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已年迈,一双浑浊的眼睛扫过街道的角落落,干裂的鼻头努力地搜寻着空气中的食物信息。避过路边民居门口突然泼来的水,它拐进了一条短巷。那里,有个垃圾场,是它最钟爱的“食堂”之一,总是能在那里翻找出一些被啃得很干净的骨头或是食物的残渣。
馊臭的味道,刺激着它的神经,带着无以伦比的诱惑。
气喘吁吁地冲过去,狂吠着赶跑了一只黑猫,它站在最顶端转了一圈,就如同是国王在巡视自已的领地。而后,才带着几分矜持,低下头用鼻子拱,用爪子刨,意图从一大堆生活用品垃圾里找出可以裹腹的东西。
在记忆的最初,有着母亲温暖柔软的腹部和甘甜的乳汁,稍大一些离开母亲和兄弟姐妹后,它也曾被新的主人好好地宠爱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有安全的窝,有新鲜美味的食物,还有主人宠爱的目光和温柔的抚摸。在主人身边,它走过了幼崽时期,走过了青年和中年,在它以为会这样无忧地过完一生时,主人有一天睡着后再没睁开眼,而后,它就被赶出了那幢房子。它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是的,就是拜那段美好的时光所赐,就算是在如此潦倒的境地,它还能保持着那几分矜持来。让它有别于其他的流浪狗。
突然兴奋地呜鸣一声,它的鼻头碰到了一个让它熟悉的硬物,努力地把长嘴拱进去。一口咬住拖曳出来。这是一根没有一点肉渣的大骨头。对它现在退化的牙口来说。不容易对付,但它依然十分激动。正当它准备享用时,一辆老旧的车子“吱吱嘎嘎”地开了过来。
这不是垃圾车,它下了定论。
腾蛇在驶近这个巷子的垃圾堆时,放慢了点速度,而后打开副驾驶边上的车门,一脚将裹着旧毯子的莱尔丽莎踹了下去。
车门打开的一刹那,流浪狗与里面驾驶座上的男人目光交汇。一股浓重的煞气自那个人身上溢出来,让它毛发竖立,夹着尾巴退了好几步,喉咙里发出虚张声势的呜噜声。
那个男人很强大,很可怕,被他看上一眼,血液就像要冻结一样。不过,车子没有停留,关上车门后,驶出了巷子。
狗感到威胁解除。身体放松了下来,而后就闻到了血腥味。
这种味道。意味着有新鲜的血食。
狗兴奋地冲下垃圾堆,去翻动那碍事的毯子。但是,那堆东西显然对它而言太大。在努力无果后,它焦急地绕着走了一圈,从顶端的孔洞钻了进去……很庞杂的气味,有人的、狐狸的、狗的、熊的……里面到底是什么呢?
权伯是个城卫工人,他的工作就是开着垃圾车往返于城市的各个垃圾堆放点,把垃圾载到车上,再运送出城。
卑微而肮脏的工作,权伯却很满意。因为还算不错的收入,还能在别人遗弃的垃圾中找到可以卖钱的东西。这些发臭的,引得蝇虫缭绕的垃圾,在他眼里无疑是一座座等待他去挖掘的宝山。
在腾蛇的车子开走后不久,当流浪狗从毯子里拉扯出一把长发,悻悻然地放弃这顿大餐准备撤离时,权伯的车子就到了。
莱尔丽莎的位置很醒目,卷着一张旧毯子横陈在垃圾堆下,犹其是被狗拉出来的那一头红色长发更加地扎眼。
刹车太猛,车子发出一阵刺耳的磨擦声。权伯双手紧抓着方向盘,上半身因为前倾也贴在上面,他看了又看,最后确信自已没有看错。心狂跳起来,他在车里足足坐了一分多钟,才开门下去。
狗躲在边上,注视着那个老头抓着毯子的边,用力一抖,把里面的东西滚出来。正如它所判断的,里面是个人。
虽然,就肉本身而言,人肉和狐狸肉、猫肉什么的并没有区别,都可以用来裹腹。但是,它不是一般的狗,是被人养大的品种优良的狗。哪怕是穷图末路,它也不会去吃人。所以,流浪狗很有贵族风范地抬头挺胸地又去拣回了之前的那根骨头,一边看着老头捧着脸不敢置信的模样。
权伯没想到自已会找到莱尔丽莎,那个肯利家被劫了10天的大小姐。
他最先想到的是报警,但想到这昨天芭芭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他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警惕地四下查看,确定巷子里没人后,上前将尸体飞快地卷好,抱起来放回了驾驶室副座上,而后在网上搜寻到了芭芭拉的直线通话地址,打了过去。
“你、你好,我找芭芭拉夫人。”权伯的声音颤抖着,手心里拽满了汗水。不待对方回话,又自已紧接着说:“我,我知道莱尔丽莎小姐在哪里。”
“我就是芭芭拉.肯利。我希望你知道自已在做什么。要知道,在你之前和我通话的人,现在正在我的脚下。”芭芭拉的声音很暴躁,随着她的话落,那头就传来男人惨烈的叫声。
“啊~”权伯吓得一哆嗦,但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尸体,继续道:“我没有骗你,我真的知道莱尔丽莎小姐在哪里。”
“噢,在哪里?”
