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冬日,暴风雪不约而至。
深灰色的黑天鹅堡坐落在利兹山脉的顶端,精雕细刻的尖塔层层叠叠而上,高耸削瘦直冲云霄,顶上的黑色十字架庄严肃穆,尖利地突出云层,彷佛要穿透这灰白色的苍穹一般冷肃。整座城堡如远古战士屹立在暴风雪中央,沐着狂风歌唱,遥遥望着看不到一丝人气,只能从雕刻精致艳丽的玫瑰窗中偶尔窥见几道快速闪过的人影。
他们端着托盘昂首挺胸,迈着快而稳的步伐朝城堡中央的房间走去,那是希利尔伯爵的仆人们。
为首的高级男仆没有像他身后的其他男仆一样戴着银灰色的假发,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的眼镜,眉深目阔,样貌英俊,但黑色的卷发和深邃的灰色眼珠却将他整个人衬得有些阴郁,削弱了笑容里温柔。
他在门前站立,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叩响厚重的木门,先是急促连续不断的三下,又变为缓缓的轻叩。
城堡墙壁两侧有着黄金浇筑而成的精美烛台,一排排蜡烛烛光在偶尔吹过廊道的冷风中摇曳,发出火焰燃烧发出的哔箥声,男仆的声音干净爽朗,带着温柔的情绪呼唤屋里的人——
“乔希大人,您醒了吗?”
屋内,厚重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透不出一丝光线。
“醒醒,你该起床了。”一号冷冷地叫着苏锦之,“不想再死一次的话。”
苏锦之猛地睁开眼睛,低声骂道:“你以为我想死吗?”
“赶紧摇铃吧,再死一次,你要拯救全世界才能完成任务了。”
苏锦之伸出手拉动床上的银铃,那铃铛一响,悬置在门口的银色铃铛也跟着在冬日清冷的空气荡出清脆的音色。
听到这声音,高级男仆的嘴角又往上勾了勾,在他身后的其他男仆马上上前为他推开厚重的木门,高级男仆用空余的那只手抵着唇清咳了两声,驱散嗓子里的杂音,使他说话的腔调更加委婉动听。
他端着托盘进入房间,走向中央的昳丽的深玫瑰色大床。
床的中心躺着一个少年,他有着一头金色的闪耀出太阳般的色泽的柔软卷发,浑身的肌肤就像牛奶一样光滑雪白,长长的眼睫浓而卷翘,也是淡淡的金色,昂贵的丝绸衬衣的领口松松地敞开着,露着主人宛如天鹅颈般修长白皙的脖颈。
然而男仆知道,他的主人最美的地方在于他的一双眼睛。
要如何形容那一双眼睛呢?
他听说大陆上有一种昂贵的蓝宝石,被称为“神之瞳”。它被打磨成弧面形后,宝石顶部就会呈现出六道星芒,璀璨的就像星星,而他主人的一双眼睛,就像是被打磨后的那种宝石顶部呈现出的六道星芒,明亮又干净,散发着夺目的光彩。
大概要用尽这片大陆所有吟游诗人能够赞颂的诗词才能歌唱出那样的美丽吧,男仆心想。
他走到巨大的玫瑰窗旁,将与床榻同样色泽的窗帘拉开,让少年能够沐浴在清晨透明干净的白色光线里,随后跪在他的身侧,低垂的头颅恭敬地呼唤着他:
“乔希大人,我的主人,您该起床了。”
玫瑰中央的少年眼睫颤了几下,最终缓缓睁开,那双清澈的蓝宝石眼珠纳入光线,便熠熠生辉起来,像是带有魔法一般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迫使他们跪倒在他的高座之下,虔诚地亲吻他的脚背。
苏锦之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男人,心情复杂。
一号提醒他:“小心点,再崩一次人设的话,零号也救不了你了。”
苏锦之轻轻吸了一口气,开口道:“几点了,里维斯?”
少年的嗓音如同艾露尼森林精灵手中们的竖琴,拨出流畅动人的弦音流水般滑过他的心脏,又化为荆棘紧紧束缚住他,男仆将自己的头颅垂得更低,掩藏住眼底的痴迷,又努力控制着他的声音,使其不要太过于颤抖。
他掏出怀表,确认无误后回答青年:“刚过九点,乔希大人。”
“服侍我起床吧。”少年把手递送到他面前。
那双手细腻白皙,苍白得瞧不见一丝血色,指背上却微微泛着柔美的粉色,勾引着人去亲吻。
男仆轻轻握住那只手,将少年带离床榻,随后更多的仆人端着丝绸织成宝石点缀的昂贵衣物围了上来。一切收拾妥当之后,男仆终于打开了他端来的托盘,将装有艳红色液体水晶杯呈到少年面前——
“为您献上甘美的晨露,乔希大人。”
苏锦之看着那杯红色液体,恶心了一下,问一号:“你们的数据混乱平息了没有啊?零号宝贝什么时候回来,我还在等它的调味包福利呢。”
一号冷笑一声:“这是个惩罚世界,你还想要福利?”
