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基米尔驾驶着吉普车缓缓驶入这条酒吧街。
这条酒吧街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酒吧街了,全市三分之二的酒吧街都聚集在这里,弗拉基米尔一来到这座城市便被这条酒吧街的盛名吸引了,他第一时间开车来到了这里。
这座繁华的城市名叫C市,距离自己在中国的上一座城市,远隔十万八千里。
那么,他为何来到这里?
很简单,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吉普车在一家酒吧前停了下来,这个酒吧就是这条最负盛名的酒吧街的最负盛名的酒吧——“英格兰风情”酒吧。
弗拉基米尔打开车门,一跃跳下吉普车。他并没有径直走入“英格兰风情”,犹疑了一下,竟进入了相邻的一间酒吧。那间酒吧上,“蓝调”两个字闪着鲜艳的红光,在暗夜里显得格外耀眼。
酒吧里是一幅热闹的景象,几乎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喧闹的人群,这些人都是夜猫子,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享受着美好的夜生活……
弗拉基米尔找到一个位置,他坐了下来,对着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请给我上一杯白兰地,加冰的。”那名戴着眼镜服务生立马从陈列架上取出一瓶白兰地,调试好,加入冰块,递给弗拉基米尔:“先生,您的白兰地。”
“谢谢。”弗拉基米尔礼貌的道了一声谢,接过酒瓶。
“你们这邻着‘英格兰风情’,生意也很不错嘛。”弗拉基米尔指着酒吧里欢闹的人群,和服务生攀谈起来。
“嘿,”服务生推了推眼镜,边擦杯子边说道:“原本我们一直都是生意惨淡,不过最近酒吧里新招来一个歌手,为我们揽来不少生意。”
“哦?”弗拉基米尔耸了耸自己两撇黄色的小胡子,“一个歌手能招来这么多生意?”
“喝,这您可就不知道了,您等会看着吧,十一点是她出场的时间。”服务生又把自己的眼镜推了推,得意地冲弗拉基米尔说。
神秘感十足。
是个怎样的歌手呢?
弗拉基米尔抿了口白兰地,翘首以待。
……
宋歌驱车在街上狂飙,不一会便来到这条酒吧街。
不知为什么,今天,他又想起了她,他爱着的她。她是他最深爱的女人,然而他却没有保护好她。
如他自己所言,他真的是个虫子,连为自己的女人复仇都难以办到。
虫子!
他猛踩刹车,车子恰好停在了一间酒吧前。
他狠狠推开车门,走进酒吧。
是“蓝调”。
找了一个位置,他坐了下来,忧郁的目光盯着酒吧的舞台。那里,几个歌手正演唱着一首经典布鲁斯,忧郁而沙哑,充满感伤。
他流下泪来。
时间,定格在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