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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凡人终有一死(1 / 1)

听老头说,这艘渔船已经驶离美国三天之久,我也在船上昏迷了三天之久。中文? w=w≤w.

怪不得我会那么的饿,都有一种生吞带鱼的冲动,原来自己已经饿了整整三天三夜。

我看着老头道:“终点是那里?”

“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南极圈国家。”老头吸着烟袋,淡淡道。

闻此,我不由一声嗤笑,道:“逃到天涯海角?”

“对!”老头子道:“也真的算天涯海角。”

“这座船根本没有远洋能力,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一直在大6边缘航行?”我天际边的灯火,确定那是美洲大6的框架边缘。

“是啊!”老头子也望着天边,道:“这样就没人怀疑了,他们一定认为这是一个随时停靠的流浪渔船。”

“你就这么害怕被现?”我玩味的看着老头,问道。

“不是我害怕被现。”老头看着我道::“是你的父亲害怕,他害怕失去你,害怕你卷入死亡之中!”

“我一直都在死亡之中,从来没人拯救,可也活到了现在。”我坐在船上,抱着双膝,道:“他太自以为是了!”

“他不是自以为是。”老头粗糙的手拍了下我的肩膀,道:“他只是输不起而已。”

我一愣,呆呆望着天际。

船只摇摇晃晃的航行,在一座破败的港口停了下来,也就是老头子说得南极圈上的一个小国度。

这里人口稀少,多是爱斯基摩人。我现这些人都是黄皮肤,黑头,连眼珠都跟亚洲人一模一样。

只是他们并不讲汉语,说一些我听不懂的当地语言。老头子能听懂,也似乎跟这些人很熟络,竟然勾肩搭背的聊了起来。

我看着周围白茫茫的冰封,以及望不着边际的海洋不由一声叹。语言不通,没有基本的航海技术,单是这两条就把周围广阔的天地变成了监狱。

“我跟他们说了一声,你可以借宿在他们家。”老头用烟袋锅指着一个大胡子的爱斯基摩人,对我道。大胡子胡子上全都是冰碴,冲着我摇手,很友好的笑着。

“你什么意思?”我问老头道。

老头抽着烟袋锅,道:“没什么意思啊!你在这里呆一两个星期,我去不远处的海峡捕虾,最长也就半月回来。”

“捕虾?”我皱起眉,望着远处的海峡。我有限的地理学常识告诉我,远处好像是美洲大6最南端的百令海峡。

“你想去?”老头问我道。

我点头,老头子是我唯一的线索自然要跟上。可他却拒绝了我,摇摇头道:“那可不行,捕虾特别危险,尤其是这个季节;没有专业知识死亡率极其高,你是贵公子,我可不能让你干这种玩命的活。”

老头子说的捕虾我也曾经有所耳闻,在白令海峡,每年这时候都会有很多渔船来海峡捕虾。利润很高,伤亡率也很高,是跟自然搏斗的玩命活计。

我没再坚持,毕竟自己确实连基本的航海知识都没有,去海峡捕虾确实有点抓瞎,大自然有时候是比枪械还致命的存在。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住在爱斯基摩人的冰堡里,里面倒也不算太冷,虽然有些不适应,但终究是生活了下来。

这一家人很好客,每天都热情款待我,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而且他们家有一个女儿对我也很热情,倒不是说人家小姑娘看上我了,而是她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对我也很好奇。

她总是吃完晚饭后,眨着如同繁星般明亮的眼睛,问我外面事情。我跟她讲在泰国的事情,讲李丽,讲李正武,还有那只总带来瘟疫的猫。

她想听天书一样听着,我还说想要把自己的故事写着书,让更多的人看到,让更多的人知道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

小姑娘其实跟我年龄差不多,但却有着孩童般的天真,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可能在他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不变的,一如外面万年不变的白雪,而我的到来无异于一场从未有过的风暴,让她见识到了别样的世界。

