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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扫地可怜花更落,卷帘无奈燕还来(1 / 1)

大一的业余生活是很丰富的,这个比赛那个比赛的,总是比个没完。苏渡又以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的名义,组织了以班级为单位的年级足球赛,联赛赛制是单循环的。

我很开心,因为我的腿扭伤已经好了,这次可以痛痛快快和别的班级同学一较高下了。

足球就怕坑爹的队友,而足球又真的会凭空多出来很多坑爹的队友。总有人认为打篮球需要练投篮,踢足球似乎只要混混就能博得眼球。

等我拿到大脸最后给我看的足球队名单,我也不确定我们能走多远。

这份名单里,我们寝室参加寝室杯的人都赫然在列,我觉得能上场的也就是阿哲和霜余了,其他寝室我觉得有能耐可以一起踢的,就罗伊了。我看过他踢球,身体素质很好,相比用脑子踢球,他更爱使用身体。即使他有一个想要出风头的心,只要大家目标一致,就能在一起踢。至于其他人,真的就是来捣捣糨糊的了。

比赛前我在清真食堂吃饭,很巧的遇到了小猫。我问他看好哪个班级,他想了想说,还是他们应用班拿第一,我不是很服气,他笑了笑说,到时走着瞧吧。

临走了还调侃我一句,“你把林汐瑶追到手了,可把我们班的陈子阳害惨了,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像个赤佬一样。”

我忙说,我的确喜欢林汐瑶,但现在只是同班同学关系。

他笑而不语,拍拍我肩膀,“可以的朋友,嘴巴很牢,但和我保密有什么用,我又不是岑梅。”

正式比赛那天,我还是被主办方操办比赛的能力吓得一条,最后居然不是在草坪上踢球,而是放在一块长宽都不规则的煤渣地上。我穿着一双钉鞋,热身时差点没把脚又扭了,只能回寝室换了一双回力来比赛。

第一轮的对手是小猫他们的应用班,小猫的个人能力确实很强,他们的整体配合能力也甩我们好几条街。在他们娴熟的传切配合下,我们很狼狈,我除了开球,连触球都没几次,完全沦为了背景。毫不夸张的说,我们在他们球队面前,配得上乌合之众四个字。

一场惨败在所难免,1:6的比分也印证了一切。

比赛后,小猫又拍了拍我,“平时不踢,配合没有,个人能力再强也没有用啊。”

罗伊在旁边,他也觉得踢得很窝囊,“都没人传球给我的。”

我苦笑着对他说,“整场比赛,大家球都没拿到几次,被人压着打,技不如人,没办法,要不抽空我们大家练练?”

我和罗伊一拍即合,经过这场比赛,我们已经清楚了自己身边队友踢球的特点。罗伊喜欢单干,不爱传球;我愿意传球,但没有出脚机会。我们和阿哲、霜余的配合一点都不默契能,其他人就只能当背景了。

下一场对手是师范一班,苏渡又成了我的苦主,他显然有备而来,在煤渣地上还是健步如飞,几乎没人能防得住他。幸好他身边的队友,没有几个是他这个等级的,才没有输的太难看,但是0:4的比分已经让我很尴尬了。

但是这场比赛的已经有了一些配合了,这让我们都很振奋。

下一场对师范二班,我们都开始信心十足了,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们有点失望,打成了1:1平局。

其实二班并没有小猫或者是苏渡这样个人能力相当强的球员,但是能力都很平均,也很拼,最后和我们斗成了平局。

“我觉得我们少了点什么,”罗伊说,“你看别人班级踢球,都有啦啦队捧场,别管是美女还是恐龙,至少是有人助威了。”

我看了一眼大脸,“亲爱的体育委员,说你呢,怎么鼓动女生来给子弟兵加油,这是你要想办法的啊,不然我们踢给谁去看啊。”

大脸听了觉得有点道理,于是拍着胸脯说,下午课堂上,他和涛子一起号召下,最后一场比赛,一定要让女生们来帮同班同学加油。

靠着班长涛子,团支书林汐瑶,两个体育委员大脸和杭竞的通力合作,最后一场比赛对师范三班时,周围出现了我们班一批女生的身影。

有了拉拉队,士气就不一样了,没多久就两球领先了。而且运气也变得很好,我在球门前左脚绊右脚,居然还捡漏进了一球。然后下半场,我在反击过程中,又进了一个单刀,彻底锁定了比赛结果,罗伊和阿哲也进了球,大家都很开心。