“请、请问,您在新闻里说的话算数吗?”
“当然算数,1000万晶嘛,只要你能把莱尔丽莎在哪里告诉我。”在权伯看不到的肯利家,芭芭拉笑得狰狞。
“好,芭芭拉夫人,我相信你。”权伯听到1000万晶时,全身激动得抖了下,深吸几口气,向来猥琐的脸上竟也透出了几分精英式的干练与决断。权和钱,就是男人的底气。有了1000万,他再也不用像那只流浪狗一样在幸圾中刨食了。他会换一种活法:买一幢别墅,他也要每天打发蜡,穿华服,参加贵族们的舞会,而后找个喜欢的女人嫁了。
“现在,可以告诉我了,我的莱尔丽莎在哪里?”
“不,芭芭拉夫人。我会在第六警署与您见面,到了那里,我再说。”权伯说完,就结束了通话。
这是他第一次与那些贵族打交道呢。从刚一开始的紧张,到现在的平静,甚至还能保持头脑清醒,提出去第六警署见面,他的心理的适应能力不可谓不强大。
刚才,在他眼中还是“宝山”的垃圾堆,现在立马就嫌弃了起来。他厌恶地扫了一眼,把车开了出去。
他此时想:那些个贵族,也不过如此。除开钱与权的这层护甲,并不比他这个城卫工人强。
不过,他实在是低估了贵族这种生物。
芭芭拉通过他的通话地址,马上就查出了他的身份,并在所有通往第六署的道路上埋伏了人马。权伯的车子一到那条道上,就被两辆轻甲车前后夹击,被迫停了下来,而后,一伙人造人冲了上来……
等童少谦接到消息,带着警员前去解救时,权伯已是倒在垃圾车旁的血泊中,气息奄奄。而芭芭拉正抱着莱尔丽莎的尸体状若癫狂。
“这就是你希望的吗?”童少谦将这段芭芭拉抱着莱尔丽莎尸体的新闻关闭,问李树。
李树自看到莱尔丽莎起,脸上就浮起了梦幻般的笑容,此时听到童少谦问话,他才看着他道:“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才是公平的,不是吗?难道,就因为我的果子是平民,是男子,就该无辜死去吗?看起来,她死前也遭了不少罪,这样,我就满意了。”
光杀了她是不够的,还让她在死前也受一遍果子曾经受过的,这样才能消除他心底的怒气。
感谢腾蛇先生。只是,非常遗憾,这声感谢,不能当面说。
童少谦望着李树的眼睛,心里的滋味是复杂的。他同情对方,也赞同他的某些论调。痛失唯一的爱子,而凶手却有法律的庇护,不能真正地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他是一名警探,他的本职工作就是维护社会次序和帝国法律。哪怕,这法律是不公正的。
莱尔丽莎的死,他也觉得活该。不过,那个凶手,他依然要找出来。
之后,李树又闭上了嘴巴,不再说一个字。
莱尔丽莎的尸体被送进了尸检室,四名法医同时参加检验工作。
尸体上遍布的各种伤痕和沾染的各种液体气味,提供的信息量十分庞大,两名警员对李树进行通宵审讯。童少谦一边通过审讯室的镜墙观察他的神情反应,一边等待着尸检的最新成果。
“在尸体上的伤痕共236处,为多日累积。这是伤痕分布位置图及轻重程度图解。”
“死者生前进行过激烈的性\行为……”
“自死者体内一共提取到六种不同dna的精\液,且dna变异,可以确定是兽变后期的半兽人……”
…………
童少谦伸指抚着眉头,闭目思索:这个莱尔丽莎是被劫进了半兽人的聚集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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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更好晚,让大家久等。
现在禅空怎么有在写“侦探小说”的感觉呢?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