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岳,听说你太太喜欢养兔子,跟我说说经验?”
这大晚上的,离十一点还有一刻钟,可怜的唐特助在公司辛苦奋斗了一天,刚捉到空闲冲了个澡,连个老婆亲热的时间都廖胜全无,就要准备睡觉。
一通杀千刀的电话,如果没看到那个熟悉的号码,他真想砸了手机。
无奈是boss大人亲自接机,却大感意外问的这么幼稚的问题,不由咳嗽两声:“其实兔子不愣生倒也好养,好吃好喝地供着,尤其是宠物兔每天不外乎就是逗弄逗弄,买点高级兔粮喂点牛奶就可以了。”
“逗弄逗弄?倒是好主意,我记下了。”
“老板,你啥时候家里养兔子啦?”唐岳同学表示很惊讶,就像刚从外星回来的生物一样。老板有洁癖是出了名的,不说对女人很排斥外,一般的香水或者动物皮毛都不碰,更别提宠物猫狗之类了。
boss大人笑了笑,“最近走回了一只流浪兔,放在家里养,毕竟养兔子这事我也是新手。”
尤其是曾知夏这种看上去柔和,内里其实倔的像头牛这种难对付的炸毛兔。
“难怪了,不过兔子温顺,不咬人这点算是不错。”
“恩。”
叶琛用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又想到了一件事:“唐岳,还有件事。记得这周有空去精品街买五十套女士内外衣送到我家来,费用晚些时候找我报销。”
女士内外衣?
唐特助雪亮的眼睛顿时不动了,他似乎发现了什么,老板家有女人?这算不算世纪十大发现。
“是给夫人买的?”
叶琛阴了脸,又转回那个不苟颜色的办公状态:“打听老板隐私,小心这月的奖金全给扣了。”
这下彻底噤声了。
唐特助无与伦比地郁闷到家了,小心翼翼地给boss顺毛:“老板,既然没啥事了,我先去睡觉了。”
谁叫公司的琐碎事都是自己负责,虽然领的是一般助理工资的好几倍,面上是所有人羡慕的总特助,可是累啊,身与心都累得快残了。
大晚上了,还要心惊胆战,他容易吗?
挂了电话,叶琛仔细想着唐岳同学的话,养兔子心得。首先是安逸的生活,好吃好喝地养着,偶尔也得放着逗弄下、顺顺毛之类。
曾知夏从浴池里出来,已经很晚了。擦干头发上的水珠,看看镜中的自己才发现一切来得太不真实。
推开浴室门,打量着卧室里的一切,不管是床头的灯饰,还是茶几上的摆设都是价值不菲的上上品,整个人躺在鹅绒被上,软软的,香香的……
只是却怎么也睡不着。
父亲逝世就好像一记重锤压在心口,怎么也喘不过气来。又躺了会儿,眼睛直直地盯着天花板,口中有些干燥,腹中也有些饿意。晚上什么也没吃,这会到了半夜倒是全涌上来了。
摸索着下楼,楼梯灯并不算太亮,这会看起来倒有些阴森。
从冰箱里取了一杯水和几片牛奶面包准备带上楼去,隐约间就看到沙发上有个人影,散漫地靠坐着,一双长腿随性地交叉放在茶几上。
知夏被他吓了一跳,“你怎么还没睡觉?”
“上午的飞机,有时差,睡不着。”
“难怪。”
大半夜不睡觉,在楼下装鬼吓人。
叶琛眼帘一抬,看到她手中拿的面包,眉头一皱:“晚上没吃东西怎么也不说一声?”
