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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谈癖(1 / 1)

一人既可被引的痴迷棋牌、游戏至于成瘾;惯于唱ktv、跳舞;可以迷恋上游泳、晒太阳、抽烟、喝酒——那便同样可以被吸引着,迷恋上研究哲学、数学、物理!而曾经的历史上,无论中外之读书人,皆以此为雅趣,何以今日却颠倒了?韩莎说的跑步的例子,实际上便是其中的缘由,在于癖好的培养——总不能养死了!

但现在,教育实际上就像是一碗齁咸齁咸的汤,盐这种本用来调味的东西放的太多,已经是将人的癖好给养死了。它来的太浓烈,齁咸的人受不住——使得原本喜欢这一碗汤的人都闹肚子,不得坚持。这就是问题所在。

人的口味或许千奇百怪……但至少绝大部分人的口味都是一致的,既不会喜欢太过于咸的,也不会喜欢太过于咸的。

唯把持住了这一点“精髓”,方才谈得上学习的癖的养成,才能让一个人一辈子爱上那种滋味,才能让人为了解开一个数学的难题,拿出了“游戏成瘾”的劲头:是真的可以为了一个问题而废寝忘食,甚至于可以让人喊出“治疗学习瘾”之类看似无厘头的口号的——如果要是现行教育的成功,那么肯定有一个。就是将青少年最大的一个成瘾原去掉了:至少学习不会上瘾……

你看,这是多么伟大的成就?要不然人们都沉迷学习了,那不是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不是?

“不成癖,永是学不好的。不成癖,学校学完了,就不会再学了。一个人如果以出人头地为目标进行学习,那么他的天花板是看得见的,从学校出来后,也万难再让他拿起出。这一类人算不得是读书的人,他们的精神世界贫瘠的可以长草。真正学的好的,是成癖的,一辈子,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放不下……”韩莎笑吟吟的,对箜云岚说:“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书不能不读。”

箜云岚拍手,说道:“是,就是这么个意思。这里的社会,尤其是学校里,读书的目的太过于功利了。”

“世人碌碌,我也见了一些家长、学生,都问了想法……无非是赶早不赶晚,生怕晚上一步,就如何如何。实际上若真的是有兴趣,钻进去,又愿意去考试的,又有几个人考的差了?学不进去的本身,就是没有兴趣,而兴趣又是被他们自己亲手磨灭的。乐乐和我说拯救埃克斯,我感觉……要是我的第一个启蒙的老师是姐姐,那我也一定会喜欢上数学;我小时候听评书,听老人们讲谁谁谁奸臣、谁谁谁坏蛋,然后懂事了,就忍不住自己翻了史书……没有人告诉我,说你必须要读历史。我当时只是很单纯的,想看一看书里面是怎么写李元霸的,有一些评书里一语带过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精彩……这很有趣,慢慢的,兴趣也就有了。但你们这里不一样……”

“强迫学生去读一些所谓的名作,有好处?一点儿都没有。不仅仅文学素养不会上去,反倒是会对所谓的文学敬而远之。很多给大人读的东西,实际上并不适合小孩子。反倒是两小儿辩日啊这类的短故事,很合适。”

箜云岚的调查很详实,做了很多的功课——她认为让小学生读《茶花女》《双城记》这是扯淡。

小学生应该学习的是两小儿辩日一类的短小、精悍的故事,并且学会精确的描述事物,正确的文学习惯——精简,是对文字的尊重!这是孔妙成说的。而孔妙成的另一句话更有趣,是说:

白话不会让文学贬值,但废话会让文字贬值。

有道理吗?

当然。

“更应该学会的,是一种寻找书的能力……喜欢什么,寻找什么,应该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会找书,比学会读书更重要。因为会找书,就会去读书,会读书,有了书也不一定去读。小学的时候,应该是尽情的让人知道学习的乐趣,并且养成一种想要学的饥饿感,成为一种癖好,会自己找书,能自己学习,还上瘾。然后从中学开始,再一步一步的系统的引导、学习,我感觉会更好。没有必读的书目,必知道的作者、文豪——就像是这个世界上不必人人都抽烟,人人都喝酒一样。大家都是人,总不能说一个北方人不知道什么是螺蛳粉,就孤陋寡闻到连做人的资格都要被剥夺了——一个人怎么能不吃过螺蛳粉呢?即便没吃过,也总应该听过的,否则便要夺去你做人的资格。那一个北方人是否应该鄙视一下他们,连饸烙面都没吃过,连莜面是什么都不知道,黄米面都不听过,那又有什么资格称之为人呢?看书是有自己的习惯的,喜欢也是有自己的习惯的。强迫别人认同自己,或者强迫自己和别人一样,都不对。”

