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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铳灭鞑子(1 / 1)

其实鞑子的战斗力没有那么强,他们是渔猎民族,也就是说他们是最低等的以抓鱼打猎的民族。

普通的百姓的战斗力很一般,他们之所以强,是强在努尔哈赤的创造的八旗制度,也就是李栋有限度借鉴的制度。

就算有八旗制度,鞑子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那么猖獗的,甚至一度都是处于劣势,甚至袁崇焕时期,直接用火炮带走了他们的努尔哈赤。

但是大明朝的内忧外患太多了,终于还是撑不住了,随着袁崇焕死,孙承宗无法控制辽东的局势,鞑子越来越猖獗了。

只要到了中原人的地方,他们几十个人就敢对数百个军户发起冲锋,再加上明朝的军户又没有战斗力,个人感觉与农奴没有区别,怎么可能是鞑子的对手。

只能惨败,各种一触即溃,时间长了,鞑子就养出的势,虽然眼前的明军穿着崭新的棉甲,手里也拿着奇怪的火铳,可是在这些流寇眼里,他们真的算不了什么。

此时李金标带着兵士摆好阵型,二百名燧发枪手在最前面,刀盾手在后,骑兵在侧翼。

看到怪模怪样,扎着老鼠鞭子的鞑子冲过来,站在城墙上的明军一个个吓得跟筛子一般,不停的抖动。仿佛与鞑子搏杀的就是他们一般。

反观李栋手下的军士脸上却带着期盼之色,二郎山的对待军功很公正,立功之后,会得到种种好处,而且还有仆人可以交换。

对于这些渐渐熟悉了火枪作战的火铳兵来说,眼前的鞑子不是威胁,反而是他们的财富的来援。

三段式射击,算不上先进的东西,但是却很实用,而且燧发枪的射速相比鸟枪的要快一些,而且不用点火绳,更加便于瞄准。

看着鞑子蜂拥而来,站在队伍一侧的李金标嘿嘿一笑,鞑子就是鞑子,能有什么本事,这样的鞑子,永远不是他们的对手。

李金标抽出腰里的指挥刀,喝令士兵举起燧发枪,几十只燧发枪对准了冲锋在前的鞑子,此时看到大明士兵举起火铳,纷纷不以为然,反而哈哈大笑,嘲笑着说看明朝的士兵如何用火铳炸死自己。

等到鞑子冲锋到距离一百多步的时候,这些鞑子齐齐呐喊,挥舞着武器,发起了冲锋。

“准备射击。”

李金标举起手来的指挥刀,对着前面的鞑子下达了军令,燧发枪手迅速将枪托抵在了肩膀上,将眼睛贴在了枪身上,瞄准前方。

等到还有一百步的时候,李金标大喊一声,“放。”

“啪啪啪。”

最前排的七十支燧发枪一阵齐鸣,烟雾弥漫。

一阵火铳响起,冲在最前面的数十名鞑子全部在马上掉了下来,躺在地上嗷嗷叫。

燧发枪的威力非常大,尤其是铅弹,打在身上威力比达姆弹还要强,直接就是窟窿,多么厉害的人,都倒霉。

“换队。”

“继续放。”

“啪啪啪啪啪。”

二百名燧发枪手轮流射击,烟雾弥漫,惨叫声不停。

烟雾散去之后,出现在众人前面的横七竖八的鞑子尸体,还有乱跑的战马一样,刚才冲锋的鞑子全都死在了地上。

“这火铳是大明朝的火铳吗?怎么如此的厉害。”

说话的是县令王焕仁赞叹说道。

而鞑子的牛录章京更是吓得跟狗一般,一个个嘴巴张的可以放下鹅蛋,谁能想到,大明朝的火器会如此的厉害,骑兵都冲不到近前,便被他们打死了。

虽然他们都处于震惊之中,但是李金标却没有,他拿起手里的指挥刀,“刀盾手掩护。”

哗啦啦,到处都是甲叶子的响声,舒穆禄铬铁他如何也想不到,今天为什么碰到了一支跟袁崇焕一样,敢于和后金的勇士对抗。

更让他奇怪的是,为什么明军的火铳不需要点燃火绳,而且发射的速度如此之快,难道大明朝的火器水平又提高了吗?

