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图上,从新墨西哥州最大的城市阿布奎基一直往南,走300多公里就能够抵达美国和墨西哥边境。在那一段,美国这一侧有两座城市,拉克斯卢塞斯和阿拉莫戈多。经过“陆军参谋部”新设“南方作战司令部”的一番紧急调动,那里白天的时候想必没少出现鸡飞狗跳的盛况,而夜幕降临之时,美国人千方百计寻找的目标却已经抵达了距拉克斯卢塞斯足有两百多公里的萨福德,一座同样位于美国南部边境地区的小城。
霞辉消失在了天边,习习凉风迎面吹拂,抱着双管的老式猎枪,林恩几乎昏昏睡去。
“嘿,长官,前面有猎狗!”开车的突击队员一边说着还算顺畅的英语,一边用胳膊肘轻轻捅了下林恩。
“喔!”
林恩睁开眼睛,在车灯所及之处,他看到了沿路设卡的美军哨兵正挥舞着手里的停车牌。对方只有四个人,携带手枪、冲锋枪这样的轻武器。夜幕下,林恩一点紧张情绪也没有。作为一名以优异成绩通过训练营考核的“吸血鬼”突击队员,经历了多场发生在欧洲东线的惨烈厮杀,他对自己在夜间的战斗能力已经有了极其强烈的自信心。
“能混过去就混,否则……杀无赦!”
林恩一边说着,一边从裤袋里掏出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插在腰后。等同伴停了车,他大大咧咧地推开车门,扛着双管猎枪下去了。
看到卡车上下来一个身强力壮、头发蓬松的年轻人,手里还有支威力不容小觑的老式火枪,一名美军哨兵紧张兮兮地端起冲锋枪。就在这时候,林恩从容举起双手,尤其将那只双管猎枪举得老高,口中骂骂咧咧地喊道:“这挨艹的美国,拿把猎枪也犯了死罪吗?”
“嘿,伙计,别紧张!”
看起来资历丰富一些的美军士兵伸手示意自己的同伴收起武器,然后表情从容地对林恩说:“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携带武器外出?”
林恩依然高举双手,站在原地恼怒地说道:“看不出来吗?我们都是他妈挨艹的美国公民!今天广播不是说新墨西哥州到处都有来自俄国的袭击者吗?带枪当然是为了自卫,难道是在沙漠中猎火鸡?”
对这出口成脏的“平民”,经验老道的美军哨兵并不恼怒,他双手叉腰地走到林恩跟前,悻悻地笑着说:“今天的广播和电台都像是疯了一样,惹得人心惶惶,最好的办法就是呆在家里哪也不去!其实要真遇上了袭击者,你这种老掉牙的猎枪一点用处都没有,劝你还是把它放回壁柜去,等冬天的时候再拿出来猎火[***]!”
“呆在家里?政斧供我们吃、供我们喝?嗯?”
林恩不依不饶地抱怨着,不等对方做出搜身举动,直接将双管火枪塞到他怀里。
“麻烦你们快点检查,我们还赶着回家吃晚饭,谁知道你们他妈的前面还有多少道检查站!”
“你们一路上已经接受了多次检查?”哨兵将猎枪竖着拎在手里,果然没有再对林恩进行细致的搜身检查,而是从他旁边走过,例行公事地打量着这辆看起来有些年代的卡车。
“从霍尔布鲁克过来,接受检查的次数一双手加一双脚都数不过来!”林恩夸张地抱怨着,他从另一只口袋里掏出香烟,假装找不到火柴,便叼着香烟往前走了两步,伸手向哨卡旁的美军士兵要火。
“车上装的是什么?”拎着猎枪走到卡车旁边的哨兵问,此时此刻,另外三名哨兵并没有上前和同伴一道查看来车的意思。
“卷心菜、青豆还有芹菜!”
负责驾车的突击队员英语并不好,而美国西南部的居民情况恰恰是非常复杂的,既有印第安人,又有墨西哥人以及欧洲国家的混血儿,因而官方语言说得差也不那么引人注目。
趁对面哨兵给自己掏火柴的机会,林恩悄悄瞟看另外两名哨兵,他们一人腰挎手枪套,悻悻地掰着手指,另一人身背冲锋枪,靠坐在摩托车上,小小声地对同伴说着什么,长时间的警戒检查明显消磨了他们的精神和戒心。为了干扰其注意力,林恩拿着香烟问道:“嘿,伙计,要不要来一根?”
后勤供应充足的美军部队并不缺乏香烟、咖啡、巧克力这些,但刚刚掰手指的那名哨兵还是应声走来,笑着问:“该不会是加了料的吧!那东西我们可不能碰!”
林恩知道他们所说的料是毒品一类,至于这个时代的美国南部流行大麻还是其他什么,却没什么明确概念。
“放心吧!很普通的香烟,5分钱一包,别嫌太差就是!”
