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附近的普利斯私立中学读九年级,在美国的私立学校九年级属于高一,这间学校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大多数都是由初中部升上去的,所以一个班有十几个熟人也不奇怪,也有外校考进来的。
但估计以前的同班同学也认不出现在的杜明歌,经过两个月的调理,瘦小的脸被养得红润透白的,五官也渐长开,一双清澈的黑眸,微翘秀气的鼻子下小巧的嘴巴,原来矮个子的身高好像也有增高,但在有高大骨架的美国人面前还是显矮。
在教务处交完学费,领了书本和置物柜钥匙一些东西后,她来到教室随便挑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教室里同学差不多来齐了,有些跟认识的人几个人围着聊天,男生共同的话题无非是橄榄球篮球这些运动,也有像杜明歌伶仃一人坐在座位上的。
教室里好像有两个熟面孔,是以前和杜明歌同过班的同学,他们并不认出她。
几个聊得热烈的女生哈哈大笑,坐在她们附近带着耳机的金色卷发美女正极忍着心中的不耐。
她环视了一圈教室,突然看到杜明歌旁边的位置,走过来放下书包坐了下来,“介意我坐这吗?”
杜明歌摇摇头,拿出钢笔在书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翻看起来。
金色头发美女见此,以为她是那种孤僻的书呆子,也没了跟她聊天的乐趣,在一边玩手机了。
第一节是数学老师玛丽女士的课,这节课没有正式上课只是让同学介绍自己。
“我叫维斯,来自奥巴马总统的故乡。”一个胖胖的哥们先站起来说,“别看我胖,我可是铅球运动员!目前单身!”
“哈哈哈哈!”后面那句幽默的话引爆了全班的笑点,接下来就说开了。
“我叫哈里,爱打篮球和橄榄球,守望英雄是我的最爱,当然还有斯嘉丽!”
后面说完教室里的男生眯眼坏笑吹起口哨,斯嘉丽是性感女神,有哪个男生不爱啊?
杜明歌旁边的金发同桌,她站起来介绍:“我叫珍妮,谢谢。”
有几个男生偷瞄了几眼珍妮,长得好看的女生总是特别吸引眼光的。
到杜明歌简单的介绍,她在角落一旁并不起眼,如果有关注可能是因为亚裔的血统和矮个的身高。
等大家都介绍完老师开始上课,大家刚介绍燥起来的氛围还没停,有些私下和周围的人认识交换社交账号。
基本上一个上午班里的人都互相认识了,打下课铃去饭堂,杜明歌整理好书本准备去吃饭,但一个人影来到她桌前。
她抬头一看,是扎着小辫子的白人女孩,穿着粉色衬衫白裙子,笑起来挺开朗的。
认出这人是她以前的同学,好像叫什么来着,她想了一会儿还没想起,估计以前的杜明歌也没怎么记得班上同学的名字。
没等她想起,女生就开口说道,“你是我们班的吗?”
杜明歌礼貌的笑了笑,点头答是。
“天啊,一个暑假没见都认不出你了!”女生夸张的捂着嘴巴。也不怪她大惊小怪,杜明歌真的变了好多,虽然在班上沉默不出众,但她那营养不良的形象很深入人心。
本来分到一个没有认识的人的班级她就很忐忑,当她看到杜明歌好熟悉,直到她站起来自我介绍时她才认出。
“我一个人在这个班没什么朋友,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女生提议道。
她完全不介意和谁吃饭,只是旁边多个人而已,杜明歌答应了,但随后她就后悔了。
女生叫莎拉,她好像有永远聊不完的话题,这会儿扯扯这个,一会儿扯扯那个,杜明歌感觉她聊的话题她都聊不进,只有一边吃饭一边听她讲。
杜明歌度过了在地球第一个学生日,平平淡淡的一天让她倍感轻松,回到家打开电脑,看到电脑显示的几条信息,ID就是前晚那黑客。
被冒犯心里有些不悦,她现在也没有合作的意思,如果合作可能会曝光她真实世界的身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她没有选择回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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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珩集团总部
在最高的楼层,宽敞的空间窗桕外夜色茫茫,中央巨大的水箱柱,里面一群黑色小鱼在乱咬撕扯着一条大鱼,锋利的牙齿几下就把肉吞下,水箱被血染得通红。
站在楼上穿着宽松睡袍的男子享受地看着鱼群在撕咬,薄薄的唇瓣弯起大大的弧度,湿哒哒的墨色短发随意的垂在眼前。
忽然背后伸出一双手拿着毛巾搭在头上,男子也没有不悦随意让她擦着。
“怎么又不吹头发,这样很容易感冒的。”陆清一边擦拭着,一边不满的训话。语气虽然不好,但仔细听尾音有些颤抖。
她在试探,试探他对她的底线。
从一开始爸爸公司危机她认识他,求他帮忙解决到现在这种关系,她都在试探,每一步小心翼翼地试探到这,他身边不乏有许多女人,但只有她一直在他身边,那么说,她还是特别的……
她想着出神,没留意一双手抓住她的手,她吓的惊呼一声。
男人邪魅的脸上咧开嘴,他五官极为精致,眼角下的泪痣显得格外不羁,看似无辜的问,“宝贝儿,怎么吓着你了?”
“是啊,被你吓着了,怎么补偿我?”陆清暧昧地在他耳旁吹气。
看着男人精致的脸庞,巨额的身家又事业有成,陆清心里燃起了一股野心,这个男人一定是她的,她要成为顾太太。
顾珩一松手,脸上笑意不减,他退后几步双手举起开玩笑的说,“我投降。”
陆清本想说话时,林助理进来拿了一沓文件说这些文件要处理。看到那沓文件陆清就知道今晚没事成了,撒了几个娇就离开了。
等她离开后,顾珩嘴角的弧度慢慢抚平,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不喜欢就直接打发她走啊,还让我做苦工。”林助理抱怨道,其实这些文件早就处理好,只是用来打发陆清而已。
顾珩把办公室改成自己家,还把床搬来晚上睡觉。这就难为他了,现在还要他去当生活助理,每天处理他的情债真是够了!
“本来还挺顺眼的。”他拿着红酒,慢慢地浇在鲜艳的水仙花里,“但现在觉得,好无趣。”
他看着鲜红的红酒在水里染成一片,无趣的放下酒杯。“收购陆氏,过几天我去一趟美国,帮我安排一下。”
林助理默默地为陆清默哀,好好的干嘛要招惹顾珩这个神经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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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神经,喜怒无常,不知道这样的男主你们喜不喜欢。
当然啦,男主这个人设就不要再问我身心纯不纯,答案是不纯不纯不纯。
男主是个有故事的人啦,不相信感情,容易患得患失。
如果有小伙伴接受不了男主小黑在这里说声抱歉哈
最近在看一本小说《大清第一纨绔》,好看介绍给你们,骗了我不少眼泪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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