知夏被他冷冷的目光看得打了个寒颤,愣了半天:“吃了吃了,只是最近胃口好,到了半夜就容易饿醒。”
“这样啊,那明天去超市一趟,家里得存些吃的。”叶琛想着,这样也挺好。家里原先他一个人住,吃的本来就少,连人气都少了几分。这样她住进来,东西自然也要添补了。
“好。”
叶琛总觉得兔子太乖了,突然想到唐岳说的偶尔要顺顺毛之类的话,心中一动,微微侧身,声音多了几分慵懒暗哑:“过来。”
知夏本来还准备挣扎一下,但被那不怒自威的眼神一扫,立马乖巧地走过去,自顾自地坐到他旁边。
毕竟叶琛年纪轻轻就成为商界的传奇人物,那一股子不怒自威的气质早就深入骨髓,对于小女生来说怎么也能镇得住场子。
叶琛将手中的烟尾放入纸篓里,伸出长臂将人一下子抱坐在大腿上,温热的烟草气息夹杂着成熟男人的味道席卷了她整个嗅觉神经。
“还这么怕我,我又不吃人,就算是吃也会细嚼慢咽,不会一下子吞到肚子里。”他用指腹温吞的摩擦着她手臂上冰冷的地方,另一只手紧紧地掐在她腰间,明明中暗示着性欲的渴望。
知夏吓得脸色苍白,嘴唇紧紧地抿着,“叶先生,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噗。
对方的脸色相比较就多了一丝戏谑,唇角低低地扬起:“夏夏小姐,我还是比较喜欢听你喊我名字,嗯?”
名字?
正在她纠结这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时,忽然感觉颈脖上压上来一个湿润的触觉。
是他的唇,他在吻她。
眼睛被宽厚的大掌蒙住,她只感觉他的唇在她的肌肤上细细吸允,温热的气息,舌尖滑过时有摩挲的触感,周围充盈着他身后特有的清冽气息。
紧接着,一闪身的瞬间,只觉得嘴里一疼,齿关忽然被他略带霸道地撬开,不是很轻易的浅尝辄止,而是彻头彻尾的侵略。舌尖滑过她的口腔,灵巧地一深一浅地缠绕着她的舌尖,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整个人极度缺氧,双腿软软地搭在他的腿上。
叶琛摸了摸她被吓傻的脸上,头一回笑得如同偷腥的猫:“第一次接吻?”
知夏见过他刚才的脸色,不敢冒然违逆,猛地点了点头。
其实虽然不算第一次,不过也差不远太多。还记得第一次和容哲希接吻的时候,就像是蜻蜓点水一样,但那时却是甜蜜的满足。只是这次,却远远不同。
心跳会变快,脸会红,脚也会发软。
叶琛很满意她的青涩反应,用近似于温柔的诱哄让她平静下来:“知道我为什么让你过来这里吗?”
怎么会不知道,有时候她倒情愿自己傻一点,可是偏偏他的话在脑中怎么也忘不掉。
抬起眼帘,与他黝黑的眼神对视:“知道。叶氏财团的老板从来不做亏本生意我还是知道的。来这里,是心甘情愿做你的qingren。”
直到他厌倦自己为止。
奈何他在自己腰间的手越捏越重,逼视的意味越来越明显,戏谑的声线继而响起:“你说的也对,可是你却不知道一件事。我对圈养情人这种事没有兴趣,你,只有一个选择。”
她一惊,“什么选择?”
身体被压在皮质沙发上,那人的黑眸深不可测的睨视她,犹如一汪深潭,越陷越深。
“安心做好叶太太。”
“可为什么偏偏是我,多少名门淑媛想要嫁给你,我早已经不是市长千金,就连寻常百姓家的女儿也比不上,你为什么要我?”
她从一开始就不明白,更明白他所谓的游戏规则。如果说现实真有灰姑娘和王子的爱情,那么经历过了哲希的事情过后,她再也不信了。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叶琛的条件太好,好的让她不敢奢求太多。
而他却笑出声,明明白白地在她耳边诉说答案:“我要的从来就是你,这个答案可够?再说了,那些娇小姐有什么好,只能用钱养着,离开了钱什么也不是。”
“曾知夏,你该对自己有点信心。你离开了父母的庇护,照样可以照顾自己,而如今只是缺了一个家。既然没人为你撑起一个完整的家庭,那么我愿意给。”
当他说完这一席话后,他才发现。这个晚上,为了她,他已经把半辈子从未吐露过的肉麻话全部说完了。
不过。
感觉,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