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1)

长安城下,阴云密布。

魔族的士兵们正在紧张地战备,这些人都有着强横的肉体和气力,他们修习的魔族功法最善于提高战士们的肉体力量和潜能。一个魔族战士往往可以匹敌数百人族士兵,在过往的战争中,他们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魔将大东山看着远方阴云密布的天空,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抑制的兴奋。他回头看着身后正在打磨兵器的族人,心中默想:终于,我们终于来到了长安。

大东山是魔族第一勇将,深得魔君的器重。两个月前,他率领魔族的儿郎们一路自天弃山向南,杀到中原腹地,兵临长安城下,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人族的那些渣滓们,看着这些兵强马壮的士兵,曾经哭爹喊娘,抱头痛哭,仿佛世界末日的来临。

那种操控别人生死的快感,一度让大东山十分痴迷。

千余年前,第一次人魔大战,魔族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却一朝崩盘,被人族赶回极北天弃山隐居不出。千年后,在这一任魔君的带领下,魔族人终于自天弃山中倾巢而出,再一次逐鹿中原,争霸天下。千年的磨练,卧薪尝胆,魔族人等得太久了。

在长安城的一片哀嚎声中,人族走出了一个人。这人身穿靛蓝长衫,眉目平平无奇,却只淡淡地看了大东山一眼,便让他不敢异动。

此人拔剑在手,对着大东山轻轻说了三个字:“回去吧。”声音并不如何洪亮,却声震四野,直达苍穹。

大东山悚然而惊,知道这是人族第一高手,更有甚者,有人称他为星空下的第一强者,大夏洪武皇帝的得力臂助,散宜生。

经历过无数次厮杀的大东山自然不会轻易退缩,千年的梦想又怎么会因为此人的一句话便被轻易抛弃?尽管在这人身上感受到了无比强大的力量,大东山仍然坚定地摇头,从喉咙间发出一声沉闷的嘶吼:“来战!”

散宜生淡淡看了大东山一眼,眼中透露出的是悲悯。

这人居然如此狂傲,对我堂堂魔族第一勇士投来悲悯的目光?!

大东山难以克制心中的愤怒,将那杆方天画戟舞起花来,大吼道:“进攻!”无数魔族精强士兵随着他的召唤,发起了悍不畏死的进攻。大东山一马当先,冲向散宜生。

散宜生微微摇了摇头,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将佩剑缓缓伸直,轻轻地劈了下去。

剑锋有呼啸声传出,声音仿佛龙吟,下一刻,无数劲风自剑尖生出,掀起凌乱的气流,冲向魔族的方阵。

数百魔族士兵被掀飞,在空中被切割成零碎的肉块。这些士兵强横的肉体,根本不惧普通兵器的任何攻击,居然挡不住这轻轻的一剑之威。

大东山将方天画戟舞成旋风,试图抵挡那铺天盖地的劲风,却突然手中一轻,用三百斤精金铸造的方天画戟,居然被散宜生剑上的劲风切成了无数碎片!

大东山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恨恨地看着散宜生,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逆鳞!”

逆鳞剑,散宜生的佩剑,世间有名的宝剑。

传闻世上有龙,龙是无比强大的生物,但轻易也不会招惹敌人。可龙颈下有逆鳞一片,坚硬无比,无物可破,龙最珍爱这一片逆鳞,如有人不慎撄之,则必杀人。

无数年来,多少人做着屠龙的梦想,却都被强大的神龙给轻而易举地消灭了。但总会有例外的,不是么?

散宜生的逆鳞剑,就是自龙颈下取下的逆鳞打磨而成,坚硬无比,锋利无比,为世间无上利器。逆鳞既然已被取下,逆鳞所属的那条神龙的下场,可想而知。

名动天下的逆鳞剑,就在散宜生的手中。但是比逆鳞更可怕的,是散宜生的实力。

大东山止步,尽管他武勇万分,却不是莽夫,他自然知道,再前进一步,就是化为齑粉的下场。

散宜生将剑尖微微下垂,看定大东山,双唇微动,又说了一句话:“御剑术下,不留活口。带着魔族人回去吧。”

大东山很不甘,他知道散宜生是剑道上的不世强者,据说已将国子监首任院长李逍遥的绝学御剑术练到至高境界,此外还精通万千道法,内力高深之极,称得上是毫无破绽。但是族人苦苦等待了千年的机会,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天弃山,苦寒异常,寸草不生,只有魔族那样强悍的生存能力,才能在那里蛰伏千年之久。可是族人们日日夜夜想着的都是南下光复中原,占据那水草丰美之地,再也不用过这样苦的日子。

明知不敌,大东山仍然坚定地迈出了一步,他要向这世人口中的天下第一高手挑战。

“孽障。”散宜生终于动怒,将逆鳞剑再次举起,缓缓念道:“剑道罡风,起!”

