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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挑衅(1 / 1)

道藏里面曾经说过,时间万物皆有道。悟道说的通俗一点就是格物。

火有火道,霸道凌厉,可以焚烧万物。

水有水道,处下不争,随形而变,成江海之浩大。

竹有竹道,不弯不媚,不曲不折,成君子之伟岸。

可是星辰会有什么道呢?

吴鹰记得京城哪家才开了两百年的观星书院,他们的院长司徒观星就是以观星辰而悟道的。

传闻,两百年前尚在炼体十重的猎户,一夜自山间悟道,自此后本已中年,碌碌无为的猎户仅用了短短的十年时间便创办了观星书院。

谁也不会想到籍籍无名的猎户开了一家小书院。只用了三年时间便与帝国五大院并驾齐驱,并隐有赶超之势。

司徒观星悟的道就是星辰。

他只用了十年时间便跨入了聚灵巅峰。

他是人类自陈九燕山悟道后的又一传奇。

吴鹰抖了抖脚下的泥土,又拍了拍衣衫上的灰尘,然后理了理略显零乱的乌丝,拾级而上,跨过门槛。一眼望过去,偌大的一楼确只有聊聊数人,几十张雕刻精美的松木漆桌都被冷落着。

整个空间看上去很空旷,尤其是整个一楼的装饰完全以淡色调为主,更让人感到清冷。

没有伙计来招呼他。他略停顿了一会儿,向四周望了望,心头也很是不解。

别人开店,必是图钱,大都对客人殷勤倍至,而这里确完全反了过来。让吴鹰这位客人竟生出一种“爱来来,不来滚”的感觉。

吴鹰继续向前走

柜台里面有一个二十四五岁左右的女孩,她坐在凳子上,看上去很慵懒。

她的脸向右边歪斜,用右手支着。左手就那样随意的躺在桌上。

她长发披肩,遮住了半张脸。让人看不清究竟是美还是丑。但大抵应是美的!

因为她的皮肤很白,比北方冬日里飘飘洒洒的雪花还要白。

她的秀发香且柔和,看上去竟比迷香还要晕人三分。

看着她现在这副慵懒的模样,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有一种想要上前搀扶一把的**。纤纤玉指,柔若无骨,以此观之,必为佳人。

吴鹰向她走了过去。

女子也听到了一阵细微的脚步声,紧接着又嗅到了一股男子的阳刚汗味。

她歪斜的头渐渐摆正,看到了立于身前的吴鹰。

“公子是住店,还是用饭?”女子的声音响起,很普通的九个字,一句问话,从她仿佛一朵花般娇嫩欲滴的唇里吐出,确仿佛是一首美妙的牵人心魄的曲子。

酒不醉人人自醉,乐不迷人人自迷。

吴鹰第一次听到如此好听的女声,一时竟有些痴。

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妩媚的女人,目光竟有些难以移动,好像被什么东西给硬拉着一样。

女子浑身上下并没有裸露一丝不当裸露的肌肤,衣裙也稍显宽大,自然说不上性感。

但她的五官确十分精致。每一个部位都长得恰到好处,仿佛是一件人为雕刻的艺术品。

她的眼神里放着一股诱人的光,不妩媚,不诱惑,确动人心魄。

定力稍稍差些的修行者,仅仅是一个眼神,便足以使其为之九死而无悔!

“公子,你是吃饭还是住店?”女子纤手轻摇,看着吴鹰,再次轻声道。

吴鹰急忙回神,也知晓刚刚竟一时失态,甚觉尴尬!好在他心志胜于常人,面色上依旧不显山露水,看不出有一丝不快。

“我来吃饭,再要几壶酒。”吴鹰回道,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便又急急的加了句“也要住店。”

在点好菜肴,美酒后吴鹰找了张靠窗的席位坐下。

窗的外面是一条小溪,此时日光渐有西倾的趋势,少了燥热,多了温润。溪边围了很多中年大妈,她们三三两两,聚成一排。有时低头细语,笑语盈盈,有时面露不悦,怨骂家君。

但更多的时候她们则是低着头用力揉搓着换洗下来的脏衣服。

溪边种了很多柳树,在日光温润的照射下,绿油油的,给人一种清爽舒适的感觉。

从二楼匆匆而下的小厮叫李小四。他个子很矮,长的也不俊,但吴鹰确清晰的感觉到他混身上下有一股很强横的气息,也就是说此人的实力应当不弱。另外吴鹰从他的眸子里还嗅到了一股精明能干的味道。

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在这里当个小斯?

