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年没多久就是春闱,十三提着个小竹篮子,带了一包饼和肉干,随着参考的大军一起被关进了贡院的小隔间。
相比科试的时候,这一回她出乎意料的平静,题目也答得很顺利,可能是因为不必想着秋闱,反而更关注于题目本身所问,不似在考试,倒像用所学同自己自问自答,单纯为解决疑难罢了。
交上答卷,一同交上的还有过去十余年的读书路,十三胸口有些发闷,这是最后一次进考场了。
在等成绩的时间里,首当其冲的就是婚礼。
婚礼被安排在在春天的第二个月的月底,天气依旧寒凉。
承恩侯府和荣郡王府都披上了红绸,张灯结彩,米分刷墙壁修缮屋檐,下人们也连轴转起来,一片忙乱中,蒋牧白的信也来了京城,与之同来的还有一车贺礼。
“牧白怎么会突然生病?”荣郡王蹙眉看信,“你们是怎么伺候的?”
阿北心知内情,不敢抬头,只道,“前几日晚上公子同家里人喝了几杯发了汗,风一吹便受凉了,大夫已经看过并没什么大碍,只说要好好修养一个月,不然怕拉下病根,蒋家也很用心,公子在那里一应都好,王爷放心便是。只是公子说这回恐怕看不到二公子成婚,便吩咐小人先送了贺礼过来,请王爷转交给二公子。”
“这孩子,告诉你家公子让他自己好好保重身体,现在我走不开,炎儿婚礼结束后我亲自过去看他。”荣郡王道,“哎,炎儿成婚他做哥哥的竟到不了,罢了,一家人以后再见也是一样。”
阿北低声应下,不敢多说一个字怕露了马脚。
公子为什么不回来,他作为身边人自然一清二楚,每每看到公子读那本书他都为公子抱不平,凭什么他家公子就要忍让退出,远远的避开?老天爷也委实太偏心了!
婚礼要穿的喜服早早便请了最好的裁缝铺子,今日刚刚做好,玉姑姑领人过来让十三先试试,若有不合身的地方也好改一改。
裁缝是个年纪很大的男子,须发花白,腰间挂着皮尺,两只手因为长久劳作的关系骨节有些变形,十分粗糙。
与这双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托盘中的衣裙,绣工精湛,上面的凰鸟眼睛能看见人一般,裙边处还有鲜艳绮丽的花株,并蒂而开,用珍珠充作花心,点缀其中,虽然繁复却不显得累赘,反而浑然一体。
“好精致的做工。”十三轻轻抖落开裙子,不由赞叹道,“太漂亮了。”
“张老板做了五十多年衣服,京城中属他手艺最好了。”玉姑姑也上前翻看,“张老板,你这次算把看家本领都拿出来了。”
“玉姑姑过奖了,做了这么多年手熟罢了。”张老板说话如同流水一般温柔,“小侯爷大婚,我这老骨头怎么也得出分力才行,这么多年都是王府照顾生意,也算是我一片心意。只是时间过得真快,当年小侯爷周岁的衣服也是我做的,一晃眼都要成婚了。”
他乐呵呵对十三道,“小娘子好福气,当年还在襁褓里小侯爷就长得玉人一般,如今风采更甚了。”
“什么小娘子,马上要改口叫夫人了。”玉姑姑嗔道。
十三被打趣,顿觉不自在,连忙拿了衣服进去内室,唤铃兰和碧竹帮她换上。
到了里面,还能听见外面传来的说话声。
“新夫人好像不好意思了,我看新夫人和小侯爷倒很般配,玉姑姑你说是不是……”
哎,结个婚果然免不了被八卦么?
