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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活不下去了(1 / 1)

光秃秃的塬坡,荒凉的原野,放眼望去,是一望无际的黄色沙土地,在太阳的炙烤之下,就像烤得焦黄的面包。

云默的嘴唇裂口、鼻腔出血、眼角被沙粒磨得干涩疼痛。抬头望天,赤日炎炎,云不见一丝,风不见一缕,干热烘烤着古铜色的身躯,那盐渍的衣裳、浃背的汗水,发出滋滋的响声。

“老道……这他妈是哪儿呀!”

荒凉的原野没有任何的回应,任凭云默在荒原上嘶声力竭地叫喊,都没有一个人影出现。

好吧!在这个纷绕残酷的世界里,要学会用一颗平常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一切,这也是一种境界!不然是真的活不下啊!

云默已经到穿越到这个漫天黄沙的地方一整天了,身上的迷彩服上全是白色的汗渍,脚上的高帮皮靴里面全是沙子,走起路来就“嗤嗤”作响。

自从被老道催眠之后,云默就莫名其妙地到了这该死黄色荒原,这里气候干燥炙热,野兽成群,甚至还有豺狼虎豹出没,要不是云默手中有一把现代弩和一把唐刀防身,他已经是这荒原上的一堆枯骨。

“说好的三生三世的福泽呢!”

“死老道,你骗我……”

老道许诺的三生三世的福泽,云默没有看到,他只看到了千里无人烟的黄色荒原,但云默也收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福利,他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小镜子里面发现,自己变成了十七八岁的样子。

正因为有这点福利,云默才没有去问候老道的祖宗十八代,可这穿越后的生存环境实在太残酷了,残酷到活不下去的地步。

迈着沉重的脚步,云默艰难地跋涉在广袤的黄色荒原,伸出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摇摇自己腰间的水壶,里面空空如也,如果在找不到水源,那就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这荒原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灼热而单调的黄色,荒漠的广阔让云默都感到身心疲倦,似乎永远也走不出去。

时近中午,太阳升得老高老高,晒得黄土直冒烟,云默的嗓子也在冒烟。

“哇……村庄……”几栋孤零零的房子,矗立在荒原之中,云默顾不得身心疲惫,背着背包快步地朝那村庄冲去。

像狗一样地伸着舌头的云默,跪坐在村口,这里没有阡陌交通,没有小桥流水,也没有日出而作的农夫,就连狗都没有一条,只有那风沙掠过村庄发出的“呜呜”声,就像在为云默的处境哭泣一般。

“哎呀……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老道,这就是你给老子三生三世的福泽?”

“你这该死的老道可把老子坑死了。”

云默跪坐在村口干嚎了几嗓子,休息片刻之后,他就开始在村庄搜寻起来。

稍许,云默就确定这个村子是因为水源枯竭而被废弃的,村外的一条季节性河流只能看到一点点影子,村内的一口水井水位也很低。

在这个废弃村庄,唯一可用的就是一个破瓦罐,如果没有这东西,云默想喝口开水都会成为奢望。

这荒郊野外,如果喝生水,上吐下泻就会要了人的老命,所以现在这个破瓦罐成了云默手中最重要的宝贝。

点火烧水之后,云默就拿着弩就去村外的干枯河床狩猎。村庄外的河床虽然没有水,但草却比较茂盛,哪里应该有食草动物。

半小时不到,云默就用带瞄准镜的弩狩猎到三只肥硕的大兔子,一只炖,另外两只剥皮之后挂在火边炙烤成干肉。

这把现代弩的拉力是两百四十斤,但只需要三十斤拉力就可上弦了。现代弩与古代弩最大的区别就是那两对偏心轮,两对偏心轮省力八倍,弩箭的速度提升八倍。

火舌舔着破瓦罐,野兔肉在破瓦罐中翻滚,雪白的汤汁上面飘着油花,香气四溢,放几颗野菜进去,那香味就更加浓郁了。

饥肠辘辘的云默用两根小木棍,夹了一坨野兔肉先“呼呼”吹几口,然后就迫不及待往嘴里送。

“呸呸”,野兔肉被云默吐了出来,一股膻腥味布满他的口腔;

