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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省钱(1 / 1)

对门的几家家中都有人当衙役,大概这边的十多家人家除了沈家贤其他的都是衙役,就是不知道沈家贤怎么会被分到这边来,正对着方红梅家的那户人家是个三十多岁的王大叔在衙门当衙役,家中有一对父母,还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听沈家青说他家除了日子过的有些紧巴其他的都是不错的,王大叔对人很仗义,他妻子也是个贤惠的,做的针线活极好,平时会帮人做衣服被子什么的来卖,也会绣些东西出去卖,若不是坚持要送儿子去读书,家里的小日子过的还是很不错的。

对门右边的也是衙役,姓张,平时大家都戏称他张头,因为他的职位比一般衙役高了一点,经常摆出我是领导的样子,搞得附近的人都很讨厌他,对方红梅来说没什么,对沈家青来说就极为讨论,他是沈家青丈夫的上司,不过比他高了那么一点点,就整天在他们一家人面前摆架子,人很小气不说,还整天就爱在人前显摆你看我多大方,你看我对人多好,闲来无事在爱到他们家指手画脚,说要怎么怎么做,搞的沈家青家第一次有了共同认知,这个人真讨厌。

再远一点几户人家,因为隔的远,来往不多,方红梅也跑不了那么远了解的也不是很清楚,就连沈家青住了这么久,跟他们也不过是见面打招呼的情分。

“这么多够了吗?”方红梅把整理好的芦苇杆拿给沈家青看,她准备在菜地周围都围上篱笆,省的养的十几只鸡出来把小菜苗吃了或者人不小心踩到了。

“应该差不多够了,你家鸡又不放出来跑,篱笆稍微插几根,有那个意思也就够了,不需要像在外面,真要防什么东西似的插的那么密。”

“嗯,我想也是,这东西本来找的也不多。”方红梅也丈量了一下,不过因为她没做过这方面的事情,还真估不出来。

沈家青是觉的没什么,不过插上篱笆好歹就能少让她家的三个孩子少糟蹋一点菜苗倒是真的。

沈家青帮着方红梅插篱笆,只插到一半就回家做饭去了,她大嫂在外面开了一个小铺子,每天忙的不归家,家里的饭都要她来做,因为材料不多,要做到好吃又够吃总是要提前就开始想怎么做,也要早早的就开始准备。

方红梅忙活了一会也开始准备午饭,衙门里提供午饭,但是最近沈家贤每天都回来吃饭,说是衙门里面的饭菜不好吃,还经常会带来几个蹭饭的,而且最近的口味有被她养刁的趋势,如果她不好好做,他就吃的不开心。

骨头汤是早上就开始熬的,中途加了几次火,现在远远的就能闻到香味了,把放在开水里泡过的豆腐放进锅里煮上半个小时,起锅时加些小葱,一锅营养又好喝的豆腐汤就做好了。做这个汤主要是给沈家贤喝的,在方红梅看来,沈家贤前阵子养伤虽然养出来点肉,可是现在看起来多少还是有点发育不良的感觉,所以就想好好给他补补,新鲜的腔骨煲汤最好,也不贵,两根大骨头也就六文钱,屠户还帮着剁好,可惜沈家贤觉的喝汤没感觉,方红梅又只好在汤里加东西,现在蔬菜少,只能加豆腐了,也是营养又便宜的东西,尤其是吃了还不会胖,她也能多吃点。

两个人只吃一锅汤肯定不够,方红梅又拿了一个萝卜,用猪油炒了,这个时候萝卜都不新鲜了,吃起来口感没以前好吃,可是现在正是蔬菜青黄不接的时候,只能吃这个了,因为已经炒了萝卜,所以方红梅夹了半碗酸辣腌白菜出来,沈家贤现在已经能面不改色的吃辣了,而且还能主动吃了。

主食是杂面馒头,其实方红梅是想吃白面馒头的,不过在这边的人看来,吃白面馒头的人都是大户人家,不然也是地主,像她这样的家境,吃白面馒头就是不会过日子,虽然沈家贤每个月的禄粮足够他们每天吃白面馒头还多,不过还是入乡随俗比较好,本来方红梅是这么想的,自从开始存钱盖房子以后,方红梅恨不得把白面全部卖了然后买来粗粮吃,可是估计她吃的下,沈家贤不一定能吃的下,外面知道说不定又要说自己苛待丈夫,每个月几百斤的白面竟然一点也不给丈夫吃。

虽然吃的是杂面馒头,方红梅也只是掺杂五成的玉米面,还是磨的很细的那种,让人以为这是杂面馒头,可实际上味道却要好的多。

“好香。”方红梅算准了时辰,刚把饭菜上桌沈家贤就回来了,他今天没有带人回来,先乖乖的去洗了手然后开动,以前他吃饭就像是执行任务,饿了就该吃饭,也不管好不好吃,反正他觉的不好吃的东西肯定没吃几口就没了,最近天天回家吃饭是因为衙门里做饭的大娘请假回家了,来了个大汉帮忙做法,那已经不是人吃的范畴了,经过衙门里几天的抗议,张勇终于同意把每天的饭前发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出去吃,直到做饭的大娘回来为止。

