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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七十四章(1 / 1)

你们懂这是什么东东……

被吸血鬼猎人追了半个月, 连泡妹子骗血的时间都没有了。正因如此,饥肠辘辘的吸血鬼心中充满了火气, 他一把提起路鹿的领子, 左右晃荡了一下,结果怎么闻都是普通的人类。

“真是邪门了。”

吸血鬼的心中很纳闷,然而他此时很饿,再不吸血全身的血都要被冻结了,所以他没有收回獠牙, 继续凑近路鹿的脖子准备吸血。

【注意:客人再次攻击店主将会受到电击惩罚。】

在吸血鬼快要靠近路鹿脖子的时候, 脑内突然传出了这样的声音。

“什么东西?是谁在我脑子里说话?”

左顾右盼了一下,在他身后的人类因为之前袭击他, 被他一脚踹到墙角动弹不得了,而被他牵制住的人类紧闭着嘴, 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

“到底是什么?”

吸血鬼大喊一声, 结果店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他冷静下来一想, 才发现脑子里多出一段信息,刚才他被饿的失去了理智才会忽略这段消息。

“呵, 一次攻击口头警告,二次攻击电击惩罚,三次攻击死亡惩罚,这种藏头露面的家伙也敢口出狂言?”

吸血鬼根本不信有人不出面就能把他电死, 比起那轻飘飘的威胁, 他再不喝血恢复体力, 出去就要被吸血鬼猎人逮捕了。

“可笑,我什么时候会在乎这种威胁。”

吸血鬼不屑地冷笑了一下,再次探出獠牙尝试,结果他刚贴近路鹿的脖子,眼前就闪过了一道白光。

“噼里啪啦——”

“噼啪噼啪——”

一阵触电的生效响起,当噼啪的火花声停止后,吸血鬼已经口吐白沫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路鹿试探着用鞋尖踢了踢他的身体,结果吸血鬼还是一动不动,看样子是被电昏过去了。

“真遗憾,竟然还有心跳,吸血鬼也会有心脏这种东西吗?”

“要是直接被电死就好了。”

试出吸血鬼还活着,路鹿遗憾地提起他的裤脚,往门垫的方向拖动。当拖到门垫附近的时候,他嫌弃地把他扔上垫子,目送这位吸血鬼先生消失。

“衷心地希望你回去能遇见吸血鬼猎人之类的东西,别再来了。”

送走令人讨厌的吸血鬼,路鹿走到墙角,把宋程扶起来搬到自己的床上。

吸血鬼踢的那一下挺狠,但好在都是皮肉伤,所以路鹿从急救箱中找出伤药给宋程涂好,让他休息了一会就好了许多。

“刚才谢谢你,这是伤药,回去在淤青的地方涂就好了。”

路鹿向宋程解释了伤药的用法,然后按宋程的要求,把他的书拿来,让他躺在床上念书。

“好努力……”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一次路鹿都被宋程的学霸之力折服。当宋程觉得时间不早后,他又扶着宋程到门垫回去。

至于开店,在扔走吸血鬼后他在门内里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挂牌,有这个东西,晚上就不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访了。

第二日晚上

宋程在和平时相差不远的时间来到了店里,从书箱中拿出一本书开始读。从他走路的样子来看,路鹿觉得他没什么大碍了,也不知道是昨天那只吸血鬼脚下留情,还是店里有保护客人的防护机制。

说实话,当昨天那只吸血鬼钳制住他的脖子时,他真以为自己要死在一只不刷牙的怪物口下,谁知便利店竟然对店主有优待。

客人们都说进店的时候脑子里会被塞进一段信息,仔细想就能知道,可惜他想了数天也没发觉大脑里多出一段记忆,只好无奈作罢。

所以,他对便利店的了解,一直都是从客人们的口述中得知的。

然而,所有客人都没对他讲便利店有防御机制,直到昨天吸血鬼攻击他,他才发现吸血鬼不能伤到他分毫。

昨天,吸血鬼一共攻击了他两次,第一次两人之间应该出现了一道屏障,所以吸血鬼只是钳制住了他,却不能伤害他。

而第二次,吸血鬼却直接被电晕过去,然后就被他拖到门口扔掉了。

“要是有第三次,他会不会被直接电死呢?”

没有敢于‘身先士卒’的勇士,路鹿无法猜测第三次违规的惩罚,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惩罚一定不会好受,好让那些违规的人付出代价。

“好无聊,突然希望吸血鬼再来了。”

自从知道异世界的客人们伤不了自己,路鹿开始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如果再来一次,吸血鬼先生可能会死吧,如果他继续大胆攻击的话。”

“但是吸血鬼也是人形的,如果死去会留下尸体那就麻烦了。”

“虽然本体是怪物,但是一个像人的东西死在店里,不是我做的也有口说不清楚呢。”

“处理尸.体的话,不知道尸体能不能扔回原来的世界……如果不行的话,拜托动物朋友们带回自己的世界也很好哦?”

静静地想如果吸血鬼、或者其他客人被店里的防御机制电死该如何毁.尸.灭.迹,路鹿盯着门口,很想有个不要命的客人帮他试验下自己的猜测。

结果,像吸血鬼那样不友好的客人果然是珍稀动物,大多数客人在了解到脑海中的东西后都不会轻举妄动,而是安分的买完东西走人,根本不给路鹿试验的机会。

“您好,欢迎光临。”

迎客的门铃响后,路鹿反射性地望向门口,然而门口的方向空无一人。

有了小人的前例,他开始猜测是不是杰尔西又来了。

毕竟杰尔西有过要教他魔法的约定,已经过去了几天,这时候来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师先生,是你吗?”

