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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纷乱如丝(1 / 1)

母亲是最受人尊敬的角色了,而妓女无疑是最被人鄙视的,当这两种身份混合在一个女人的身上,儿子对她应该是怎样的态度?听闻她的死讯时应该是什么样的态度最正常?

每个小说的角色都需要设定,一个好的人设往往会迅速获得观众认可,从而大受欢迎。

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写侦探小说的作家很多,成功的却很少,主要是作者设计的点子太假了,根本没有实施的可能性,读者一眼就能识破。

同样魔术师也是,那些“小把戏”是巧思获得的,只要观众们明白了其中的窍门,自己勤加练习也能变戏法,他们并不是魔法师。

胡迪尼被柯南道尔称为真正的魔法师,也许只是他没有识破胡迪尼的伎俩罢了。

柯南道尔是个出色的小说作者,却并不是真正的侦探,理性的是法官,直觉的是侦探,开膛手杰克案上至皇族,下至黑帮成员全部都被查了一遍,社会各个阶层都涉及到了,警察可不会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贵妇人一样只做“客厅社交”,他们什么地方都要去,见多识广下就连恐怖如地狱的分尸现场都能处变不惊了。

警察不需要和小说里的侦探一样面对那么多密室,他们的工作是从茫茫人海中找到可疑的嫌犯,就像是猫头鹰在谷仓里找寻田鼠,盘问、调查、取证以及没日没夜的蹲守,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但乔装成女人的那个警察肯定很滑稽。

纳威的那个博格特虽然让他自己惨遭折磨,其他围观的人却觉得非常有趣,以至于老蝙蝠那段时间的举止比平时更加……雷厉风行?总而言之他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好惹,谁惹他,他就用毒液喷洒得那人体无完肤。

为了抓住开膛手杰克,警察们连皇亲国戚也敢盘问了,一开始波莫娜没有想到,经过双面间谍提醒她才想起这一点,骑士精神和正义感让一部分警察变得守口如瓶,不论记者如何贿赂,他们都不会透露消息影响破案的。

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只要能抓住罪犯,扮女装被嫖客“占便宜”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们是好人,却没有识穿人皮面具下藏的是什么样的怪物,只有经验丰富的探长就察觉到了异常。

乔治给自己的设定是自己的想象,而艾博兰则可能处理过类似的案件,乔治的表现也许在他眼里很不正常。

安妮的脸上被划了很多刀,也许他在犹豫,是隐瞒她的身份,断掉警察的线索,还是以被害者儿子的身份进入警局内部,利用警察们的同情心获得情报。

他只需要扮成一个愤怒的,迫切需要知道杀害母亲凶手下落的儿子就行了。

这是人之常情,警察是可以理解的。

但前提是他的母亲是个正经女人,而不是在他父亲死后到处找男人安慰的妓女。

真恶心。

谁碰到这样的妈都会觉得很羞耻,为生活所迫沦为流莺都是可以理解的,安妮的行为已经出格了。

接下来发生的白厅无头女尸被人肢解了,没有头就没法确定她的身份,也许她也和凯瑟琳、安妮一样,是认识他的。

双尸案之夜时间紧迫,他还是花了五分钟时间尝试剥掉凯瑟琳的脸。在帕多瓦的解剖剧院里,那些畸形的脸标本看着制作起来很容易,可是实际操作却并不简单,结果“杰克”失手了。

他并没有取下她的脸,却把她的脸破坏得难以辨认,他不想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他。

虽然没有取下凯瑟琳的脸,可是他割喉的时候几乎把脖子割断了,这给了他罪恶的灵感——他可以把头给割掉,没有头的脑袋总没法确定身份了。

然而,根据“好心警察”的透露,他们在凯瑟琳的口袋里找到了当票,白厅女尸没有穿衣服,那些尸块看起来就和《论人体结构》里的尸块形状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她是女人,而不是男的。

接下来发现玛丽的那天是市长巡游日,白天的时候杰克不会出现,警察们要维护现场安全,这又给了开膛手可乘之机。

安妮死了,家务就要乔治自己做,“清理”做起来麻烦极了,尤其是分尸现场,到处都是血,还是那种将案发现场留给警察来“清理”的感觉更适合他。

玛丽为什么要邀请“开膛手”到她家里去呢?

她是高级妓女,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是不会到白教堂那样的地方的。

《新穷人法》虽然规定女性在工作上和男性享受同等权利,却没有对她们的尊严加以保护。工厂主经常会用解雇来威胁女工们接受潜规则,然而怀孕甚至捕风捉影的流言都能害得她们失去工作。

没有资本货物,没有一技之长,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中,底层女性的出路还有什么?

