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办案,本身效率就很高,加上省政f主要领导同志给省纪委划定了10天的办案期限,纪委的调查速度肯定比正常速度更快了!
就在解除陈观双规的当天下午,省纪委组成了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赶到了古都;--第二天早上一上班,在古都市纪委、检察院的配合下,把涉案的古都建筑设计院、古都市建筑一公司、二公司的经理、财务科长和古都市建筑三公司的经理全部传讯到了办案地点,进行调查。
古都市建筑三公司财务科长常明,提前已经被省纪委办案人员控制了。
古都市建筑设计院院长冯自然供述,他在10月26日晚上,给陈观送了10万元。大约几分钟后,他刚走出市委招待所,就接到了陈观的电话,要他立即回去把钱取走。否则的话,陈观要把钱上‘交’纪委,还要追究他的责任!没办法,他返回市委招待所陈观的住处,取走了10万元钱,并和陈观深入‘交’流了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离开市委招待所后,他没有回家,拿着装着10万元现金的档案袋,去建委主任余生厚家里向余主任汇报陈观不收礼的事儿。汇报完,余主任让他把钱留下,说是明天再让三个建筑公司拿点,凑够100万,送给陈观!
冯自然是个知识分子,没有经历过事儿,说的很仔细、很彻底,把他和陈观的对话、他和余生厚的对话,几乎是原原本本地复述了一遍!
冯自然的供述,佐证了陈观在省纪委张‘玉’堂副书记办公室说的话!
三个建筑公司的财务科长供述是一致的,他们两次把钱提出来后,均‘交’给了自己的经理。听经理说,是用于古都公安局办公大楼项目、古都公安局家属区项目竞标,送给陈观的。
三个建筑公司经理到了省建委的办案点,一下就软了,都承认为了顺利夺标,分两次向陈观行贿的事儿。当办案人员让他们说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给陈观送钱的,有没有证据,三个经理的回答是一致的,供述说是‘交’给了建委余生厚主任,由余主任亲自送给陈观。陈观级别高,他们和陈观没有‘交’情,走不到陈观跟前!
至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送给余生厚的,三个建筑公司经理的回答也是一致的,分别是10月27日下午、12月11日下午,分两次送到余生厚办公室,亲自‘交’给他的。
三个建筑公司经理供述的送钱时间和个子财务科长供述的提款时间、以及账目上显示的时间、款额数目一致!
问题明确了,古都市三个建筑公司和古都设计院都吧钱送给了古都市建委主任余生厚;!
办案人员当即对余生厚采取措施!
到了省纪委专案组办案地点,余生厚才知道东窗事发了。
好一个余生厚,临惊不慌,一口咬定,他把钱送给陈观了!如果不是给陈观送了200万元,怎么能够在公安局办公大楼、公安小区项目上竞标成功?
余生厚供述,他10月27日上午分别给三个建筑公司经理打电话,让他们各自提30万元,送到他办公室。下午,三个公司经理亲自把钱送去了,加上建筑设计院冯自然的10万元,总共是100万元。下午下班时,他把钱装进了一个大黑塑料袋里,拿着钱,开着车,在市公安局‘门’口拦住了正要下班的陈观,把钱放到了陈观车上。当时是陈观自己开车,没有第三人在场。结果,古都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方案,在第一轮设计方案投标中成功中标!
余生厚供述第二次给陈观送钱的经过是12月10日,就在古都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项目、古都公安小区小牧第二轮施工投标截止当天晚上,他又请市政f主管城建的聂洪‘波’市长出面,请陈观吃饭。第二天,也就是12月11日上午,他和聂洪‘波’副市长一起,找于堔书记汇报,请于书记给陈观打电话,要求把古都公安局办公大楼项目和古都公安小区项目‘交’给市建委系统承建。于书记给陈观打过电话后,为了确保顺利中标,他又让准备承建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项目的市建一公司提了40万元,让市建二公司、三公司各提了30万元,凑够100万元,晚上10点,他亲自把钱送给了陈观。
办案人员问余生厚在哪里把钱‘交’给陈观的?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余生厚的回答是在市委招待所陈观住的房间‘交’给陈观的,当时没有第三人在场!