踢完比赛,一行人结伴而行,去上数分课,路上还在兴致勃勃的讨论刚才的赛况,就在我们一堆人前面几十米处,我们班那些女生们却在匆匆赶路,对于她们来说,这是一场无聊而又乏味的比赛,远远比不上一会就要开始的专业课重要。

周末我回到家,打开电脑,迫不及待的上学校论坛,想看看陈子阳有没有发什么新文章。

果然一篇被热推的《蓝色冰点》引入眼帘,是他以Sunny身份写的。

蓝色冰点一语双关,他喜欢这款薄荷味的润喉糖,同时也是指林汐瑶,她一直很喜欢穿有蓝色元素的服装。这样的形容很贴切,外表冷艳的她,确实像腊月寒冰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除非她觉得你是值得交往的人。

文章依然写的缠绵悱恻,一副旷世绝恋的样子。林汐瑶是隔壁班同学,风华绝代,两人在歌曲演绎上都有一定的默契。他创造了许多条件,满心以为能将音乐上的共鸣,转化为情意,可以让两人走的更近。无奈顺理不成章,隔壁班的同学近水楼台,先他一步与林汐瑶打的火热。

他称林汐瑶是蓝色妖姬,因为他爱林汐瑶入了魔,自己每次看到林汐瑶和那个人,也就是我,在一起时都觉得都心如刀绞。这段心理描写部分写的犹为悲愤,令人惋惜,作为文中当事人的我,看了却难免有种变态的快感。

很多读者对于作者哀叹,“那人何德何能,抢走了我的她,令我们有缘无份。”报以同情,我对这种舆论一边倒的情况很不满,决心制止这种廉价怜悯的蔓延,于是用养了很久的压箱底账号“苏梦枕”来回复。

“你有炫目的才华,但蓝色冰点眼里分明闪烁着另一人的惊世娟狂。在她眼里,你很好,但又不够好。”

这是我用这一个账号第一次正面回复他,向他宣告——你行,但不是只有你行。

回复的人很多,我的回帖很快淹没在大家为他鸣不平的帖子里,几乎没人看得到。

几乎没人看得到,但总有人看得到的,陈子阳回复了我,“我没看出来”,挑衅滋味很浓。

我没想好怎么回复他,但是有人回复他了,一个账号叫Lynn的,回了他几个字,干净利索。

“我看出来了。”

我的心急剧跳动,她一定是林汐瑶。天下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用同一个英文名字,参与进了这个话题,还回答了这么敏感的问题。

我和陈子阳的沉默,林汐瑶的一语千金,虽然在互相看不见彼此的互联网那端,画面感却如此强烈。

我知道他们是谁,但他们应该不知道我是谁。

我作壁上观,看他们用心写就的对白。

“你是林汐瑶?”

“我是,你知道就可以了,你还是把你回复里我的名字去掉吧。”

一会,那段回复成了空白。

sunny又回了贴,“好了,这个论坛里所有出现过的你的名字,都没有了。”

其实之前陈子阳的那篇网上告白,已经让很多人知道了林汐瑶这个名字,现在这样做也只是掩耳盗铃罢了,但是这两人谁会在意这些细节呢。

“好的谢谢。”林汐瑶回答的很有礼节性。

“你有男朋友了?”陈子阳直截了当。

这次林汐瑶没有回复,我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可能这里并不是一个私密场合,不适合说这些。

陈子阳又回复道,“我还有机会吗?”

这次林汐瑶很快回复了,“我们一直是好朋友。”

这次轮到陈子阳沉默了,我点了回复里他的状态,已经下线了,再看林汐瑶的状态,也是下线。

只剩下了我一个人,看着那些不知情的网友们还很热闹,或者热情的帮他出谋划策,或者言辞温柔的安慰他。

我忽然想到,古代那些有点名气的文人墨客,估计在失恋时,周围都是这么热闹的。

我周日一到了学校,放下背包,就去找陈子阳。

那天他下线后,我用YANG168上线,看到他给我这个账号的留言。

“恭喜你和林汐瑶在一起,好好对她,她外表坚强内心敏感脆弱。”