被老板摸和被嫖客摸一样,挣的钱还更多,她们不用在灰尘漫天的工厂工作10个小时以上,3、4晚就可以赚到小女仆一周的薪水。即使房屋租金会比工薪阶层高很多,却不愁没有面包和水,身体也比女工和女仆们要健康的多。

即便玛丽欠了赌债,老鸨也一样有办法解决,多接一些有钱变态的活就行了。

只有得了梅毒之类的病老鸨才会那她赶出去。

得了病就要治疗,她带了一个“医生”回家。

她已经穷到没有钱给房租了,只有漂亮的脸蛋和身体,不过她是有梅毒的,在感染初期看不出什么问题,只有大腿根附近的皮肤会出现红色丘疹,割掉了这部分皮肤就没人知道玛丽有病了。

成为一个外科医生要久站,有扁平足或者天生腿部有别的残疾的人是无法担任的,可是他的知识在他的脑子里。

如果有人想制造出一种病,借此鼓励庸医、伪医及庸药、伪药的猖獗,那么最好的发明莫过于梅毒,它的症状丑恶恐怖,被它折磨的患者心甘情愿尝试各种治疗。这些庸医的治病之法,是用热熨斗把肿包烫焦;他们开出的内服外用药方,内容五花八门到难以置信,外用药甚至包括煮沸的蚁巢,连同蚂蚁一起奉送。

普遍公认有效的“治疗”方法是水银,另一个是愈疮木。前者在梅毒病出现不久就被欧亚两地采用。当时水银作为药物已可方便取得,是阿拉伯软膏里最重要的成分,治疗疥疮极为有效。梅毒也会造成皮肤起疮,因此这型药膏很快被纳入征用。结果药效极佳,事实上接下来400年里,它是唯一具有一般疗效的手段,可以阻却梅毒汹涌的攻势。16世纪中期之前,水银不但用来擦在病人身上,也做成膏药贴在患处,或做成药丸吞服。

不幸的是,水银被过度使用;许多病人病是好了,却也死了,人们给它取了个绰号“骗子银”。

乔治是个用水银为人“治疗”梅毒的伪医,他并不是真的医生,不过这不妨碍他对医学的兴趣、伪装自己是个有知识的“体面人”。

他是个骗子,在从患者手里骗取了一定钱财后开了个药房,这样他就是正经女人们眼中的“良配”了。

为什么男人们在结婚后还要去招妓?

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法从自己“正经”的妻子身上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又或者他们天生就是如此。

玛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付账,她唯一有的就是她有毒的身体,所以,被骗的骗子医生怎么办?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由亚麻布制成的避孕套,其发明者正是帕多瓦大学的解剖学教授布里瓦·法卢拜,古代还有羊肠子做的,在走出图书馆后不久,一个女学生就递了一个避孕套在西弗勒斯的手里。

他当时就跟石化了一样,拿着那个小东西一动不能动。

波莫娜发誓,她已经尽全力了,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捧腹大笑,不论是路人还是那三个麻瓜年轻人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笑得那么夸张。

所以,有了保护之后就不会传染那个病么?

梅毒除了那种传播方式外还能血液传播,这个常识在当时是没有的,也许“杰克”没有通过那个方式传染,却因为解剖了玛丽,结果通过血液传播而染病了,它甚至可以穿透皮肤。

乔治得了那个病后传染给自己的妻子,她是正经女人,只有他一个男人,得了那种病传染源不是乔治还是谁?

家庭大战爆发了,她不仅要带走一半的财产,还要乔治付赡养费,这个过程肯定免不了各种恶意中伤,于是乔治想把自己的妻子杀了。

但是他又不敢用“开膛手”的办法,于是他通过下毒的手段杀了她。

上至80岁的威尼斯总督马里诺,下到流浪的叫花子都喜欢年轻的女人。

不喜欢年轻女人的男人绝对是个怪人。

也许是被她笑得恼羞成怒了,西弗勒斯又狠狠打了她屁股一巴掌,她尖叫一声,又咯咯作响得笑。

听起来像是一只老母鸡。

老蝙蝠用死亡凝视瞪着那个发避孕套的女大学生,她就像霍格沃滋的小巫师一样跑了。

在人少的地方看不见他摩西分红海的场面了,但那些学生很机灵得知道绕着他走。

即便不是侦探,普通人也是有直觉的,尤其是女人的直觉,通常都很准。

再加上心细,其实很适合做女侦探。

在三巫师杯结束的散学典礼上,阿不思邓布利多说过:请记住塞德里克,当你们不得不在正道与捷径之间作出选择时,请不要忘记一个正直、善良、勇敢的男孩。

波莫娜摇摇头,将那个在伦敦迷雾之中出现的怪物给抛在脑后。

他会让她失去生命中很多美好的东西,她不想去追捕他了。

她挽着臭着一张脸的“混血王子”,希望下次她需要救援的时候他能及时出现,别像上次一样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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