“可这东西的味道太恶心了!”
“控制表情,被里维斯发现你的不对他又要砍你了。”
苏锦之只得接过水晶杯,一边喝着,一边朝房外走去。
男仆赶紧拿过温暖的天鹅绒披风为少年披上,恭城地叮嘱道:“昨夜降温了,乔希大人请注意身体。”
一号说:“夸奖他。”
苏锦之赶紧停下脚步,转身面对着他。
男仆激动得屏住呼吸,看着一只白皙的手伸到他的面前,捏着他的下巴轻轻抬起,随后撞入那抹深邃的蓝色之中——
“感谢你的提醒,里维斯,你真是我最忠诚的仆人。”
“我的身体和心都是您的。”男仆再一次深深的垂首,“愿为您效劳,我挚爱的乔希大人。”
少年轻轻地嗤笑一声,转身的瞬间带起的天鹅绒披风,如羽毛般蹭过男仆的心脏。
他高贵而优雅的主人啊,那些庸俗的吟游诗人没有用尽所有能赞颂的诗词来赞美他俊美如神祗的容貌,清澈如宝石的眼珠,却用尽了所有能够想到的粗鄙不堪的词汇来辱骂他的主人,痛斥他残忍暴戾,血腥毒辣,就像是最邪恶的黑暗恶魔、血族、狼人,杀人剥皮,饮用最新鲜的血液老保持自己艳丽诡美的容貌。
身后的一个女仆上前,提醒着他该去准备伯爵的早餐了:“里维斯先生,乔希大人他——”
而伯爵最亲近的仆人听到他的称呼后,眼底却陡然生出令人恐惧的阴鸷,他猛地回头,狠狠甩了那名女仆一巴掌,他高声厉喝道:“希尔大人的名字也是你们能叫的吗?!”
女仆嘴角流出血液,她捂着脸跪倒在地上抽泣,继而用脸轻轻碰着男仆的细长的鞋尖道歉:“里维斯先生,我错了……请您原谅我……”
男仆用鞋尖挑起她的下巴,英俊的脸上带着诡谲的笑容:“记住了,你们只能喊他希利尔伯爵。”
“是,里维斯先生。”女仆流着泪水说道,透明温热的液体冲淡了她唇边的血迹。
男仆看着她唇角的血液,灰色的眼瞳忽然闪过一道红光,他褪下不染纤尘的白色手套,用修长手指揩去女仆唇角的血迹,仔细观看着,脸上带着病态的笑容。
“你很健康。”他轻声说道,“我想乔希大人或许会喜欢你。”
女仆惊恐地睁大眼睛,抖得更厉害了。
男仆居高临下地欣赏着她害怕的神情,他才抽出口袋里绣纹精美的帕子擦去血液,微笑着地对女仆说道:“再有下次,我就把你做成乔希大人的晨露。”
女仆咬住下唇瑟瑟发抖,不敢吱声,男仆看着她这幅恐惧道极点的模样,忽然又笑开,脸上是如同神父慈爱温柔的表情,他掏出银色的怀表看了眼时间,感叹道:“哎呀,已经是九点一刻了,该为乔希大人准备早餐了。”
说完,他又迅速带上洁白的手套,一只手放在身后,一只手背在身后,以最标准卑微的仆人姿态,精神抖擞地朝着少年离开的方向走去。
苏锦之听着一号给他说他走后里维斯的所作所为,心里更是毛骨悚然,赶紧把杯里充满了腥气的血液一饮而尽。
他的这个男仆里维斯是个神经病,原身乔希·希利尔伯爵也是神经病。
乔希·希利尔患有类似卟啉症,俗称吸血鬼症的一种病症,因此他一直生活在常年风雪盘旋不见阳光的利兹山脉上的黑天鹅堡里,因为阳光的照射会让使他皮肤刺痛,发红溃烂;而血红素的缺乏又令他每天都要喝大量鲜血,来维持他生命和外貌。
所以大陆的人唾骂他残暴无情,通过饮用鲜血来保持自己像妖精一样的容貌,还真就是说对了。
而他的男仆里维斯,原本是圣殿最有前途的圣骑士。圣殿怀疑乔希·希利尔伯爵是血族的一员,就派里维斯来利兹山脉刺探乔希·希利尔伯爵的情况,但不知道里维斯心底哪根黑暗心弦被长得跟妖精似的乔希·希利尔拨动了,他从此从光明的一端坠入黑暗,心甘情愿地留在乔希·希利尔做一条最忠实的狗,每日为他杀人取血,获取那艳丽无比的血色晨露。
在苏锦之看来,只是为了取血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杀人,只需要在取血结束后用魔法消除他们的记忆再放他们离开就可以了,所以他这样做了。
然后他就被狂化的里维斯给一剑穿心死了。