三个建筑公司经理和建筑设计院院长都承认把钱送给余生厚了,由余生厚亲自送给陈观,目的是确保竞标成功!
余生厚也承认三个建筑公司和建筑设计院把钱送给他了,数额和送钱地点也都一致,但余生厚说把钱送给陈观了,是他亲自送的,一次是在公安局‘门’口把钱放到了陈观的车上,一次是直接送到了陈观在市委招待所的住处。两次送钱都是余生厚和陈观一对一‘交’割,全部是现金,没有其他人证,更不用说物证了;
这事儿,余生厚说送给陈观了,陈观在省纪委张‘玉’堂办公室说的是他从小到大就没收过任何人一分钱!
余生厚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老‘奸’巨猾,知道事情到了这种地步,缩头是一刀,伸头也是一刀,躲不过去!自己手下的三个市建公司和设计院不用说了,那钱都是从账上提的,有根有据,而且设计院长冯自然和那三个公司经理,肯定经不起省纪委办案人员的调查,必然会供出把钱‘交’给了他,由他亲自送给陈观。他如果矢口否认的话,那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毕竟四个人给他送钱,而且这四个人还信以为真地认为他是是把钱给陈观了,必定是‘交’‘交’代的一清二楚,证据铁板钉钉!为今之计,他只能一口咬定把钱送给陈观了。就算陈观不承认,那也是糊涂账。因为陈观是一个人在古都的,他要真给陈观送钱的话,那都是一对一单独进行的,没有任何人证,说不清楚!
只要说不清楚,就会有办法!
余生厚相信,陈观身后有市委书记于堔。于堔绝不会看着陈观被抓进去的。只要他一口咬定把钱送给陈观了,陈观又不认账,纪委就会认为陈观在抵赖、在狡辩,案件的重点就会转到陈观身上。到最后,一旦知道陈观死不认账的于堔书记,肯定会出面干涉,这事儿可能就会大事化小、不了了之!
这个余生厚,哪里会知道省纪委是先双规陈观,然后在解除对陈观的双规措施后,才赶到古都采取雷霆行动的!
此时的余生厚,最恨的绝不是陈观,而是那个把这事儿捅出去的人。如果不是那人把这事儿捅出去,谁能知道他从中受了200万呢?
余生厚之所以一口咬定把钱送给陈观,是想攀扯上陈观,从而引来市委书记于堔的干涉,让他能躲过此劫!
余生厚想的太天真了,省纪委办案,那是于堔书记能干涉得了的么?
至于余生厚为什么一口咬定是10月27日下午下班时给陈观送了100万,是因为他知道那个时候陈观在古都,想着陈观晚上应酬多,肯定下班后去赴宴,说在公安局‘门’口拦住他,把钱放他车上,符合逻辑。那个时候,陈观还没有配司机,是他自己开车的,没有其他人证!
余生厚说第二次给陈观送100万,同样是他知道陈观当天在古都。因为他头天晚上请陈观吃饭,当天上午又和聂洪‘波’一起去找于堔书记汇报,于堔书记当着他和聂洪‘波’的面,给陈观打的电话;至于为什么说是晚上10点送的,是因为他觉着陈观就算是出去喝酒或者夜里到基层派出所检查,晚上10点的时候也该回到市委招待所的住处了。
没办法,陈观省城和古都两头跑,还要到基层调研,还要指挥破案,余生厚不敢胡说的,他怕万一他说的时间陈观不在古都,那就证明他胡说了!
