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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天塌(1 / 1)

常,全身衣服已经湿透。郑月绝对不会轻易地放过自己的,自己留一手也走对啦!不然刚才只怕已然命丧此地。郑月呀!郑月!谁都知道你杀人不眨眼,你也别怪我,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只是不想不明不白死在你手中。为了你,我没功劳,也有苦劳。我应有升可以去死,却绝不能如同一只野狗,不声不响地死在你手中。所有的,若不是你在后面策划,我应有升怎么可能会落到如此惨境。你这故作高贵的婊子,你比我更该死。若要拿我当替罪羔羊,死了那条心,一个人,独坐,凄惨无比,回想从前挥金如土夜夜歌舞的日子,多么畅快惬意呀!而今,都烟消云散,成了一场空梦,他疲倦地例在沙发上,暗暗为自己的聪明的先见之明庆幸不已。这个地方是他很早的时候,用公司的钱替自己置的房产,哪是什么朋友的。之所以编出那样的话,只是为了给郑月一个信号,别动我,否则,我也叫你不得好过。磁盘其实就在他身上,现在,他只相信自己,其他人,一个也信不过。他知道,只要自己前一秒钟交出磁盘,后一秒中就会被人用枪打成筛子。我应有升只不过是个打杂的,最坏的下场,也不过判个十五年,抑或是无期,还不至死。可你郑月不同,看看你的罪恶罄竹难书,死八十一次都不多。只要你识相,会做人,保我平平安安,我也犯不着虎口拔牙,大家相安无事。我过我的,你还做你的郑总。突然,脑袋边冰凉的,敏感的他,况,就听到一个声间响起。“躺着别动,动一下,别怪兄弟手下不留情。”应有升吓得一阵哆嗦,抬头看了看,四个人分四个方向围住他,没有一个认识的,看情形,无路可逃。毕竟在道上也混了那么多年,阵仗也见了不少,只要不是雷子,就还有余地。他躺在地上,向周围抱拳。“兄弟们,你我素未蒙面,不知各位找兄弟有何贵干,是不是认错人啦?”“混蛋,找的就是你,扒了你的皮,我还认得你的骨头,反骨仔,快把东西交出来,免得老子难做。”“交什么?你说什么,我听不懂。”“磁盘,混蛋,还跟老子耍泼子,装象是吗!老子不给你松松肤子,你还不知道什么叫享受。”说话间,早有人一把扯起他,兜脸就是一拳。血一下子从应有升的鼻中口中喷了出来,应有升眼前发黑,金星乱冒,身子也咕咕碌碌滚下土坡。刚想起身逃跑,又被人兜着屁股一脚,向前扑倒在地。后背被人用脚踩住,动弹不得。“各位兄弟,慢来,我知道你们是郑月派来的。磁盘不在我这儿,我可以带你们去拿。”“放屁,小子,明人不做暗事,当着聪明人别净说傻子话。你住的屋子,每一寸我们都翻过啦!而且,我们也调查了,在这里,是你自己的房子。你的拼头一直住着,前一阵子,她背着你把你的钱都卷走,逃之夭夭。从事发到现在,除了郑姐来过一次,再也没有其他人与你接触过。磁盘只会在你身上,那么重要的东西,你还把它当作资本呢!哪里会舍得放在别人手中,乖乖地交给我,免得受皮肉之苦,伤了和气。”应有升暗自叫苦,毕竟还是低估了郑月,叫那样冰雪聪明的女人上一次当,可真不容易。更后悔自己财迷心窍贪得无厌,有此下场,活该。自己的一切都在别人的视力范围内,真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呀!“好!我认啦!但是我要亲自交给郑月。”“别他妈的拖延时间,你以为还有人来救你?快把东西交出来,不然,我可要杀鸡取卵,给你个痛快的。”说着有两个人一左一右架住应有升,前面的人伸出手来,在他身上搜索。“妈的,跟大爷玩花活,敢情你是吃生米的,果然被郑姐猜中啦!