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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乾圣五年底的辽东(1 / 1)

辽东,

洪涛正迎着入冬后的寒风瑟瑟发抖中。

东北本来就严寒难忍,等到了小冰河期,这情况更让人难受。

尤其是对来自彩云之南的洪涛来说,辽东的冬天简直是噩梦般的存在。

不过像他这样的西榜掺水进士,在就业方向上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吏部分到哪里就是哪里。

为了前程,洪涛再怎么不抗冻,也得咬牙接受朝廷安排。

不过比起以前,现在官员的待遇已经好很多了。

起码为了鼓励新进官员主动就任东北、西南等偏远地方,皇帝定了规矩,在关外的冬日会发放“冬补”,为官员和随同而来的妻子免费置办两身棉毛衣物御寒,分发一定量的火炭。

南边的夏天会有“夏补”,用硝石制冰法弄一些冰块出来分人……

算是慰劳下在极端天气里努力办公的打工人们。

当然,这和皇帝提高官吏待遇的目的一样——

朕对你们这么好,再搞贪污腐败,懒政怠政,那犯事抓到后,朕把你全家都处理掉,也是正常的吧?

在乾圣朝打工,作风出问题后被抓起来的官员也是不少的。

毕竟要求严格了,御史们也有动力了。

而且朱见济为了尽可能的打压官僚集团的特权,还把“连坐”这种古老的惩罚方式发扬光大,力求做到一人犯错,全族受苦。

哪怕没有采取朱太祖指定的“剥皮萱草”酷刑,但这种大规模的打击,也让官老爷们回忆起了高皇帝那碾压一切的威严。

一手萝卜一手大棒,这让官员在掌权已久,每每临近上头之时,一想到自家几百口的族人,大多会变得冷静下来。

“洪大人,这么冷的天你还亲自吃东西,真的是太辛苦了!”

在把自己包裹成一个棉球的洪涛旁边,一个归化汉人觍着脸凑过来,跟他套近乎,汉话说的并不顺溜,想到什么词就硬套上去了。

洪涛啃着被冻的冰冷的肉饼,并不是很想搭理他。

什么叫亲自吃东西?

难不成他和老婆睡觉,也得请别人来帮忙?

“你话又说错了,哪里能随便叫别人‘大人’!”

艰难的咽下去,洪涛还是没能抵过对方的臭不要脸,回了一句。

说话之间,吐气成雾,让人仿佛升了仙。

“大人”一词,在传统的汉家用法里,可是指代家中父母的。

随意用之,岂不就是到处认爹?

但在三辽这种少数民族数量居多的地方,对那些努力学汉话,让自己融入诸夏的蒙古、达斡尔、鄂伦春等族少民来说,能用汉话说出来就好,具体的含义没必要太过纠结。

而且随便认爹,这本来就是少民们的优良传统,在乾圣朝的代表人物,就是已经被大明册封为归义王的瓦剌首领达巴拉干。

在他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二世祖的地位,不要脸的强行比他还小十几岁的朱见济为干爹时,达巴拉干的名声,就已经传遍五湖四海。

虽然很无耻,但效果的确很突出。

就达巴拉干那水平,都能在大明的扶持下,稳稳当当的坐了小十年的瓦剌统治者,还通过兜售羊毛奴隶发了财……更加表明了,大明在养狗方面的用心。

所以引得不少人都对“认爹”一事很热衷。

但皇帝不是你想认就能认的,起码得是达巴拉干这种地位的人才行。

像三辽这边的普通部落首领,大多选择了驻守附近的主要将领当义父,意图借机打入大明的上流圈子。

就算皇帝讨厌这种风气,禁止过其流行,也耐不住人舌头厚。

而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洪涛在辽东当了一年多的官,也成了当地少民眼里的好靠山。

第一次被人这么叫的时候,洪涛还很惊讶,生怕传到老婆耳朵里,引起家庭矛盾,破坏夫妻关系,于是很严肃的指出了对方的语法错误。

结果这个汉名叫刘大志的,当场就给他跪了下来,眼含热泪,用磕绊的汉语说他是这里的父母官,本来就值得他们喊爸爸,自己也是真心认同这个说法,所以才会忍不住叫他“大人”的。

被如此对待了几次,洪涛也习惯了。

如今再听刘大志喊爸爸,他也就是轻声提醒一下,不再浪费时间去纠结。

“你是来办理开厂手续的吗?”

洪涛啃完了饼,又给自己灌下一碗热汤,才撑起滚圆的身体,挪到摆了各种档案的桌子边,“东西给我!”

“是的是的,这是大宁和通辽那边的大人给我打的证明……我祖上真是八代良民,当初女真野人祸害辽东,我家也从未参与过!”

刘大志从鼓囊囊的棉衣里掏出几卷盖了公章的文书,递给洪涛看。

他来这边,是为了开水泥厂的——

三辽地广人稀,而且气候严寒,搞基建对于官府来说,是个极大的负担。

明朝政府的动员能力,到底比不上后世,就算朱见济再想一手包办,把地方安排的明明白白,也得向现实低头。

加上其他地区也面临类似的问题,于是朱见济在今年决定先在辽东省试点,开放建厂限制,允许一些符合条件的人承办,但其发展,也需要在官府的指定范围内。

比如说搞私人水泥厂的,只能承办一些民居,大工程如修路等,关系重大,还是不放心让资本插手进来。

但给百姓修房子也够人赚的了。

东北三省多冷啊!

以前是没有条件,还有女真做恶,让当地人只能抱住瑟瑟发抖的自己。

现在环境稳定了,女真被杀的销声匿迹,朝廷的扶持日益加大,也让三辽百姓动了心思,想帮自己提高下生活质量。

修一座墙体厚实的水泥屋,装个玻璃窗,再盘个火炕,准备一身轻便的毛衣和狗皮帽子,已经成了这边小康之家的标配。

这一年来,通过圈养绵羊、采集辽东大山里的珍贵药材和矿物,也的确催生出了一些手里有点闲钱的人。

市场还是有点的。

于是如刘大志这样的人就动了心思,想要在这太平年景里做点生意。

他本是蒙古族的一个小部落主,原籍在兀良哈三卫的。

但景泰朝时候,大明不就在那边搞起了经济渗透嘛。

在羊毛纺织业的迅速发展下,不少蒙古权贵在自家主动展开了圈地运动,然后愈演愈烈,进化成了侵占别的部落地盘,以扩大自己的养殖场。

被夺取领土的蒙古人,要么沦为农奴,要么就是跑了出来,自谋生路。

刘大志就是后者。

对此,大明是持默认态度的。

反正明朝对兀良哈这种最早依附的蒙古势力进行了长久的“归化”,让习惯游牧的蒙古人慢慢的接受了半定居的生活,也为之做好了户籍登记。

刘大志他们放弃原有部族跑来辽东,就跟关内在原籍混不下去,外出谋求发展打工的汉人一样,没必要多讲究。

甚至分化蒙古上下阶级,让其离散无法有效整合,本来就是朱见济削弱蒙古的计划之一。

刘大志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是茫然的带着残余的部落同伴迁移来了辽东,然后趁着女真被清洗后留下的势力空缺,迅速的跳上了官府的船,立稳了跟脚,然后走到了开厂这一步。

他现在好不容易攒下来了一点资本,手下也有几十个原部落的青壮,开个小水泥厂,当一个房地产商还是很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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