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刚刚到家!”
“我让格格送我过去吧。”
夏文杰看看手表,现在已经凌晨一点了,他说道:“小梦,现在太晚了点吧!”
“也是!那我们明天早上见!”苏梦说道:“这次为保安分部拉了这么多大单子,保安分部在公司里可算是出头了!”
她不说这件事夏文杰的心情还能好点,她一提,夏文杰的眉头立刻拧成个疙瘩,他说道:“光是彭鼎昌的连锁酒店,需要的保安就得几百号人,我们保安分部有那么多人可用吗?你答应的也太草率了。”
苏梦翻了翻白眼,说道:“你懂不懂做生意,有生意上门,难道还往外推吗?先把生意接下来,能不能做得到,我们自己再想办法。保安分部的人不够用,可以向安全分部借调嘛,安全分部那么多的闲人,每天都没事做,全靠公司出钱养着他们,现在也该让他们为公司做点贡献了。”
夏文杰说道:“可你别忘了,同盟会要成立物流公司,人员要从我们公司出,这部分的人也只能从安全分部抽调,安全分部有那么多人可用吗?”
“再招嘛!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大活人还难找吗?好了,文杰,你就别再泼冷水了,本来一件挺好的事……再说,这可是你的公司啊,这次终于遇到个千载难逢让公司一下子做大的良机,你不说点鼓励的话也就算了,还一个劲的泼冷水,到底什么意思啊你?”
夏文杰苦笑,公司如果能做大,他当然打心眼里高兴,关键是担心急于求成,会反受其害。
他沉吟片刻,恍然想起什么,说道:“正好我有一群朋友要加入保安分部,等他们来了,也就一切都好说了。”
“朋友?什么朋友?”
“部队里的朋友,特种部队。”
“啊?文杰,你连特种部队都拉来做保安了?”
夏文杰呵呵地笑了,说道:“你的嘴张得那么大,难看死了。”
电话那头的苏梦下意识地合拢嘴巴,她先是摸了摸腮帮子,然后又紧张地向四周望了望,气呼呼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嘴张得大?你……你不会是在我租的房子里偷偷安装了监视器吧?”
我有那么无聊吗?夏文杰打了个呵欠,说道:“这次保安分部接下这么大的一桩生意,安全分部又要出人组建物流公司,总之,你自己看着安排吧,生意上的事,你比我懂得的多,就全靠你了,拜托!”
“喂,你又准备放手不管了?”
“我不是说了吗?我拉来一支特种部队加入保安分部,有他们在,会使保安分部的实力提升一大截,最难解决的人员问题我都帮你解决妥当了,难道余下的问题你还处理不好吗?”
夏文杰厚着脸皮嘿嘿奸笑着说道。
拉来刀锋特战队,那是好几天前的事,和这次接的生意无关,他也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只不过事情凑巧了,刚好赶到一块。
“说来说去,你还是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我。”苏梦也不傻,她嘟嘟囔囔地埋怨道:“你给我开多少薪水啊,让我每天累死累活的忙那么多事,也太欺负人了吧,早知道这样,我当初还不如当警察呢……”
“好了,你觉得你自己该得多少薪水,你自己写张申请单,然后自己再签个字就行了,不用来问我。”在薪水的问题上,夏文杰对苏梦从来没有小气过,一直都是她说多少就是多少,就一点而言,还真没有哪个老板能像夏文杰这样。
“那好,明天我就填一张月薪十万的申请单。”
月薪十万,年薪也只不过是一百多万嘛,对于苏梦目前的职位以及她表现出来的能力而言,这个薪水在夏文杰看来一点都不过分,反而还觉得有些亏待她呢。
他点点头,说道:“没问题,十万就十万。”
“那二十万呢?”
“可以。”
“五十万呢?”
