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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观念(1 / 1)

第253章观念

那戒指已经转了出去,所以老板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出来让人仔细查看,好在他知道山犬的底细,怕他去而复返又偷回去,所以拍了一张照片下来,现在+刘万琰他们来了,正好可以交给他们。

刘万琰几个人看了看照片上的戒指,的确款式很老旧,但细细一看却也很别致,细细的戒圈,上面用细丝绕着花纹,细细的花纹慢慢勾出一个玫瑰花状的托底,上面一个小小的钻石发出晶莹剔透的细光。

“这的确是女款戒指,就是不知道那山犬又去哪偷来的。”成克星说道。

“这戒指看上去好像有点眼熟,”刘平说道,“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这种款式很平常,很老的款式了,深受当年年轻人士的喜爱,你们还别说,嘻嘻……”陈杰说挠着头嘿嘿笑着说,“我爸妈好像就有个差不多的。”

“你爸妈有个差不多的?”刘万琰还是一下子准确的抓住了重点,“这么说,这是对情侣对戒的其中一个。”

“大概是吧,我爸妈的那对就是情侣对戒,就和这款式差不多,挺老的款式了,但是据说在老一辈那个年代可是最新潮最时髦的,不少新婚夫妻都爱买来结婚用。”陈杰回答到。

陈杰这还是从他爸妈那里才了解到的,记得当初他还笑话过这对戒指,说款式那么老土,最后被老爹老娘臭骂一顿,才直到现在这种看似过时的东西是当年时尚的标志之一,现在就是有钱也买不着了。

“挨,你怎么一说,我还真想起这个钻戒在哪看到过了,难怪我说看上去怎么那么熟哩。”刘平突然拍着自己的我脑袋说道。

“在哪看到的?”陈杰问。

“不就是在那山犬的家里吗?还记得不,但是我们从那旧柜子的破棉被里发现的那些东西,现金,手机还有戒指。”刘平说道。

“对啊,那搜出来的戒指是款男士的老款戒指,和这个还真就能凑成一对。”陈杰也想了起来。

当初还没找到这张收据单,所以大家在发现那些财物的我时候,就自然而然的把那男士钻戒当成了偷来的脏物,虽然这也真是脏物,但谁也没想到原来这是对情侣对戒,其中的一只女士的还被山犬当掉了。

“这么旧的戒指怎么会在山犬手上,真是想不通。”陈杰摇着头说。

成克星微微一笑,说道,“有什么想不通的,偷来的呗,难不成还是他那养父留给儿子的?”想也知道不可能,一个老惯偷能留下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给山犬住就不错了,还有钻戒,说出来都没人信。

“关键是他从哪偷来的?”刘万琰问道,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和山犬的死有些联系,当然,这只是他的直觉,不过他的直觉也从来没有出过错。

“这就不知道了,我们这些小店只负责收了东西再卖出去,中间吃个差价,具体的渠道我们真的不大清楚。”店老板感觉撇清楚关系,生怕几个警察怀疑到自己的头上。

“这样吧,我问你两个问题,你尽量回忆一下,第一这段时间有多少人在山犬当出这个戒指后看过的,还有这戒指最后卖给谁了?”刘万琰沉默了一下对店老板说道。

“这,我还真得想想……”店老板有些发愁,这都过去那么多天了,上门的客人对,他倒是不可能记得那么清楚,要知道从那戒指摆出来,到最后卖出去,上门看过的人,还真是不少。

“别急,您仔细想想,越详细越好,”刘万琰安慰他说。

“这戒指摆出来看过的人倒是真还不少,尤其是这附近小区的中年女人最喜欢这种款式,但是那些女人太计较,都想着是旧东西,来捡点便宜,出的价格一次比一次底,这是要我亏本呐,我当然没肯卖。”老板慢慢回忆说,还他的话里大约的意思是,看上戒指的都是附近的中年大妈,但是因为出价太低,他没卖给她们。

“倒是王哥,他第一眼看到那戒指就发了呆,大概也觉得这个戒指漂亮吧,所以再三求着他卖给他,说是送给家里的我老婆,他们老夫老妻那么多年,自己也没送过一样好东西,所以想弥补一下。”店老板继续回忆道。

“那后来呢?你就卖给了他?”刘万琰问。

老板还摇摇头,随后又点点头,说:“开始没买的,这王哥家好像还挺穷,老婆长年病着,全家就靠他一个月那点死工资吃饭,也没听他提过自己的儿女,相必也是个苦命的人,但是后来,王哥总时不时来我这店里看着戒指,大概真是挺喜欢的我,看他那么有诚意,我就想着,与其便宜了那帮小区的长舌妇,还不如赚少点给王哥,所以后来我就以1100的我价卖给了王哥。”

说道这里店老板还笑了笑,看得出他和这嘴里的王哥挺熟络,“我这真是看在交情好的份上,才宁愿少赚点,要是换了别人别个,少了1500我也不卖的,估计王哥拿了那戒指回去哄老婆,嫂子肯定高兴得药都少喝两碗咯。”

刘万琰看老板谈起这个“王哥”眉开眼笑的,两个人估计交情不错,问:“您说的这个‘王哥’是谁?他大名叫什么?”

