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放弃(1 / 1)

“自然是当真的。”这件事他琢磨了也不是一两天了。

沈辛茉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祖父的脑袋里一直在打这个主意,所以眼下她只觉意外。

“你看不上何子期?”难道辛茉的心里还在惦记着五皇子?

“这并不是我看不看得上他的事情,而是……”沈辛茉面上露出为难之色。

“那你是担心他愿不愿意?”

这还用问吗?人家肯定不愿意啊,自己声名狼藉,他却是京中如今最炙手可热的夫婿人选,这怎么都不搭啊。

“祖父,这根本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关键是……辛彤她喜欢何公子啊。”愿不愿意的抛开另说,她可不想上演一场姐妹争夫的恶俗戏码,到时候丢人都要丢到姥姥家了。

“你说辛彤喜欢谁?”沈尚书生怕是自己听错了,还特意直起了身子,往前挪了几分。

“上次辛彤之所以将我的荷包扔进湖中,正是因为那荷包里的香料是何子期送的,她心生嫉妒,这才将荷包扔进水里。这事儿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本来她也没打算在祖父面前揭破,可是眼下不揭破是不行了,万一到时候真弄出了什么闹剧,那整个沈府丢人可就丢大了。

“是谁跟你说的?辛彤自己告诉你的?她倾心于何子期?”沈尚书一时还有些难以接受。他这些日子一心想着要撮合辛茉和何子期,从未想过辛彤会对何子期动了心思,原本已经看好的孙女婿人选,眼下竟是要泡汤了,他心中的情绪很有些复杂、但不免还存着一丝希望,只希望着这不过是辛茉自己瞎猜而已。

可是这种事情,若只是自己瞎猜,辛茉哪里会就这么往外说?

沈辛茉这便把当时沈辛柏同她说的这些话也告诉给了沈尚书,“孙女当时想着,这到底是辛彤的隐秘之事,孙女不好当众揭穿她,所以就没说。只是眼下……何子期是万万不行的。”

沈尚书终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心中很是无奈,若真是如此,那自己也只好放弃这个念头了。只是太可惜了,那何子期实在是个极好的人选,而且对辛茉也有些心思,要再想在京城里找到像何子期这样好的人选,着实是不容易了。

沈辛茉看着沈尚书这样失望又无奈的样子,心里不由有些感动,祖父真的替自己打算了很多。

“祖父,姻缘这种事情也是看缘分的,急不来。”

“行了,你回去休息吧。”

“那孙女就先告退了。”

沈尚书本以为辛茉和何子期的婚事已经是十拿九稳了,可万万没想到,竟会因这样的缘故而非舍弃不可。不舍弃还能怎么办呢?眼看着她们姐妹两个因一个男子而心生嫌隙吗?若是不闹出什么事情还好,要是万一真的闹出了什么丢脸的事情,那辛茉和辛彤两个人就都毁了。

沈尚书心中满是后悔,是自己疏忽了,前段时间,何子期经常出入府中,想必就是在那个时候辛彤对他动了心。何子期一个翩翩公子,才貌双全,辛彤对他生出什么心思,也是在情理之中,而自己竟然完全没有想到这个。

只是可惜了,何子期这么好的年轻人,注定是跟他们沈府的小姐无缘了。

……

自这天秦晔抱过沈辛茉之后,沈辛茉心里就一直觉得怪怪的,每每看到了秦晔比以前躲得还快。

这天她索性找借口早早就躲了出去,左右这阵子书局里闲得很,大家都很懒散,也没人在意她的去向。

沈辛茉离开书局之后,闲逛着到了书市,书市的这些人如今都认得她了,偶尔还同她聊上那么一两句。

“沈大人,您给看看我这书稿怎么样。”这是沈辛茉如今经常在书市里听到的话。

杨敬中原就是在这个书市讨生活的,他的新书一炮而红,现如今相邀他写书稿的书肆书斋不断,名利双收的他,已经许久不来书市摆摊了。

但是杨敬中的经历却成了这书市里经久不衰的一个谈资,都说他运气好,眼看着就要回老家了,偏就那么幸运遇上了沈家大小姐,让他沉积多年的书稿终得刻印成书,而且一举成名,简直羡煞众人。

所以从那之后,沈辛茉每次来书市的时候,都会有不少人让她帮忙看书稿,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沈辛茉一律都是说:“真是抱歉,我最近没时间,要不您先搁在这里吧,改天我有空的时候就会过来看的。”

那时候,旁人都以为她这不过是敷衍之语,打发他们的罢了。但是后来发现,沈辛茉真的会驻足在摊位前,看他们摆在上头的书稿。久而久之,他们也就明白了,沈小姐不是不愿意看,只是不想把场面弄得太尴尬,她也不好意思当面说你写的书稿不行什么的。所以,越是当场要她看的,她越是不会看。而是隔个几天之后,自己去他们的摊位上找来翻看,看过之后若是有她中意的,她会给上一些建议。若是她看不中,则会静静地将书稿搁回原来的位置上,大家彼此什么都不说,却也都心知肚明了。

是以,如今大家都形成了一种默契,若是有书稿想让沈辛茉看,就会在她来的时候,特意将自己的书稿放在自己摊位最显眼的位置,沈辛茉自会翻开去看,觉得不中意,就什么都不说,重新放回去,这样大家都不伤颜面。

