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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劳烦世平兄杀些无辜(1 / 1)

“我其实是不好意思。”

李轩略微躬身,学着张世平的样子伸头翻脸朝上看了看洞顶,啥也没看出来,无聊的又站直了身子,“小弟每次要为一己之利,伤及无辜的时候,心中就不落忍,你说我是不是童心未泯?”

“有屁就放,不说我走了。”张世平轻瞥了李轩一眼,抬步作势欲走,

“劳烦世平兄杀些无辜。”李轩在张世平与他错身而过的时候,轻声说了句。

“杀谁?”张世平闻声止步,扭过身来,脸现疑惑,“杀些?”

“对,杀些。”

李轩两手朝背后一背,负手走到张世平近前,声音略低,“轩不管世平兄杀多少,只要达到一个标准就好。只要你用军法斩的胡骑,不低于战亡的胡骑数量,就算达标。”

张世平平静的看着李轩,沉吟半晌,微微一点头:“我猜出了三分,另外七分呢?”

“呃?”

李轩闻声脑袋一坠,摇头道,“你怎么也学会摆三分大仙架子了?”

张世平冷脸微红,没好气的瞪了眼李轩:“说不说?”

“小弟募胡骑加强战术执行兵力不假,但最多只有三分是为军事目的。”

李轩轻声道,“这一拳既是打黄巾之腹,也是打给塞内外诸胡看的。我一人一个小喇叭,喊着太费劲,干脆就多招点人形喇叭,跟随我军作战。让喇叭习惯被我军指挥,习惯听我之令,习惯被我震慑,习惯敬畏于我,习惯感激我,习惯孺慕于我,希望变成我。并把这个习惯,这一希望,带回诸部,带回草原。”

顿了顿,一笑,“为了加强喇叭的说服力,喇叭们回去的时候,我希望喇叭们可以满载而归。这些从各部租来的胡骑,返回各部的时候,我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带回去,至少两匹马都驮不动的战利品。你知道我最是善财难舍了,你用军法多帮我斩杀一人,我便能少掏两匹马的战利品。”

“你确实是童心未泯。”

张世平服气的点点头,面无表情道,“坏事就交给别人干,黑锅专找老实人背,苏双不挺闲的么?”

“苏当家的装冷脸装不像啊,他那大包子脸不笑都俩酒窝,冷面侠是需要天分的。”

李轩笑嘻嘻的拱了拱手,做了个讨饶的表情,“苏当家的外热,义气,豪侠。他领兵结以义气是习惯,是天性,与战力有增益。让他干违反天性的纠结事,容易憋伤了他。若因此失了一往无前的洒脱,岂不对战力有损,于成长不利?”

说着,又是一拱手,“世平兄就不同了,您是抓总的呀。脾性又与我二姐相似,皆内热外冷之人。执军法之威,添些六亲不认的杀气,对世平兄只有补益而无损嘛,”

“怎么说都是你知人善用。”

张世平无奈的叹了口气,“反正黑锅总有人背。”

“能者多劳,能者多劳。”李轩嬉皮笑脸,“我倒是想顶缸来着,关键杂技真不是我强项。”

“你强项是啥?”张世平没好气。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李轩昂头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老神在在,“要说我的强项嘛,就是一个人,静静的发呆。”

张世平闻声嘴角抽了抽,眼神发呆。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聪明么?”李轩臭屁的问。

“不知。”张世平木着脸。

“因为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

李轩认真道,“一个我在局中与人对弈,另一个我站在局外,看着局中人对弈。两个我,都是我。两个我,都不是完整的我。

一个我站在光明中,另一个我遁入黑暗,两个我,都是我。两个我,都不是完整的我。

我在圈里站在圈外,游走在光明与黑暗。故我爱谁,另一个我就会变成谁,问自己爱什么样的人,再让另一个局内的我,变成另一个我爱的人的模样。

知道为何我不恨黄巾,不恨胡人,甚至不会恨任何敌人么?因为爱自己爱的人容易,爱自己恨的人难。

如果我恨黄巾,恨胡人,恨敌人。另一个我就变不成黄巾,胡人,敌人的模样了,那我就失去另一个我了。

我若是失去了另一个站在局外的我,我就会对黄巾,胡人,敌人,一无所知。

小弟希望世平兄也尽快找到另一个局外的自己,越快找到,就越是封侯有期。”

“如何找?”张世平动容道。

“不知道,我是天生精神分裂,精神病怎么得我也不知道。”

李轩眼神郁郁,“或许是多观史,多观事,多观战吧。你看谁就能把谁学的惟妙惟肖,或可找到。你看到了谁,不是你在看谁,而是你就是谁,或可找到。”

说着,叹了口气,“我其实不想要另一个我的,只是神经这病吧,我既不知道是咋得的,也不知道咋治的。另一个我对我不抛弃,不放弃,我又能咋地?”