她听我讲,我们两个语言不同的人,用各种手势和蹩脚的画作来讲述彼此的故事。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觉得我将老死在这片异乡的雪地中,就如同那些万年未化的玄冰一样,静静矗立直到永远。

可突事件总是悄然而来,让人措不及防。事情是这样,那天阳光很好,我跟艾玛一家去不远处的冰湖凿冰捕鱼。

这是爱斯基摩人最主要的生产活动之一,古老而传统。我作为新人也已经作了很多次,虽然还没有独立完成过。

不过这一次就是为了让我独立完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爱斯基摩人,这就是像一场仪式。

我当时也很兴奋,甚至有某种使命感,拿着凿冰工具很用力的敲击冰块。

冰块像石头一硬,震的我手都疼,可在艾玛一家的鼓励下,我还是凿出了一眼脑袋大小的洞。

纯净的水涌了出来,在淡蓝色的冰碴下,如梦似幻,就像流动的水晶般迷人。

我跪在小洞前,双手捧起一眼清水,大口喝着。甘甜凛冽,沁人心脾。我舒服的叹了口气,突然有种在此孤独终老的冲动。

咕咚咚!

小洞在此冒起了水泡,我低头一看不紧有些变色,水竟然变成了血色,很明显是鲜血。

我伸手捞了一点,放在鼻端嗅了嗅,有着浓浓的血腥味。

咕咚咚!

又是一声剧烈的声响。

我低头再看时,已经看到一个人头填在洞中。这颗人头苍老枯寂,眉心还有一个冻僵的枪眼儿。

我认得这个老头,是他带我来到这片冰天雪地,将我困在万年的玄冰中。

我对着艾玛一家喊,让他们帮忙把老头子的尸体弄出来。他们见到尸体也是吓了一跳,作为老头的老友,自然也很伤心,疯狂的将冰面凿开。

极低的温度保持了老头尸体最后的一丝体面,当我们把他挖出来时,他衣着整齐,手里还攥着烟袋,里面还有没吸完的烟丝。

他显然是被一枪致命,杀手似乎没留给他一丝说话的机会,当头就是一枪,整个脑袋都被打空了。

我搜着他的口袋企图找到什么线索,可除了一个打火机外,老头子身上没有任何东西。

我很奇怪,他不是去海峡捕虾去了吗?怎么突然又死在了湖底?艾玛告诉我,这座冰湖下面有一条暗河,有可能老头是在海上遇害,然后顺着暗河漂流过来的。

我点头,这也算一个能说得过去的解释。不过这其实不是重点,重点是谁杀了老头,为什么要杀他?有什么目的?

艾玛也没有头绪,他劝我先把老头子埋了吧,也算入土为安。我想了想,也就再坚持,亲手给老头子挖了坑。

爱斯基摩人虽然地处美洲,但却有着跟亚洲人一样的风俗习惯,就是入土为安。

我将老头子的烟杆和打火机都随着他埋葬,根据当地的习俗,随葬物品是要折断烧毁,方才能够随人埋葬。

我打碎了打火机,而艾玛折断了烟杆。她看也没看,就将烟杆扔进了坑里。

可我突然现烟杆中有着一些特殊的东西,一个黑色闪着红光的现代通讯装置。

艾玛没有见过这种东西,自然也不知道是什么,况且这东西很小,实在不怎么引人注意。

我跳下坑,把烟杆收了回来,检查着红光的设备。其实我的电子知识也是有限,不能从这么密封结构中看出任何端倪。

不过我觉得这东西一定有某些关键的联系,而且它有一下没一下的闪光,好像在射电子脉冲,估计是信号射器一类的东西。

我当时也是傻,既然想到了电子脉冲,却没有想到gps一类的定位装置。

如果我当时想到就不会把这东西带在身边,这样就不会让人家现,更不会害死艾玛一家。

当时我们埋了老头子后,心情都极为低落的回到冰堡,吃完饭后,就6续睡着了。

我也是觉得很累,毕竟凿了那么一大块的冰,情绪又激动又悲伤,自然有些累,甚至浑身都有些酸疼。

我本来以为这一觉会直接天明,可却现天还黑着自己就醒了。而且我感觉到莫名的心悸,就是那种死亡降临的本能恐惧,或者说第六感。

这种感应曾经无数次救过我的命,今天又一次提醒我,我满头冷汗的看着周围,并没有现任何异样。

我以为是错觉,可却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这种味道是极其真实的,可不是什么第六感,而是真切的腥味。

