔过山川,越过河泽,踏过月光。两天两夜转眼飞逝间。

那是一个将明的树林,月儿笑着挥手作别,与那低矮的山包并着肩。

姓莫的汉子,赶马的汉子。跃马扬鞭,那一股豪气从脑子里涌至胸中,迎着风唱成歌:

“我大吼一声月儿落,落在那西边对山坡,月中仙女颤颤笑。我再吼一声太阳升,撒泡尿儿热气疼,我是那射日大英雄。”

声音粗旷,震彻山野。

云挽歌早就醒了,他在听,歌词虽然粗鄙,却让人听来快意十足。

阿奴也在听,待听得歌中词意不由红了脸,心中暗骂声“下流。”

又有歌传来,却不是莫姓汉子的声音。那歌唱:“夜也思,日也思,相思不见中州郎,二十载话凄凉。”

歌声哀痛,恰似哭孤的野鬼。

山的那一头升起缕缕青烟,变换成了牛头马面,老莫吓得差点尿裤子,哪里还记得赶车。“牛头马面”冲到近前又变成一具粉红骷髅,眼眶中燃起蓝色火焰,好似眼睛一般。

云挽歌一手执剑,他打量着这具骷髅,像是要将它研究个透彻。那骷髅见他并不害怕,焰光闪动,如真眼一般。

然后歌声又变了,变得轻快愉悦“人面桃花的姑娘,她就要做新娘,嫁给心意郎。”

粉红骷髅随之而变,变成了粉红色的绝色佳人,她吐气如兰,云挽歌忍不住伸手梳理她的秀发,她只一笑。便惊艳了时光。

另一只手寒自掌心传来,云挽歌眼中不再迷离,他放下手,叹气:“奈何世间红粉是骷髅!”

眼前哪有什么佳人?哪有什么骷髅,只有迷茫的人。

阿奴用奇怪的眼神看向奇怪的云挽歌,怎么又是叹气又是举手呢?在阿奴眼中云挽歌分明看到了“傻子”两个字,反正他是这样觉得。

“红粉骷髅,自古如是。人生苦短,云少爷何不及时行乐?”那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不是阿奴,也不可能是阿奴。

云挽歌笑了笑,下了车。林中山包处现出一道倩影。抱着比她身形还要大上一圈的古筝。玉琼鼻,樱桃嘴,掩面吃吃笑。

红黑配,更引人。

惜少年,苦笑之。“我也想及时行乐,奈何雪儿姑娘却是朵带刺的玫瑰,扎手的很。”

雪儿自打了个没趣,“原来云少爷早就知道也啦,早知如此雪儿也就不用装神秘了,”

云挽歌摇头,“非也非也,雪儿姑娘现在对我来说也很神秘呢。”

雪儿问:“是吗?”

“是的。”

“那我应该感到高兴喽?”雪儿道,云挽歌笑,“我也喜欢你高兴,因为你高兴的时候就会笑,而你笑起来很好看。但是有一点不好,你高兴了我却不高兴。”

“为什么?”雪儿不解。

云挽歌叹气了“只可惜你这样的绝色美人却不属于我,只可远观,哎…”

雪儿咯咯地笑个不停,她感觉云挽歌很有趣,于是说起了笑:“那要不云少爷你把我给收了?”

“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云挽歌一本正经地思索道,“闲时能奏琴,晚上还可以暖暖床,一举两得。”

她又问阿奴:“阿奴,我给你添个姐妹如何?”阿奴“我,我…”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未说出个所以然来。雪儿嗤笑道:“看来这位妹妹不愿意呢?”

云挽歌摇头,“这不是主要的,这件事情我做主。”雪儿吐舌“云少爷少年英雄,人家也很愿意跟着你呢,只是人家还有事不得不先走了。”

说完身形就往林外飘去,云挽歌一跃而起,“雪儿姑娘何必着急呢,不如先与在下探讨一下生命的起源?”

雪儿穿梭于深林之间,留下一道道残影,不一会儿树林那边传来雪儿的声音,“原来云少爷是个大色狼,再见。”

见她远去,云挽歌挺下脚步,直摇头,“邪音魅影风凌雪,好快的天魔魅影身法。”

风凌雪,人称雪儿姑娘。江湖高手榜与西川孤峰白庭皓并列第七。身法极快,琴音够邪,善使幻术。之前的骷髅和佳人就是她使得幻术。此人行事作风算不得正派,人人都说是邪教中人,却不知是哪一门哪一派。

望着渐远的身影和坠地的明月,云挽歌直到:“多事之秋。”然后,沿原路返回。

老莫依旧没缓过劲来,呆滞着呢,被吓得不轻。云挽歌便开玩笑道:“老莫啊,你三十几岁的人了,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吓成啥样了?”

老莫终于回过神来,一连道几个“是”。

这老莫今年三十有四,家中有媳妇,有个儿子也有十一岁了。他呢就在归云谷做些杂物之类。跑江湖经验也有,云挽歌便让他做了车夫。

阿奴疑问:“刚才那个姐姐真有那么可怕吗?我看她人挺好的啊。”

云挽歌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解释道:“这有些人哪是不能光看表面的。”

“老莫,从这到苍梧城还要多久?”

老莫回答:“禀少爷,差不多四个时辰。”

“那行,继续赶路把吧。走了阿奴。”

“哦。”

马鞭有扬起,车向西去。

西边有风声,西边有故人,西边还有一座苍梧城。苍梧有座山庄,名为幽灵,里面却住着人。

幽灵山庄建庄百年,从前也是一方豪强。但在五十年前幽灵山庄镇庄之宝《死人经》遗失,从此一蹶不振。

恰逢云闲横空出世,实施“非我同类,一概逐之”的策略,不得已之下只得臣服于归云谷。

此后几十年,归云谷一统云州、苍州、溟州三地,称霸江湖。

罢了,前事莫再提,烦恼到时自有烦恼计。腰上剑,怀中美人,踏上车,向西去。管他一路风和雨,还是日和月。

“我便是那射日大英雄!”

阿奴是肉食动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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