刺耳的声音陡然生出,令大东山的耳膜刺痛无比,那剑尖上生出万千凌厉的罡风,其劲道远不是方才的劲风可比。大东山用力发出一声怒吼,试图提振自己的勇气,却发现口中呼呼喝喝,就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一道巨大的伤口自他的心脏部位显现,一路延伸至丹田,深深地撕裂了他的肺脏,令他难以再发出任何声音。

下一刻,他的身躯从中间被割裂为两半,他连哀嚎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已经气绝身亡。只是这位魔将极为硬气,死的如此惨烈,仍然昂首挺立,硬是没有倒下。

魔族士兵们见将领被杀,纷纷发出一阵怒吼,悍不畏死地冲上前来,要杀掉这个罪魁祸首。散宜生长剑再起,逆鳞剑闪现出妖异的光芒,一道无比强横的罡风斩向远方,越过了众人的头顶,不知道去了何处。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散宜生意欲何为,但是下一刻,他们惊呆了。

在他们的身后,长安城外的远处,相隔千米之遥,有一座大雁山,山势险恶,陡峭十分,此时山顶传来一声隆隆巨响,众人回头看时,那山从半截被斩断,无数巨大的碎石自山顶滚滚而落,仿佛万马奔腾,向魔族士兵的阵营滚来。

一剑断山!

几息之间,巨大的石头纷纷冲入了魔族战阵,饶是这些士兵身体无比强横,又怎能承受这些石块上所携带的势能?一时之间战阵大乱,数千魔族士兵被巨大的滚石砸成肉饼。

散宜生收剑而立,长衫被秋风吹动,在空中猎猎作响。

魔族败象已成。长安城头,无数人族士兵发出震天价的欢呼,听他们齐声高喊:“散宜生!散宜生!散宜生!……”

空中响起一声炸雷,生生盖过了人族士兵的欢呼,一个人影出现在战阵之中,高大雄壮,穿着一身戎装,神威凛凛。

散宜生眉头微皱,眼中闪现出一丝警惕。

魔君,终于来到长安。

魔君看着场间惨不忍睹的部下,并未言语,大踏步地向前,无视散宜生布下的剑道罡风,直接走到了他的面前。

“散先生好大威风。”

散宜生持剑在手,剑尖指定魔君的胸口,缓缓摇头:“大东山已死,你也想步他的后尘?退后!”

魔君哂笑一声:“我岂是大东山可比,散先生未免小瞧了天下高手。”他凭空招手,手中突兀地闪现出一杆黝黑的铁枪,长逾丈许,狰狞可怖。

散宜生唏嘘不已,感叹一声:“杀破狼,人间不见千年矣!”

历代魔君所用的武器,是同一把,唤作杀破狼枪,传闻为冥王所用兵器,历冥河之水淬炼,无坚不摧,毁灭天地。杀破狼一出,阎浮世界必血流成河。

魔君微微一笑,将杀破狼轻轻抵住逆鳞剑,说道:“魔族第三十二代君主,冥王魔尊座下悲回风,请散宜生先生指教。”

世人只知魔族有君主,却从不知这位君主的名字。因他自掌权开始,就在天弃山中潜伏,从未出世,因此名字也就不流传于世间。直至今日,此人向散宜生挑战,人族才知道这位卧薪尝胆的君主,名字叫做悲回风。

散宜生颔首,唇间迸出两个字来:“不敢。”

魔君铁枪微动,散宜生的长剑亦动,听得无数声叮叮叮叮,二人的兵器在一瞬间不知交换了几合。

魔君后退一步,长笑道:“一万五千枪,居然奈何你不得。好散宜生!”

散宜生倒持剑柄,拱手承让:“我亦出了一万五千剑,同样奈何不得魔君大人。”

电光火石之间,二人居然各出手一万五千次!