做了他。”年轻人手拿东西,挥了挥手,做出斩的手势。架着应有升的两个人狞笑着掏出二把明晃晃的匕首,就往应有升心口插走。“你们不讲信用,别以为我就留下一个证据,有胆量,你们就下手,别看我人没出去,难道我就不会有其他秘密联系!不信,你们放马过来,试上一试,我一死,马上就有人把另外一个证据放在公安局局长的桌子上。我死也得拉上郑月垫背。”“混蛋,临死还嘴硬,先别忙,用鞋底抽他四十个大嘴巴子,再做了他,让他知道人话是怎么说的,人事是怎么做的。”至此,应有升算是彻底明白,今天,是交待了。遇到了一帮油盐不进的家伙,死活不吃这套,心中别提是什么味。死,他并不害怕,做了那么多断子绝孙的缺德事,临了准定得不了善终,象自己这样的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骨头里都冒坏水的东西,要是有个好下场,那才叫老天瞎了眼,没有天理呢!悲哀唤醒了他心中的忏悔,迷茫中还有一丝不甘,看不到郑月死无全尸,可能是他一生中最后一点遗恨,他抬起头,大叫一声:“别手软,来个痛快。”年轻人狰狞地冷笑着,举起手中的匕首,准确无误地横切应有升的喉管。一阵刀风刮过来,他的咽喉处皮肤结成粒状,寒毛直立。完了,他眼睛一闭,不忍看见自己鲜血飞扬的惨相。冰冷的刀锋久久的停留在距喉结只有一头发丝,却再也没有切入肌肤,应有升许是等了太久,仍然没尝到死亡的滋味,就睁开眼,才发现身边又多出了四个人,四个身穿黑色西服的人。其中一个正捏住拿匕首要杀他的人的手,那个年轻人正龇牙咧嘴地站在原地,头上冷汗直流,动弹不得。挟持应有升的二个人与别处一个见头被制住,纷纷叫骂着冲上前去,企图营救,却被另外三个人干净利落地击倒在地。当头的年轻人见状,冷冷地问道:“朋友,你我素不相识,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何苦叉架,结梁子。”“没长眼的东西,回去告诉老九,别他妈眼中只认钱,什么人的忙都敢帮。”“你,你认识我家九爷?那好办啦!自家人,卖我个人情,等这事了了,明天媚都大酒店,兄弟摆席,再给各位哥哥赔罪。如何?”“别他妈的废话,无名小卒,凭你也配,快滚,没功夫跟你闲扯。”中年人锐利的眼神直直射出,冒着逼人的寒气,年轻人心头一紧,心虚得要命。这次黄了菜,回去,九爷不定怎么处置自己呢?好歹也要知道对方的来头,若连结架的人是谁都不知道,灰不溜秋地,叫人拿话唬住,也太窝囊。栽了这么大跟头,日后,还混什么!想到这里,大着胆子问:“朋友,道个山头吧!”中年人更加不耐烦,“好,今天,就卖给老九一个面子。回去告诉他,人与物我留下了,有什么问题,直接来找姓首的,快点滚,别等我改变主意。”说着,手往后一带,轻轻往旁边一送,年轻人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左边倾去,收不住势,一跌在地上,弄了个灰头土脸。年轻人爬起来,不敢再多话,领着手下一溜烟仓皇而逃,面对突变,应有升都傻了。几分钟前,一条腿都迈进了鬼门关,差一点就找到阎王报销旅程费用。没想到,转了一圈又被人拉了回来,这一来一回,死中得活的艰难让他有些心灰意冷。眼瞅着自己的命运握在他人手中,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咂摸咂摸,挺不是个滋味。中年人看了一眼一脸傻相的应有升,鼻子皱了皱,嘴巴歪了歪,满脸都中鄙夷之色。“大哥,多谢救命之恩。”应有升点头哈腰地说,“算啦!你也别问我是谁,为何救你!告诉你,老老实实地,哪里来,回哪里去,事情未完之前,哪也不准去。否则姓郑的不要你的命,我也不会放过你。”