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仰面躺在金须草丛中,头枕着尺宽的长剑。X微风将金色草叶吹得低垂,轻轻抚着他的脸,加上阳光照射下的暖意,他都快要睡着了。
他记得以前是很快乐的,每天在溪流环绕的村子里捉鱼摸虾,饿了就回家找到娘亲。却没有想到,八岁的时候,大批黑甲军士路过山外,竟然将村子里数百口杀了个干净。若不是当时他正潜在水中,听到岸上惨叫后吓得躲进了茂密的岸边水草里,这会儿怕也是荒村中的无名白骨了吧。
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等火光与人声都消失的时候,半座山都成了废墟。他在灰烬里找到了家的位置,将父母仅剩下的残骸捡了出来,葬到了山的最顶端。
当消瘦的他将坟茔磊好的时候,终于是哭了出来。哭声惊走了大群黑鸦,引出了山后的一个中年人。那人穿着一身富贵衣袍,瞧着十分好看,却总觉得浑身带满了血腥气息。
不过八岁的他就觉得那人手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鲜血,结果那只手还拉住了他,说若是要报仇的话,就跟着他。
报仇?陌生却熟悉的字眼。
回过身背对着双亲的坟,他终于知道将墓地挑选在这里的原因,为的就是让父母能看到自己手刃仇人。
然后他被带到了一座繁华至极的城市中,稍微停息后,就与其它少年一起被送到了深山中的军营里,在那个军营之中,他们穿上了金甲,拿着木剑相互拼杀,持续了近十年。
他并没有在军营呆上十年,第三年就因为天赋突出,被昔日那个中年人带回了繁华城市中那个有着更高朱红围墙的城中城。透过车箱子的缝隙,他看到红墙后的赤黄,以及那些精美绝伦的雕梁画栋。
不记得穿过了多少宫门后,他被到了城墙下的小木屋。嗅着空气中浓重的血腥气息,他心中生出的恐惧,随后那屋中发出的孩童惨叫声,更是印证了他的猜测。
他没有惨叫,默无声息的看着那枚代钩小刀在两腿间一抹,而后持刀的老人给血流如注的伤口抹上了把黑木灰。他们这些少年,都被送到旁边的木屋之中,躺了三天,死了过半,他是幸存者之一。
再之后,他看到了身穿龙袍的男子,高坐在庙堂之上,等他们三拜九叩之后,听站在一旁的中年人说起以后的注意事项。从那天开始,他就成了近身侍卫之一,能三宫六院随意走动的特权红人。
今天,这个阴气茂盛得让人在午后都有些不寒而栗的青年,正躺在烈焰谷顶端的山上,享受着阳光宫墙里几乎没机会照到的明媚阳光。
他的剑在手中抓着,剑上裹着密密麻麻的红色丝线。自从出宫到现在,这些红线上已经不知道聚集了多少冤魂,午夜时分上面凝出的露水,都不知是否是那些人的泪水。
看着那顶轿子在谷口落下,他坐起了身,然后感叹道:“当真是个绝美的人儿,可惜圆阴已破,已经没有作用了。”
烈焰谷西边的高大胡柏上,白衫青年嘴里咬着根枝条,看似无意的看了远处山头。而后将嚼成碎末的枝条吐了出来,嘴里念叨道:“偷袭就偷袭,神神秘秘窝在山头上,当心被裴老鬼烧成烤鸡。”
他旁边粗大枝干上盘腿而坐的少女没有出声,只是紧紧抱着双刀。极高的树上,北风狂暴,她却随着枝干上下起伏,随时都可能摔到十数丈的树下,却总是差之毫厘。
见少女不回声,白衫青年也不气馁,继续开口说道:“当日他学剑两年就已出师,我却被逐出军营。今日再看到,若是有机会上去砍上一刀,不知道能不能砍断他的小胳膊呢?”