“要不你把我的公司都拿去吧,送给你了。”
“哈哈……”苏梦大笑起来。在天道公司工作很辛苦,要忙的事务太多,她之所以肯留下来,并不是因为薪水,主要还是因为夏文杰这个人。
因为夏文杰对她的信任,为他工作,她最大的感觉就是舒心,夏文杰几乎把整个公司都交给她打理,从来没有防着她,身体再苦再累,但心里会感觉舒服,另外,夏文杰曾救过她,为他工作,也是她对他的回报。
翌日,早上六点多,苏梦没给夏文杰打来电话,白语蝶的电话倒是打过来了,二人已经约好了要在今天见面的。
白语蝶还是老习惯,和夏文杰有约的时候,总是会早早的打电话,在警校时如此,现在依旧如此。
如果她不打来电话提醒,夏文杰恐怕真的会把两人的约定忘到脑后,由于只睡了几个小时,夏文杰的脑袋还是浑浆浆的,缓了好一会,他才恢复一些,然后和白语蝶约好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这才把电话挂断。
等到八点多,夏文杰从床上爬起来,梳洗完毕后,走出家门,去往和白语蝶的约会地点赴约。
两人约在星海公园,虽说已经入冬了,但这时候天气还不算太冷,海边的人也有很多。
当夏文杰看到白语蝶的时候,顿觉得眼前一亮。
她浑身上下一身白,上身是白色的羊毛衫,下身是白色的牛仔裤,脚下是白色的运动鞋,就连扎着马尾辫的丝带都是白色的,再配上她白皙的肌肤,整个人俏丽的令人眩目。
正所谓要想俏,一身孝嘛!
夏文杰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好一会,才暗暗叹了口气,白语蝶和胡彬彬是两种完全相反的类型,前者柔弱,后者强势,前者给人一种‘我需要被人保护’的感觉,而后者则给人一种‘我来保护你’的感觉。
两种类型,各有特点,夏文杰都很喜欢,有时候连他自己也分不太清楚自己的感情。
正当他愣神发呆的时候,白语蝶已走到他的近前,抬起手来,在他眼前俏皮地晃了晃,笑问道:“文杰,发什么呆呢!”
夏文杰回过神来,冲着白语蝶一笑,赞叹道:“语蝶,你这身衣服很漂亮。”
“是吗?我还觉得是不是太普通了呢!”
是很普通,但就这么一套普通的羊毛衫和牛仔裤穿在她的身上,却变得那么的迷人和眩目。白语蝶拉着他,说道:“文杰,我们去沙滩那边坐坐。”
“海边风大……”
“没关系的。”
白语蝶很是兴奋,把夏文杰拉到沙滩边,然后找到一块干燥的地方,和他坐了下来。她打开话匣子,问道:“文杰,你做稽核感觉怎么样?”
夏文杰说道:“忙的时候会很忙,清闲的时候又会很清闲,不过,工作的范畴是我喜欢的。”
“可以惩奸除恶?”
夏文杰笑了,摇头说道:“惩奸除恶那是警察的工作,我的工作是挖出政府这颗大树内的蛀虫,每挖出一只,都会很有成就感。”
“对了,文杰,你怎么突然被调回D市了?”
“因为我哥哥出了车祸,我必须得回到D市照顾他。”
“啊?”白语蝶惊讶地问道:“什么时候的事啊?”
“十多天前。”夏文杰深吸口气,不愿再多提这些伤感的事,看向白语蝶,问道:“说说你吧,工作得怎么样,还顺心吗?”
白语蝶点点头,恩了一声,说道:“大家对我都很照顾,不过,我现在在考虑要不要离开刑警大队。”
夏文杰一皱眉,疑问道:“做的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刑警队?”
“现在骑警有一个名额,局里的领导有问过我,有没有兴趣去做骑警。”
所谓的骑警是D市特有的,在D市的主干道上,经常能看到骑着高头大马的女警在路上巡逻,她们便是骑警,也算是D市的一道风景。
夏文杰想了想,问道:“那你自己的意愿呢?”
白语蝶叹了口气,说道:“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挺喜欢做刑警的,但同时也喜欢骑警,小时候,我就很羡慕骑警,可以骑着马在街上巡逻,英姿飒爽,感觉一定棒极了,只是,我又舍不得离开刑警大队,舍不得那些朝夕相处的同事。”
看着她一脸纠结的样子,夏文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硬币,递给白语蝶,说道:“既然自己下不定决心,那就问问天意吧!”
白语蝶愣了一下,噗嗤一声笑了,把他手里的银币推了回去,说道:“这么大的事怎么能靠扔硬币决定呢,文杰,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首先,我要说的是骑警很辛苦,远没有表现上看起来那么风光,骑马的滋味并不好受,颠簸来颠簸去,只一会的工夫浑身的骨头就像散了架子,需要长时间的练习来适应,过程很艰苦,相对而言,做刑警就自由多了,自主性更高。其次,做骑警没有危险性,在街上巡逻,受人瞩目,还是挺荣耀的,而刑警就不一样了,高危险,每年死伤的警察也大多都是刑警,就拿上次你们办的案子来说,一死一伤,歹徒的手里如果有枪,谁又敢保证子弹就一定不会打在自己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