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相遇是一种缘分,有时相遇是一种默契,有时相遇是一种巧合,有时相遇是一种幸福,可是。若是频繁的相遇怎么都觉得这是一场孽缘!
——林言
自那日从沈易南的工作室回来,林言就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对于这期杂志的创作上,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仅仅是那天在采访中了解到的根本构不成卖点,再不济也要弄一张沈易南的照片,否则还真是没法和主编交差。可惜那日走得匆忙,连这么重要的问题都忘记了。
其实也试图从多个渠道寻找能用的封面照片,无奈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似乎这个沈易南就没有拍照的习惯,实在是神秘的可以。
想起那天沈易南的表现,林言就把脑海里再去采访他一次的念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心情的烦躁让她觉得现在自己急需一杯烈酒。不经意转向窗外,夕阳已经滑落半山腰。准备下班!
林言熟练的打开门,按开所有的玻璃吊灯,屋子里顿时明亮起来,提起这些灯,当时还真是劳民.伤财。跑遍这整个S市,终于装点了出梦中的样子!
呆呆的靠在酒柜旁,满怀心事的把酒送入口中。转眼杯子已经空了又满,满了有空。突然觉得,这满屋的灯竟然刺得睁不开眼,按下开关,灯灭了,周围的一切都闲的格外寂静,似乎烦躁的心也平静下来,不再像下午一样心神不宁。也许是喝得有些多,身子觉得乏的厉害,走到里间的浴室,把自己埋在泡沫中,心里微微叹气。
。
洗过澡,看着镜中的自己,一双明眸在蒸汽下变的格外湿润透亮,高高蜓挺的鼻梁下,纷嫩的嘴唇微微张启,柔顺的长发挡住了光滑的后背,即使是离开了大学校园2年,镜中的这张脸和4年前仍旧没有一点变化,缓缓的抬起手指,就着浴室的潮湿,“程远”两个字就这么毫无来由的出现在镜子上,看着水珠慢慢的划过这两个字的每一笔,渐渐地,连成一片,直到再也看不清那两个字是什么,微微垂下的眼睑似乎在昭告着镜中人低落的心情。
其实那日,问起沈易南:“你是有多怕孤单”,更多的,是在自言自语,也或许是在问自己。林言,你孤单吗?
宿醉的结果就是,早上头疼,不过倒也没什么。林言一直觉得,头疼可以让人更清醒。多么奇怪的逻辑。打开电话,三个未接电话,一个小白,两个主编的。既然小白只打了一个,那应该没什么重要的事,要不早就连环夺命CALL了,揉了揉太阳穴,给主编拨了过去,内容也在预料之中,无非是催促早点把杂志搞定。算了,要忙的工作也不止这一个,还有几张薰衣草花田的照片没有搞定,林言决定亲自去照几张回来。
火速换了套休闲的衣服,随手拢了拢头发,把单反挂在脖子上就向城郊进发了,S市的郊区有那么一片薰衣草花田,不少准备结婚的情侣都会去哪拍婚纱照,庆幸一路上居然没有堵车,到达时刚刚9点多,时候刚刚好,不出所料,果然好多拍婚纱照的,新娘自是甜美俏丽,可惜新郎却不是个个英姿飒爽,看了几对,无非是在摄影师的摆拍下故作姿态,不禁觉得索然无味,向较为偏僻的方向走去,或许是因为S市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有不少知名企业,所以连这花田都很具规模,若是安心逛个遍,还真的要费些时间。只是不清楚这花田的主人是谁。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远处修葺花田的工匠特别眼熟,这背影似乎在哪见过,可是就是想不起来,刚要离开,只见那人转过身来,应该是看见了林言,眼神有一瞬间的惊讶,随即恢复了平日的那般疏离。正要感叹今天不宜出门,可是还是扯起嘴角,然后便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原来沈先生不光会雕塑,还有侍弄花草的爱好”
在心里微微诧异自己刚才说的话,既不是“沈先生好巧,在这里碰见”也不是其余的问候,而是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感慨,不禁微微觉得失礼。
其实沈易南刚刚看见她时也很惊讶,她上身依旧是白色宽松的衬衫,袖口随意的退到了小臂,故意做旧的牛仔裤,还有微微凌乱却很自然的头发,和那天在会展上见到时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脖子上多了一大一小两个相机。手里还拿着一支录音笔,果然是记者的派头十足,想起那天在会展上林言的喃喃自语,沈易南就对她有多多少少的排斥。只不过林言却不知,在画展上她苦苦寻觅的作者其实就在她身边。听见林言的声音,沈易南点了点头,算是一种回复。看到沈易南兴致不高,虽然还惦记着采访,但是自然不会自讨没趣,刚要转身离开,就听见沈易南低沉的声音传来“林记者若是想拍这薰衣草花田,似乎太阳刚刚升起时,是最为美丽的”林言微微侧身,说了声“这样啊,谢谢”转身离开。
