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突飞猛进
伍元这做法倒也聪明,他本就不在意队长的名头。之所以创建击鞠队,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开心,其次是为了锻炼他的马术。
如今见房遗玉对新式击鞠的了解远胜于他,讲述起来更是头头是道。于是伍元便将指挥权果断让出,与其由他指手画脚,不如退位让贤,让房遗玉这个明白人来带领他们。
房遗玉心中也在琢磨着,反正如今田假也没什么事做,既然要玩,那便轰轰烈烈的玩个大的。
况且这击鞠还能锻炼骑术,她怀揣一身功夫,有机会可是打算做女将的,将骑术练好,日后征战沙场也不至于露怯。
将队长的职务痛快接下,房遗玉根据队内成员的性格特点,身体素质,将击鞠场上的各个位置合理分配了一番。
伍元武力值爆棚,再加骑术过硬,他做前锋,可谓是人尽其用。
而房遗玉自己则做了中场核心,原因无他,以她的实力,可谓全知全能。
当然,其实房遗玉还有当门将的想法,以她的眼力以及速度,击鞠场上的球绝对没有她接不住的,并且能够保证零丢球,当属所向披靡之存在。
只是那么做就没什么意义了,完全会丧失游戏本来的乐趣。
此后经过半月的训练,房遗玉察觉马术与击鞠之技似乎比她想象的还要难些,但好在有功夫傍身,凭借一身能力,如今已然将马术等技巧熟练掌握。
她房遗玉前世就身为女中豪杰,如今更是身处大唐这种四夷环伺的朝代,她若不亲自上阵杀敌,征战沙场,岂不是白瞎了这一身武功
而若想开疆扩土,自当是离不开战马,这是后世成吉思汗的亲身经验,故而房遗玉对于马术,那是格外的上心。
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房遗玉的马术师父不是别人,正是伍元。
伍元小枪王之名并非他人吹捧,确有实力。而他的毕生追求,就是能够如他祖父,如他爹爹一般,为国征战,名扬天下。
其祖父南枪王伍云召一身武艺冠绝天下,是为天下第五条好汉。
其父伍登双十之年应刘黑闼之邀助阵,成为其麾下第一悍将,那年他独败唐军十数大将,战平尉迟恭、秦叔宝,可谓风头无两。
而伍元正如其父一般,自幼苦修枪法马术,别看他年纪不大,可如今水准已相当不俗。
然而房遗玉却仅用了半月时间,便将伍元的马术技巧通通习得,伍元传授她的各种技巧,房遗玉无不有样学样,甚至比伍元这位马术师父更为出彩,更有隐隐压伍元一头的架势。
伍元看着在马背上左右翻腾的房遗玉,不禁抱怨道“咱们这谁是师父,谁是徒弟啊”
房遗玉闻声策马迂回,笑着揶揄道“师父当然是你,只是这徒弟过于聪颖,如今青出于蓝了”
伍元闻言心中大为郁结,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想他身为南阳侯之子,五六岁时,便骑着小马嬉戏,自幼跟父亲学习枪法马术,如今习武骑马已有十载,却是不如房遗玉这半月的成果。
想到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让他心中不禁有几分嫉妒之情。
嫉妒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但也并非什么洪水猛兽,关键在于如何去对待这种情绪。
小肚鸡肠之人或因嫉妒而背后捅刀子,然而正人君子却会因嫉妒而审视自己,自强不息。
伍元绝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人,所以在嫉妒之余,他也发自内心的替房遗玉感到高兴,并且为了不被房遗玉甩在身后,对于自身的训练,他也更加刻苦起来。
而近日对击鞠队的诸多事宜,房遗玉还算是上心。
她虽然没有执教的经验,但没教过,还没见过不成根据队员们的各自职位,尽量使他们在击鞠场上能够物尽其用。
这日,房遗玉并没如常到击鞠场训练,而是跨上了家里的枣红大马,去了任城王李道宗的王府。
虽说房遗玉对李月婉那小百合没什么想法,但毕竟这是来到大唐,头次有人约她逛街,所以她今日的打扮照往常要光鲜不少。
田假以来,她便没再穿过襦裙,多数以胡服着身,方便骑马击鞠。今日因要骑马,亦是如此,但今日身着的胡服可是要讲究许多。
红底烫金的紧身胡服,脚上踏的则是灰褐色的西域革靴,腰间悬着柄寒芒入鞘的佩剑,加之她今日画的妆容更具英气,将其女子英姿衬托的淋漓尽致。
骑于枣红大马之上,宛若巾帼女将一般。
房遗玉等的时间不短,终于等到了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蹦蹦跳跳的奔了出来。
“略”李月婉俏皮的吐了吐小舌,蹦至房遗玉马下“久等了吧”
李月婉穿着件红黄交加的齐胸襦裙,腰间系着条玉带,发饰不再为垂鬟分肖髻,但显然也是经过了悉心的摆弄,其上嵌着几件精美的头饰,加以配合李月婉那甜腻可人的面孔,嘴角边勾着的笑意,万分迷人。
与长孙娉婷钟秀大方的美丽不同,李月婉的美是美好的美,只瞧一眼便使人感到岁月静好,让人打心底想跟她亲近,融入她的生活,分享她的快乐。
房遗玉对帅哥美女都喜欢,确切来说,她喜欢美好的事物。
一双并不输于李月婉的桃眸,将李月婉上下打量,薄唇轻启,扬声赞美道“真好看”
李月婉身为古代人,对房遗玉这种毫不遮掩的赞美,有些难以回应。
她羞涩的将头低下,有些不知所措,她心里当然是早已乐开了花,暗忖也不枉她花费时间精心打扮。
房遗玉见状也觉自己眼神过分,轻咳两声,强行解释道“美好的事物被人欣赏赞美,是很正常的事情,何况姐姐我是女人,你跟我也没什么可害羞的。”
李月婉微微颔首点头,心里美滋滋的,随后上了一匹矮小品种的温驯小白马,与房遗玉并排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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