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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 斩首行动(1 / 1)

西北的土地很干燥,尽管挨着河流不远,但是藏兵D里一点水渍都没有,李栋事先让士兵们在里面铺了一些稻草。

此时士兵们,躺在藏兵D里不敢发出任何的声音。

就在壕沟上,密密麻麻的都是蒙古骑兵,根本望不到尽头,一位又一位蒙古王公骑着战马越过战壕向前奔驰。

李栋能够想象的得到,此时李卫那里承担的压力到底有多么沉重,他们既要围歼蒙古那两万精锐士兵,又要分出一部分帮助自己抵御蒙古人的骑兵,可以想象他那里的压力有多大。

在地底下,他能够甚至能够听见在上秦军士兵的怒吼声,战争打到了现在,从两房双方的Y谋诡计,变成了一场决战。

李栋没有想到林丹汗这一次的气魄,林丹汗着实没有料到李栋的Y谋诡计。

此时李栋正微微的闭着眼睛,恢复体力。

藏兵D里因为战马的剧烈踩踏,不停的掉落尘土,甚至连支撑柱都开始晃动。

士兵们紧张的握着手里的武器,青筋暴起,眼神中都是恐惧的神色。

这是在地里面,如果死了,他们连跑的地方都没有,这不怪他们恐惧,实在是因为他们在距离地狱最近的地方。

作战参谋就弯着身子,悄悄的在瞭望口观察,摆摆手,示意林丹汗的距离此地还非常远。

李栋下令分发食物,因为李栋相信,食物会让人类战胜对强大的恐惧,同时自己站在人群中央说道。

“怎么,这马上要玩命了,大家都变成了书生了,怕死了。”李栋起身,黑色的铠甲铿锵作响。

李栋穿的这身黑色铠甲,里面有一层钢板,里面还有一层金丝软甲,最里面还有一层丝绸,总共重量有七十斤。

他身边的卫士足足五百鱼鳞卫都放弃了战马,跟李栋一样,一人一身重甲,基本上都是四十十斤的负重。

手里人手一把精钢打造的战刀,名曰秦刀。这种战刀类似于唐朝的陌刀,长约一米六,重量约二十斤,刀的两刃都是包钢的,锋利异常。

仅仅刀和铠甲,就超过了六十斤,对一个普通的士兵来说,是一件非常沉重的负担,要知道明末士兵的身体素质都非常差。

那些所谓投靠的了满清的绿营,也敢号称勇猛之师,可是实际上他们的素质,就是影视剧那种,头上戴着一个圆锥形帽子,身穿一个戴着勇子的小褂,连身铠甲都没有的那种。

但是此时李栋身边这些士兵都是身高一米八几的彪形大汉,虎背熊腰,都是鱼鳞卫中竞选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

底下的士兵握着手里的秦刀说道:“怕什么,只是担忧主公的安危罢了。”

李栋笑着说道:“我的安危可不用诸位担心,到时候老子比你们每个人都跑得快。”

听了李栋的话,手下的士兵脸色露出了争先恐后的神情,有如此主公,大家伙有什么贪生怕死的理由呢?

“主公,不要吹牛了,我们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谁在前面还不一定呢!”士兵们回应说道。

“对,谁在前面还不一定呢。”

见参谋说林丹汗的车架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到,李栋拍着手掌,说道“你们都给我老实点,招来蒙古人怎么办?下面只许我说话,你们都听着。”

李栋看了一眼周围的士兵们,士兵一个个都老实下来,其他的藏兵D的士兵耳朵里拿着个土电话,听李栋的吩咐。

所谓的土电话,就是两截锯开的竹子,中间有一段铁丝,士兵将耳朵上贴着,便能听另一个藏兵D士兵的话听得真真切切。

此外,在藏兵D中,还有一串串铃铛,只要李栋拉动铃铛,其他藏兵D的士兵便会涌出去。

见别的藏兵D能够挺清楚自己的话,李栋便说道:“我给大家讲个故事。”