但苏锦之真正的死因不是放人,乔希·希利尔原来也是这么做的,甚至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奖赏给那些人一笔钱。只是后来里维斯来了,他为了看看这圣殿来的人是否真的效忠于他,才命令里维斯亲手为他杀人取血,谁知道里维斯杀人得杀得比他还溜,一刀下去稳准狠,绝不会浪费一滴血。
乔希·希利尔十分高兴,就让里维斯做了他身边最亲近的男仆。
苏锦之真正的死因是对里维斯太好了,把他当人看,崩了原身对奴隶仆人鞭打辱骂从不当人看只当狗对待的人设,才来这个世界待了三天就被里维斯怀疑,里维斯觉得他主人不再喜怒无常,偶尔扇他几耳光,怀疑他的灵魂被恶魔取代了,于是拿起圣剑解放了苏锦之,导致他连拯救目标都没见到一个就死了。
所以苏锦之觉得这一主一仆都是神经病。
“作为数据混乱导致任务难度增加的补偿,我已经给你回档重来一次了。”一号和他说话,“但现在数据已经恢复常态了,你这次再死的话难度就要加大了。”
苏锦之一脸绝望:“难度还要加大?”
一号说:“你别再死,就不会加大。”
苏锦之问他:“我要是再崩人设怎么办?里维斯会捅死我的。”
一号说:“那我现在助你一臂之力。”
苏锦之:“???”
苏锦之还没弄明白一号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就见几个女仆端着银色的食物托盘走了过来。苏锦之连忙坐正,把神情调成倨傲冷漠模式,里维斯微笑着走到他的面前,为他铺开餐巾又放上整整齐齐的刀叉,随后恭敬地退到一旁。
女仆们排着队整整齐齐地走到餐桌前把食物放下,随后将银罩拿开,露出了餐盘里那片约有一厘米厚的浅栗色的肉块。那肉块周围裹着一圈淡黄色的鹅油,还有翠嫩的西兰花裱点,也许是为了符合乔希·希利尔伯爵的口味,肉块周围还浇了一层血淋淋的粘稠汁液,可无论怎么装饰这坨肉,也改变不了它是一块肥鹅肝的事实。
苏锦之看着那盘肥鹅肝,不知哪来的怒气,又或是心中骤生恐惧,他猛地站起把银盘挥开,随后撑着桌面急促地喘息。
银盘落到玫瑰色的软绒地毯上,发出沉闷的一道响声,那块浅栗色的肥鹅肝在地上弹了两下后静止不动,餐盘上的血液和鹅油也缓缓融进地毯里,洇出深色又油腻的圆圈和痕迹。
“谁让你们做鹅肝的?!”苏锦之睁大眼睛,盯着那呈鹅肝的那名女仆吼道,声音有些尖利。
女仆吓得跌倒在地,伏在地上哭着,什么也说不出来,只知道叠声呼唤着苏锦之:“伯爵大人……”
里维斯微微蹙眉,从上衣的左胸兜掏出白色的帕子,走到那块肥鹅肝面前将它遮住,又挡在苏锦之面前不让他看到那块鹅肝,然后对那名女仆说:“乔希大人不喜欢鹅肝,厨师是新来的吗?”
女仆流着泪看向他,回答道:“是的,里维斯先生。”
“我的主人,您别生气了。”里维斯得到了答案,笑着转身走到苏锦之面前,扶着他重新在椅子上坐下,“新来的厨师不知道您的口味,他兴许觉得乔希大人您也像诺维城的其他贵族那样,都喜欢吃奶油似的肥鹅肝呢。”
女仆抖抖索索地继续趴在地上,不敢起身,厨师是新来的,她可不是。没有人认为里维斯说这些话是在为那名厨师求情,他只是单纯地不想让希利尔伯爵大人一清早就拥有一份坏心情——只有里维斯能哄住暴怒中的伯爵大人。
果不其然,伯爵大人听了里维斯说的那些话后,紧紧皱拢的眉峰松开了些,冷冷地哼了一声:“奶油?那简直就是最油腻恶心的肥油味道!”
里维斯笑了笑,没有接伯爵大人的话,拿着一片面包均匀地抹着新酿好的蓝莓果酱,随后递给伯爵大人,转头对仍趴在地上的女仆说道:“让厨师为乔希大人重新做一份早餐
“是。”女仆没敢再看,应了一声后匆匆离开。
苏锦之仍然惊魂未定,一边吃着香甜的蓝莓果酱面包,一边对一号说:“这就是你说的祝我一臂之力?”
