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外一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狗蛋自然是全然都不知道的,那瘦削男子口中的“子时之人”,指的也正是狗蛋本人,不过,就连狗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什么“子时之人”,根本不会知道自己居然被其他世界的人盯上了。
眼下,劳累了一天的狗蛋,只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里面去,好好睡上一觉,好好休息一下。
而至于他身后的三个人,除了昏迷不醒的竹竿以外,大老大与铁柱,也都十分渴望能够好好休息,起码找到一个避风的屋子里面多躺一会儿,至于其他什么,就等到醒了之后再说吧。
“糟糕!”走着走着,大老大突然大喊一声,在他身边,与他一起搀扶着竹竿前进的铁柱连忙问道:“大老大,怎么了?”
“哎呀,”大老大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懊悔说到:“我忘记我让你带的那个背包了,现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里面有我这段时间以来收集的不少好东西,怎么就把它给丢了呢!”
“还有我的神封无敌霹雳雷火棍,也在那个背包里,我还根本没有用过几次呢!”大老大越想越生气,那个背包是他全部的家当,虽然几乎都是一些废品,不过倒也是大老大自己一个人,费劲千辛万苦才收集起来的,对于他来说同样是有着特别的意义。
“我好像还记得把它丢在哪里了,我这就帮你把他带回来。”铁柱顿了顿,而后说道,他在想,那个背包之前都是自己背着的,应该就丢在了这里的不远处,他可以帮助大老大将其给找回来,虽然他也知道,里面的东西都不值什么钱,但是看样子,大老大却十分在意。
“怎么?现在还要脱离大部队行动吗?不要怪我事先没有提醒你们,我早就说过,这里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简单。”闻言,走在最前面的狗蛋回过头来,看着身后的三人说道。
“虽然我们眼下刚刚度过了一次危机,但这不意味着你们在这里已经安全了,若是你们又自己作死,陷入到什么险境之中去的话,我可不会救你们第二次了。”狗蛋漫不经心地说道,不过,他认为自己已经把话说死了。
在他看来,那个背包里的东西加在一起都不值几个钱,说不定还没有他这一身捡来的衣服值钱,那所谓的什么神封无敌霹雳雷火棍,更不过只是一根生了锈的半截铁棍而已,名字虽然很霸气,但改变不了这样的事实。
更何况,狗蛋也没有虚张声势,这里的确十分危险,在场的几个人都是有目共睹,他当然不能够保证下一次浓雾什么时候袭来,就算一个晚上有两次浓雾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也算不得上是什么惊奇的事情。
他可没有心思与力气,再去当一次救世主了,他本来就不欠大老大等三人什么,没有必要为了他们这么多次豁出性命去。
闻言,铁柱也没有第一时间行动,因为他知道,狗蛋神仙说的话一点都没有错,虽然浓雾散去了,但铁柱还是感觉身处在这里,有些不自在的感觉,若是非必要的情况之下,他也不想独自行动,那样太危险了。
大老大犯了难,他自然知道自己的背包里面没有什么珍稀的东西,但他一直很重视那些物品,久而久之,已是有了感情。
不过,大老大转念一想,他已经是害得铁柱与竹竿陷入到危险之中一次了,这一次,不能再是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让自己的同伴出现什么危险,所以权衡之下,大老大只能就此作罢,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挥了挥手,示意铁柱,继续跟着狗蛋回村。
“这到还行,也算有点自知之明。”狗蛋小声嘀咕,而后便是独自径直向前走去,带着身后的三人,入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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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山脉,小山村。
