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被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脚踝,欧珩两手拎起纱布一角,将那半截“木乃伊”放在桌子上。
拆开一层层纱布,取下石膏,脚踝处的青紫已经消的差不多了,除了微有些肿之外,外表看起来已无大碍。
“嗯,恢复的不错。”欧珩轻轻捏了捏脚踝两端,满意的连连点头。这个病人果然比那个郑诗雅乖多了。
裴心悠抿抿嘴唇,心思根本不在脚伤上,她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欧珩慢慢开口。
“我早上听到你们说话了,我想知道,沈云笙的家族到底是什么样。”她潜意识里总觉得,早上他们所说的事情,同她有关。
“这个啊。”欧珩顿了一下,嘴角的笑意未减。“云笙确实生在一个庞大的家族里,你也知道,豪门家族一般都比较复杂,更何况,像沈氏这种悠久的国外家族。”
欧珩说的朦胧,裴心悠心里却很是清楚,对于豪门的种种复杂关联,她这些年身在裴氏,深有体会。
只是区区一个裵家都如此复杂,至于沈氏,听欧珩形容起“庞大”两个字,该是更复杂了吧。
“总之,这些环境用语言是说不清楚的,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云笙多年混迹在那里,会把你保护的很好,即便将来你做了沈氏的一员,也不会受委屈。”欧珩以为她是在担心自己,拍拍她的肩膀,示意她不用想太多。
裴心悠低头不语,沉默看着欧珩熟练的帮她换药,心里五味杂陈。
欧珩看她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寻思片刻,幽默风趣的调侃她。
“你最近不知道吧,因为你,我在医院黄金单身汉的称号都要下台了。”欧珩声音轻佻,裴心悠被他说的微微一怔,有些不明所以。
“我怎么了?”她心底疑惑,看着欧珩发问。
“郑诗雅那对愚蠢的母女,非要以为你是我的地下小情人,不仅如此,还在住院部给我大肆宣扬,搞得整个医院的小护士们,一见我就一副凄凄惨惨的小模样!”欧珩的话里少不了抱怨,裴心悠一啷,嘴角居然不地道的上扬起来。
“这么说,我岂不是成了你们医院的大众情敌?”
“那是自然。”欧珩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本大夫的魅力还是相当大的,只是顶着你的头衔,最近还是有个麻烦的女人,怎么也甩不掉。”想起郑诗雅病房中,那个成日打扮的像朵白莲花一样的女人,欧珩就忍不住的皱眉头。
“嗯?”裴心悠微微疑惑,看着他一脸吃瘪的表情,居然特别期待他的遭遇。
嗯,欧珩很有趣,所以遭遇也会很有趣吧。
“就是郑诗雅的一个朋友。”欧珩有意移开她对沈氏家族的注意力,说起来表情十分到位。
“上次偶尔在病房碰到那个女人,结果不知她用什么手段找到了我的办公室,天天向我请教郑诗雅的病情,问的问题全是一些鸡毛蒜皮,不仅如此,还一身凉装在我面前扭来扭去的,看着烦心。”
说起这个,欧珩是真的烦,他混迹夜店多年,对各种女人司空见惯,一直保持着“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在医院碰到这么不识趣的女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
“呵呵,听得出来她很喜欢你啊。”裴心悠心情愉快了一点,轻笑着开口,语气中带着微微调侃。
平时总是欧珩来调侃她,这还是第一次她能抓到欧珩的把柄,当然要抓住好好报复一番了。
“得了吧,我今年一定大犯太岁,才能这么倒霉,有个难搞的病人已经够头疼了,现在又来了个难搞的家属,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那个方莉,我最近的桃花运都一个个成劫了!”
欧珩翻了翻白眼,语气里颇为无可奈何,什么时候他也能有个像裴心悠这样,乖乖顺顺的小女朋友多好。
不过裴心悠作为沈云笙的主菜,欧珩还是一点想法都没有的。
“方莉?”裴心悠眨眨眼睛,挑出了一个敏感词,这个人,她认识的。
“对,是叫方莉没错,身材倒是高高瘦瘦的,一看就是混迹男人堆里多年的,我没兴趣。”欧珩擦完药,拿过一边的石膏敲了敲,准备给她装上。
“这个人我认识。”裴心悠点点头,眼里带了些淡淡的笑意。“她是方家的小千金,在方家很受宠爱,早年在国外留学,听你这么讲,应该是最近才回国。”
“呦,你倒是挺了解她啊?”欧珩停下手上的动作,连忙凑近她面前。“快给我说说,那个女人有没有弱点什么的,最好让我抓住她的致命点,击的她知难而退,否则整个住院部都要成了我的八卦粉丝会了,这若是让教授听到,又该说我沾花惹草了!”
