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下学期,余小屿淋了场雨发了高烧,余父在出差,高芝芝出去一人富游,留了余小屿一个人在家。
高芝芝有和夏眠打过招呼,但余小屿是那种倔强到不愿意把软弱的一面展示给大人看的孩子。
快烧得神志不清的余小屿被厉司言背去了医院,那一天是他发誓不去医院的第二年。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双眼发红,嘴里咿咿呀呀地发出沙哑的声音,好不可怜。
“如果是为了想保护的人……我不为自己去打破承诺,只为需要我的人去踏足禁地。”
那一刻,他就决定大学去医学系,他要有能力不去医院就能让他的女孩儿好好的,健健康康的,笑容明艳的在他身边。
他习惯了对她好,既然要对一个人好,就不能中途截止,他要给想要对待好的人更多的好。
“厉司言,你是怎么认出我的?”这是余小屿照了镜子后才问出来的话。
不照镜子还好,一照镜子吓一跳,那模样,比化成灰还难认出来。
厉司言正在整理着余小屿脏乱的房间,他半蹲着,拢了拢垃圾袋,三个垃圾袋一排放好,站起身,进卫生间洗了下手,不巧余光瞥见一抹粉红。
余小屿顺着他的目光瞧去,大喇喇地掀起被子盖住那一角粉红,不在意地说:“看什么,你以前进女孩子房间都这么随便吗?”
“我只进过一个女孩的房间,如果你算女孩的话。”
余小屿嗔目,厉司言自觉地转移话题:“问我怎么知道变成小花猫的你是你,很简单。”
他精致的眉目现在房间的冷系灯光下,犹如上好的白玉,温润,漂亮。说出来的话犹如一把锋利的剑,挥展着荆棘,破开一切雾霾,“因为你的轮廓刻在了我的心间。”
那种在黑暗中前行,突然撕开了光明的感觉让厉司言不觉说了下去,“我要是连你的模样都忘记了,只记得你的声音和容颜,那算什么记得?那只是记忆。迟早有一天会模糊不清,可你的轮廓,只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朗,只看一眼,我就可以从你的任何一处皮肤,任何一根头发,任何一个动作看出你是你。”
记得的,不仅仅是你青春明媚,越发明艳的容颜,记得的,还有你十年来深深抓住心间的模样与轮廓。
即使白天和黑夜平分了二十四个小时,但是对于她,他的二十四个小时从没被另一个人分去过。
那个身影,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在心间扎下了根,不是玩伴,不是青梅竹马,是想要天长地久的陪伴。
一直以为看得不够透彻,其实说出来了,一切都明了了。
在国外的那段日子,他以为他渐忘她了,然而,无论多少优秀的女生,清纯的,妖媚的,奔放的,可爱的,美丽的,谁向他告白,向他示好,他总是不假思索地回复对方一句话:“我有喜欢的城市了。”他喜欢的人就在那座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