“‘王哥’啊,是个老好人里,这一代的人都认识他,有个什么小忙的他总爱帮着,所以大家也很喜欢这个人,说来王哥的名字……嗯,我还真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我们这些人平时都叫他王哥,他是在丽园小区的保安的,那里的人都叫他,老王。”店老板回答说。

老王?是丽园小区里的保安老王?

大家面面相觑,心中不约而同的想到,这老王不会就是……要是真是他,那他们和老王数次打过罩面,还真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还真是够笨的了。

而且大家还真是越想越觉得像,老王有个生病的妻子,无儿无女,家庭人员和年纪都差不多,再加上他们几次去凶灾他对他们排斥的态度,数点连成一线,原来他们一直想找的人,就在身边。

“快……快去丽园小区。”刘万琰突然说道。

一句话把沉默在晃神中的几个同伴拉了回来,既然现在他们知道了要找的人的下落,为了以防事情有变,他们事不宜迟,马上往丽园小区那里赶过去。

好在丽园小区里当铺很近,刘万琰几个人快步跑过去,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小区门口,再往那保安室一瞧,里面空空如也,一个人也没有。

绝笔血信.

“再去那栋楼看看,”刘万琰的脑袋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但还没等他们跑过去,只听见“砰……砰……”两声接连的闷响,分外的沉重,刘万琰他们急忙跑上去一看,一对中年男女挨得近近的以非常扭曲的姿态趴在水泥地上,温热的红色血液带着浓浓的血腥味,从他们身上缓缓流出来,渐渐汇成一片红色。

这两个中年男女看得出是抱在一起从高楼上一跃而下的,因为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强大的冲击力是他们分开了一些,但是他们依然挨得很近,,以仰躺的姿势脸长上,着地的后脑勺已经砸出白白的脑浆,混着红红的鲜血,花花混了一地。

他们两眼睁得老大,顺着直勾勾的方向看过去,他们似乎在盯着二楼,曾经那个属于他们最为温暖的港湾,而如今布满灰尘,冷冰冰的一面,一场意外使它不再拥有当年的温暖。

“你们看,老王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像是一个牛皮信封。”成克星眼尖的发现。

大家顾不得伤心,往老王摔得支离破碎的尸体上一看,枯黄干瘦的老手上,的确是紧紧撰着一封信,刘万琰轻轻的走上前把信封取下起来。

土黄色的信封上已经全是红彤彤的液体,上面端端正正的写着几个大字,“警察同志们收。”再拆开信封,因为血液流得遍地都是,所以也染红了洁白的信纸,但上面黑色碳素钢笔的字迹依然苍劲有力,十分清晰,上面写着:

各位警察同志:

你们好,我想当你们看到这一封信的时候,我和我的爱人已经不在人事了,但是我们很开心,因为终于能下去和我们的三个儿女团聚了,这一天我们已经等待了太久太久。

这话要从哪里说起呢?我和我的爱人是自由恋爱结婚的,我们很幸福,结婚的时候还买了一对款式特别的戒指,相约要传下去给孩子们做嫁妆。

日子真是过得很不错,我和我的爱人非常的恩爱,婚后一年多,爱人就给我生了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我那叫一个开心呀,虽然很多人都说姑娘不能传宗接代,但那时老一辈的观念了,看着怀里粉粉嫩嫩的女儿,我真是打心眼里的高兴。

好事一件接着一件的而来,没过几年我们家又迎来了两个大胖小子,可把我的爱人高兴坏了,那时我们最最幸福的日子,每天上班工作,下班后就能吃上热饭,儿女和睦,绕膝周围,我那时候真觉得世界上最美好最幸福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了,我们真的很满足,希望这样的幸福能够持续下去。

我和爱人都是读过一些书的人,知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道理,所以我们幸福之余也更加努力的工作了,尤其是我,在有了那么幸福的一个生活以后,我拼命的工作,希望能多挽救一些生命,让他们有一天也能体会到这种美好的感觉。

不是是福还是祸,美好的事情总是很快逝去的,我和爱人由于工作做得好被升职了,但或许这也就成了噩梦的开始。

我们升职之后工作一天比一天忙碌,无奈之下只能从中介公司请来一个小保姆,看着那姑娘是从乡下来的,身上的衣服满是补丁,一脸的憨厚老实,也颇得孩子们的喜欢,于是我和爱人就留下了她,在家里当着保姆。