众人一听主公要讲故事,还那么严肃,大家都按照往日听监军讲课时候的规矩一排排做好,有好习惯的甚至拿出行军日记。

李栋摆摆手说道:“不用那么认真。”

然后李栋似乎很回忆的说道:“这故事我也是听陕北的老人家讲的,说当年咱们陕西的书生千里迢迢,赶到北京去赶考,夜里路过一个荒庙,庙里恰巧有一个小姐和丫鬟在休息,那书生看到那小姐肤白貌美,便暗生情愫,那小姐见这书生风流倜傥,文采飞扬,也对那书生喜欢不已。”

“书生是西北贫苦书生人出生,哪里见过那么美貌的女子,渡过D房花烛夜之后,便留下一枚玉佩,说等他金榜题名之时,便回来娶她过门。”

那书生背着书箱离开了,留下了那小姐和丫鬟,此时书生心想,自己的心肠是不是太过于硬了一些,怎么忍心将美丽的小姐仍在荒庙之中。

便偷偷的回到荒庙之中,准备将小姐和丫鬟一起带走,私奔上京城,刚刚走到门前,就听那小姐说道:“小玉,刚才是第多少个过路的举人老爷啊。”

那小丫鬟说道:“是第一百个了。”

那小姐长出了一口气说道:“一百个举人老爷,怎么也该有一个考上进士吧。”

众人听完之后,都忍俊不禁,捂着嘴不敢大声笑出来。

李栋看士兵们憋得前仰后合,心里暗道:“这个时候的士兵的笑点真的是蛮低的。”

就在这个时候,在土地上方,一阵阵低沉的歌声传来。

星天旋转,诸国争战,连上床铺睡觉的工夫也没有。

没有思考余暇,只有尽力行事。

没有逃避地方,只有冲锋打仗。

说到的地方就到,去把坚石粉碎;

说攻的地方就攻,去把硬岩捣毁;

把高山劈开,把深水断涸,这样勇敢地杀敌。”

“是蒙古人的战歌,看来林丹汗就在附近,他在鼓舞士气,兄弟们准备好了。”李栋第一个拿起秦刀。

陈乐毅挡在李栋面前,严肃的说道:“主公,您能亲自来战场前线,兄弟们已经很感动了,但是你毕竟是陕西的主公,我们怎么能够让你上最前线去搏杀。”

李栋将耳朵贴在承重柱上,牙齿一碰,发狠说道:“将是兵胆,我如果怂了,还凭什么做你们主公,我手里的秦刀已经发出了阵阵的杀意,我凭什么退缩。”

李栋一挥手,参谋便将信号到发S到天空中去,事先准备好的地雷被士兵拿火把点燃,林丹汗的车架瞬间被炸成碎片,士兵们的尸体纷纷从天空中坠落,甚至有些些砸开了防空D,落入秦军的身上。

“炮击,炮击。”

秦军的炮兵调转炮口,将所有的炮弹,不要命的丢向林丹汗的队伍中。

“干了。”壕沟里地面上,一张张们校门被大开,一排排雪亮的秦刀出现了,随着李栋一起隐藏的士兵像是潮水一般用了出来,瞬间与混乱的蒙古骑兵队伍绞杀在一起。

骑兵高机动,但是却最怕和敌人绞杀在一起。

护卫在林丹汗是身边,都是蒙古最精锐的士兵了,虽然火炮和地雷的突然引爆,对他们来说是一个非常突然的情况。

但是当他们看到排山倒海的秦军杀过来的时候,他们迅速做出反应,很多人的战马已经被炸死了,他们提着马刀朝着李栋他们冲过来。

很多人举着马刀,没有忘记大呼一声,长生天保佑的字眼。

但是就是这么一眨眼,秦刀已经砍在了他们的脑袋上,将他们整个人劈成两半。

这是一场硬碰硬的殊死搏斗,冷兵器互相碰撞发出了猛烈的铿锵声,长枪刺进R体发出的噗噗声音。

火铳手组成一个个小组,时而S击,时而刺杀,威力巨大。

按照秦军的规定,大校以上职务,绝对不可以到最前线参加这种强度的战斗,这种规定明显是给张大狗这种容易愤怒的人准备的。

但是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他的制定者却完全忘记了他的规矩,他穿着重甲,手里拿着秦刀,像是海洋一样涌过去。

