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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安岑的男神(1 / 1)

在香港,圣诞节就跟中国的春节一样隆重。

今年天堃要举办圣诞夜,邀请先生帮和太太帮等重要人物,到时候兰仲文要上台致词,他必须在圣诞前赶回香港。

平安夜前夕,兰仲文和九九拿着兰妈给的红册子,坐上了黑色劳斯莱斯,顾融特意下广州来接他们。

念念非要跟来香港玩几天,十五岁的年纪,对什么都好奇,兰仲文被缠得没办法,捎上了念念。

路上,顾融一直在汇报工作,兰仲文凝着眼,高贵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

九九和念念坐在后面吃洋参膏,她预感到,下面很长一段时间,兰仲文会很忙了。

还有那本红册,兰妈说九九不能看,九九都好奇死了,心中抓耳挠腮的好奇,恨不得掀起来一探究竟。

红册上是他们结婚的日期,兰家的习俗,女方是不可以看到日期的,怕女方会焦虑忧郁,她只知道要结婚了,但具体不知道是哪天,等到了婚前十二天,才会让她知道结婚的具体日子。

兰妈不让她看,也就是说,婚期离他们结婚还有段距离的。

所以这段时间,她只要保持心态,天天保养,各种购物,等着婚期来临就可以了。

“这个东西吃起来怎么怪怪的?”兰念捏着洋参膏皱眉问。

“这是补品啊,味道肯定不是特别好的啦。”九九笑着回答。

这些洋参膏是兰妈特意叫佣人做的,做了满满一大个玻璃罐,说是美容养生,补血益气的,要九九每天吃几块。

不仅有洋参膏,还有阿胶膏,燕窝搞,龟苓膏等等,兰妈给九九做了太多补身体的糕点了,放得后车厢满满都是,虽然味道不是那么好吃,但是也不是那么难吃,吃多了,反而觉得有股药香回荡在喉咙间,干干甜甜的,提神益气。

比起什么都不能吃,九九还是很感激兰妈的,至少这些糕点可以无聊的时候解解馋。

兰念嫌弃地咦了一声,却没有吐出来,她胡乱嚼了几下,咽了下去,“怪不得吃起来总觉得味道不对。”

兰家的修养始终很好,也许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家族严格,熏陶出来的子女也会强烈要求自己,有股子与众不同的风采。

九九心说兰念看着大大咧咧的,修养确是极好的。

“凑合着吃吧,等到了香港,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啊,谢谢嫂子。”兰念声音清脆,惹得场上的人都抿唇笑起来,顾融对她颇有兴趣,扭过头逗她。

“小妹妹,你几岁啦?”

兰念不以为然,悠悠开口,“老叔叔,你几岁啦?”

“老叔叔?”顾融指着自己,暴怒,“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个老叔叔啊?哥还没结婚呢。”

“那你可长得真着急啊。”兰念轻哼,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扑闪着,分外可人,想拿话占她便宜,没门儿。

九九不由觉得好笑,咳嗽了两声,唇角温柔。

兰仲文的眼从文件中微微抬起,看着她,轻轻拧起眉。

劳斯劳斯进入香港边境后,街上车水马龙,出现了拥堵的状况。

圣诞节一直是香港最隆重的节日,各大商场的货物折扣低到惊人,到处都贴着红色的热卖,畅销,折扣。

九九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平安夜当天,兰仲文在公司开会,忙得不可开交。

九九无所事事,约了安岑,吕颖,还有兰念横扫各大商场,每个人进商场前都是双手空空的,出来时手上都提了七八个纸袋。

四个人,四种不同的风格,安岑妩媚,吕颖妖娆,兰念清纯,九九灵毓,可四个人站在一起,却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虽然兰念比她们三人小了十来岁,但她身高已经长到162了,看起来也是亭亭玉立。

兰念跟安岑是表姐妹,感情一直不错,这下见到面,两人嘴巴就跟倒豆子似的,聊得停不下来。

悠闲的咖啡厅里。

灯光柔和,气氛舒适。

安岑将一块糖丢进咖啡里,纤细的指拿着汤匙搅了搅,扭头问九九:“听说你们结婚的日子定下了?是哪天呀?”