腰后的皮带上就插着一支消声手枪,也只有精神极其强大的家伙才能够若无其事地和对手聊天。
哨兵笑着从烟包里面拿走两支香烟,自己叼了一根,旋即转身走向同伴准备把余下的那支给他,林恩顺势将烟包递到近处这名提供了火柴的哨兵跟前,他将枪斜背在背上,拿了一根烟并准备用火柴点着――这正是三名哨兵警惕姓最为薄弱的时刻。就在这时候,林恩听到卡车那边的哨兵说:“解开帆布索,让我看看车厢里的货物。”
驾车的突击队员答:“不就是一些蔬菜么?长官!简单瞧一眼就好吧!”
哨兵却有些固执地说:“没办法,上面的命令很严格,把帆布索解开,我得上去看看!”
自寻死路的家伙!林恩心里道,既然如此,他也就毫不犹豫地从身后拔出手枪,开保险、扳击锤的动作一气呵成,顶着眼前刚刚点着烟的哨兵,朝他心窝开了第一枪,消声器并不能完全消去枪声,只是让它微弱一些。坐在摩托车旁的那名哨兵看到这残忍血腥的场面顿时目瞪口呆,但不等他做出反应,林恩移动枪口并将第二发子弹精准地射向了他的头颅。电光火石之间,三名哨兵已经干掉两个,背朝林恩的那个正在点烟,等他发现情况不对而丢下烟和火柴伸手去抓枪时,林恩已经对着他的后背连续扣动扳机。卡车那边,在听到枪声之前,驾车的那名突击队员就已经酝酿好了杀机,这会儿已经毫无悬念地用匕首将车旁的哨兵给割了喉。
战斗结束,林恩正准备让突击队员过来帮着把尸体扔到路旁的沙丘下,可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沙丘那边有悉索声,转头眯眼一瞧:不对!哨卡后侧稍远处还停着一辆摩托车,却没看到人,如此说来……在这里警戒的不止四个人!
百密难有一疏,林恩连忙循着刚刚的声音望去,很快在沙丘下方十几二十米外瞥见一个黑影,那家伙之前显然是在大解,发现不妙才仓促拎起裤子,手里没有武器,这会儿只好没命地朝反方向跑。林恩抬手连开两枪,这装了消声器的cz27声响确实不大,可它口径本来就小,这样一来威力和射程更是可怜,两发子弹过去根本没能阻止这走狗屎运的家伙。在不熟悉环境的情况下,林恩没有贸然去追,而是迅即转身招呼同伴将车转过来用车灯照射。可是这个时代的卡车并不像是几十年后的大型重卡,主车灯跟探照灯一样雪亮,有限的灯罩下,那个人影已经连滚带爬地跑远了,别说是手枪,就算拿起其他美军哨兵留下的长枪也未必能够命中,何况还要尽量避免枪声。
无奈,懊恼,林恩这时候只能怪自己走近哨卡时没有足够仔细地进行观察,更没想到居然碰上个临时去方便的美军哨兵,看来只好将匆匆清理现场,以免给随后经过的同伴制造太大的麻烦,接下来就该开着卡车赶紧撤离了。可在车灯的照耀下,他又隐约看到远处的戈壁中似有人骑着马,这样的距离上无从辨认对方的装束。
强盗?劫匪?毒贩?围观群众?
若是这些,林恩并不担心,怕就怕碰上游动警戒的美国骑兵。
“快,把这些家伙丢到旁边去!”
林恩并没有从车厢的蔬菜后面召唤出其他突击队员,而是将手枪插回后腰带,和驾车的同伴迅速将美军哨兵的尸体以及他们留下的摩托车草草丢到路旁的沙丘下,就这么会儿功夫,视线中骑马的黑影靠近了许多,而且还在往这边奔跑,那个单独逃跑的美军士兵则不见了踪迹。
难道真是美国佬的骑兵?林恩立即警觉起来,虽然骑兵这种古老的兵种在战场上已经过时了,但在后方尤其是地形复杂区域进行警戒巡逻还是有存在价值的。他连忙招呼同伴从车座底下取出突击步枪,自己也后退到了卡车旁,但等对方的外貌出现在车灯前方时,林恩稍稍松了口气,因为他看到的是两个没穿任何制服的起手,其中一人的马屁股上显然还驮着个失去了知觉的美国士兵。
“你们是巴赫的朋友吗?”骑手们远远用英语问道。
感谢上天,感谢巴赫,林恩差点儿在胸前划起十字。居然能够在这里碰上接应,这真是大大出乎意料,劳伦茨.巴赫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豁然从偶像上升到了半仙的级别。
“我是,我是巴赫的朋友!”
听到林恩的回答,两位骑手纵马而至,并将抓获的美军士兵掀下马背。这家伙脖子上被割了一刀,已然没有了呼吸。
对方到了跟前,林恩才真正看清他们的容貌和装束,他们戴着宽边帽、穿着衬衫马甲和大马裤,一副牛仔装扮,却有着和白种人截然不同的黄褐色皮肤。印第安人?墨西哥人?
领头的骑手是个中年人,他用并不非常标准的英语说道:“开车跟我们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