鲍超个子最高,手里的大刀更是厉害,跳起来不仅仅将整个人都砍死,更是把战马的脑袋劈成了两半。

陈乐毅记得往日里老主公的嘱托,赶忙上去制止,但是李栋却已经冲进了敌人军阵最前线,谁都制止不了。

真的是一场世纪大战,蒙古人似乎意识到这是他们历史上最后一战一样,爆发了极其强烈的战斗**。

像是嗜血的猛兽,与秦军殊死搏斗,不曾退后一步,而秦军手里的秦刀更是齐刷刷的向着敌人看去,每一次挥舞,战马的头和士兵的头都会落在地上。

秦军未来的南征大元帅李卫曾经说过:“敢于用大刀砍掉骑兵脑袋的部队,才是真正的强军。在绝境之中,在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主公李栋的带领下,他们以背水一战的姿态,对强敌发动了一场惨烈的进攻。这在中原的士兵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李栋的第一对手,是林丹汗手下的一个千夫长,他不像是那些头脑简单的蒙古士兵一样,阿拉阿拉的叫个没完。

而是骑在战马上,手里端着长枪,以逸待劳,守护这身后的林丹汗,他的眼睛像是雄鹰一样犀利。

李栋的秦刀啪啪的往下落着鲜血,李栋掏出手帕,擦干净手里的鲜血,用蔑视的眼神看着眼前的蒙古人的千夫长。

“你,滚开。”

那蒙古的千夫长,冷冷的看着李栋,丝毫不为李栋的不屑,产生任何情绪,仿佛是一块寒冬里的冰块,又冷又硬。

李栋一只手握着刀,大刀托在地面上,上百斤的装备,他要节省体力。

另一只手对着那个那蒙古的千夫长做了一个勾引的姿势。

那个蒙古的千夫长对李栋这种鄙视的神态倒是没有什么态度,但是对于李栋的松懈却眼神一亮,他感觉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

“黑哦。”那蒙古千夫长骑着战马,手中的长枪朝着李栋的哽嗓咽喉刺来。

李栋身形未动,手中的大刀网上一样,刀的一头正好磕在枪头上,看到李栋手里的秦刀的时候,那蒙古人顿时惊呆了。

因为秦刀的两头,都有刀刃。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李栋手里的大刀竟然轮了半个圆,那千夫长看着自己的上半身从战马上飞了出去。

战马拖着剩下的半个身子,在战场上走了很久。

那被腰斩的蒙古千夫长并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往李栋的方向爬去,鲜血流了一地,李栋身后不远处的火铳手,拿着火铳朝他他的脑袋一火铳,直接打爆了他的脑袋。

看着被自己砍死的蒙古千夫长,李栋想起了张大狗在一起的岁月,自己那个好兄弟在终南山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这一招可是自己跟着他一起和那老道学习的。

辽东兵出身的鲍超曾经是袁崇焕的亲兵队长,曾经跟着袁崇焕在战场上厮杀,那也是非常厉害的人物。

此时上了战场,果然如同脱缰的野马,手里的大刀早就砍得卷了刀刃,手里拿着连枷(链子锤或者双节G的战场武器版,发明者大唐打谷的百姓。”

此时的鲍超就像是一阵龙卷风,伴着他狗熊一般雄壮的身材,根本就没有人能够是他一个回合的对手。

他的功夫虽然算不上很高明,但是战斗力太彪悍了,那些在战马上的蒙古人如果被砸中了大腿,瞬间就被砸的粉碎,如果砸到了战马的脑袋,战马会立刻死掉。

崇尚战争的蒙古人的嗅觉非常敏锐,虽然李栋他们的突然出现,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但是这不代表他们不热血。