“我也不知道,妈说婚前十二天才可以告诉我,现在没告诉我,应该还有段时间吧,可能在年底。”九九手中的是柳橙汁,她的病还没痊愈,不能喝咖啡。

“真快啊。”吕颖感慨,“咱们三,是你最先谈恋爱,最后也是你最先结婚,哎,还是同个人,想想你们都认识十三年了,真令人羡慕啊。”

“有什么好羡慕的啊?小颖,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羡慕,而是加把劲,赶紧把那姓乔的给拿下。”安岑拨了拨头发,一脸悠哉。

“那你呢?小岑。”吕颖看着安岑,声音静静地,“你的他马上要结婚了,你不去找他?”

听到这里,兰念和九九都愣了下,九九率先反应过来,抬起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问:“岑姐,你的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安岑没说话,笑容凝在嘴角,有些苦。

“小岑,你之前答应我,你会去华盛顿问问他,可是后来,你为什么又不去了?”

安岑的眸色变得有些淡,叹了口气,“怎么去?他连请帖都没发给我,是不想我去吧。”

“那万一他是因为恨你呢?有多爱,就有多恨,小岑,如果他结婚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安岑沉默,双手紧紧攥在一起。

那个午后,阳光格外明媚,她喝着咖啡,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青春的懵懂爱情。

安岑从小就很皮,出生于军家,她爸从小就教她喝酒和拿枪,是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千金,但这么乖张的性格外,却长了一副讨喜的皮囊。

她的美丽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但凡见了她,都要夸奖她长得漂亮聪颖,而她不止长得漂亮,还很有主导风范。

几乎所有军院的女孩子都听她的,男孩子也都跟她关系不错,算得上人缘极好,她自小开始,身后都有一片女孩追随着,跟她一起玩耍欺负别人。

上高中时,安岑已经是学校领导分外头疼的顽劣生了,可碍于她父母的地位面子,硬是将她塞进了尖子班。

尖子班的同学也知道她的能耐,都有点惧她,听说有次她跟个女同学打架,被校长叫到高台上,让全校看着她。

广播操期间,她又跟那女孩打了起来,当着全校的面,在高台上打得难舍难分。

事后那挨打的女孩的父母竟然来学校对她道歉,主动承认那事是他女儿的错,所以学校也不能开除安岑,睁只眼闭只眼就让她混过关了。

高中的时候,初中的同学已经一分为三了,学校融进了大部分外校的学生,其中有一个是从深圳转来的,名叫秦初。

当时的深圳,正值小平爷爷一点,经济飞快繁荣,到处都在建大厦高楼,整座城市恍如拢在黄沙中,环境不是很好。

秦初是中考状元,84年,广东一带数广州最为繁荣,秦初父母为了让他有好的学习环境,将他送到了广州第一中学。

虽然他鼎鼎大名,但在还没公布名字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知道秦初是谁。

第一天开学座位是随便占的,秦初就坐在安岑身后的身后,两人中间隔着两个女孩,彼此不认识彼此。

安岑第一次记得秦初的模样,是在开学第三天的一个下雨天,她撑着雨伞跑进教学楼,由于她不喜欢上课,故意慢悠悠地站在原地叠折骨伞,有心要浪费时间。

秦初从雨幕下跑来,黑发上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就像远古洪荒里的妖姬,他太美了,一个男孩美成这样子是件很恐怖的事情。