正在为自己庆幸的应有升,听了这话,立刻如同掉进冰窟,全身冰凉。他心中清楚,看样子,刚逃出虎穴,又进了狼窝,横竖落不得个好。才开启的希望,啪,一下子断掉,唉!好汉不吃眼亏,这一百多斤算是交代了,万分顺从地随着中年人走了,把逃跑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说来也怪,中年人把应有升押回他的住处,把磁盘拿走,对他便不闻不问起来。狐狸一样的应有升清楚地知道,别看无人看管,暗中也不知道多少双眼在盯着他,只要他稍微流露出跑的迹象,马上就会被人家捉进网。但是,这样坐以待毙,又心有不甘,正当他惶恐不安,郑月的电话打来,“有升,钱我准备好,磁盘呢?”“郑月,别装了,你派来的奴才回去没告诉你实情?我姓应的大难不死,恐怕出乎你的预料。”“哟!有升!你为我效命这么多年,我郑月什么,你该一清二楚,把你搞坏,对我又有什么好处!你我是一根蝇上的蚂蚱,蹬不了你,也飞不了我。千万别听谣言,有人在离间你我的关系。”应有升不住地冷笑。“郑月,别来这套,实话跟你讲,你该晓得,东西被打跑你走狗的人拿走,现在我是个毫无价值的人,谁想来口肉,随便。我也想通了,躲也不是个办法,大不了,我去自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应有升,的不是玩意,老娘对你不薄,你却在背后搞鬼,我饶不了你。”郑月恼羞成怒,暴跳如雷。“随你便,我,豁出去了。”应有升歇斯底里地绝望地放声狂笑。

一想到眼前的事,她的眉毛又拧在一起。忽然,混乱的思想中,闪过一道亮光,她竭力地追捕着那道光,混沌的脑子空然开了窍。早先留下孙子,岂不正是为了防备这一天吗?公司的事,他是一马当先,别人都不知道香宛与她有关,只知道应有升与孙子是老板,只要把他们俩送出去,堵住枪口,自己不就置身事外安全无忧吗?背黑锅的凯子不就是他。即除了眼中钉,又落个高枕无忧,一举两得,一箭双雕的妙招。只要拿回磁盘,除了隐患,凭着自己和上面的关系,再大的洞也能堵得上,让它滴水不漏。孙子手中的电脑,不错,就是那台电脑,它本该在洛尘手中,怎么会跑到孙子手里?他们应该未曾碰过面,互相不知对方的存在。难道一切都与洛尘前关?她开始把所有线索一条条排例起来,越来越肯定,这一起这件都与洛尘产生着瓜葛。难道意欲置自己于死地的人是他!不,不可能。我们那么相爱,他没理由毁了我。毁了我,他一点好处也得不到,至少,目前是这样。他会愚笨到明目张胆的背叛?不,一定不是他,郑月不安地否定着自己的假设推论,难不成是为了黑玉那个黄毛丫头?不,他对此事,完全不知情,连报复我的借口都没有,看来不会是他,是谁呢?将来有天发现了那个人,必将他碎尸万段。

郑玄刚,永远保持着学者模样,虽上了年纪,依旧风度翩翩,见孙子主动示好,倒叫他既吃惊,又暗暗松了口气,正不知用什么来搞定冥顽不灵食古不化的怪物呢?他倒好,乖乖地束手就擒,主动,不会有什么阴谋吧!管他呢?照样通吃,他郑玄刚还会怕!一家人有说有笑,都饶有兴至地喝了些酒,很快,饭尚未用完,郑月与孙子已经感到头脑发沉,眼皮发垂,趴在桌上睡去。郑玄刚得意地笑了,今夜,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野心都将得以实现。“女儿,也别怪老子。毕竟,你是女人,心总是向着外人,上次,我利用你,骗了孙子。今天,你不帮老子,老子为了不让你难做,也只有连你一起瞒住,委屈你啦!只要此次能得偿所愿,你要什么我都满足你。他把二人扔在客厅,拿了二床被子盖上。一个人躲入房内,打开孙子的电脑,用手中的密码,开启了绝密档案。功成名就,近在咫尺,震烁古今,一鹤冲天。