换上衣服,站在铜镜之前,镜中女子一身华丽婚服,耀目非常。此刻,十三才真正意识到,加起来两辈子,自己第一次要成婚了,莫名的竟然紧张起来。
“小姐真漂亮。”碧竹蹲在地上为她整理裙边,时不时凑趣,“少爷见了肯定惊呆了。”
玉姑姑替她腰间挂上一条同心芙蓉玉佩压裙边,上下端详也是满意极了,转头吩咐铃兰,“前几天送来的那顶凤冠一起拿来吧,全套一起试了。”
铃兰依言捧了个盒子过来。
因为风俗迥异,大盛朝的婚仪中男女所用饰物还是有些许特点的。虽然在衣服上同样用红色,女子穿裙,男子用袍,但在头饰上,女子的发型比较简单并不复杂,在头上束起,所用之冠仿了朝堂上所用的官帽,只是更为精致小巧,镶嵌了玉石,看起来精神利落,与之对应的,男子这一天则要蒙着红色盖头。
“新夫人穿这一身真是再好不过了。”张老板手拿针线,
等十三换下衣服,收拾好出来,却见玉姑姑仍然坐在厅上似乎在等她。
“玉姑姑,是有什么事么?”
一向果断的玉姑姑难得的露出了几分尴尬纠结,“不知道小姐今晚得空么?我有一事要和小姐仔细商谈。”
“现在不行么?”十三问到。
玉姑姑清清嗓子,含糊道,“这件事还是晚上比较适宜。”
见玉姑姑这幅神态,十三似有所感,莫不是——
果然,吃过晚饭后,玉姑姑捧了个大匣子到了十三房内,打发干净铃兰碧竹二人,关好门,神秘秘地同十三坐在桌边。
玉姑姑面色有些不自然开口道,“咳咳,这件事本来不应当我来说的,都是家中母亲教导,只是小姐孤身在此,我就托大来说一说。”
磨蹭片刻,她从匣子中取出一尊小像推到十三面前,“妻夫人伦和顺之道,乃是大事,小姐之前可有所了解?”
十三低头一看,手掌大小的雕塑,两个泥塑的小人赤身裸体正抱在一起,上女下男,比例有些失真,表情倒是刻画得很仔细,十分沉醉的样子。
看到十三在打量,玉姑姑渐渐放开,连忙凑近了些低声道,“小姐可看清楚了,若有什么不懂的只管说出来,这是大事,不能耽误的。”
原本十三瞧着也没什么感觉,玉姑姑一出声马上提醒了她还有旁人,立刻就困窘非常,忙撒开了手去,应付两声,“我懂得。”
玉姑姑松口气,若这新夫人说不懂她还真不好细细同她说,懂了就好。她又将小匣子整个塞给十三,叮咛道,“这里面的画册都是王府珍藏的孤本,小姐拿着好生看看,到时候都用得上的。”
到时候——什么时候不言自明。十三听闻更坐立不安了,恨不能马上离了去,只想赶紧把玉姑姑打发走,仓促收了匣子,把东西一股脑往里面塞好,“我晓得的,玉姑姑放心便是。”
犹豫片刻,玉姑姑忍不住道,“小姐啊,公子性子急,这事上你多多担待些,我知道这桩婚事上您有些委屈,不过我们公子真的是极好的人,日后只希望小姐顾念一二,公子这些年一个人在边关实在是不容易……”
十三也顾不得她说的是什么了,不管听什么都只点头对付,好不容易才把玉姑姑送走,十三做贼般关好门窗,这才去瞅桌上那烫手山芋。
一个人在桌边坐了片刻,十三终是耐不住好奇心。她把匣子抱到床上,放下帐子,这才悄悄打开看了,这一看简直打开了新世界。这一方面的素材,要论形象真实素材丰富,古代人民自然无法和十三曾经呆过的时代相比,但有趣的是,因为这里是女尊世界,所以呈现出的风貌格外有特色。
清一色的,均是女子占主导地位,而男子嘛,咳咳,含羞带怯,甚至,她还在一本年代久远的画册上看见了数张好几个男子同时伺候一个女子的,她寻摸着应该是玉姑姑审材料太不仔细的漏网之鱼。
本质上来说,十三可算阅历丰富,看到后来便也没什么稀奇的感觉了。只是——
她不由想到,入乡随俗,难道新婚夜要她主动?她有些头痛。先不说她能不能豁出去,就算可以,普通男子也罢了,对着萧炎这样的,她完全无法想像自己要怎么才能把他推倒。这种事又不论口才,也不比学识,比气场拼力气,她哪一点也胜不过萧炎,总不能到时候对萧炎说,“夫君,麻烦你床上躺好了,顺带抬下胳膊我给你解衣服,我抬不动。”