安岑呆呆地看着他,这时候,安岑还不知道他们两是同班同学。

秦初不知道前面有人,他的雨伞被风吹坏了,挡住了左边的视线。

这时候也上课了,教学楼理应没人,他快速跑进教学楼里,伞一偏,想散掉伞上的雨水,偏巧这时候安岑又站得近,伞上的雨水洒了她一身。

安岑惊叫。

那少年的眼睛在伞下露了出来,没有半分歉意,他的眼珠很凉凉,像两颗没有温度的诡异冰球。

安岑的呼吸突然漏了一拍。

“对不起。”少年道歉,声音凉淡。

还没等安岑反应过来,他已经收了伞扔进垃圾桶里,利落离开。

安岑刚才还觉得他美得惊心动魄,这下被洒了一身水,那小子态度又恶劣,脾气火爆的她,都恨不得上拳头招呼他了。

就这样,两人的恩怨结下了,当然对方压根就不知道,只是安岑单方面这么想而已。

她心情郁闷地晃到教室,居然发现这个男孩就坐在自己后面的后面,她恶狠狠瞪了秦初一眼。

然后秦初这个名字就好像被打进了安岑心里,她发现,自从那一眼之后,她就深深记住了这个人,不管他走到哪里,安岑总能眼尖地把他揪出来。

很快,班级要评选班干部了,这天,每科老师都有一课,每课都上自习,让同学们介绍一下自己,其实真正的介绍,不过就是大家好,我叫什么什么,基本一回头大家就忘了什么跟什么了。

安岑是学校有名的劣生,在这个日子里,她被七科老师都请到了教室外谈话,大致内容差不多,就是希望她可以好好学习,别捣蛋,她左耳进右耳出的点着头,老师就让她回去了。

尖子班只保留了原来三分之一学生,三分之二来之外校,外校的学生见安岑被每科老师叫出去聊天,以为她就是中考状元秦初,因为秦初这名字太中性了,分不出是男是女。

身后两个女孩子都是外班的,用笔点了点安岑的背,轻声问她:“老师叫你去干嘛啊?”

安岑知道她们打什么心思,掩着唇忽悠道:“老师说让我做班长。”

“哇,你好厉害。”身后的女孩崇拜的说,安岑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省中考第三名的叶凡。

安岑差点笑得岔气,“客气客气。”

“如果你做班长,是不是以后的黑板报都由你设计?”林凡十分热心,因为她以为安岑就是秦初,在九中的时候,林凡一直是全校最优,字写得漂亮,黑板报做得优秀,是强者中的强者。

但是强者更想认识更强的,这叫识英雄惜英雄。

“不干!我设计那黑板报干嘛?我吃撑了没事干啊?”安岑果断拒绝,她自己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就她自己看得懂,设计个毛黑板报啊。

安岑哪知道黑板报是一个荣誉象征,全校评级最高的班级可以得奖,在优等生眼里,这是个奠定自己在老师心中地位的重要事情,但在劣生眼里,这就是无聊透顶的东西。

“你不干吗?那你可以把机会让给我吗?”林凡睁着希翼的眼神问。

“行啊。”反正安岑不干,谁要干谁拿去。

一下课,所有外校的优等生都把安岑围住了,拿着自己复习的课本来请教安岑难题,几人叽叽喳喳地谈论解题技巧,安岑听得稀里糊涂的,这事要问她那万能表弟还行,问她,那就是白瞎!

不知道是谁叫了安岑一句秦初,所有人都笑眯眯的,脸色自然,只有安岑微微楞了下,敢情这些人把她当成秦初了啊?

到秦初到底是谁,安岑根本没见过。

而秦初本人,正趴在自己的位置上睡觉,他的眼皮微微盖着,睫毛浓密地卷翘,美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

他长得很帅气。

但这时代,女孩们更喜欢品学兼优的名人,原因就是学校里出了个全优的兰仲文,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令整个学校的女生眼光都抬高了起来,就连安岑本人,受到自己表弟兰仲文的熏陶,也喜欢像他那类的优质学生。

兰仲文此时念初二,但他威名远播,凡是本校的,都知道有那么一号人物,但凡校庆,广播操,仪式领队都是同个人,别人不想认识他都难。

“我不叫秦初,我叫安岑噢。”安岑耸肩说道,谁也不想被人认错,还是个没见过的同学。

“啊?”几个同学面面相觑,都露出了疑惑的眼神,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林凡,她微微张大嘴巴,“你不是秦初?那谁才是?”

