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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校打心里不想去,鬼使神差似的,她就上了李艳珠的自行车后座,双手就实住她的腰,李艳珠有点胖,这一圈,就晓得她肚子上的肉很软,而这样的动作,林校发现自己像是做过无数次。

确实,在她的青春里,总是有许多埋怨的事,埋怨自己的轻狂,还有轻浮,还有对家里的厌恶,都让她在青春叛逆期里的路上一直作死。

三辆自行车,并排前行,这时候并不像后来路上有那么多的车,见的最多的都是自行车,各种各样的自行车,各种颜色的自行车,将路面交织成自行车的海洋,她圈住李艳珠的腰,往后看从学校大门出来的学生,即使再平淡的夜自修放学时光,还是让她觉得无比的温馨,心里更确定了要好好把握这个重来的机会。

“快、快,在那边,我看到了,看到了,快点转过去,快点转过去……”忽然间李艳珠叫了起来,声音透着掩饰不住的兴奋,“明丽,你快点跟上,速度太慢了!”

她就跟大指挥似的,指挥着。

“我比你还快,还说我慢!”陈明丽用力蹬了几下就到李艳珠的前面,比李艳珠还快地挤入左边的人行道,顺着人行道再往里面的小巷里转进去。

李艳珠也跟着转,葛冬燕与她并排,迅速地都挤入小巷,小巷能容得下三辆自行车并排,边上还有个小花坛,都种着花草,此时正值葱兰开花时间,花坛边上一圈的葱兰开着白色的小花,入了夜,花儿已经蔫蔫的了。

“人呢?”李艳珠没看到人。

小巷里有路过的人,但并没的她想要看到的人。

陈明丽来的最快,脸上带几许兴奋,把自行车停住,手指指前面,“往前面的弄堂进去了,要不要进去看看?”

“他家难道就住那里?”葛冬燕脸上就着一点儿疑惑,也停了自行车,“不要自行车进去了吧,我们走进去?”

入夜的小巷没有什么声音,两边都是五六层的楼房,算是小镇上最早发展起来的小区,并没有什么相应的小区配套设施,原来都是家属楼,是属于那些什么厂啦分配给员工的房子。

李艳珠也停了自行车,兴奋劲儿根本没减,“走呀,快点……”

林校也从自行车后座跳了下来,打量着这两边的楼房,记得前几年她大姐还租住过这里的房子,所以她对这地方还是有点熟,本来都不太记得了,一进入这地方,所有的记忆都涌上来。

她好像记得李艳珠是喜欢以前她们同班的一个男生,夜自修放学都能追着人家男生过去,这一次,好像就是这样子的事,——她忽然间笑了,快步跟在她们三个后面,走入乌漆抹黑的小弄堂。

小弄堂里面四通八达,不像先头那边的家属楼,这边都是自建房,自建房的规划并不像家属楼那样子,把能占的地方都占了,就留下能让一人一自行车能通过的小道儿,她们走了两三分钟,才远远地进入昏暗路灯的范围——

左右两边的房子有的亮着灯,有的关着灯。

“这里这么样,怎么找呀?”陈明丽停了脚步,感觉再走下去也没戏,回头跟李艳珠说,“哎,艳珠,还是回去吧?”

李艳珠往前走了两步,踮起脚,伸长脖子看看四周,都是差不多的房子,惟一的区别就是房子的朝向各有各的,看得她脸上的兴奋劲儿顿时都淡了,垂头丧气的,“走吧,这里可真难找。”

“是呀,快走呀。”葛冬燕最快往回走,手极为亲密地挽着林校的胳膊,“哎,你跟韩康怎么样了,他们班好多女生都喜欢他。”

林校没想过自己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先是一愣,脚步一停,手下意识地挠挠后脑勺,笑得一脸傻样,“喜欢就喜欢呗,我能有什么办法?”

“怎么会没办法?”葛冬燕分明比她还急,紧紧地挽着她的胳膊,“那些人成绩又不好,跟你怎么比?”

林校怎么听都觉得这话挺诡异。

“对呀,好多人都不信你跟明丽能进重点班呢,”李艳珠听到葛冬燕的话,顿时来了兴致,颇有点义愤填膺的意思,也有些畅快的得意,“我昨天看初二那帮人还有些不服的样子,真是笑死我了!”