“好,我想想。”裴心悠点点头,低头沉思片刻,眼底突然闪过一丝狡黠,她撇了撇欧珩,故作一本正经的开口。
“她以前经常去裵家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喜欢成熟稳重的男子,所以相对而言,她很讨厌轻浮且没品位的男人。”裴心悠顿了顿,看欧珩一身简单的名牌穿出温文尔雅的气质,继续开口。
“所以想摆脱她很简单,你只需要穿一身花里胡哨的衣服,装作痞子一样,让她反感,她自然就会落荒而逃了。”
“这么简单?”欧珩停顿着两只手,似信非信的看着裴心悠。
“她五岁的时候就被方夫人带到裵家玩了,我对她再了解不过了,你若不相信我的话,也可以继续被她纠缠啊,总的来说,方莉出身名门世家,人也漂亮,你被她追也委屈不了。”
她的话说完。欧珩的脸色烟了烟,他用力敲了敲沉重的石膏,干净利落的固在裴心悠的脚踝上。
这个女人最近说话越来越像沈云笙那么欠揍了。
“还要带石膏吗?”裴心悠看他拿出纱布准备开裹,心里一惊,生生躲开了他的手。
天知道她有多不愿意带这沉重的石膏,像个残疾人一样有什么好。
“我早就说过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带石膏的作用,一是为了保护你的脚踝不会再受重击,二是为了矫正损坏的骨头,这才带了多少天你就想摘下,将来留下点什么后遗症的,沈云笙还不得把我整死?”
欧珩没好气的瞅了她一眼,趁她不备,迅速上手先缠了一层纱布。
裴心悠看着他熟练迅速的动作,叹了口气,继续不死心的问他。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摘下石膏下地走路?”欧珩顺利的将两个纱布头打了个结,抬起头好笑的看她。
“你这么着急干什么,就算能摘下石膏,离正常走路的日子还远着呢,骨折得慢慢调理,不能意气用事。”
“我……”裴心悠咬咬唇,眉头微乎其微的皱了皱,声音低低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了,成天在这里无所事事的,吃住都用沈云笙的,感觉很不好。”
裴心悠叹了口气,说出一番连她自己都征服不了的话。
她这么想拆石膏,何止是为了沈云笙。只是因为昨天的电话,听到陈媛那边忙的热火朝天的,她心里很过意不去。
若是放在别的公司,像她这样休息这么久的,早就被人事辞退了,而她之所以能带薪休养这么久,是因为沈云臻的缘故吧。
毕竟,他总是能无声无息的为她做许多事,比如上次的清空论坛,比如这次这么长的假期。
“我说你这个人还真是奇怪啊。”欧珩收拾好医药箱,坐在对面满是笑意的看她。
“这事要换做是别的女人,绝对是那种千方百计要博得沈云笙的关心,甚至没骨折都要无病呻吟一番,你倒好,好好的金笼子留着不待,非要扑腾你这双残翅膀往险恶的外面飞,奇货可居说的就是你。”
欧珩将她的状况描述的万分生动,听到他略带调侃的话,裴心悠沉默了。
她抬眼看看四周,确实像个豪华的金笼子,而她,就是那只被沈云笙圈养起来的金丝雀吗?
原来,她一直以这样的状态依赖着沈云笙而生存,只是沈云笙的过分的温柔,使她茫然的沉浸其中,差点忘了自己原来是被他圈养住了而已。
裴心悠咬咬嘴唇,心里突然像是落下了一块沉重的石头,重重的压在她的心口,怎么也喘不过气。
裴心悠苦笑一声,声音里透满了淡淡的自嘲。
“是啊,既然是个金笼子,我就只能乖乖的被关在里面,像只失去自由的金丝雀。
每天坐以待毙,眼巴巴空守着空笼子,等着笼子主人一日三餐的食物,偶尔他开心了,福利会好一点,会逗逗她。若是不开心,也可以把这只金丝雀晾在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无论是被他养一阵也好,一辈子也好,只是笼子里的她,永远都不能向往外面的世界,她羡慕每一个自由的人,却总被人人谴责,这样奢侈的生活和豪华的笼子,她为什么还不知满足。”
许是沉默的太久了,想起这么相似的比喻,裴心悠的心竟然不受控制的一阵阵刺痛。
她低下头,轻轻扯出一抹苦笑,看着被包的严严实实的脚踝,心里浮起一阵苦涩,这么看起来,还真像个残翅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