“鬼知道啊。”安岑随口回答,秦初又不是本校的,她哪里认识?

这个疑惑一直持续到上课,老师开始宣布班级的班干部,从班长开始一个个往下点,林凡是副班长,数理代表是秦初,老师叫了秦初的名字半天,没人应答。

班上的同学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都瞪着眼睛,想看看这个中考状元的庐山真面目。

良久,林凡身后的少年慢慢站了起来,他的眼珠凉得令人胆寒,“我就是秦初。”

这人就是秦初?

全班诧异。

林凡更是惊讶地掩住嘴巴,秦初居然就坐在自己身后,而自己却一点也没察觉。

安岑冷着张脸,原来这没礼貌的臭小子叫秦初。

中考状元,呵呵,真是他姥姥的搞笑。

而本次的班干部里,居然也有安岑,她是二组的组长,原因就是老师怕她调皮捣蛋,所以弄了个官给她做做,希望她能乖一点。

毕竟这女孩的破坏力太强,老师们不希望她影响学生们学习。

安岑也没反对,做官嘛,还没试过呢,且让她来治治秦初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吧,而且做组长好处多了,同组的作业都交在她这里,想抄谁的就抄谁的,不用去借作业了。

每天上完课,第二天都要背诵课文和交作业,安岑对其他同学都挺轻松的,让他们对自己同桌背诵就完了,独独跟秦初抬杠,每天早上,她都坐在林凡的位置,随手翻了翻秦初的课本,让他老老实实背诵。

只要背错一个词,安岑就把课本合上,让他重新背诵。

秦初凉凉的眸子看着她,知道她对自己有敌意,但是他没说什么,安静地就像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自此,他背出来的课文没有一个字是错了,两人暗暗较劲,一个仔细地看着课本上的词,一个背得全神贯注。

安岑抓不到他的小辫子,气得她摔了课本离开。

秦初没什么反应,天生面瘫。

这时候,全班同学还以为安岑的成绩不错,不然怎么能当组长?而安岑也略有收敛,当了官后,她比以前要面子,成绩不好不敢说,就想着考试的时候抄袭林凡就完了,反正林凡跟她关系不错,应该会让她看答案吧。

第一次小考来临了。

安岑拿着钢笔凝思,起先她自己试着解题,但她的知识实在有限,尤其数理,数理就是她的致命伤,从来都是全班倒数第一的,没改变过。

能得分的,都是靠蒙出来的选择题,一般选C,因为C的命中率高。

她填好选择题后,就在也写不下去了,偷偷往身后瞄一眼,想看看林凡的答案,岂料林凡用白色纸张将她填好的答案全盖住了,安岑试着小声叫了她几句,林凡始终低着头,答都不答。

安岑有些无奈,但她能不能考及格,保住自己的面子就靠林凡了,于是安岑写了张纸条给林凡,上面写着第一题怎么解。

她揉好纸团,丢在林凡的桌子上,林凡会不会给她答案,安岑心里也没有底。

很快,纸团传回来了,安岑小心打开纸团,上面的字飘逸灵动,写着第一题的答案。

还算林凡有良心。

安岑心里一喜,把答案抄上去,然后有问了下面几道题的答案,她揉了纸团放在林凡桌上。

没多久,纸团又一次传回来了。

安岑拿出来一看,密密麻麻全是考卷的答案。

她欢喜地把答案一道道抄上去,直到下课铃声响起,她才把考卷交上去,松了一口气。

“林凡,刚才谢谢你了啊。”安岑买了一瓶汽水给林凡,当是感谢她的。

“谢我什么?”林凡接过她手里的汽水,有些迷惑。

“刚才你不是传考卷答案给我了吗?你的字还真漂亮啊。”

林凡默了下,反问道:“你刚才的纸团不是要传给秦初的吗?”

