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缺,阿火和林肯以前在佣兵界,执行任务的时候一向是一击致命,干净利索,直接粗·暴。如今他们走出来,依旧信奉这个做事风格,哪怕是攻城拔寨,也不会跟对手进行拉锯式的战斗,当然,最主要的一点,他们还是相信自己的实力,而且,像汪海这种在线上混的人,能有今日,哪个不是靠武力得来的呢?
总之一句话,杀人者,人恒杀之,你抢来的,别人也可以抢走。
孔缺抢走了司春的三处产业,现在他准备把汪海的势力也抢过来,当然,如果汪海的实力比他强悍,把他踩在脚下,他也毫无怨言,这本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年代。
汪海这次带了六个人过来,人不多,却都是他麾下高手,换句话说,如果为救儿子,浩浩荡荡,倾巢而出,即便是把儿子救出来,把对方打残,传出去,他也会被人嘲笑,毕竟,这是在他的地盘上。
对方要么是几个亡命徒,要么是喝多酒烧坏了脑袋,再要不,就是外地来的,不知深浅的愣头青,否则,他们怎么敢在老子的地盘上,绑了老子的儿子?汪海接到汪明电话后,是这样想的,但他一向秉行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定律,所以他还是带了六个人来,他本来只想带三个来的,三个足够了,后来想了想,还是都带来吧,万一是另外两条线上的把头作的局呢?自己不也窥视着他们吗?
结果到了地方,汪海才吃惊地发现,对方的来历,竟让他猜不透了,而且,仅仅三个人,竟在自己六个人的手底下,不落败势不说,还他吗的居然有心情聊天。
“阿火,林肯,我要结束战斗了,你们也快点。”孔缺从容地闪身躲过一个对手的拳头,又顺势在另一个对手肚子上踹了一脚,把他踹飞之后,笑着说。
“老大,我还想再玩会,这个叫飞隼的家伙和这个四眼是我来奇市之后遇到的最强的对手,好久没打的这么畅快了,我要过过瘾。”阿火说着肩膀一沉,避过飞隼的利爪,双手胸前一横,挡住四眼的一记朝天一字马。
“老大,看到没有,这个飞隼的鹰爪功不俗啊,不知道人品怎么样,只要不坏到流脓,一会咱们收了他吧,还有这个四眼,看着斯斯文文,腿功了得,这朝天一字马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练得成的,也收了吧。”
“少自作多情,你想收我做小弟,拿出你的真本事来,别老是躲来躲去。”飞隼冷冷地说。
就在这时,蓬地一声,孔缺的一个对手飞了出去,重重地栽在桌球台上,口中鲜血标出,还未起身,孔缺凌空弹起,腿若狂刃,泰山压顶般直劈而下。
咔嚓一声巨响!
大理石的桌面轰然破碎,那人脸色剧变,他知道,孔缺的腿如果砸在他身上,他非得当场毙命不可,他也知道,孔缺有意留他一命,破碎的是桌面,而不是他的身体。
“你为什么不杀我?”他盯着孔缺,问。
孔缺微微一笑:“我很欣赏你……”
话没说完,另一个对手从背后向孔缺袭来,突然,一道劲风夹杂着逼人的寒意扑面而来,将让他不由自主地刹住脚步,瞬间,脸色大变,一柄飞刀,紧贴着他的喉咙,刺骨的寒冷和强烈的恐惧让他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因为,孔缺捏住的,不是刀柄,而是刀刃,刀刃一寸处,也就是说,如果他捏住的是刀柄,此刻飞刀已插进他的喉咙里,一寸,足以让他血溅五步。
“你们两个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别打了。”孔缺收回飞刀,脸上的杀意也消失不见,换上的,是让人如沐春风般的微笑。孔缺冲阿火和林肯拍拍手,大声地说:“好啦,给老子结束战斗。”
“好嘞。”阿火跟林肯几乎同时回答,那语气,就像是招呼他们去吃饭,告诉他们可以下班时的回答一样轻松。
……
战斗瞬间结束,除了阿火肩膀的衣服被飞隼撕掉一块,林肯的嘴角被击中一拳外,浑身上下,再无半点伤痕,而他们的对手,却已经累瘫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竟然也没受到太大的伤,伤口虽在要害处,却没有性命之忧,很明显,对方刻意手下留情了。
咣当一声,面如死灰的汪海瘫坐在一张椅子上,从未有过的无力感和挫败感,让他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二十岁,再也提不起一丝力气,从这把让他如坐针毡的椅子上潇洒的站起来。
汪明躲在汪海的身后,像一个三岁的孩童偷人东西,被逮到了一样,惊恐万分,瑟瑟发抖地死死抓住他老子的一只胳膊,无助而绝望。
“你老了,也赚够了钱,找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颐养天年去吧。”孔缺走到汪海跟前,淡淡地说。
一丝不甘和懊悔在汪海的眼中挣扎着,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就这么拱手让人吗?自己为什么不多带点人过来呢?这就是教训啊,轻敌的教训,可是,就算带多点人过来,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六个都成了人家的手下败将。
自古成王败寇,输了就是输了,想当初,自己不也是靠着辗压式的实力,把这条线的把头的位子,从别人手中抢过来的吗?既入这一行,就应该知道,没有人能够笑到最后,自己确实老了,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怪得谁来?
“我输了,无话可说,但求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来头?”汪海沉默许久,抬起头,看着孔缺问道。
孔缺想了想,说:“没什么来头,只不过是在几年之间,吃尽了天下人一辈子吃的苦,经历了天下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危险而已。”
汪海突然想到一种职业,失声问道:“你们是佣兵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