张世平:“……”

……

涞水东,上谷郡与广阳郡交界,拒马河段,西南二十里,小孤山。

丘陵隆起的山阴疏林外,栓着三十多匹马,有一伍北方军看管。

陵上耸起的岩峰下缘,二十多个身体前倾,上肢撑地抓草的家伙,正壁虎一样的朝山顶爬。

受地球曲率影响,人眼在平原能看到的最远地平线为4600米左右,十三汉里上下。

而此时,位于小孤山东北偏北,二十里外的拒马河西畔,一场大战正在发生。

壁虎一样朝山上爬的,正是吊靴鬼一样跟在邓茂与公孙瓒身后已十二日的北方军人马。

李轩等人脱离大队来爬山,就是被一个神奇的消息激励,兴冲冲的来观战的。

据行营探马急报,公孙瓒三千幽州突骑,人马上甲,于邓茂东渡拒马河时,主动向近六万黄巾军,发起突击。

“呸呸,三冠呀,你别乱蹬,土糊我脸上了,你让我先爬。”

倾斜的山坡上,李轩蛤蟆一样的四肢趴地,前肢两手上抓杂草枝藤借力,下压岩石,土块的凸起,后腿轮番上下朝上蹬。

只不过爬着爬着,脑袋就是一阵阵土尘下来,怕迷眼都不敢抬头。

朝上面的田豫喊一嗓子,嘴里就进了土。

“差两步就到顶了。”

田豫身手比李轩矫健的多,上肢只不过偶尔摁地一撑,借力即起,在倾斜角度很大的山坡上都“噌噌噌”一溜小跑似的就蹬了上去。

只不过脚下用力过猛,又是一阵烟尘滚滚朝下卷去。

李轩泪眼婆娑,面对又一次扑面而来的兜头黄沙,绝望的闭上了眼,一行清泪无声滑落……

真情,像梅花开过。冷冷,冰雪不能掩没……

头上簌簌落土,李轩眼中泪混着土,双手撑地,气喘吁吁,内心凄凉。

自家这帮属下真是狼子野心,开始挺好,知道让领导先上。可他妈领导爬不动了不知道等等,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就超过去了,兔贼一样的在领导脑袋上狂蹬土。

一个破山坡一帮傻蛋爬那么快有啥用,爬个山都敢把领导甩半道,这进步的表现真是令人无语凝噎,嫌鞋大。

“李君且上。”

李轩正独自伤感的时候,肩下肋一股托力传来,侧脸就见一个皮肤粗糙,脸有戾色的青年,正略带恭谨的举手上托。

左下腰又是一股托力传来,扭头就见与右下侧青年样貌有几分相似的青年,同样面带些许巴结的朝上托他。

“谢谢鲜于兄弟。”

李轩笑着感谢了兄弟二人一句,也不矫情,借力就朝上爬。

鲜于辅与鲜于银兄弟,是田豫的渔阳老乡,半个在地豪强,缺豪只有强,属于欺行霸市型的乡间义气恶霸。

雍奴水泊放舟低价强制收渔收藕时,就是恶霸,不卖他不行。可乡人受外人欺负了,恶霸又护乡,对跟着混饭的小弟不小气。

这号就是治世充军砍头,牢底坐穿,乱世一遇风云便化龙的大泽野生食肉大鲤鱼。

可毕竟鲜于兄弟此时只是池中物,乡下土霸王而已,面对没事就在豪族坞堡前搞军事演习的北方联盟,要在雍奴大泽放养三百万只鸭时,没有强制收蛋的胆。

反是北盟“土豪联盟”的诨号,对土豪一向友好,倒叫鲜于辅团伙试探性的提出要包放三十万只鸭,

结果,得到了北盟的认可,第一批三千只麻鸭已经无偿领走。

为鲜于兄弟背书的就是田豫,发放麻鸭予鲜于兄弟的还是田豫。

这让鲜于兄弟极为佩服,因为在面对田家老中青三代时,鲜于兄弟都是以一副恶霸的面目出现的。

因为田豫家贫,祖父子三代皆在雍奴大泽,以挖藕捕鱼贴补家用,没少受鲜于辅兄弟盘剥。

可田豫知鲜于辅兄弟恶霸归恶霸,欺行霸市归欺行霸市,但有能力包放三十万只鸭的人,也就得这样欺行霸市的恶霸才行。

小农多胆小甚微,十分能力也只敢应三分,那三分就是余出的口粮,挤出来的腾挪空间。折腾坏了不至于伤筋动骨,大不了继续种地,量入为出惯了。

恶霸不同,有一分身家敢做十三分的事,自己的一条命,连房带地加老婆全压出去,要么一分赔完,要么一次身价翻十倍上去。

什么叫做大事的人?做没有后路的事的人,就叫做大事的人。

大小是相对的,没有矮哪来的高,没有穷哪来的富。

十万贯的买卖对千万贯身价的巨贾来讲,就是小买卖。百贯的买卖,对于身家性命绑一块,就值十贯的人来讲,就是大买卖。

做超过身价的买卖,才叫做大买卖,卖的就是身家性命,赚的就是泼天富贵。

敢做大事,大买卖的人,无论成败,都是豪杰。

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豪杰做不到的事。

田豫知道鲜于辅兄弟是豪杰,即便是欺过他的恶霸,还是豪杰。

举贤不避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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