其实林凡就是故意这么问,她知道安岑是要抄她的答案,但她辛辛苦苦解出来的答案怎么肯给别人抄袭?万一别人抄袭她的反而得了第一名呢?她又不傻,这点私心还是有的。

安岑楞了下,“不是啊,我刚才的纸团是传给你的。”

“这样啊。”林凡假装恍然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刚才解题太入神了,以为你的纸团是要给秦初的,毕竟他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人嘛,所以我帮你拿给她了,怎么样?他有给你写答案吗?”

这才是林凡在意的问题,平时安岑处处刁难他,他会给她答案吗?应该不会吧,除非脑子有泡。

“他给了,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答案。”安岑的声音弱弱的,完了,要是他给了假答案,她的面子就全毁了,这下全班都要知道她的差劲成绩了。

林凡微微一笑,佯装善意地安慰她,“别担心了,我看他不像那种小气的人,既然会给你写了,就应该是真答案吧。”

安岑还是不放心。

但第二天证明林凡的话是没有错的,秦初给了安岑真的答案,满分150,秦初考了满分,当时安岑拿到答案,不敢全抄,于是特意选错一题,考了147分,比林凡还高了3分。

林凡不可置信地咬着唇,怎么可能呢?秦初居然把整张试卷的答案都给了她,难道他不怕安岑超过他吗?

这事在秦初看来,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他们爱抄就抄吧。他早早就把试卷填好了,同桌和后桌的人全在抄袭秦初的试卷,他没什么反应,犹自在那玩转笔。

突然林凡递了一个纸团给他,指了指安岑。

秦初望了安岑的背影一眼,便低下头,把答案抄给她了。

其实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安岑的时候,他的记忆力超群,他也知道自己洒了她一身水,那句道歉有点单薄,所以就在做点什么事情来补偿她吧。

安岑从老师手里拿到数理试卷,一颗心又汹涌又迷茫,说不出什么感觉,她一直刁难他,没想到最后帮她的却是他。

虽然这件事微不足道,可比起林凡,少言的秦初更值得人信赖。

她站在讲台上。

遥望着台下的少年。

所有人似乎都淡化进阴影里了。

只余那俊美清贵的少年,瞳孔沉黯如夜,没有一丝浮动,凉凉的,有些远,有些淡。

她默默看着他,神情突然无措起来,恍如被温暖的海风吹过,泛着金色涟漪的温暖的味道。

空气中好像流动着清香,然后安岑的心,微微悸动了一下。

小考后,秦初崭露锋芒,位置被老师调三组中央,坐在了安岑的隔壁,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

安岑也因为数理成绩优异,被老师大大赞扬了一番,她摸着自己的鼻子,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白杨树高耸入云,蔚蓝天空被映衬得格外高远,有一点风,风中飘散着树木的清香。

自从抄过秦初的试卷,安岑和他之间的恩怨就无形化解了,这就像欠了债似的,安岑见到秦初债主,不觉地就低声下气了。

她本来就是个讲义气,知恩图报的妹子,于是每天看见秦初,就甜甜唤上一句,“秦秦。”

秦初的脚步一顿,俊美的脸庞扭过来,瞥她,“秦秦是谁?”

“你啊,我给你取你外号,好听吗?”自从抄过他的试卷和作业后,安岑现在觉得他格外顺眼,各种帅气,怎么看都觉得心花怒放。

好吧,她承认她是有私心的,她身周坐的全是优等生,但只有秦初肯给她抄袭试卷和作业,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她已经抄了,索性就抱秦初大腿吧。

中考状元的大腿,想必是又粗又结实的。

若是她跟秦初变成好朋友了,那方圆百里,还有什么题能难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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