“什么嘛,”陈明丽快步上来,“她们那是没眼光,我跟阿校自然是成绩好的,哪里是她们那种什么书都读不进的家伙能够得上的——”

这自信的口气,叫林校真想吐槽,想当年她也是跟陈明丽一样自信,都深信凭她们的能力,什么县一中啦都不在话下,更别提二中了,那是随便发挥一下就能进,结果,两个都只考了四百多分,进的普通高中,读了一个学期两个人都辍学了。

从小巷里出来,四个人就分道了,李艳珠与陈明丽是同个村的人,葛冬燕是另一个村,住的还要远些,三个人骑着自行车走了,很快地就消失在夜色里,林校一个人打算走回家,站在路口,让前面的车先走,这会儿还没有红绿灯——

刚走过路灯,就看到对面路上的百乐宫冒烟了,她瞬间瞪大了眼,站在原地没动,没一会儿,整条道上都聚集了人,还有从百乐宫里急忙跑出来的人,跑出来的男男女女画风分明跟聚集起来的人不一样,有年轻的面孔,也有中年人,女的穿着有些布料少了点,有些布料并不少,染着头发,涂着艳色的红唇,也有不化妆的;男的嘛,有着装正常的,也有染着黄头发的,都慌乱地跑入人群里。

百乐宫的烟越来越浓,聚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将整条道儿堵得水泄不通,林校困难地挤过人群,看见边防派出所的人都迅速地出来疏散人群,她连忙退到边上,看向不止是冒烟,而且火光冲天并迅速地将隔壁同楼层的都跟着烧起来。

好惊人。

百乐宫在小镇上已经好多年,这些年渔民先富起来,个个地都“财大气粗”,船都往大里整,越大越好,不止是船,就是穿着都是由渔民先兴起来,2500元一件的梦特娇每次一上货就卖了精光,渔民都几乎人手一件梦特娇,好像梦特娇就是身份的象征;买梦特娇,那是穿着,百乐宫就是一个娱乐的去处,镇上还有些小舞厅跟歌厅,都不如百乐宫的名次。

一场火,就把百乐宫烧了,烧得后来百乐宫就再也没开过,那个地方足足有好几年都是黑乎乎的被烧过的架式留在那里——

“小偷,小偷,抓小偷——”

忽然间人群里叫嚷了起来,声音极为尖利焦急。

林校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到一个人影从自己身边跑过,她想也没想的,就提起手上提着的袋子砸向那人,袋子里有好几本书,语文、数学、英语,提着并没有什么分量,却把那个人砸慢了些——

没等她后悔自己怎么就脑袋发懵了,人就跟那人给狠狠地推了一下,屁/股先着地,疼得她眼泪一下子就冒出来,坐在地上,好半天起不来,那人一推她,就迅速地挤入人群里。

周围的人,谁也没扶她一把。

就是那个叫小偷的女人,也没看她一眼,就继续追人去了。

林校默默地站起身,将掉落的袋子还有书捡起来,不止屁/股疼,双手也跟着疼,手刚才是直接抵着地面,此刻是火辣辣的疼,尤其边上没一个人来扶她一把,而且就光看着她,更让她满脸通红。

“小姑娘,多管闲事做什么,小心小偷盯上你。”

等她走开,隐隐地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

这声音并不能让她觉得安慰。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两个掌心都稍稍破了皮,胡乱地用手背抹去眼泪,哭有什么用,都几岁了还哭!

回到家,家里灯关着。

她用钥匙开门,手往门边上的开关一按,家里并没有人,冷冷清清,估计父母出去做鱼生意了,把手上的袋子往桌上一放,她就用毛巾擦擦手,没敢碰破皮的地方,找了点蓝药水,往破皮处涂了涂,两手心顿时全是蓝紫色,疼得她直抽气。

也到不是真多疼,可能是心里头聚了点那些东西,让她觉得分外的疼。

待得蓝药水干了后,她才去摸自己的裤袋,不止摸,她还把东西掏了出来,灰色的钱,一千三百多块钱一分不少地在她眼前,看到这些钱,她觉得手上与屁/股也不那么疼了,钱真是种稀奇的东西,还能让人忘了疼。

她想了想,觉得还是找她姐林洁好,她姐林洁可是有身份证的人。

这一晚,她睡得很好。

转天,就是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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