韩莎道:“这种人实际上也是最多的。见了离得远一些就好。”

箜云岚“嗯”了一声,嬉笑说:“我也第一次知道,原来这种人这么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过,这种人也始终和我们不是一路的,先天之境界,也永生和他们无缘。那一群逻辑感人的人诶……”

韩莎笑,摇头。箜云岚却是接触网络才没几天,要是日子久了,自然而然就不会将这些玩意儿放在心上了。

之后,旅游团就再出发,这一次离开了京城。先取道高铁,让一群青丘们感受了一下高铁的急速,而后游览了上海苏杭,风莎燕到了上海,自然也不会忘了找俞钱儿这个地主来一尽地主之谊……箜云岚于是也有机会试了试这一个时代,已经成熟的拳击运动——然后,俞钱儿的七龙珠就被揍了。

俞钱儿无语道:“你这每次过来,就踢我们一次馆,我这俱乐部都没法儿开了。”但事实恰恰相反——这俱乐部越来越火爆。

见风尘、风莎燕踢的轻松,以为俞钱儿这里是假把式,结果来踢馆的纷纷扑街——重要的是他们以为好欺负,还直播了。只能说都是同行的衬托,要不然也不会这么火爆。以至于现在都不怎么有人来踢馆了——俞钱儿对此很郁闷。之后,又由俞钱儿带着游了苏杭,看过断桥、雷峰塔,太湖上转了一圈,上山拜庙。之后便去了云南这一片彩云之乡,兜兜转转的玩儿了一个尽心。于海上找了岛,享受了几天的日光浴、下海捉鳖等各种消闲后,就朝着西北过去,到了这一次行程的最后一个目的地——靠着喜马拉雅山的无人区。

女娲一族的,愿意上地表的一部分人就生活在这里,建筑了房屋,在这距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栖息。

还有一部分则是在昆仑山脚下的无人区。

“阿彩姐姐……”

王佳乐老远就看到了阿彩,双手放在嘴边,叫了一声。

阿彩一身白衣飘飘,直飞上来,说道:“呀,稀客。乐乐你来了!燕子,这些都是谁啊,给我介绍一下!”

她们和风莎燕几乎是在生物芯片的联系中时常联系的,很是亲昵的称呼风莎燕为“燕子”,风莎燕便将众人一一介绍了一下,说:“我的主体在家里多陪陪我爸妈,等过些日子还要出去。以前我们都一样,现在分主次了。”阿彩说:“怎么分主次了?是以前那样不方便,还是因为会思维冲突?”

“都一个人,怎么会思维冲突呢?是因为我主体进化成了第三类生命了。”风莎燕简单的介绍了一下。

第三类生命……风尘将地球上的非生物的岩石、矿产之类的,称之为第一类;一切由细胞组成的动植物、微生物称之为第二类;而之后,更高一级的,便是第三类——这些概念女娲一族的人都很清楚。毕竟她们学的东西就包含了这些。阿彩领着人进入了自己的村落,一个个精致的建筑,出现在众人的眼前。阿彩说:“你的工程昆虫很好用,看看我们的房子,很漂亮啊……”

一个个张开嘴的贝壳便落在地上,巨大、鲜艳、美丽。犹如是童话的世界。进了里面,通过贝壳的口,可以看到天空,甚至可以看到星星……光进来的时候,是通过了一种奇妙的过滤的,所以可以看得见星星。

“很漂亮吧?别看是无人区,我们的生活可是很先进的。说是最现代都不为过,这种住宅还没有普及。”

在中原地区,这还是一种概念性的东西。真正尝试建筑、居住的,也就是梅雪,还有被梅雪动员起来的一些朋友,数量很少。像是这里这样成规模的,成片成片的,更是少的可怜。甚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有人通过手术摘除生物芯片的个别事件:说是生物芯片有辐射,会让人变得痴呆,会影响生育……这种人爱咋咋地,自己愿意去做原始人,风莎燕也不会拦着。医生们也不会拦着——摘除赚钱啊。

至于舆论方面,几乎是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种傻逼,淘汰一些没什么坏处。这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一种必然。

至于未来……这些人是无法生存的。

聚居区的女娲们陆陆续续的,都进了阿彩的贝壳房,各自带来了一些蔬菜水果,以及各种各样的食物进来。很是热情的招呼三魂七魄、青丘们,原本的句芒更是和大家熟悉,现在成了一个女子,便和她们一阵叽叽喳喳,听的众人异彩连连,惊叹不已。这只从族内出去的句芒,竟已是成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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