“哎呀,忘记放盐了。”

云默连忙去翻找自己的背包,背包里面除了十几种杂交种子,一个急救包和一些抗生素药物,还有一个山寨手机和太阳能充电器,然后就在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云默隐约记得这次穿越,只能携带十公斤重的东西,自己那把弩和唐刀,就有五六公斤重,剩余的那点配重也就只能带点种子和药物了。

没有盐也没有作料的野兔肉,就算万分膻腥也必须吃啊!不然只有饿死在这荒原之中,云默可不想做一个孤魂野鬼,他还等着享受三生三世的福泽呢!

好吧!他到现在还没有忘记老道给他的承诺。

云默万般无奈地来到篝火旁,拿起两根小木棍继续挑战野兔肉和野菜,每“嗤嗤”地吃一口野兔肉,云默就紧皱着眉头,再艰难地咽下去,然后就从嘴里面冒出来一句:

“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翌日,云默小心把两支已经烤干的野兔收入背包,腰间的水壶里面已经装满凉开水,就连能破瓦罐里面,也装满了凉开水。

背上背包,左手提上用草绳拴着的破罐子,右手拿着弩,草编的腰带上挂着唐刀,身穿迷彩服,脚蹬高帮皮靴的云默出发了。

天是蓝蓝的,地是黄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荒原上不时打起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平地冒起的大烟,黄色的沙尘漩涡在沙漠上飞跑。

荒原处处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就这样顶着酷热艰难前行,浑身大汗淋漓,热气绕身,沙土钻入脖子,再与汗水混合在一起,让云默欲仙不能,欲死不得。

“坚持……”,云默无数次默默地鼓励自己,可严酷的自然环境,让云默又无数次说:“真的活不下去啊!”可他还是继续在黄色荒原山艰难地跋涉着。

每到一处水源,云默一定停下来修整小半日。只要有水源的地方,草木都比较茂盛,食草动物当然也不少。

正是这断断续续的水源和狩猎,才让云默没有真的活不下。五天时间,一个本来细皮嫩肉的云默,变成了一个有着古铜色的壮小伙。

“嗨……这里有小溪,今天晚上就在这里歇脚了。”

今天足足走了六个小时,才找到这条小溪,云默把自己的背包放下,有气无力地坐下来,然后把草绳拴着的破瓦罐轻轻放好。

先把高帮皮靴脱下,倒掉里面的沙子,穿好高帮皮靴之后,再把迷彩裤紧紧地扎在皮靴里面,然后再检查下手中的弩和腰间的唐刀。

今天不能再走了,云默已经五天没有吃盐,让他感觉到浑身乏力,脚底还有十几个血泡,必须要在这里修整一日,然后在这里打点猎物,做成肉干后才能出发。

也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才能走出这千里无人烟的荒原,背包里面的那几斤杂交种子肯定不能拿来当食物,那是云默穿越后安身立命的本钱。

休息到下午时分,体力有所恢复,太阳也落到了山尖,气温也降了下来,云默拿起弩,挂着唐刀就开始出去狩猎。

这地方有溪流,所以水草丰美,按理说这里应该有不少食草小动物,可云默找了一大圈没有找到一只猎物,“哦哦”地嚎了几嗓子之后,也没有见有什么猎物窜出草丛。

云默感觉到了这里的不正常,他警惕地端着弩往自己放背包地地方退去,必须尽快离开这里,这里绝对有意想不到的猛兽。

突然,空中传来一阵“嗷嗷嗷……”的嚎叫声,放眼望去,只见小溪下游一块突尤的巨石上,一头硕大的灰狼正在仰天长啸,一群灰狼正在向云默成扇形围上来。

“我靠,是狼,还是知道包围战术的狼群。”

“我的妈耶……这下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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