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另一个版本的故事了。
齐王与六年前的那位牡丹一见钟情,他想要娶牡丹为妻,皇上巴不得他沉迷美色,怎么会阻止,太后年迈,自然是只希望孩子幸福,当然也没什么意见。
两情相悦,没人反对,本应该是美满的一段姻缘,可是就在大婚前夕,牡丹燃香的时候不小心弄掉了火折子,点燃了床帏,她惊慌之下不小心跌倒,脸颊正好接触到火焰,就这样毁了脸。
她对能不能做牡丹没有一丝兴趣,她在乎的只有齐王,可她不敢面对齐王,她怕遭到嫌弃,于是在恐惧和自卑的驱使下,服毒自尽。
至于那支金簪,其实是花魁身份的象征,牡丹要嫁人,花语楼自然要选出新的花魁,于是牡丹的金簪自然就给了新的花魁,但是她自己又实在喜欢那枚簪子,齐王就让人照原样又做了一支送给她,而新花魁的那支簪子正好失窃。
就是这么阴差阳错,将原本的故事弄得面目全非,齐王当时下了江南,等他回来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
可他心有不甘,所以他寻遍天下寻找回魂之法,不断尝试,只是想要再见到牡丹,终于就在三天前,他成功了。
“你不必担心,牡丹是暂时附在这具身体上,再过三日,法术的效力耗尽,牡丹就会离开的。”
齐王做出了解释,竹桑点了点头,“那也请齐王放心,在下不是多事之人,我会告诉知府,厉鬼已除,就算是将此事做个结尾吧。”
“多谢仙师。”
竹桑又从窗户翻出去,回到了员外府,就看见房间里有光,应该是魇息,他难不成是在等自己回来?有些玄幻啊……
开门一瞧,果然是魇息,“你在这儿干什么?等我?”
“我们什么时候离开长安?”魇息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这么着急干什么?长安多有趣啊!”
“呵,妖魔鬼怪多是吗?”
“呀,被你看穿啦~”
“……”
“好啦,再等四天,四天后我们就走。”
虽然齐王的故事讲的动人,但是她需要确认“牡丹”真的离开了才行。
这四天倒是风平浪静,在竹桑告诉知府恶鬼已除之后,花语楼又恢复了正常营业,只是对外宣称,牡丹姑娘受了惊吓,暂时不方便接客。
第四天,竹桑去了一趟花语楼,牡丹身上的鬼气已散,而且似乎对这几天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看样子“牡丹”是已经离开了。
吃完张员外的送行宴,竹桑就和魇息一起离开了长安,去往东京开封府,也就是北宋的都城。
据系统说,这个时候去开封,还能见到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包拯。
“我天,这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那可是包拯包青天耶!”
“的确是宿主比较幸运,这个世界因为主要讲述的是仙侠世界观,所以时代背景和著名人物都是小说作者一念之间创造出来的,如果按照长安的时间,现在是庆历二年,包拯应该在端州任知府,不过说起北宋,包拯是比较出名的人物,而他最出名的职位是开封府尹,所以才……”
“原来是这样……我果然超幸运的吧!”
一路上魇息完全不能理解竹桑愉悦的心情,在他眼中人类都是如蝼蚁一般的存在,不值一提,自然也体会不到竹桑对包拯的喜爱。
开封是都城能担任开封府尹的,自然都是能力出众的人物。
竹桑刚进开封就能感觉到这里的浓厚的气运,天子脚下,倒也不奇怪。
想要见包大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竹桑就只能等有什么大案子发生,然后自己再去帮忙破案,混个脸熟,要个签名什么的也行啊!光是想想就觉得激动……
几天之后还真出了一起案子,兵部尚书的儿子成亲当晚被人勒死,又做成上吊的样子,新娘子则不知所踪,有人说这是新娘子和奸夫串通好了,杀人私奔,新娘子的父母并非官宦世家,只是富商而已,就这样被关进了大牢,兵部尚书的说法是,他们的女儿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再放他们们出来。
但是找遍了开封城也没找到新娘子的身影,就在大家准备开始向城外搜寻的时候,新娘子的尸体出现在了成亲的新房中,和新郎一样的死法,两人之间正正好隔了八天。
人都死了,案子也草草结了,新娘子被认定为畏罪自杀,富商夫妇自然也被放出来了,但他们心中不相信自己的女儿会做出这样的事,更何况,自己的女儿既然也是被杀害,那不正好说明了杀人凶手另有其人吗?
于是两人就求到了包大人面前,升堂时竹桑就带着魇息去凑了个热闹,顺便看一下传说中的包大人长得什么样子。
包大人的长相倒是和话本小说以及影视剧中塑造的形象差不多,面如黑炭,眉心有个肉色月牙,身材魁梧,很有威严的样子。
“堂下何人喊冤?”
“回青天大老爷,草民于氏,这位是内子徐氏,我们二人今日是为了我们无辜惨死的女儿来的,请大老爷做主啊!”
包大人坐在堂上,竹桑看不清他的表情,虽然这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肤色及光线问题,“将事情原委细细道来。”
“草民的女儿被兵部尚书的公子看中,在上月二十六成亲,成亲当晚,那兵部尚书的公子被人发现缢死又伪装成自杀,我女儿不知所踪,所以他们就认定了是我女儿下的手,可是几日前,我女儿也以同样的方法被谋杀,可……可他们却直接把我女儿当杀人凶手结案了,这实在是天大的冤枉啊!”
包大人听得直皱眉,“你从何处听来你女儿的死法与那兵部尚书公子的死法相同?”
“是大理寺的仵作,草民与他有些交情,所以才将此时告知了草民。”
“果真是草菅人命!”包大人使劲一拍桌子,“待我向圣上秉明,重审此案。”
“谢大老爷!谢谢青天大老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