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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斛珠》(1 / 1)

太宁从床上跳下,站到樱雪旁边,扭头问道“阿弟,你看我和她谁白……”

李煜一翻白眼,心中“人家是白种人混血,你是纯黄种人,和她比肤色不是自取其辱么!”

樱雪的阿娘是中原人,父亲是来华做生意的粟特人,从深目隆准,白肤蓝眸的特征来看,她更多是是继承了父亲的血统。

平时肤白胜雪,但情绪激动时,不管是大喜还是大悲,脸上脖颈等裸露在外的肌肤上就会罩上一层淡淡的粉色,看起来极是漂亮脱俗,李煜欣赏之下遂有了此名。

原本没事的时候就喜欢逗逗她,看她着急的样子也是一大赏心乐事。

想归想,还是得装模作样看几眼,否则一会太宁发起小性子来可受不了。

“哎?!”一看之下倒是吃了一惊,“你,你怎么变白了”。

刚才没怎么注意,此时两人站在一起,粗粗看去竟然倒是一般的白,只是细看下太宁的脖子上依然是原本的肤色,其实她肤色白皙细腻,但好死不死选错了比试对象……

“嘻嘻嘻嘻,看来宋国老家新送来胡粉华真是不错,连你都看出好来……”

李煜觉得这东西应该就是上辈子女孩子常用的粉底吧,这女人生意果然是好做啊……

“姐姐,这粉华你可有多?”

“嗯?你问这个干什么?”太宁满脸狐疑

樱雪似乎明白了什么,急的在旁边冲他直使眼色,可惜李煜完全没注意。

“有多的话,就赏樱雪一点呗”

“你要气死我啊,她根本用不着这东西!!”太宁公主跳脚,一把扑过来拧住他耳朵……

“哎呦,哎呦,痛痛痛……”

“还知道痛啊?下回看你还敢气我!”

……

李煜只得放下身段来陪笑脸哄着,好不容易她不再生气了,话题又回到了这“胡粉华”上。

太宁得意道:“这是宋家从一个新来胡商手里买到的,花了不少钱呢,哎,现在商路不通,胡商也越来越少,东西贵不说,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断货”

百年前怛罗斯之战失败,大唐彻底失去了对西域商路的控制,此时雪域高原的强国吐蕃开始乘机扩充势力,极盛时期的吐蕃竟然把触角延伸到今日的乌鲁木齐,而大食也在灭国波斯,击败盛唐后垄断了整个丝绸之路西段。

这两国在往来行商间抽取高额税金不说,有些商品还实行特卖特买政策;

从汉朝开始的丝绸之路就这么断了,盛唐时长安那种万商云集的景况是再也没有出现过。

之后黄巢起事,朱温代唐,北边战乱纷纷,商业重心就转移到相对太平的南方来,尤其是南唐的西都-江宁城,此时算得上天下商贸中心,不过听太宁话里的意思,这些“胡粉华”也并不常见。

李煜看着她雪白的面容,心里中一动不由得问道“难道此物只有胡货,国中不产么?”

“国中也有,只是粉华一物,一定要用胡地所产的白铅炼化制成的才特别有效,你看涂上后不带显白,连带面皮也滑腻细嫩了不少”说着将脸凑到李煜面前,太宁比她还略一高一点,此时还微微屈了屈膝盖,好让他看的清楚。

李煜心里吐槽“妈的,十三四的青春美少女,根本用不到化妆品皮肤就已经像剥壳鸡蛋那样了,你这是心理作用啊……等等,铅粉!?靠”

“以后不准用!”

“啊!呸,凭什么啊,你说不准就不准!”太宁讥唇相讽。

他脑子里一阵混乱,前世那些科普常识纷纷涌出,自己作为一个钢铁直男都知道铅粉能美白不假,但有毒,偶尔一次还好,用久了毁容都是轻的;

最著名的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据说晚年她老人家不管是不是开心,这面孔都黑得像锅底,这就是铅粉美白的后遗症……但这话怎么向太宁解释?

现在是保大七年,公元九百四十九,英格兰的老处女女王还得等六百多年才能生出来……

再说现在国内是宗教领域是道士当家,道士算是这个时代物理化学知识最丰富的群体,金银财宝不放在眼里,最最喜欢的就是铅和水银,没事就喜欢把用这两样金属炼出丹药往肚子里吞,好求个羽化登仙,托了他们的福,现在非但没有铅毒这个概念,子啊不少人的意识中铅还是好东西。

而古罗马灭亡很大程度就是因为,他们喜欢用铅杯子,导致铅摄入过多使得身体素质下降,但这也没法说……

太宁见他不言语,顿时撅起小嘴,“哼!”

“别动”李煜道。

太宁一听保持着噘嘴的表情一动不动起来,看起来甚是可爱,李煜走上前去,伸出食指在她嘴角和梨涡间轻轻一点一拂,入手出滑腻绵软,不知道是胡粉华的效果还是少女皮肤本就如此出色?

眼前人的嘴唇红彤彤的煞是漂亮,李煜不由得将手指微微划过,太宁吃了一惊,随即释然,反而调皮的略略吐了吐舌头,怎么也是皇家天之娇女,知道这是被视为不雅的动作,所以做起来也份外仔细,只露出一小截粉色的舌尖来,看上去好似初开的丁香花瓣。

李煜心中不由得一荡,再看自己指尖上却多了一抹红腻,显然太宁已经到了爱漂亮的年纪,不但面上敷粉,连带着口脂都开始用有颜色的了。

心念转过处随口吟道“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太宁听了面上顿时一红,李璟文采风流几乎成了国人偶像,言传身教下,子女们在诗词上也是多有见地,李煜刚才这几句词套的是《一斛珠》的牌子,曲调出自唐玄宗与梅妃故事,本就带了几分香艳绮糜之色,加上又是夸奖女子容貌俏丽,尤其是对女子唇舌描摹,不但极尽浮华艳丽而且其中似有似无的亲密感,更是让她下意识的觉得有些不妥,但心中自有小鹿碎步轻跳起来,低头道“碎嘴……嗯,下面呢?”

“下面没有了……呃,我是说刚才灵感偶发,也就想到这几句,填词哪儿这么容易?”李煜赶紧扯开话题。

穿越抄诗是一大俗,但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这阕《一斛珠》的原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千古词圣一人开婉约豪放两派的宗师-

-李煜……

“呃,自己抄自己,这,这不算抄吧,幸亏反应快及时收嘴,再念下去非穿帮不可”

历史上这首词是李煜新婚不久写给老婆大周后的,说的是夫妻闺房画眉调笑乐事,再往后的部分念出来显然与此情不符。

想到这儿赶紧继续扭转话题,将手指伸到太宁面前道“早晨喝的黄粱粥吧,也不知道清理一下,从凤阳阁到这儿一路带着,倒也不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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