见到鲍超如此胸闷,顿时涌过来七八个百夫长,骑在战马上,长短武器不停的刺杀,挥舞根本不给鲍超还手的余地。

“接着。”不远处的陈乐毅扔了一把秦刀到了鲍超手里,那些蒙古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这鲍超像是陀罗一般告诉的旋转,身体的秦刀转了一圈。

七八个百夫长的脑袋从战马上飞了出去,鲍超一跃而起,一只脚踩着马鞍,一翻身已经上了战马。

迎面又杀过来十来个百夫长,身后都是精锐的士兵,摆出了冲锋阵型,朝着鲍超就要冲锋。

鲍超一个人面对那么多人,丝毫不惧,手里的的秦刀一挥,就要冲锋,却听到陈乐毅喊到:“掷弹手,放。”

几十个掷弹手将点燃了火药的手雷扔出去,将那十几个战马炸的人仰马翻。

鲍超郁闷的看着陈乐毅:“小沉香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火药就是给你浪费的吗?”

陈乐毅手里拿着火铳:“叭,叭”S了两火铳,浓重的硫磺味,熏得众人都想捂住口鼻,陈乐毅说道:“野蛮人,打仗就是不用脑子,咱们是来斩首的,哪里有时间给你浪费。”

鲍超捡起自己的链子锤,朝着战斗最激烈的战斗冲过去,嘴里不忘记骂道:“狗娘养的参谋,毙了好几个百夫长,老子的******蒙古妞。”

陈乐毅可是秦军的老人了,上战场的次数也很多,而且他跟张大狗在一起共事了很长时间,可以说是战场的老人了。

但是这种激烈程度的厮杀,确实第一次见到,尤其是张大狗虽然骂读书人,但是对军队中的知识分子还是很尊敬的,一般都比较照顾陈乐毅。

所以这种血淋淋到了极致的场面,他还真的没见过。

在他看来,蒙古士兵个子都很矮小,最多有一米六,但是肌R发达,骑在战马之上,很容易实现战斗力的最大化。

相比之下,秦军士兵虽然有很优秀的装备,但是却依靠体力作战,现在依靠一口气,可以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一旦僵持下去,很容易失败。

所以包括李栋,才不顾性命,跟敌人拼命厮杀,就是为了打怕敌人,将敌人心口的最后一股底气打没了。

陈乐毅看见刚才蒙古士兵用粗头的箭簇S向士兵的重甲,发出了叮当的响声,还伴着火花,士兵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是嘴角却不停的往外流血。

有的士兵倒霉,被S中了眼睛,眼睛上挂着长长的箭羽毛,但是他们依然拿着秦刀,对着敌人狠狠的砍去。

有的士兵已经倒下了,但是却偷偷的点燃了身上的最后一颗手雷,将那些蒙古人炸的粉身碎骨。

队伍往前推进的太快了,火铳换子弹已经来不及了,陈乐毅将手弩拿出来,十几颗弩箭眨眼的功夫就S完了,还S死了六七个蒙古士兵。

若不是身边的见习参谋将他扑倒,他多半会被敌人的箭簇S死。

李栋也杀的兴奋了,心里压制的热血再也抑制不住了,作为三军统帅,他一般被要求远离前线。

今天的作战,让他如同脱缰的野马。

热血的厮杀,像是用筛子筛沙子,将那些瘦弱的矮小的士兵全部澄下去。

虽然才是短暂的杰出,但是两边大部分人大多数倒下去了,幸存的大多数精锐的士兵。

一个身穿金色铠甲的中年男子正在做困兽之斗。

这个中年男子骑着一匹金黄色的战马,手里拿着金色的宝剑,将涌过去的士兵砍死了很多。

李栋大怒,提着秦刀就要往前冲,鲍超抱着李栋的腰喊到:“那是个疯子,已经砍死了十几个兄弟了,主公将他交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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