魔君将铁枪舞起,喝道:“我有天下溪流功在身,气力无穷无尽,你如何熬得过我?”

听得天下溪流功的名头,散宜生神色终于凝重起来,将长剑横在胸前,冷声道:“强夺天地元气,终究会遭天谴,难道长孙无忌的遭遇,还没能让魔族醒悟几分?”

听散宜生提及长孙无忌,魔君脸上闪过一丝怒色,恨声道:“若不是国子监使尽卑鄙手段,长孙前辈又怎么会饮恨而终。好贼子,吃我一枪!”枪出如龙,直取散宜生要害。

散宜生逆鳞剑出手,与魔君交换无数来回,口中仍自如说话:“天厌之,天谴之,与国子监何干!”

魔君却懒的与散宜生斗口,二人全力交手,自地面而至空中,自长安而自大雁山,悠忽来回无数次,肉眼早已看不清二人的行动轨迹。

长安城畔有一大湖,唤作未名湖,方圆足有数十里,一向是一处风景名胜。此时人魔交战,湖边早已没了往日的游人,静悄悄地毫无生息。湖畔忽然出现了一个雄壮的身影,那人一跃跳入湖中,沉入湖底看不见踪影。但是一闪之间,仍看得出那人身材雄壮,一身戎装,手中持着一杆丈余长枪,正是魔族君主悲回风。

那人方跃入湖中,湖畔立即出现另一个身影,却站在湖边不动,长眉紧锁,正是散宜生。他看着湖面泛起的波纹,喃喃道:“原来这就是天下溪流功。”

湖面忽然出现了一股剧烈的起伏,接着湖中心一阵翻腾,形成一股巨大的漩涡,将湖水尽数吸入中心,漩涡的中心站立着一个人影,正是悲回风。

他居然将一湖之水都吸入了体内!

湖水万千,自然不是他的躯体可以承受,自他的身上三万六千毛孔之中,溢出触目惊心的鲜血来。

悲回风哈哈大笑,内力顷刻之间涨到一个恐怖的境界,继而全身毛孔中奔涌出数不清的湖水,带着他的血液一同回归到湖中。湖面慢慢归于平静,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

但是魔君的内力,已然被湖水中携带的天地元气尽数补满,更超越了魔君本身的极限,令他拥有了散宜生难以匹敌的内力。

魔君笑道:“天下溪流,生生不息,你内功再厚,又怎会是我的敌手!”

散宜生持剑在手,神色凝重,口中却道:“你终究受经脉所限,能吸收的不过这一湖之水,倘若长孙无忌在世,一海之水都可以为他所用。你比他,还差太远。”

再次听得长孙无忌的名头,魔君怒意更甚,冷笑道:“即便不如他,想杀你也足够了!”

先前二人一番比斗,战况无比激烈,二人的内力都几乎耗尽,此时魔君动用天下溪流功,将内力在顷刻之间补满,并且大大超越之前的水平,而散宜生此刻丹田之中内力已空,此消彼长之下,形势对他万分不利。

散宜生却不如何担心,他将逆鳞剑插入土中,忽然握紧双拳,全身劲力尽数爆发,身上青筋显现,听他大喝道:“今日降魔,秘法可用,看我八门遁甲之阵的威力!”

魔君听得八门遁甲四字,眼中精光暴闪,大喝道:“我来领教你的仙法!”

散宜生不为所动,沉声道:“第七门,杜门,开!”

随着他的声音,身躯之中爆射出无数白色光芒,将周围的一切尽皆笼罩,这些白光自他天灵盖直冲而起,仿佛蕴含着无数炙热的力量,将天上的乌云都蒸发殆尽!太阳自乌云中闪现出金色光芒,再次普照大地。

八门遁甲,竟能令天地变色!

