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纤云那一觉睡得差点耽误了大事,她忘记了今天要去图书馆还书。等到她醒来,已经十一点钟了,赶紧跑起来洗漱。
在匆匆忙忙去找之前借了几本书,这一大堆书实在是太多了。找起来真的一点也不方便,她把堆有书的地方都翻了个遍。
到最后,还差一本书,她使劲回想也不记得放在哪里了!
不对,她好像昨天晚上乱放,那本书放在了沈自酌的文件里。
算了算了,等下吃完饭就去找他。
真倒霉,去还书之前还要去见那一个人,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吧!
我的肚子呀!我知道你饿了,我这就把你填饱,别着急,我看看有什么吃的。
还好,还有一包泡面,不然就饿肚子了。
吃过午饭后,玉纤云拿着三本书就出发了。在出发之前,她特地查了一下沈自酌的电话号码,怕等一下她进不去。
这个地方是富人区,想要搭车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程。玉纤云已经习惯了,每个星期她都会出去一次,这点路程根本就难不倒她。
出了富人区有一个搭车的地方,她已经叫好了车。又是熟人,一年中有好几次都会遇见他。
“小姑娘,怎么又是你?”那个司机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看见她了,就好奇多问了一句。
“我每个星期都会出去一次,习惯了就好。”玉纤云觉得非常的尴尬,感觉好像被别人撞破了一件秘密似的。
“每个星期都出去一次,我好像记得你之前出去都是星期三耶。”司机想起来来到这个地方,接的那个人都是她。
现在的年轻人,不是每个人都有一辆宝马,什么什么的车吗?怎么这个小姑娘每次都打电话叫车,不会是被别人包养的小三吧?
那也不可能呀!就算是小三也是非常有钱的,而且看她的穿着打扮,就不像是那种做别人小老婆的人。
玉纤云没有注意到他,更没有注意看他的脸色。也没有兴趣去猜想他内心的想法,反正她清清白白,不怕别人误会。
“嗯,确实是星期三,我去借书,每星期一次。”玉纤云自从打算改变自己,就渐渐地开始搭理陌生人了。
“小姑娘,喜欢看书?”司机好奇的问了问,他也喜欢看书,但是都没有多少时间,毕竟为了养家糊口嘛!
“嗯,我从小就喜欢书。书让我觉得自己非常渺小,书带给我惊喜,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还有好多好多的东西等待着我去发现。”玉纤云谈起书来那可是滔滔不绝,整个人的气势都不一样了。
司机看到这样的她,感觉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都没有,这小姑娘看的书多。
“叔叔,你也非常喜欢看书,对不对?”玉纤云感觉到他情绪有点低落,觉得他也是一个喜欢书的人。
想必他是为了养家糊口,既没有多余的时间看书,也没有多余的钱买书。所以看到无忧无虑的自己,再想想他的生活遭遇,难免会有点情绪低落。
“若是叔叔也喜欢看书,我家里面还有好多好多书,等下次我们在见面的时候,我送你几本吧!”玉纤云看见他没有回答,接着往下说。
“这个……叔叔确实喜欢书,可是……那也是你辛辛苦苦赚钱买的,叔叔怎么可能夺人所爱呢!”司机虽然很喜欢书,可是让一个比自己小一辈送书,他怎么好意思。
“叔叔放心,我每年都会买一大堆的书寄往山里,给山里的那些孩子,不在乎那几本。我知道这样子说,可能会让叔叔觉得非常羞愧,不过没关系,叔叔若是什么时候想看书了,可以找我。”玉纤云这一句话离她的另一个身份非常接近,差一点点就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