“实验效果不是挺好的吗?”一号反问他,“你只要继续保持这样喜怒无常残暴无道的形象就可以了,必要时还可以打人。”
苏锦之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有些奇怪刚才的自己为什么那么反常。
难道是原身乔希·希利尔真的非常讨厌吃鹅肝,所以这份情绪影响到了他?
在苏锦之的记忆里,他应该是吃过肥鹅肝的,那种味道确实鲜美,只要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回忆起来,总有一种恶心反胃的感觉。
吃完早餐后,苏锦之又随意在城堡里散了会步。
乔希·希利尔的领地是常年风雪十分恶劣的利兹山脉,虽然在旁人看来这片土地环境十分恶劣,但对原身来说却是舒适无比的地方。
他不是平民,城堡里时时燃着壁炉,又有火焰魔法石保持温度,温暖如春,那些寒冷的暴风雪对他构不成任何影响,而他又不能见到太过强烈的日光,利兹山脉雪白明亮却不含一丝温度的光线非常适合他。
更重要的是,利兹山脉上有数座矿洞,里面拥有数之不尽的各类魔法石,据说诺德大陆一半以上的魔法师使用的都是来自利兹山脉的魔法石,因此乔希·希利尔是大陆上数一数二的人类大贵族,更有传言他拥有的财富可以和巨龙媲美,所以不管他如何残忍暴戾,都没有人敢对他做些什么。
当然也不是没有人刺杀过他,只是刺杀他的人最后都被里维斯解决了。
圣殿因为里维斯的事都快被人们笑死了,纷纷笑传乔希·希利尔用他的美貌征服了一切敌人,所以他才能安然无恙地活到现在。
苏锦之也很同意这个论调。
“我真是美啊。”
他望着小镜子里的自己,长长叹了口气。
他在城堡里溜达了一会就跑到书房去了,也不要里维斯在一旁服侍,说是在看书实际上却是在欣赏自己的美貌。他在这个世界的外貌也是微调了一下,眼窝变得有些深邃,发色和瞳色也变了,但因为他是少年模样,所以五官比较柔和,西化的不是太多。
“话说乔希·希利尔到底几岁了啊?”苏锦之问一号,“怎么看着那么嫩?”
一号回答他:“二十二了,他也是个魔法师,还是高级魔导师,就算一直没有进步也可以活到三百多岁,容貌衰老得慢是很正常的事。”
“他还会魔法?”苏锦之惊叹,“怎么使啊,我怎么不知道我有魔法?”
一号不屑道:“没有法杖,没有法袍,没有魔法石加持,甚至连魔法咒都不会念,你以为你是不需要吟唱的精灵族可以直接使用魔法?”
苏锦之有些失望:“还要吟唱啊,那算了。”
大陆上的人类贵族几乎都有魔法天赋,他们一般会在十五岁之后都会到魔武学院接受教育,但是乔希·希利尔因为身体的缘故,只能待在黑天鹅堡里自学,不过他天赋极好,一学就学成了高级魔导师。
苏锦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自恋到一半,里维斯忽然敲响了房门。他赶紧回到红木桌前坐下,摆出一个慵懒高傲的伯爵形象,才开口喊里维斯进来。
里维斯托着一杯红色液体进来,那液体在暧昧的橘色烛光照应下,显得异常清澈妖冶。
“乔希大人。”里维斯眼底闪着病态的光芒,他托着那杯血液恭敬地在苏锦之面前半跪下,如同最虔诚的骑士和信徒将那杯血液递呈到苏锦之面前。
苏锦之现在算是摸透了些里维斯的性子,所以他没有立即接过血液,而是挑了挑眉梢,扬起细白的下巴,用那双犹如蓝宝石的眼瞳睨望着里维斯:“新货?”
“是的,乔希大人。”里维斯轻轻笑了一下,“您可以先尝尝。”
苏锦之这才勉为其难地结果酒杯,唇贴着杯壁轻轻抿了一口,而后闭上眼睛,看似在细细品尝回味这杯血液的感觉。
然而实际上,苏锦之是在拼命呼唤一号:“一号一号!你快出来,告诉我这是什么人的血液!”
苏锦之是真不知道乔希·希利尔伯爵的舌头是怎么长的,竟然能够尝出不同人的血液的味道,就像一个真正的血族那样,不管是圣洁的教徒还是卑劣的抢夺者、纯洁的少女或是低糜的□□奴隶、混血和纯种,贵族和平民,所有人的血液,乔希·希利尔只要尝一口,就能准确地猜出他们的身份。
但那是乔希·希利尔的天赋,苏锦之可没有,对于他来说这些血液都是一个味道——又咸又腥,味道只比一号给他的那杯毒酒好一点。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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