魔君眼中布满凝重,他万没想到,散宜生居然有这样威力强大的仙法。但是天下溪流在身,又怎惧对手的武功。魔君冲天而起,一枪刺向散宜生。

枪尖及身,散宜生的身影却自空气中突兀地消失,下一刻,他出现在魔君身后,双手握紧拳头,轰出三十六万拳,拳拳到肉,劲力弥漫,将空间生生撕裂开来。

魔君痛吼一声,身形被散宜生的拳头轰上天去,砸向大雁山。山壁被他的身形撞开一条通道,他自山的另一侧贯穿而出,身在半空之中,吐出一口猩红的鲜血。百尺之厚的山峰,居然被他砸穿。

魔族练体之法,天下无双,魔君的身体历经魔族至高秘法的锤炼,早已到了金刚不坏的境地,从未受过一丝一毫的损伤,此刻在散宜生八门遁甲的威力之下,他的身躯生生砸穿了一座山峰,终于受了重伤。

然而魔君就是魔君,他在空中长吸一口气,体内真气流转,瞬间压制住伤势,缓缓稳住了身形。他一脸不甘地望着散宜生,恨声道:“八门遁甲,好仙法,好厉害!”

散宜生并不答话,再次出手,携着天地之威袭向魔君。二人即将接触之时,散宜生双手结成奇怪的姿势,大喝道:“苦集灭道!”他的双手并拢,双掌印在魔君胸口,掌中有无数细纹撕裂空间,在魔君的胸口上生生撕裂开一个恐怖的伤痕。

魔君失声痛呼,用力捂紧胸口的伤口,身形电闪,逃离了场间,再也难以捕捉到他的身形。空气中传来魔君愤怒的声音:“是我小瞧了你,你虽能胜我,却也杀不得我。魔火不熄,冥王再临,待冥王之子降世之时,就是我魔族兵临天下的时机!”

散宜生知道魔君的声音虽在,人却已逃出百里之外,正在往天弃山方向狂奔而去。他趁着八门遁甲的威力尚在,对着北方大喊道:“魔君先生,打不过就要跑么,回来再战!”

然而魔君已经没了回应。散宜生无奈,收了八门遁甲,站在原地剧烈喘息,八门遁甲虽然厉害,所造成的负担却也太可怕,他坚持不了太久。他想着魔君说的那句话,眉宇间闪过一丝浓重得化不开的忧色,喃喃道:“冥王之子,冥王之子真的存在么……”

苦集灭道是八门遁甲开启第七门后可以使出的强大技能,以散宜生的实力,他所施展的苦集灭道足以弑神,但这技能对身体的消耗太大。眼下他体力已然见底,内力更是早已空虚。若在全盛时期,以他咫尺天涯仙法神通的威力,瞬息间可跨越千里,那魔君无论如何也跑不掉。

但散宜生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格杀魔君的机会。此人不死,魔族纵然继续潜伏不出,对于人族而言,终究是一个莫大的威胁。

魔族士兵见主上已撤,纷纷丧失斗志,撤退而回。人族士兵见局面扭转,立刻出城追击,但是魔族士兵个个身体强悍,撤退速度连最快的奔马也难以追及。人族追出百里,终究悻悻而回。

散宜生调息半晌,回复了些许功力,转身朝长安城慢慢走去。阳光自他头顶洒下,映照着他的面庞,将他修长的身影投射在地面上,仿佛天神下凡。

城墙上发出阵阵欢呼,庆祝着这一伟大的胜利。散宜生神色间却殊无喜色,他缓缓走进长安城中,没有理会士兵们夹道的欢呼声,一步步地向国子监走去。

大夏洪武元年,魔君悲回风趁中原内乱之机,御驾亲征,自天弃山发兵,一路打到长安城下。人族危殆,第一高手散宜生挺身而出,重创魔君于长安城下,魔族败退。人族乘胜追击,收服北地,后发五十万兵,绞杀北境匈奴,将草原肃清之后,得胜而回。

散宜生立下不世奇功后,向洪武皇帝请命,出任京都国子监院长,从此潜心道藏,再不领兵。

第二次人魔大战就此结束,但是本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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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能够深深震撼人们的心灵,其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其二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

——康德

王岳把目光从书本上这行字移开的时候,头顶确实已经星空灿烂。

他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确定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下,近视和散光又都加深了一层。叹了口气,将这本不知道经过多少人手的肮脏不堪的破书合上,封面上几个劣质油墨印刷出的模糊不清的字——《百科全书》。

为了这套书,王岳搭上了全部身家。

所谓全部,也不过三百六十块人民币而已。

贫穷很多时候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它很少会激励起人们的争强好胜奋斗之心,更多的时候它是让人绝望,失去动力,继而懒懒散散,就这么惯性地过下去。