紧紧抓着枝条,免得被风垂落的青年身旁依然只有风声肆掠,声声入耳,如鬼哭狼嚎一般。这个世界上认识他的人并不多,但认识他身后少女怀中那两枚朴刀的人却不少。
昔日吴太岳手持两枚赤练朴刀,连追魔宗长老血逵三千里的事情,老辈人都还记得。而后,吴太岳也正是以这两把刀创立了灵罡宗,并一手将这个宗门打造成了三宗之一,实力甚至隐约超过了云罗仙子所创的仙云宗。
不过,传说他已经三十多年未曾面世,世间都在流传他已仙逝。
灵罡宗的弟子极少出现在外界,而一旦出现就会是主仆两人,更是传闻吴家刀见世,血流必成河。
白衫青年吴刃十分感慨的说道:“也真是奇怪了。明明你的天赋已经是惊艳绝伦了,为何宗主非要逼着我来学。让我砍柴不是更好么,一刀下去,肯定就是两半了。要是砍人,还没碰到别人衣服呢,我自己就先被戳死了。你是不知道,这山外那些修灵者的境界,飞剑千里外杀人呢。”
少女依然不作答,他却嬉皮笑脸的回过头来,接着说道:“若是能找到云罗仙子,你说会不会将青月刀取回来呢?若是真能取回来,宗主就会答应将你嫁给我了吧。”
灵罡宗镇山魂器“白日”“青月”,天下魂器位列前十,天下修灵者无不垂涎。可他们却并不知道,现在的灵罡宗里只剩下了一枚白日,青月早已在数十年前被云罗仙子带走。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灵罡宗自从吴太岳之后,就再无绝世天才出现,与灵剑派一般,日渐声名低沉了。
闭目养神的少女终于是开了口,声音很轻,却十分悦耳。“世间女子美貌者无数,你为何偏偏要纠缠我这么一个丑陋的女人?”
“可不能这么说,女人的美丽怎么能光看脸呢?就拿你的厨艺来说,这天下女子谁能烧出那么美味的鱼?”吴刃嬉皮笑脸的说道。
他眼前的这个少女,正是吴太岳的独生女儿,相貌身段都是极佳,奈何从眉毛到下巴却有一刀手指宽的刀痕,活生生将如画面容劈成了两半。也正是这个原因,她在宗门之中都是日日戴着面纱,只在十分亲密的人面前才会揭开。
“沉鱼,若是我今日死在了裴家,以后你要想我了,别给我烧纸钱了。阴间那些人做饭肯定很难吃,还是直接烧上两大盆红烧鱼给我,再加上两瓶云川酿就绝佳了。”吴刃接着说道。
“好。”少女是吴刃的侍女,主人的吩咐自然要听。
灵罡宗的修灵方式十分特殊,真正的弟子身边往往有一起修灵的异性陪伴者,平时负责张罗生活,修灵时候负责喂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灵罡宗的雌雄高手,堪称各大宗门榜首。
“沉鱼,你可不要忘记在汤里放晚城的酸辣香了,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个。”
“那是主要调味品,我不会忘记。”
“要是我不在身边了,你还会记得吗?”吴刃厚颜无耻的问道。
“现在不是讨论这些的时候,裴老鬼的焚天怒火可不是那么好破的。”沉鱼皱着眉头回答道。
她不想继续这么说下去了,因为内容越来越不像话了。大战在即,怎么都该紧张些,哪里知道身旁这位居然好像没事人一般,净谈吃喝,若是传将出去,还不得被天下宗门笑话啊。
“就是要多聊聊这些美好的事物,我才会在战斗里努力的活下去。”吴刃看着远处的谷口,那里已经拒绝了好多人。“虽然咱们宗门的魂技讲究道心无欲,我却觉得就该有欲,否则与鸟兽无异了。不对,鸟兽也会为了吃喝拼命啊。所以,根本站不住脚嘛。”
沉鱼不想继续接下去了,对方摆明就是在胡闹了。
在距离他们二十里外的北面,提着锄头挽着裤腿的农人正将鼻子放在空中嗅着,而后念叨道:“真是奇怪了,怎么还没那人的气息?”
农人的左手少了尾指,似乎是被利刃所削。
那根手指落在了楚国的未阳城,而后其上堆砌了无数的砖石,然后砖石变成了城市,城门口有南楚大师的亲笔“荒城”。
昔日的荒城哪有这般荒凉,若不是那烧了四十九天的大火,这里本该是绿水流淌,芳草萋萋,百姓安居乐业的世外桃源。那场大火里,他持着长剑站在城头,看着巨舰上的秦王唐伯,说道:“就算你将我杀了又如何,这仇始终有人来报。”
唐伯并没有回答,他也没有死,只是丢掉了根尾指,以及从未离身过的家传宝剑。而等他醒来的时候,南楚已经没有了,与未阳一起化为了飞灰。
从救他的农户家里拿了个锄头后,他就一直守在了荒城中,等待着仇人再度上门,只要是唐家人,来了就必须死,他说到做到。
而后传闻唐家已经全数死在了剑山,他却始终不相信。日前,终于有消息传来说,唐家第七子并没有死,而且因为神火宗举行品剑会的原因,正在赶往荒城的路上。
未阳大火熏瞎了他的眼睛,可他的鼻子却极好。他记得唐家人的味道,所以专门找了个下风口,一直在等待着。
唐家人,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