虽说杨敬中也是从这个书市中出来的,而这个书市里有许多跟他一样落魄又怀揣梦想的读书人,想着有朝一日著书立说,可是天底下并没那么多杨敬中。很多读书人终其一生,既考不中进士、入不了仕途,也写不出精彩的书稿,得以在书封上刊印上自己的名字,只能在郁郁不得志中过完这一生。

沈辛茉几乎每天都来这书市,看的书稿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份了,但是还没发现能让她赞叹不已的书稿。

不过她心里还是存着希望的,他们今日不能,不意味着明日也不能,人总是在慢慢进步的。

沈辛茉停在一处摊位前,这个摊主她也是认识的,之前曾经拿了两三本书稿给她看,但是水平真的很一般,内容平庸且乏味,不过是鹦鹉学舌,里面根本没有多少自己的思想和观点。

不过,比起这里其他不得志的落魄书生,他的境遇还要好上许多,至少他有一个稳定的营生。他平时都在他老丈人开设的学堂里教小孩子念书,每日下了学堂之后才会来这书市上摆卖些旧书,等着书肆书斋的人来看看他的书稿,以期望着某天他的书稿能被看上。

见沈辛茉出现在他的摊位前,那男子一如既往地用期冀的目光看着她,沈辛茉向来不会以一个人的现在就判定他的将来,在沈辛茉看来,尽管书市的这许多书生如今写的书稿还不够水准,但只要他们肯下功夫改进,总是有希望的那一天的,就看你能不能坚持,肯不肯下功夫了。

而对于面前的这个男子,她之前也曾含蓄地给他提过一些建议,就是希望他能跳脱出他脑海里固有思想的束缚,能有一点属于他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所以当她翻开手中的书稿的时候,还是带着些期待的,但是看过之后,却难免失望,他还是没什么长进。

见沈辛茉将书稿放回原位,男子面上不由露出几分着急,“沈大人,您再往后看看,后面写得真的还不错。”

“郑公子,你这书稿前五页的内容跟你之前给我看过的那几份书稿并无多大的不同,虽然遣词造句不一样了,可写的却还是同样的东西。郑公子,恕我直言,这种内容的书,你往各个书肆书斋去走一走,随便都能找到很多相似的,而且是十几年前,甚至是几十年前的。”

郑公子闻言不由低喃道:“那到底什么样的书稿才是你想要的?”

沈辛茉一边想着要怎么跟这位郑公子说,一边随手拿了搁在旁边的一本旧书。

这是一本百年前写就的巨著,至今还深受热捧,书名为《集梦录》,书里写的是一个个梦境,那些梦境或是大胆奇特,或是恣意浪漫,全篇皆是天马行空,叫人看完之后久久不能回神。其文风亦是飘逸华丽,句句成诗,雅然生香。再加之,这书明则写梦,实则暗喻现实更多,所以时隔百年,仍是受人追捧,经久不衰。

这本书沈辛茉很是喜欢,已经看过三四遍有余,原本只是随手翻一下,但看了两眼之后,却不由看入了神,站在这摊位前久久未动。

一直到那郑公子等她的回音等得没了耐心,才开口将她的心神唤回。

“这上面的批注是谁写的?”沈辛茉豁然抬头看他。

见着沈辛茉双眼发亮,脸上满是期待,那郑公子低头瞥了一眼她手里的书,“这批注怎么了吗?”

“这批注写得很好啊,究竟是谁写的?”

那郑公子闻言取过她手里的书看了一眼,颇为轻蔑地道:“这也叫好?写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简直胡说八道。”

“这书……?”

“这书我是前阵子翻书柜的时候,偶然找到的,谁知道是谁的。”郑公子随手便将那本旧书给扔在了地上。

沈辛茉见状心中暗暗有了计较,这位郑公子不像是书市里其他的书生,只靠着这点营生过日子,他书摊上摆着的书一般都是他自己看过的旧书,他平时要在学堂里教孩子们念书,根本没功夫去做这些收书卖书的买卖,这本书……肯定是他家里原先就有的,那这本书上的批注既然不是他写的,那又能是谁的?

每到这个时候,沈辛茉的老毛病就又冒出来了,她觉得那批注写得实在是很好,遣词造句的风格与《集梦录》原文类似,而又有自己的观点,新颖又独特,是沈辛茉之前完全没有见过的。以这样的笔触和风格,完全可以出一本《集梦录笔注》啊。

只是这郑公子显然并不愿透露这些批注是出自何人之手。

沈辛茉也没有再追问,只是道:“我能把这本旧书买下来吗?”

那郑公子瞥了一眼被扔在地上的旧书,片刻之后才满不在乎地道:“不值什么银子,沈大人想要的话就送给你了。”

沈辛茉接过那本书,掸了掸上面的灰尘,最终还是在他的摊位前搁下了一点碎银子,在她的眼里,这本书可不是什么不值钱的东西。虽说这本书到处都有得卖,可这本上头写的批注却独一无二的,十分难得。

今日沈辛茉在书市颇有些收获,怀揣着那本满满都是批注的《集梦录》回到沈府,刚进到房间就迫不待及地看起来,越看越入迷,若不是顾虑着不能坏了全家人一起吃晚饭的规矩,她都不想暂时合上这本书去吃饭了。

吃过晚饭之后,又接着回来看,不知不觉竟就看到下半夜,不是侍女起夜发现她屋里的灯还亮着,非要劝着她赶紧熄灯睡下不可,她还要接着看下去,简直一点儿都睡意都没有。

而这般熬夜的后果就是,第二天眼睛里出现了红血丝,而且整个人都陷在那些精彩的批注之中,走路的时候像个游魂一般,撞到了人还后知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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