过了数分钟后,几个小小的身影落在收银台上。路鹿仔细一看,他们是小人国的小人,但是,其中却并没有杰尔西。

河岸上的人欢欣鼓舞,庆祝自己又见证了一个奇迹,而在河里行驶的人全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竟然可以有这种操作。

正在河里打渔的渔夫看到水面突然多出一大片阴影,不由抬头,看到了头顶漆好的木头,张大了嘴巴;在行驶的商船远远看到前面多出一座桥,不由放缓了速度,结果桥洞很高,比斯纳城最高的船还高上一些,他们安然通过去了。

“法师先生,我们可以在桥上走走吗?”有几个少年跃跃欲试地问道。

“等一分钟。”

杰尔西阻止了想要上桥的人,然后一连打出了十个加固咒,直到他确认桥非常结实,才挥手表示桥可以用了。

得到法师的许可,几个少年一声欢呼,就兴高采烈地跑上桥,还故意在桥上使劲跳,想试探桥的坚固程度。

这些少年在故意作死,但正在岸上围观的法师给了他们勇气,如果他们不慎掉下去,法师不会束手旁观,而且杰尔西先生是斯纳城最强的法师,他带来的桥一定不会有问题。

少年们蹦蹦跳跳地在桥上奔跑,看到这一幕,不少围观的人也心动了,于是他们纷纷提出了想要上桥的要求,杰尔西都一并许可了。

已经确认了桥的承重,没有再停留的必要,于是杰尔西施法把玩具盒切成大小不一的小块,卷起一阵狂风,然后他在风中踏在了一块割成正方形的纸片上,和其他纸片一起飞向学院。

来自异世界的任何物质都是有研究价值的,如果能研究透玩具盒的构成成分,他们就能对异世界有更多了解。

而且这次的经历给他提了醒,异世界的人不一定都跟他们一样大,如果异世界的人都是‘巨人’,那他们以后的探索就必须更加小心了。

杰尔西离开后,已经有不少人从桥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了。见状闻讯赶来的商人也试探着把马车赶上了桥,最后安全地到达了对面。

看到陆陆续续成功渡河的商人们,停留在陆地上的商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妨碍通商的最大的阻隔就是交通,现在水路和旱路都通了,意味着他们以后能更快更方便的达到对岸。这样一来,他们就能从魔兽森林运输更多的货物到斯纳城,再由斯纳城销售到各地,赚取更多利润。

在商人们忖度这座桥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好处的时候,有造桥师也盯上了这座奇异的桥。

造桥师越看越玩具桥越觉得神奇,最后他完全看痴了。

他完全想不出这种桥是怎么造出来的,他本以为这座桥是法师从什么地方抢过来的,而现在他十分羞愧,他不应该怀疑法师的人品,因为这种桥不是人力所能造出来的!

难道是杰尔西先生用法术造出来的桥吗?

造桥师仔细盯了会桥,又摇了摇头。

“师傅,你看出来桥是从什么地方抢来的吗?杰尔西先生是不是从讨厌的底比国抢来的?”

“蠢货,你胡思乱想什么呢,杰尔西先生是做这种事的人吗?”

造桥师忘记了刚才自己也以为桥是杰尔西抢来的,但这不妨碍他教育徒弟。

“这桥不是从什么地方抢的,或者说,这座桥根本不是人能造出来的!就连法师也不行!”造桥师严肃地道。

“不可能,怎么会有法师做不到的事呢?”像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徒弟相信法师是万能的,所以他完全不相信师傅的话:“法师会那么多法术,一定有一个法术能造桥!”

“小家伙。”造桥师嘲笑道:“法师老爷们是伟大的,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只有我们造桥师才知道的,那就是桥。”

造桥师指向桥,对徒弟道:“你仔细观察那座桥,能观察出什么?”

“呃,这座桥是木头做的,上面漆了自然的红色,但是桥上有很多坑坑洼洼,做工粗犷,造桥的人很不用心?”徒弟边说边偷瞄师傅的脸色,生怕自己说的哪里有不对。

“还有呢?”师傅背着手淡淡地道。

“呃……还,还有什么?”徒弟想得满头是汗,最后胡乱猜了一个:“桥上刷了油漆,油漆的颜色很漂亮?”

“呵呵。”造桥师发出了一声冷笑:“你再仔细看看,桥的纹理自然吗?”

“当然自然了,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徒弟觉得师傅怎么会用这么简单的问题考验自己,一边自信洋洋地说出了答案。

然而他刚说完,就又出了一身冷汗。

造桥的木头是一块块的,而且这么大的桥,不可能是一棵树上的木头造的,所以桥的纹理不会如此自然。

而眼前这座桥呢?

桥上的纹理十分和谐,虽然纹理大到惊人,但还是一目了然的流畅,就好像,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

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就好像拿起块木头,随手做个玩具桥给小孩似得……

这怎么可能!

他被自己的猜想吓到了。

然而不管他再怎么看,桥的纹理还是那样,于是他不敢置信地看向造桥师,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这,这不会是一块木头雕成的吧?”

“你没看错。”造桥师肯定了他的判断,同样疑惑地道:“从木头的纹理上来看,这确实是一块木头刻成的,但是,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大的木头呢?”

师傅想不出来法师是从哪里找来如此大的树造成桥,为此苦恼了几天,但是很快,他就不为此感到奇怪了。

杰尔西回来的第七天,法师议会公布了找到大人国的消息。

“泡面,一定要先买泡面!”

冲到货架前,秋彤动手就抓起了一大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在没有多少食物的山区,有滋味的泡面是已经是难得的美味,比天天吃玉米强多了。

在刚到山区的时候,秋彤第一次啃玉米棒子的时候还觉得味道不错,在城市里粗粮比细粮的价格贵多了,而且人们普遍觉得粗粮养生,所以她吃的还挺开心,觉得山村的饮食意外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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