狗蛋先前提到的住所,正是小山村之中的某户人家,自从人魔大战之后,就废弃了,很久没有人居住过了,不过,这处房屋虽然质朴一些,但好在没有被破坏多少,原本就可以勉强居住,后来再加上狗蛋多少修缮了一些,已经变成了一个相当不错的野外庇护所。
这户人家,之前在小山村里,应该也算富裕的家庭了,准确来说,这是一个庭院,甚至有一口专供这家人使用的水井,这已经相当奢侈了,可以看出,这家人在小山村之中的地位,应该也是很高的。
这些房屋之中,不仅日用品十分齐全,还有一些供以打猎与挖矿的工具,可以说是应有尽有,面包等粮食也十分充足。
将竹竿安置在一间房屋的床上后,见到那么多面包的大老大与铁柱都是睡意全无,还不等狗蛋说什么,便先行大快朵颐了起来,虽然只是就着井水干啃面包,但那种吃相与满足感,愣是让狗蛋觉得,他们是在吃满汉全席一般,让他都有点流口水的感觉了。
这也怪不得大老大与铁柱,只是这些稍微有些干硬的面包,已经是他们这将近一年以来,吃到的最像样的食物了。
再加上,他们已经很久没有饱餐一顿了,所以才会显得这么不堪与狼狈。
见状,狗蛋也是没有打扰他们,他自己也很累了,需要休息,他嘱托了大老大与铁柱几句,为他们安排好住所之后,便是回到自己的房屋里面,点起烛火,打算先行躺下休息了。
“这一天,过得可真是......累啊。”狗蛋一下子直接瘫在床上,道:“还好有惊无险,我还以为在也没办法享受这张床了.......这几个家伙,倒是真能吃,十几个面包下肚,吃东西的速度一点都没有减慢。”
“他们把我原本的计划打乱了,说不定我还要在这里再待上最少一天的时间......”狗蛋自语,因为,那个名为竹竿的少年还没有醒,狗蛋打算留在这里,等到竹竿醒过来,他再离开。
原本,他是想在转天,去连云山脉相隔不远的一座山上拜师。
他几经辗转来到此地,就是因为在不久之前才打听到,这连云山脉旁,有一座山名为唤云山,这唤云山之上,有一修道的门派,便叫做唤云派,唤云派中人虽然不多,但那些却都是如假包换的修道之人,以现在的狗蛋,没有他可以挑剔的地方,单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门派,都有很多他值得学习的东西。
虽然狗蛋会“火眼金睛”,但这毕竟是一把双刃剑,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狗蛋都不会动用。
而且,狗蛋总觉得自己的火眼金睛十分稀有,他很谨慎,如果不是必要的时刻,他不打算在外人的面前显露出来,他总觉得那样不好,容易被人惦记。
所以直到现在,也只有铁柱亲眼见到狗蛋施展火眼金睛,不过,在那个时候,或许铁柱都没有注意到,这是一门神通。
话说回来,如果狗蛋没有记错的话,明天,是那个门派收徒的最后一天了,想要上山拜师学艺,就必须得亲自爬上一千多级的台阶上山,这才是完成了入门的第一个试炼。
如果明天不能很早出门拜师的话,就要再等三年的时间,狗蛋自然等不起,那就不会去唤云派拜师了。
他本来打算今天好好休息一夜,明天就立刻出发的,可没想到,这突兀出现的大老大三人,以及这浓雾危机,打乱了他的计划,让他心烦意乱。
“唉算了算了,想那么多的都没有用,我怎么知道他们明天会不会又给我搞出什么幺蛾子来,俗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我的脑子本来就不够用了,还不如早早休息,明天起个大早,不管他们了,先行上山。”狗蛋挥了挥手,连连打了几个哈欠。
那股困意止不住地袭上来,他只感觉自己的双眼皮在打架,便不再想那么多,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一夜,狗蛋睡得很安稳,同样的,小山村里面也都什么意外都没有发生,就这样,一夜过去。
天亮了。
天亮的很快,至少大老大与铁柱的感觉是这样的。
在昨夜,他们大快朵颐,吃了很多面包,喝了很多井水,虽然都不是什么珍贵的食物,但吃在他们的嘴里,却吃出了肉的味道,酒的醇香,这话用在他们的身上,可以说是一点都不夸张。
而后,他们便自行在一些房屋中,搜刮各种可以穿的,适合他们穿的,一开始,两个人还都有所顾忌,不过,他们想到狗蛋说过,这些都是逃亡之人落下的,应该都是用不着,或者是蒙了尘的物品,就算他们现在拿走给自己用,应该也不会有人说他们是贼。
再者说,来的路上狗蛋都自己承认,自己这一身行头,也是从这户人家里面取的,这就更是让大老大与铁柱二人没什么顾虑了,大老大赶紧又找出来一个不错的包裹,各种有的没的都往里面放,好赶紧取代他先前丢掉的那个背包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