余生厚的供认情况很快就报到了主办此案的省纪委副书记张‘玉’堂那里,于是,在家里闭‘门’不出、潜心写经的陈观,被再次叫到了张‘玉’堂副书记的办公室,接受调查。
张‘玉’堂领着两个办案人员询问陈观。
张‘玉’堂并没有一上来就告诉陈观说余生厚供述给他送钱的事儿,而是让他说清楚10月27日下班后去干什么了,12月11日晚上10点他在哪里?
陈观说的很清楚,10月27日晚上,因为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广义约他吃饭,他考虑一直没向王书记汇报过工作,就安排主管后勤的副局长王恩成去安排的饭店。下班后,他领着任耀明、王恩成、苏红跃一起去的饭店,宴请王广义副书记。12月11日晚上10点的时候,他还在办公室工作,晚上11点半才离开办公室回去休息。公安局当天晚上加班的同志、‘门’卫,都可以作证。
如果陈观说的都有人证,应该是真实的!要是这样的话,那就说明余生厚在撒谎!
张‘玉’堂办的案多了,经验很丰富,不会轻易相信吧诶调查人的话的。他接着就问陈观,10月27日下午下班时,陈观是和任耀明他们共坐一辆车,还是自己开的车?开的是什么车?
陈观回答说是他和任耀明两个都是自己开车,各开各的车。他的车是省厅配发的越野车。王恩成和苏红跃都是司机开车。四辆车当时一起出的市公安局院子,王恩成的车打头,他的车是第二辆,后面是任耀明和苏红跃的车。
张‘玉’堂又问在大‘门’口是不是遇到熟人了?
陈观回答说没有,直接开车走的,一恶搞熟人都没遇见。
张‘玉’堂说现在有人供述,说是在陈观下班开车出公安局大院时,在‘门’口拦住陈观的车,把装着100万元现金的黑塑料袋放到了陈观车上;
陈观一下就笑了,说这是想着说呢,当时王恩成的车在前面带路,他和政委任耀明、纪委书记苏红跃的车紧随着驶出大院,一点停顿也没有。任耀明他们都可以证明的!
为了说明问题,陈观把当天晚上请王广义吃饭的前后经过也说了一遍。
张‘玉’堂又说有人供述,12月11日晚上10点左右,到市委招待所陈观的住处,给陈观送了100万元。因此,让陈观仔细回忆一下,到底有没有此事?
陈观说他刚才已经说了,12月11日晚上他在办公室加班到11点半才回住处,怎么可能10中收受别人100万元贿赂呢?而且,这个人同样是在胡说,因为他12月5日都已经搬离市委招待所了,搬到武警支队院里去住了,政委任耀明和他一起搬离的。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他转移住处的事儿,纯粹是在胡说八道!
张‘玉’堂又追问了一句“你确认12月11日已经不在市委招待所住了?”
陈观说千真万确,他当时觉得在市委招待所住费用太大,也太嘈杂,为了节约开支,这才让后勤上安排人员给他和政委任耀明办家。他现在在古都一直住在武警支队,只不过他不愿别人知道他在哪里住,没有告诉过其他人而已!
事情到此就已经真相大白了,是余生厚在说谎!
张‘玉’堂这才告诉陈观说,是建委主任余生厚供述两次给他送了200万元!
陈观恍然大悟,半天才说“难怪了,也只有余生厚能让建委下属的建筑公司送钱,建委系统也只有他知道为什么中标!”
张‘玉’堂追问了一句“为什么是建委系统的三个公司和设计院中标呢?”陈观回答的很简单“是因为市委、市政f想通过公安局办公大楼工程和家属区工程,解决建委下属的三个建筑公司的困难。我们只是服从市委、市政f的决定而已!”接下来,案件进展就很顺利了。已经确定了是余生厚在说谎的专案组,彻底搜查了余生厚的办公室和家,搜查出来的现金、存折、银行卡,把余生厚彻底证死了,他再抵赖只能加重处罚,不得不老老实实地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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