很明显,王岳不是这样的人。

他自幼父母双亡,靠着在垃圾堆里刨食艰难长到十岁,与身边最不堪的同龄人相比,他都是更不堪的一个。

十岁以后,开始偷鸡摸狗,经常被人逮到,逮到了就挨打,有时也还手,还手的结果是挨更多的打。挨了这么多打,居然还没有被打死,真不知道是命硬还是命贱。

事情的转变发生在十一岁,某次混进学校刨食,意外发现一年级的学生正在上课,于是偷偷站在窗户外面听讲台上那个中年妇女在讲什么,连续听了半年,意外地被启蒙,居然对读书产生了浓厚兴趣。

于是某天放学后,他摸进教室偷走了一本语文课本和新华字典,晚上躲在某个住宅楼的楼道里,借着声控灯的微弱亮光玩起了查字典的游戏,楼道里每隔五分钟就传来一声咳嗽,声控灯就亮起来,维持五分钟后,亮光熄灭,接着再一次被咳嗽唤醒,循环往复,不知所终。

天赋这种东西,没什么好讲的。一年以后,王岳已经可以阅读绝大部分的普通书本。

然而由于读书消耗了太多的业余时间,导致刨食的时间大为减少,肚子也不能填饱了,幸运的是他现在识字,又从书本里学了些不知有用无用的知识,再加上从小挨打练就的没脸没皮的天赋,居然找到了一个机会——当上了郊区某个小饭馆的伙计。

这个工作,如果勉强能被叫做工作的话,管一日三餐(前一天客人剩的菜),管住宿(存放杂物的库房),一个月三百六十块钱的工资。

三百六十块,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算什么钱,若是常人,怕是以为这点工资是在侮辱自己。但是王岳很满意,有吃有住,还有点小钱,比之过往,已是天堂。

后来,他在某个旧书店看到了这套百科全书,全套二十本,每本五百页,老板要一千块。他蹲点了一个月,天天磨,嘴皮子磨破了,兼之无赖耍滑,老板抱着赶走癞皮狗的心思,最后三百六十块“忍痛割爱”。刚好一个月的工资,不知算不算巧合。

再后来,为了省电,他就在小饭馆门口的马路边上,借着路灯的光亮,研读起这套书来。

今天,刚好读完第二十本。王岳打算明天开始再重新读一遍,因为他本能地觉得这套书里的内容很有用,如果有可能,他想背下来。

只是灯光太暗,对眼睛实在是不好,这些天来看东西越来越模糊了。百科全书上有对于这种现象的描述,他知道,这叫近视。

然而一个活下去都那么费力的人,何必在意近视这点儿小事?

此刻,这个近视、寒酸、命苦、跨越马斯洛的心理需求学说、破除管仲关于仓禀实而知礼节的微言大义、一心以一无所有之身追求精神文明的少年并不知道,灾难正在降临。

在头顶那片灿烂的星空之中,在那几万里之遥的地外空间中,在无数的星星之间,有一颗跨越星际旅行了不知多长时间的巨大陨石,正在向地球靠近。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对于空间的探测早已不是初学儿童的水平,奇怪的是,那些世界上最先进的探测仪器却依旧对这颗危险流星的到来毫无所觉。这颗流星以远超过声音的速度,呼啸着向王岳所在的位置,一丝不差地射来。

它穿越了大气层,开始剧烈地燃烧,体积迅速地变小。越来越小,等它进入平流层时,已经被磨损到只有一只足球大小,然而,几千万公里的穿越,几十公里的动力势能的累积,其中携带的能量,已经无法计算。

王岳起身拍掉沾在身上的灰尘,回到自己的小库房里,将手中的书放在那二十本之中,再从墙角的杂物堆里捏起一角包袱,将二十本书仔细包好,放在床头。

他心里自是明白没有哪个比他还穷酸的小偷会摸到这个房间里来偷东西,但他还是要保证这一套书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这是人类对于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的本能。

然后他脱了外衣平躺,数息之后,便有鼾声传来。少年总是贪睡,没有心事,入睡极快。

在平静的睡眠中,那颗流星从天而落。没有声音,也没有光亮,如同幽灵一般砸下,轰击在王岳的身上。

他连哼都没能哼一声,就这样果断地死去,死无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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