“谢谢你对我说这些,我很想和你交朋友!”这是我回他的,没有一丝既得利益者的傲慢,只是因喜欢同一个女生的那种相同审美产生的共鸣。

我走进陈子阳寝室,白衬衫和另一个人在寝室,他正在用手机拨号码,看到有人进来,停下手上动作,对我很友好的笑了笑,旁边那人也对我笑笑,应该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了。

和我想的没错,能写出这么优美文字的人,能唱出那么好听歌曲的人,心胸一定是豁达的。恋爱上的挫折根本不算什么,我们才大一,多一个朋友也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是柳明晨。”

“我知道,我输了这场,但你也还没赢,”他果然如同小猫说的那样,很猥琐的点了一支烟,对我说,“好好珍惜了。”

“表白失败后开始抽烟的?”我是听说他失恋后就开始抽烟了。

“是啊,我能说我染上毒瘾,是你害的吗?”

“连染上毒瘾这事,你都好意思怪我,”我看到他桌子旁放着一只篮球,指了指篮球,“喜欢打篮球,我们出去打打球?”

陈子阳欣然同意,寝室里另一人也被我们窜腾的去打篮球。在楼道里遇到了大脸,他一看有篮球打,赶紧放下包换了衣服跟过来。路上还遇到隔壁龙老大,他操着口音问我们,“去出汗啊。”我和大脸报以微笑,对啊我们去出汗。

走在路上我们才反应过来,龙老大是在问,“我们去吃饭”,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和他大笑。不过既然我们两个人都听错了,那注定错不在我们。

在篮球场又遇到了曾怡纶和葛作军,于是我和大脸、曾怡纶一队,与他们三人对战。

陈子阳的室友和陈子阳一样,打篮球都很业余,真的就是来出汗的,这边曾怡纶和大脸都是半专业的水准。战况不用想就是一边倒,不管输赢,大家都是乐在其中,除了好胜心强的葛作军一直不服气之外。打了好久,直到陈子阳和他室友都打不动了,才各自结伴散去。

在路上,大脸问我,那人是不是之前和林汐瑶唱歌的白衬衫,在得到我肯定的答复后,问我道:

“明晨,他知道你是谁吗?”

“他看见过我和林汐瑶在一起,也有别人告诉她我们在一起。”

“那他知道了还不恨死你,抢走了自己嘴边的肉?”

“人家想得开。”

“所以他要么是陷得太浅无所谓,要么是陷得太深一心只为林汐瑶好,林汐瑶喜欢谁他就祝福谁,哪一种?”

“我不知道,反正我很开心,去掉一个情敌,多了一个朋友,这笔账怎么算都值了。”

这次去陈子阳寝室,交了一个朋友,还有另一个感触是他的手机。那年代大人用手机的都不多,更何况大学生,在我印象里,我们整个年级也就四五个人有。

有手机的人,从方便程度上说,可以不用排队打201电话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吸引妹子指数蹭蹭往上窜。

大一这个年级,是所有装备鸟枪换炮的年级,不管之前因家庭背景,教育环境,审美素养等造成的各种意识上的差异,到了大一,都会慢慢趋同。

后来事实也证明,手机、寝室电脑,都在那段时间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并逐渐成为大学生的标配了。

我也想要一部手机,估计其他同学也是这么想的。我爸因为做业务,早几年买了一个大哥大,也很威风,我不是很喜欢他这个夸张的造型,像土鳖一样。我喜欢曾怡纶的那款,小巧到正好可以放进口袋。

自从进了大学后,我提出的各种合理不合理的需求都被父母批准了,哪怕我考试破天荒的几门不及格,也没有影响这一点,这次买手机也不例外。

市面上手机种类已经很丰富了,那时候的爱立信样子做的很好看,还有诺基亚、摩托罗拉等牌子的手机,都有设计成我喜欢的那种小巧。

最后挑了一款爱立信的,配了一张电话卡。我爸以先帮我试一个星期的借口,拿走了新手机,把老手机扔给了我,我觉得一个大学生拿着一个大哥大,很土很丢人,于是一个星期都没怎么从行李中拿出来,直到手机换了回来。

换回来第一件事,我就迫不及待的把手机号码告诉了林汐瑶。

“汐瑶,记下我刚才说的手机号码了吗,最后四位是2599。”

可是手机却依然沉寂了好久,除了我的爸妈关心我时打来电话,没人记得起来这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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