看着不动如山的明军火铳兵,舒穆禄铬铁第一次感觉到如此沉重的压力,想他大后金勇士,想他正黄旗的勇士,哪里有过这种情绪,在他看来,大明朝有的都是一些跟农奴一样的农夫,甚至算不上军人。

但是看着不动如山的大明国的强悍的队伍,他真的怕了,上百名精锐的后金骑士,甚至没来得及与敌人近距离接触,便被火器无情的杀掉了。

此时的舒穆禄铬铁甚至有了错觉,在前面带着部队阻拦他们的是大明朝的袁崇焕,而不是一文不名的陌生人。

眼前那个俊秀的指挥官很年轻,但是他的眼神中带着无穷的杀意,就像是饥饿的狼一般,此时的舒穆禄铬铁很想跑,但是事实告诉他,任何退缩都将是一场灾难,先不说府谷县会不会支援,单单是他们侧翼那只骑兵也将带给自己无穷的梦魇。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过惯了荣华富贵,享受多了锦衣玉食,似乎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做一个勇士该有的勇气。

“诸位,我们大金国的勇士什么时候怕过,大家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冲锋。”

“愿意。”毕竟是努尔哈赤调教过的奴才,勇气还是有的。

“冲锋!”

“冲锋!”

不愧是正黄旗的鲜血,当他们面对着上百名躺在地上的同伴的时候,他们没有选择退缩,而是一如既往的向前冲锋。

那一刻,他们也是勇士,但是他们的脑袋里,装的不是智慧。

趴在垛口观战的明朝人,将眼睛睁得的大大,甚至连气息都不敢喘的太厉害,城上的士兵们此时的心情很复杂。

他们一方面渴望李栋和他手下的人能将对面如同看砍瓜切菜一般打败,但是又不希望鞑子败得那么彻底,显得出他们的无能。

“我大明朝有此等虎贲,真是大明朝的幸事,我要亲自为他请功。”当着众多人的面,王焕仁斯毫不吝惜自己的赞赏。

在王焕仁的赞赏中,李金标再次举起手里的指挥刀,“爆破手,准备。”

“一个个大号的弹弓被插在了地上。”

两个士兵交替在实验着什么。

“他们在干什么,打仗怎么能儿戏。”王焕仁有些担忧,虽然李栋他们打仗不错,但但是骄傲就不是好事了。

“一号位,准备完毕。”

“二号位,准备完毕。”

“三号位,准备完毕。”

..

刀盾手在最前面为他们做着掩护,如果不是在城头,王焕仁也不会看的清楚。

看着鞑子重整士气,向他们发起了冲锋,李栋冷冷的笑了笑,他不干涉指挥官的指挥,但是不代表他不懂军事,甚至他自信他比自己手下大多数的将领强很多。

鞑子距离明军只有几十米的时候。

“点火,发射。”

“嗤嗤,轰。”

随着一阵烟雾,几十枚炸药包被抛射出去,这些鞑子当然不是傻蛋,冲在前面的清一色的都穿着好几重重甲,战马上也有马甲。

但是炸药包的实力哪里是骑兵可以阻挡的,很多骑兵直接被炸得内脏粉碎而死。

看着大明朝将鞑子炸得七荤八素,城内的百姓和士兵都士气大震。

城下的士兵背城而战,在他们看来真的是勇士的象征,打败了鞑子更是可喜可贺。

“大人开城门,追击鞑子吧。”有兵丁忍不住走到王焕仁近前说道。

“哼,打仗的时候没有本事,现在敌人败了,就准备上去抢好处,怎么好事都让你们抢过去了,如果鞑子杀一个回马枪,你能保证不影响战事吗?”

“不能。”

“那开什么城门,给本县区丢人吗?”

“可是大人,如此战功,分润给手底下的弟兄们一些的话,弟兄们自然感激不尽,愿意为大人肝脑涂的。”

李国芳见手底下如此不解风情,心中很是懊恼。

“你这粗人,懂什么叫做人情世故吗?就算我们不出去,李大人也会把军功分给你们一份,但是如果你们出去,与人家相比,丢了脸不说,如果敌人趁机杀了回马枪,你们扰乱了阵营,输了拿你的脑袋去顶缸吗?”

“是,卑职糊涂。”

当他们再看向战场的时候,几乎一半的鞑子倒在地上,战马惨叫无力,几十米的距离,仿佛成了天堑一般。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都应该知道,炸药包具体应该有多么强大的威力,淮海战场我军使用强力的没良心炮,不知道要了多少伪军的命。

看着越来越的鞑子躺在地上抽搐,李金标的眼睛甚至没有多眨一下,反而继续大声喝道,“火铳,继续射击。”

“骑兵冲锋。”

鞑子马上就要看到希望,马上就要接近明军的时候,他们的骑兵队他们发起了冲锋。一支三百人的牛录,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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