我摸出一旁的鱼枪,缓缓走了出去。门外刮着寒风,温度很低,尤其是夜里,没有阳光更是阴寒。

我看见艾玛的冰堡里面有着光芒闪烁,马上心中一紧,悄声摸了上去。艾玛是自己一个人睡的,也是距离我最远的一个冰堡,中间是她父母的冰堡。

也就是说,我要路过她母亲的冰堡才能到达她所在的位置。这是一句废话,可却不得不说,因为她父母的冰堡前全是鲜血,洁白而纯净的雪也全部都被染红,像一朵妖艳的花。

我推开她父母的房门,现里面的血腥味更加浓郁,随着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很快现他们两个已经变成了尸体,还是无头尸体。

死人我见过不少,就算这种环境,我仍旧保持着冷静。用极短的时间摸了一下他们的伤口,现是刀劈伤,就像古代的断头刑法。

我心头如鼓,赶紧冲进艾玛的房间,还没推开门,我就听见里面的人阴冷道:“小姑娘,长的可真漂亮啊!”

这个人说的竟然是汉语,而且字正腔圆,绝不像半路出家的老外,而是纯种的国人。

我不敢贸然闯进去,掀开一点门缝,看着里面。里面一个背着长刀的男人,正抱着艾玛淫笑,在强行撕扯艾玛的衣服。

艾玛痛苦的遮挡着,满脸泪水,屈辱莫名。我当即一脚踹开门,一鱼枪就打了过去。

这种鱼枪是捕猎大型海洋动物的,又长又利,力量极其大。

砰!

一下钉住了那人肩膀,余力甚大,将那人死死钉在冰堡上。

艾玛哭着用皮毛盖住自己的身子,躲着墙角死死抖。我挡在她身前,看着被钉在冰堡上的男人。

这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要不是他身后背着长刀,还有那些带血的锋刃,我真以为他就是一个每天都要撸一的死宅。

“嘿嘿!”中年男子贱笑着,他是一个黄种人,估计跟我国籍一样。

“谁派你来的?”我问道。

“小朋友,你知道作为我们这行的保密比命还重要。”中年男子道。

砰!

我有射出一根鱼枪,将他另外一个手臂也钉在墙上,他疼的倒抽凉气,龇牙咧嘴,但却没有一点交待的意思。

“既然你这么有职业操守,那你真就没命了!”我抽出他随身携带的匕,横在他咽喉上。

“凡人终有一死!”中年男子看着我道,我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还是在念某种信仰的咒语,就像韩逸说的阿弥陀佛。

“那我就送你去死!”我扬起匕。

“就算你杀了我,一样要死。”中年男子露出诡异的笑容,道:“因为凡人终有一死。”

噗!

我狠狠刺下去了匕,对这种奇怪的诅咒作了最有力的回击。

中年男子很快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我搜着他的衣服,并没有现什么有用的线索,除了那把刀。

刀很锋利,上面隐隐刻着一行字:凡人终有一死。

我皱着眉,这是一个什么组织?竟然在热兵器时代仍旧用着冷兵器?看似逼格很高,其实愚蠢之极。

如果刚才他拿着一把手枪,我根本不是对手,可现在他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

“外面好像有人!”艾玛对我道,她的听觉比我好,我一点都没有听见。

提着刀,我赶紧去门外看,现在冰天雪地中,有一个正缓缓走来,他同样背着一把长刀,还吸着烟,一点点红光闪烁。

他就像这漫天风雪般,带着凛冽的杀意,很快走到我面前,只是打量了我一分钟,便道:“是你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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