“娘子我会努力赚钱的。”沈家贤吃饭期间冒出这么一句话。

“怎么了?”方红梅问道,沈家贤努不努力不都是一样,他这个岗位又没有提出奖金分红什么的,这孩子果然有点傻啊,方红梅摇头叹气。

“他们都说我最近吃胖了,问我是不是天天吃肉,我说是他们就说我老婆不会过日子,以后肯定会吃不上饭的,我不会让你吃不上饭的。”沈家贤一边吃一边说,话说的含糊不清,不过方红梅倒是听懂意思了,这些人啊,真是闲到无聊,她倒这边来还真没花很多钱,还每个月都固定存二两银子,穷死了都不带拿出来的,尤其是这个月中旬,因为买菜苗花了几百文钱,初十的时候家中就剩下十文钱了,方红梅买盐都是一两一两的买,都被卖盐的鄙视了硬是撑着没有把钱罐里的钱拿出来。

沈家贤边喝汤边纠结,是现在吃不上这么好吃的饭菜重要还是以后吃不上饭重要,想了半天才有了这个努力赚钱结论。

“咱们有每天都吃肉吗?”方红梅回想了一下,她做饭喜欢放点肉,增加香味,再说这样沈家贤也能多吃点饭,所以就经常买了,不过她是四天才上一次街,每次买两根骨头半斤肉,不过一次十几文钱的样子,没有天天吃肉吧,怎么就能把家吃垮了,那些人太多虑了。

“有,自从娘子来了我就天天都能吃很好吃很好吃的饭菜,天天都在吃肉。”沈家贤豪不迟疑的回答。

好吧,方红梅无奈的承认了,她貌似是喜欢天天在做的饭菜里加些肉或者油渣什么的,不是她多喜欢吃肉,主要是借个味道,所以半斤五花肉能吃四五顿不成问题,难不成那些人以为她做肉就是像这边一样直接什么都不加的直接炒上一碗吃。

“娘子别担心,我晚上去找张京帮我想想怎么赚钱,他人聪明,肯定能想到的。”沈家贤看方红梅皱着眉头,以为她也在为钱的事情发愁。

“不用跟他说,咱们家的钱够用,如果你一直在衙门里做事,咱们的钱足够咱们这么吃一辈子都不愁,而且还会有余钱。”方红梅下意思的不想让沈家贤找张京,那个人太复杂,还是少牵扯为好。

“娘子你真厉害。”沈家贤放下心来,大口的喝着豆腐汤,能天天吃肉,钱还够用,真好。

往后的几天,方红梅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然后问题也出来了。

秦氏最近有点发愁,方红梅天天往家里送包子,不同馅料的包子,还配着各种小菜,这么吃了快一个月,她感觉腰都都粗了一圈。

“娘。”随着方红梅一句娘的喊声,秦氏纠结的一天又开始了。

“这个是用苞米面包的包子,你尝尝好不好吃。”方红梅拿了一个金黄的包子给秦氏,因为是刚出锅的,又包的严严实实,过了半个小时还热气腾腾的。

金黄的包子很诱人,秦氏纠结了一下,还是接过吃了,除了苞米面特有的清香这包子皮还特别香,里面是白肉萝卜干加了些碎葱叶,看起来颜色不错,吃起来也香而不腻,一点都吃不出肥肉的感觉,但是包子就吃起来特别香。

吃完了一个不过瘾,秦氏又去拿,结果发现包子没了。

“包子呢?”秦氏问完转身就看到包子的下落了,方屠户正大口的啃着最后一个包子,下面正是方红梅放包子的篮子,里面已经空无一物了。

算了,秦氏暗暗安慰自己,少吃一个省的长肉。

“好吃,这包子可真好吃,就是太小了,这几个包子吃下去我肚子都没感觉。”方屠户拍拍肚子,方红梅最近送的包子中,就今天这个最对他胃口,香。

“有的吃还嫌弃,咱闺女哪天带来的包子不好吃了。”秦氏可不同意方屠户的话,方红梅送的包子个顶个的好吃,不然她腰上这肉是哪里来的,虽然提起肉有点伤心。

“今天的特别对我的胃口,天天带过来的包子就那么点肉沫,你说我又不是不舍得给你拿肉,天天带来的包子都是放点肉渣,看得见吃不到,今天总算有点肉的口感了。”

方红梅表示很无语,先不说她的现代健康意识还不错,吃肥肉的十大坏处都列的出来,最主要的是她现在这都快胖到挪几步路就气喘吁吁的身体还能再吃肉啊,再吃就成球了。

“别理这老头子,你天天带来的包子他哪天也没少吃啊。”秦氏把方红梅拉倒摊子前,拿了几块猪肝给她:“今天的猪肝卤的特别够味,按你最近开出来的方子,有点辣,很爽口,有好几个人都买了几两结果又回来买了一斤,这些是我特意给你留的,下午你回家的时候带回去给沈家贤也尝尝。”

方红梅尝了一下,这次的猪肝确实比以前好多了,以前的猪肝只是差不多让人能觉的差不多,能吃下口,新方子做出来的猪肝带着微辣的口感,吃下去后还在口里留下微微的甜味,对喜欢吃猪肝的人来说,这么做出来的猪肝算是比较好的。当然,秦氏的生意也好了很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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