却没想到这外表老实憨厚的人却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白眼狼,我和爱人的一时的识人不清造就老龄我们后半生悔不当初的错误,如果早能知道,那就到好了,可惜,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如果。

后来就出来那件事情,让我们痛不欲生的那件事情发生了。

你不知道,早上还是好端端的孩子再一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成了三具冰冷的尸体,是怎样的一个感觉,我和我的爱人就像一下子从云端里跌倒了万鬼哭嚎的十八层地狱,四周黑漆,深不见底。

你们能够想象吗,我的孩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无辜啊,他们做了什么,我们又做了什么要落得这样的下场,尤其是我最可爱的小女儿,她就连死都被人那样折磨过,谁来能够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那个恨呐,恨不得将那些凶手千刀万剐再挫骨扬灰。我的爱人在看到孩子尸体的第一眼就昏了过去,我却还清醒这,痛苦的接受这个可怕的现实,就像是被一个钝了的刀子慢慢的在划拉,凌迟这我的心,生不如死。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爱人在醒来后就整日以泪洗面,而那其中一个凶手得以逃脱法律更是深深的刺激到了她,使得她开始有了精神上的疾病。

为了照顾爱人,我不得不辞去工作,每天看着她时而清醒,时而癫狂,那个时候,我们真的觉得,活着真是比死还痛苦。

我的医术还是不错的,后来爱人渐渐的好转了。可她每次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着报仇,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光顾着照顾妻子了,却放过了那个逃脱了处罚的男人。

那精神病院里的畜生是我杀的,爱人已经慢慢的康复了,本来想着又我亲自动手,可是她拦住了我,说她反正是病了,索性来个里应外合,在考虑了很久之后,我答应了,并从医院的熟人那里拿来了一些好药,好好款待这个害死我们儿女的畜生。

我给爱人缴纳了一笔丰厚的住院费,换来她能够接近那个畜生,最后一步步完成我们的计划,那个畜生不是喜欢侵犯我的孩子吗?我就要他日日夜夜都感受到冤魂索命的痛苦,最后再引他出来,当着他的面割掉他最恶心的玩意儿,丢了喂狗,最后再让爱人慢慢离开,一切神不知鬼不觉。

爱人本来就有着病又在那种地方住了那么多年,回来一下就病倒了,我便带着她隐姓埋名回到那小区里,做起了保安,怕触景伤情,我们没有回去那里,却呆在里家最近的地方,我们这次要用一辈子守在那里。

就这样一连几十年过去了,不知道是不是苍天有眼,还是我的儿女还冥冥之中还没有瞑目,我们发现了,原来山犬那个畜生才是当年的罪魁祸首,他居然还敢拿着我和爱人的戒指去当铺典当,被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个畜生当年在知道小保姆那畜生男友好赌以后,骗的他欠一屁股外债,最后又蹿腾这他来我们家抢劫,原来,他才是当年的凶手,在我一刀一刀的切割下,他什么都招了。

真是太可悲了,他做了猪狗不如的事情后居然能够逍遥法外那么多年,在我面前出现过多次都没有发现原来仇人近在眼前。

哈哈,既然天不能收拾他,我就来收拾。

我们本来知道他连死狗都不放过,便毒死了他的狗,让他自食恶果,可惜,那畜生靠着偏门发了财,没吃下去,逃过一次。

那接下来就没有那么简单了,既然简单的手段对付不了他,我们就来个狠毒点的,于是我和爱人借着一封匿名信把他引到了小区里,最后捆着待会我们曾经那个温暖的家里。

我要他血债血偿,当年他就是在这里凌辱了我的女儿,杀害我的儿子,既然还逍遥了那么多年,那么我就要他加倍偿还。

畜生到底是畜生,他当年在凌辱了我的女儿以后还把他们给杀害了,现在还死性不改,想要祸害别家的女孩,杀了他我只觉得这是替天行道。

当年我女儿上半身全是淤青的咬痕,他不是爱咬人上半身吗?那我就把他上半身的筋骨全部用刀背一个个砍断,还有那恶心的两个点,把那里慢慢剜下来,看见那扭曲的样子,可真是开心。

他是生不如死了,不过这算什么?我和爱人几十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他才几天就受不了了,就连做个畜生也是最恶心的那个,就连世界上最丑陋的蛆虫也要比他美丽太多。

他还求我放过他,哈哈,真是个世纪大笑话,当年我可怜的女儿求他,他放过她了吗?当年,他用枕头活活闷死两个双胞胎的时候,他有没有放他们一条生路。

他不是喜欢小女孩吗?我就要他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把他那里切了下来,当着面剁碎再让他吞下去,可真是太畅快了,这是几十年来,我和妻子第一次没把日子过得度日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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