转眼就到了中午。花田有专门的休息区,多半是维护人员住宿在这里,兼带着有一些农家饭庄的性质的小店,这类小店也有客房,多是留宿一些想要拍外景的人,或者是为突遇暴雨没法回城得人准备的。找到休息区的一处僻静角落,要了一杯咖啡,准备休息过就离开,反正照片也拍得差不多了。
招待她的服务员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看见林言倒是热情“姐姐是来这里拍薰衣草的吧,其实这薰衣草最美的时候是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天刚刚蒙蒙放亮,薰衣草上还有露珠,姐姐要是不急,不防在这住一宿,明早起早去看花田,那才是真真的美呢,”林言笑着道谢,心里却想着小姑娘的建议,其实也未尝不是个好办法,都到这了,也不差这一天,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最好。
一切都安排妥帖,林言又四处逛了逛,简单的吃过晚饭,天就慢慢的黑了。花田的房间都是一个个木房子,用木栅栏隔起来。倒真有些田园的滋味,黑夜总是来的悄无声息,闻着窗外飘来的阵阵花香,轻轻地走到小院里,这么好的空气浪费多可惜,闭上眼睛,头脑清澈了不少。
“林记者真的很会享受呢”
睁开眼睛,就看见隔壁打破安静的人正毫无表情的打量着自己,沈易南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装,不再像白天见到时微微狼狈。眼神低沉,倒也清澈。不过这次,林言倒是没有发愣。许是被沈易南吓得次数多了,淡定了许多。
“沈先生不也在亲近自然,刚刚做过花匠,又在这享受黑夜”
两个人都不在说话。相顾无言,不知过了多久,低低的笑声在黑夜中变得格外醒目
“想必沈先生经常来这吧?不然也不会知道早晨的薰衣草最美”
“林记者不是已经知道答案?”
林言在心里暗暗骂自己说话不经大脑。怎么在他面前总是棋差一招。
两个人短暂的对话就这么尴尬的结束了,不过倒是不影响各自站在各自的院子等日出。或许是站得久了,都觉得累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两个人一同坐在了小院前宽大的石头上,只是各想各的心事,虽没有交谈,但也和谐。夜渐渐的深了,林言却丝毫没有困意,刚想看看身边的人是不是睡着了,就听见沈易南带着低低的嗓音说“我给你唱首歌吧”听着像是询问,其实已经自顾自的唱起来。沈易南的声音很低沉。听着虽有些忧郁,但是在黑夜的衬托下越发的性感起来。林言从没听过这首歌,似乎是什么不知名的小调,但是听着倒是有说不出的安心。舒缓的音调与这周围的一切相得益彰,想起沈易南那千年不变的表情,和惜字如金的别扭性格,林言觉得,他竟然主动唱起歌来,实在是意外收获,恶作剧般的偷偷把兜里的录音笔打开,而沈易南浑然不觉,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这首小调,不知重复了多少遍。
林言是被轻轻推醒的。只是觉得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派祥和。太阳刚刚从地平面升起。阳光一缕缕的照耀在薰衣草花田上。每一朵花都含苞待放,茎上,花骨朵上都是露珠,晶莹剔透,天边一半光亮,一般黑暗,空气中有花的芳香和草的清爽。林言似乎听到了鸟的叫声。眼前的一切如同梦一般迷幻。让人痴迷,留恋,她慌忙的拿起旁边的相机,生怕这美景消失的小女儿姿态让旁边的沈易南心情大好。听到了身边人的笑声,报复般的拿起镜头对准了沈易南,随着快门清脆的声音。一张帅气的面庞、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一个充满宠溺的眼神就这么留在了画面上。即使多年以后,当林言再次看到这张照片时,也会情不自禁的微微扬起嘴角,双眼带着宠溺和自豪自言自语道:
“这是我拍的最好的一张照片”。
随着太阳的冉冉升起,似乎这和谐的氛围也不得不被打破。想起刚才自己靠在沈易南的肩膀上睡着了。在心里骂了自己一万遍不争气,
“那个,那个,沈先生”
“叫我沈易南”
“啊,啊,”林言抬起头,看见沈易南重新恢复阴郁的表情。十分认真的说
“谢谢你,带我看见这么美丽的薰衣草,很难忘,沈易南。”
薰衣草的照片拍到了,比想象中的好太多,堪称完美。沈易南的照片也拿到了,这一趟,林言觉得不虚此行。早早收拾了东西就回城了。自从早上各自离开后,直到回城,都在没看见沈易南。林言自言自语:“这人还真是神秘,消失得够快,”
本想和沈易南打个招呼,因为会用刚才拍的照片,但是又不好直接去找他,以为走之前还会碰到,无奈,拿出手机,飞快的编辑了一条短消息“我是林言,早上的照片会用到杂志封面上,如果你有别的想法,可以再和我联系”想了想,总觉得措词不对,删掉了,又不知该怎么写,索性重新编辑了一遍,按了发送键。不一会,滴答滴答,手机有新短信,打开果然是沈易南,只有三个字“知道了”。无奈的笑了笑,“好吧,这么惜字如金,我就当你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