十三觉得,她敢这样说的话绝对会很倒霉。
但——总不能自己当被推倒的那个吧?不行,实在太丢女人脸了!岂不是一辈子都会被他耻笑。十三下定决心,决不能让萧炎骑到自己脖子上去。
十三想半天也没想出好办法,抓耳挠腮中迷迷糊糊过了大半夜。
很快就到了婚礼前夜,十三被暂时移到了荣郡王府,一般人家成婚都是女子去男子家迎接夫婿上门,他们情况特殊,两人都在承恩侯府直接行礼不太像样,便折衷想了个法子,十三从荣郡王府出发去承恩侯府,接了萧炎在周围绕一圈回承恩侯府拜堂,如此荣郡王精心准备的全套仪仗也好铺排开。
一切都有人照应,十三无事可干,一个人在房内。这时有人通报,说是有客到访,原来是袁成佩。
“贞安呐。”袁成佩犹豫道,“上次的事情——”
“已经没事了,他还是会听我话的。”好友面前,十三免不了给自己多撑几分场面,但袁成佩的表情明显是不信的,一脸“我懂”的表情。
十三赶紧转移话题,“对了,你怎么现在过来了。”
“不是你明天就成婚么,我来看看你。”袁成佩道,“刚好守之托我送给你的贺礼也到了,一起给你拿过来,春闱刚结束,她赶不及过来。”
“阿放果然心里记挂我。”十三喜滋滋接过,一看脸顿时垮了,“怎么又是书?”从认识柳放的第一天开始,她送的礼物就无外乎是笔墨纸砚和书,从未变过,没想到婚礼也是。
“贞安,你想过以后要如何么?就此呆在承恩侯府吃喝等死么。”袁成佩却问到。
十三整个人一僵,“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干什么呢。”
这是她一直有意无意避开的问题。曾经她的道路很明确,科举,考功名,奉养父亲,为官一方,如今,这条路已经被拦腰折断生生转向不可知的方向,曾经十余载的奋斗一下子就失去了意义。她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今后她到底该往哪里前进。
“贞安,我觉得守之的意思是希望你不要放弃自己的课业,你有天分又勤勉,日后总有机会的。”袁成佩急道,“一直以来我都特别敬佩你和守之,我也觉得你要振作起来,你的才学若是不能施展实在太可惜了。”
“古往今来,失意之人何其多,哪里少我一个呢。”十三无力道,“而且梦一,你知道我入仕不可能有前途的。”
“那就不入仕,总有别的办法的!”说完袁成佩自己也反应过来,懊恼道,“还真没有什么可干的,难道和我一样做生意。”
“我若有你这样的天分,其实也未尝不可。”十三轻笑一下。
“十三,不是有句话叫柳暗花明又一村,无论如何你千万不能自暴自弃,我和守之总是站在你这边的。”袁成佩认真道。
十三不由动容,“梦一,能与你和守之结交,是我这辈子最好的事情。”身后有人这样关切她,她怎么能叫她们失望?也许,她是该认真的想一想了,再怎么逃避也逃不过自己,难道自己真的能够靠着承恩侯府的大树,天天吃喝玩乐有一天算一天么。
突然,她注意到一本夹在中间不起眼的小册子,“驭夫十则,这是什么?”守之那么正经持重的人也会送这种一看题目就不太正经的书?
“咳咳,有备无患嘛。”袁成佩道,“贞安,还有件事你一定要记住了,明天洞房的时候你要把鞋子压在萧小侯爷的鞋子上面,这样以后家里他就得处处听你的,很灵验的,千万要记住不能被小侯爷给抢先压了去。”
十三忍俊不禁,“行,我记住了,多谢梦一金玉良言。”
许多人大概已经认定,在这场婚事中她一定是被欺负的小可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