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手里攥着的那块玉璧,心想自己与那判臣之家宇文家族究竟有何种联系呢?刚刚出生不久的自己,怎么又到了狼窝之中?狼为什么又会哺育自己呢?越想心内越是纷乱,毫无头绪。
就在他思绪万千时,突然发现远处有一双放着光的眼睛正在暗中窥视这边,凝神一听,知道是当年那只头狼回来了,心下大喜,即以狼啸之声,将其唤将过来。
那狼从林中闪身出来,来至天赐近前,竟然摇头甩身,十分欢娱的样子。
多年未见,天赐见到头狼后甚为高兴,不免又勾起往事,心中又喜又悲。
天赐心想到,爹说我是从狼窝中捡来的,难怪从小叫我狼仔,我竞与狼有着不解渊源,也许这只狼就知道我的身世吧。
突然他灵光一现,想到,我师姐天性喜鸟,常与鸟为伴,会鸟鸣,懂鸟语,难怪她能修成御鸟术的最高境界,可化身为鸟。我从小与狼为伴,习狼性,知狼语,我何不将御兽术之通灵术在狼身上试一试呢,何况,他多年照师尊法要运练元气,如今已是可以随意调动元神精气了。
虽然师父曾说与兽通灵最难的是狼,但也许是我的一条捷径呢,他想到。
想到此,心中大喜。当下五心朝天,盘腿坐好,双手阴阳环抱,掐住子午诀。气沉丹田,意守玄关,练气化神,口中念念有词,调动体内元神欲与那狼意会神通。
几试不成,又先将那狼催眠后又试,如此反复揣练,七日之后,天赐正闭目运神修炼,突然感觉灵光一动,他睁眼一看,竟然看见自己恍若如定般端坐于前。
他放眼远眺,目力所及,瑕疵必现,眼前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鼻息之中,各味杂陈,清晰可辨,拔足狂奔,脚下竟是轻盈无比。
他跃过山涧沟壑,穿过丛林草地,瞬间就来到山巅之上,他仰天长啸,声音划破群山苍天,在林中回响,久久不绝。
天赐此时,以狼眼看世界,心中五味杂陈,想不到自己竟能无师自通,练成此功!
天赐大功告成后,守孝期也已满。当下拜别双亲之墓,起身回桐原县城去了。
回到县城当天,天赐又到县衙告状,县令大人以当事之人已死,原案已查无对证,所谓投毒,也无法查实为由,拒绝立案,将天赐赶了出来。
天赐到也不怒,来到街上,找到一文房,向店主求了纸砚笔墨,当下开始愤笔疾书起来。
第二天,县城门口和县衙大门之外,凡是热闹之处,都张贴了一张告示,引得众人驻足围观,议论纷纷。
此告示上这样写着:
《村民张氏夫妇冤死案之判》
桐原青牧村张氏家张世杰、张秦氏夫妇,本为遵纪守法之良民,却受本村财主汪氏欺哄恶诈,以伪作之房契,将张氏夫妇骗至村外安家,后又借修建生祠之机,害死张妻,以伪造文契之罪,陷害张氏。张氏之子查实证据,多次举告,本县县令竟百般庇护,拒不坐实汪氏之罪,反而与汪氏勾结,暗中投毒,害死张氏。
今告官不准,民冤难伸,遂告山神,山神圣明,立判汪氏汪炳成,吴氏吴启征二人罪无可赦,判为狼杀!
此判。
庶民张天赐
众人看罢判书,都互相谈论,纷纷猜测“狼杀”为何意?各种说法都有,一时间竟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大家都期盼着看看究竟怎么个狼杀之法。
县长大人自然也听人传报了此事,大怒曰:“此妖人求告无门,竟然大胆作怪,口吐痴言狂语!”即命衙役前去揭了告示,当众撕毁。又令家丁、差役加紧看门护院,以免妖人作乱。
次日一早,当众衙役们赴县府当差时,发现县老爷吴启征的尸首竟然横陈在县衙大门之外,脖子已几乎被咬断,面色狰狞恐怖,腹部被掏食一空,还剩几截肠子挂在腰上。周边尽遭鲜血浸染,狼爪足迹之印清晰可见。
时至午时,又传来青牧村汪家汪炳成老爷也被咬杀于家门之前,惨死之状与吴县令如出一辙。
一时满城上下,传闻四起,人心惶惶,个个谈“狼”色变。更有不少民众拍手称快,传为:天狼下凡,诛杀恶人,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