复制完所有材料,雄心万丈的老人,拎着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做贼的感觉真的不好,紧张、刺。上过一次当已够追悔一辈子的啦!这一次,却是血本无归,跟一头成天贪吃贪睡的猪没什么两样。自己还在家做白日梦,想入非非,人家已经撇开他,独自得意去了。脑子一片空白,嗡嗡直响,如同一部短路的半导体收音机,抽风般地闭着,开始砸郑玄刚家的东西,随着一件件完整的东西在眼前破碎,他嘴中发出受伤的野兽哀嚎,不顾一切地毁坏着。老王八蛋,我要杀了你。房中狼藉一片。你们这两个狼狈为奸,为富不仁的败类,猪狗不如的畜牲,我要你们血债血偿。完全疯狂,手上鲜血直流,毫无理智可言,他贪婪地吮吸着手指流出的血,张牙舞爪。他不清楚,自己还能干什么。繁华的世界离他渐渐远去,大千世界,他成了异类分子。再也没有什么可砸的,他才木然地瘫坐在地,眼神直勾勾的,连眼珠子都不会转动。妈的,郑玄刚,郑月,你们抢走我的一切,我就端了你们的老巢,毁了你们的窝。哈!哈!哈!怎么样,你们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心痛苦极了,想到别人毁了他,而他却只能缩在这里破坏人家的物件,实在是泄气。别人伤了他,抢走了他的前程,他只能可怜巴巴地黯然神伤。可笑!可悲!可怜!可恨!可叹!可耻!孙子!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孙子,此时,除了骂自己,也许,还有一件事他能做,那就是失声痛哭。人类的无能,被现代文明修饰成懦弱。强者生存,弱者灭亡的道理最是亘古不变,放在孙子身上更突显其意。孙子的所作所为把这句话阐述的简单明了。这个无用退化了的低能儿,活在世上也是个累赘,丢人现眼的活宝,死,是唯一的解脱。与其苟颜残喘地活,不如轰轰烈烈地死。死还能显示其最基本的骨气,证明他不是不知羞耻。为此,可能别人反而会高看他一点,为自己博得一点掌声,证明他孙子还是个男人。

。等待吧!是肉体的消逝抑或是灵魂的死亡。邮箱又贴了份邮件,孙子木然地打开来看。“去吧!到北京去,拿回属于你的东西。”“你究竟是谁?”孙子有些疯狂,飞快地打着字。“你这个魔鬼,既然,你想当上帝,为什么不自己去做,是何居心?”“可笑,你愿意做一条摇尾乞怜奴颜媚骨的狗,还是想成为啸傲穷山恶水间的狼?去吧!理直气壮地揭穿那个伪善人的假面具。让被剥削已久,被侮辱已深,被压迫太很的心自由地大声疾呼,扬眉吐气地宣战。死也要站直了,英雄一样。想一想,一旦你成功了,你会被多少人永远地传颂,丰公伟绩,流芳千古。”热血冲出冰冷的胸腔,死也要用笑来诠释,狂风渐起,暗云涌动,一个炸雷在远处的天空响起,惊心动魄。没有雨,风凝滞不动,老人们心神变得恐惧不安,这个季节,是不该打雷的。看来,必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会被哪个不幸的人摊上?

专案组的从天而降,极大地震撼着丰都上上下下大小官员,与之有染的,莫不谈虎色变。一道无形的金箍正慢慢套住他们的脑袋,身上的每根神经也变得越加敏感。这个时期,热闹的宴席不见了,一个个故作姿态讳莫如深的丑相也不见了。变得獐头鼠目,竖直了耳朵,用怀疑的眼神盯紧了出入身边的人,听到他人大声喧哗,也会让他们老练的心变得脆弱。人人自危,生怕自己干的丑事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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