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提出了三个疑点:一、X为什么要把你们三人叫到公司来,在你们眼前现场直播杀人过程?二、X为什么要在A男身上安装、引爆微型炸弹,炸毁A男的尸体?三、X既然早就决定要自杀,为什么还要戴上面具隐藏身份?
\t“现在疑点一和疑点三都解开了,答案是:在办公室里那上吊的男子,并不是凶手X,真正的凶手是廖梦薇。她穿上雨衣、戴上面具,就是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把你和B男、C女叫到公司来,让你们在公司外透过玻璃大门看到现场直播的杀人剧,就是要让你们当证人,证明凶手X进入办公室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如此一来,警方就会认为,在办公室里唯一的人——那个上吊的男子,必然是凶手。
\t“至于疑点二:廖梦薇为什么要在A男身上安装、引爆微型炸弹,炸毁A男的尸体?这点就是廖梦薇从那完全封密的办公室里消失的关键!”
\t“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急不可待地说,“廖梦薇进入那办公室后,就像变成空气一般消失了,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啊!这、这可是不可能犯罪呀。”
\t“不可能犯罪是不可能存在的,只是凶手运用了一些障眼法,让我们暂时看不清真相。”V稍微顿了顿,望了我一眼,缓缓地说道,“曾经有专家做过这样一个测试:让一批试验者观看一段一台白色跑车在乡间公路上疾驰的短片,观看结束后,把试验者分成A和B两组,分别向两组试验者提出不同的问题。向A组提出的问题是:‘白色跑车的时速大概是多少?’向B组提出的问题则是:‘白色跑车在经过谷仓的时候,时速大概是多少?’”
\t我弄不懂V说这些话的含义,两眉微锁,默然不语。
\tV接着说:“几天以后,专家再向所有试验者问一个问题:‘在短片中,你有看到谷仓吗?’事实上,那段短片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谷仓。在A组的试验者中,有3%的人回答说有看到,3%,这很正常,但在B组的试验者中,竟有高达17%的人说看到了谷仓!
\t“为什么B组中会有这么多人同时看到了根本不存在的谷仓?那是因为B组的人曾经回答过一个‘白色跑车在经过谷仓的时候,时速大概是多少’的问题。这个问题,向B组的试验者的记忆,提供了一些似乎真实的信息——那乡间公路上有谷仓存在,从而影响了他们的看法,甚至会让他们真的‘看见’了一些实际上并没发生的事件。他们的记忆被诱导了、被替换了!
\t“后来经过调查,B组中那说看到谷仓的17%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缺乏主见,很容易被别人动摇。这种人,很容易因为外界的影响而动摇自己的记忆。”
\t我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说这些,跟廖梦薇是怎样离开办公室的,到底有什么关系?”
\tV嘴角一动:“你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动摇的人吧?不仅是你,还有C女,我想她也是一个缺乏主见、很容易被外界所影响的人。”
\t我咽了口唾沫,点了点头:“是的,我总很容易改变自己的看法。至于C女,据我观察,她的性格也是这样。”
\t“所以你们会被廖梦薇挑选出来,成为证人的角色。”V说道。
\t“什么意思?”我问道。
\t“廖梦薇把你和C女叫到公司大门外,让你们目睹杀人剧的发生,让你们充当了证人的角色。她所以让你们两个担任证人的角色,并不是随机挑选的,而是根据你们这种容易被外界动摇的性格而决定的。”
\t“我不明白!”我摇了摇头,脑袋有点混乱。
\t“我的意思是,你和C女的记忆在不知不觉间被诱导了,甚至被替换了。所以你们一致肯定了‘X在进入办公室后,再也没有出来’这一状况的存在。而警察根据你们的口供,便只能把办公室里唯一存在的男子——尽管他已经是一个死人——当成是凶手。”
\t“我们的记忆被替换了?”我轻呼一声,两手捂嘴,“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tV望着我,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有亲眼看到X走进执行总监的办公室吗?”
\tV话音刚落,我目瞪口呆,心中似乎想到了一些极之重要的事情,但具体是什么事情,一时之间却又说不上。我竭力回忆当天的情景,想了好一会,才吞了口口水,以十分认真的语气说道:“这么说来,我好像真的没有亲眼见到X进入执行总监的办公室啊。”
\t“我们现在所遇到的情况,跟‘轩弦的密室讲义’中第三类的第五条吻合: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凶手在目击者确认密室存在前已经行凶并离开。”V顿了顿,说道,“是的,在你们确认那个办公室是密室之前,凶手已经不在那办公室里了。杀害A男以后,凶手根本没有进入过那间办公室。”
\t“可是为什么我、B男和C女会认为X进入了那办公室?我们的记忆为什么会被替换了?”
\t“记忆被替换的只有你和C女。”V说。
\t“那B男呢?他也看到X进入那办公室啊!”
\t“B男是廖梦薇的共犯,他就是替换你和C女的记忆的人。”
\t“什么?”我吃了一惊,“B男是廖梦薇的同伙?我和?C女的记忆,就是被他替换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t“是这样的,”V有条不紊地说道,“首先,X,即廖梦薇,她在杀害A男以后,就在你们面前,慢慢地向执行总监的办公室的方向走去,让你们产生这样一种错觉:她要进入那间办公室。事实上,她并没有进入那间办公室。在快到办公室房门的时候,她就迅速地走到一边去,退出了你们的视线范围。”
\t“那时候我和C女都在全神贯注地望着她那向前移动的背影,如果她突然走到一边去,我们不可能没注意到。”我一边回忆着当时的情形,一边分析道。
\t“是的,你们的确在注视着她,可是她却使用了一个小把戏,分散了你们的注意力。我刚才说,廖梦薇在A男身上安装微型炸弹,并把炸弹引爆,是她消失于封密的办公室的关键。现在你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吧?”
\t我搔了搔头:“那些炸弹是……”
\t“是为了分散你们的注意力,让你们去注视A男的尸体,而廖梦薇就趁你们分心的一刹那,迅速地离开你们透过公司玻璃大门所能达到的视线范围。”
\t“啊?”我用两手捂住了嘴巴,“竟、竟然是这样?”
\tV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烟盒,在烟盒里抽出两颗糖,扔到嘴里,接着慢条斯理地说道:“或许我从头说起吧,这样你比较容易理解。首先,廖梦薇由于某种原因,要杀A男。她想杀人以后逃过法律的制裁,所以选定了一个有杀害A男的动机的男子作为代罪羔羊。
\t“那天晚上,廖梦薇先让A男和那男子昏迷,把他们搬运到你们公司。接着,她用A男的手机给你和C女发短信,让你们在晚上九点整来到公司大门,观看她所策划、实施的杀人剧的现场直播,并成为她的证人。她先给你发短信,说要召集部门主管回公司开会,接下来她给C女发短信的时候,突然记起C女并不是部门主管,只是一个普通的文员,所以把短信内容改成是召集公司全体员工回来开会。事实上,她所以选你们两个当证人,并不是因为你们是部门主管或是什么的,而是因为你们两人具有一种共同的特性:性格优柔寡断,容易被外界的事物动摇自己的想法。
\t“至于B男,廖梦薇当然不用发短信通知他,因为他是廖梦薇的共犯。如果当时你查看B男的手机,就会发现他根本没有收到由执行总监A男的手机所发出来的短信,这也是他是廖梦薇的共犯的证据。当然,即使是时隔几天后的现在,我们仍然可以到移动或联通的数据库调出数据,证明以上推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