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9)第三章(19)
李大妈是街道居委会的治保委员。在胡同里那帮子不三不四的小青年都有点儿怕她,可是,她愣是对自己的两个儿子没辙。
老大因为偷钱包,从少管所刚出来又下了大狱,被政府发放到新疆去了。老二在十三岁时又走上了这条道儿,正好赶上文化大革命,比他哥哥偷得还邪乎。
李大妈没少管教儿子。骂不行就打,铁锹把子都打折了几根,贼骨头就是不软。最后实在没辙了,老伴儿给儿子上了脚镣。挺粗的铁链子一头锁住儿子的腿,一头固定在柱子上,任你是吃喝拉撒,不许出屋门一步。
三天以后,儿子的脚脖子被铁链磨出了血。当妈的心疼了,给他开了锁。也就是一转身的功夫,那小子就没了影子。
从此,老二再也没有回家里来。
中午,李大妈炸好酱,正要下锅煮面条时,有人来了。来的是两个穿旧鍕装的学生。一个瘦瘦的,有点装腔作势的样子;另一个,个子高大,身板魁伟,神情很严肃。
“我们是学校保卫组的。你儿子偷钱包被革命群众当场抓获。我们是按他交待的口供,来提取他藏在家中的赃款。”
瘦子板着脸说。
“有介绍信吗?”李大妈端起治保委员的架子,公事公办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