他进了一躺厨房,不多久他端了一壶百年的女儿红,切了三斤牛腿肉,掂着两样素食小菜便送了过来。

“你们老板叫什么名字?”吴鹰问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吴鹰故意把声音压的很低。

“司徒晴。”小厮回道。又酸溜溜的加了句,“你别抱太大希望,追求我们老板的公子哥,从北方的雪原排到南方的火山。你!完全没希望。”

最后六个字他特意拉的很长,说的很重。

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识相,就滚远点!”

吴鹰笑了笑,并没有回话。他本就只是一时的好奇,并无非分之想。此是若是出言解释,反而此地无银三百两,惹增麻烦。

那女子虽美,但他吴鹰并不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才不会因美而爱人。一直以来他所追求的都是一种内与外相结合的美。有外而无内,会让人活的很痛苦,但若只有内而无外,看上去也不会舒服。

只有内秀外庄方是极品。

吴鹰夹了一块牛肉片,送进嘴里,仔细的咀嚼。紧接着他又夹了几块葱花,送进嘴里,细细品味。

吴鹰很满意。脸上流露出极度的满足感。一个月的山林潜修,吃惯了野味的他再一次吃到色香味俱全,外酥里嫩的上品牛肉。

吴鹰饮下一杯酒。重又甄了一杯。一连十几杯酒下肚。胸腹间隐隐有热浪蒸腾。

而李小四则被另外一边的两位华服男子叫了过去。

“两位公子有什么吩咐?”

“刚刚那小子问了你什么?”一男子问道。只见他塌着鼻子,嘴巴奇大,两张脸吃的很肥,鼓鼓的像个皮球。真真是丑人多做怪!

另外一个男子,低着头,笑容诡异。

很明显,当他的同伴开口时,他便知晓接下来将会有一场好戏可看。

“他问我们老板娘叫什么名字?”小斯回道,客气周道而不独谄媚。想来对于他来说,这两名华服男子,也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哼!死穷鬼,炼体一重的废物。也配打听晴儿姑娘的芳名?真是活腻歪了。”那男子莫名的就生了怒意,眼齿咬的咯咯响,拳头用力的握拢。向着吴鹰所在的方向看过去,一脸鄙视,小眼睛甩开了劲瞪着吴鹰。

“听他口音像是外乡人,不懂规矩。未公子你?”李小四笑了笑。他说这番话,明着是为吴鹰说情,暗里确是在怂恿此人去教训一番吴鹰。

那人也不知是没听懂,还是听懂了故意装傻。

反正他的神态更显嚣张,怒气渐有冲冠之势。如此来看,不管听懂还是没听懂,李小四这股阴风算是扇成了。

“不懂规矩,就要有人教。正好我今天心情好,就去帮帮他。免得他日后惹出麻烦,死后还不知究竟因何而去。”那姓未的公子挑了挑眉毛,冷冷的道。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把头抬了起来。被红发遮起的小耳朵漏了出来,看过去和整长脸不成比例。

他鼓掌叫好。大声道。

“就是,我也心痒痒了。一起去帮帮他。”姓未的公子一听同伴表态,心志更加坚定。

说着两人便一起起身,向吴鹰走去。

“丑小子,知道我是谁吗?”姓未的公子,来到吴鹰跟前,两手叉腰,很是嚣张,试图用眼神将吴鹰反抗意识杀死在摇蓝之中。

他并没有伪装什么。一直以来他都是这副模样。他叫未嚣,嚣张的嚣他是增城城主未将的独子。

未将老来得子,视其为宝,整个增城无人不知。

“你好像是个白痴!”吴鹰夹了一块牛肉,接着送进嘴里,吧唧吧唧嚼了起来。

未嚣见此非常愤怒。青筋爆起,双拳紧握。

跟他一起来的公子,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生怕事情闹的还不够大,继续添油加醋道:“你为什么说他是白痴?”

“一个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反要去问别人,不是白痴又是什么?”吴鹰淡淡的道,连看都没有看一眼站在其向前的两名贵公子。

未嚣再也无法淡定了,他必须暴发,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暴发才能重拾自己的尊严,雪去耻辱。

所以一只拳头婉若巨石般向吴鹰砸了过来。

他的拳头距吴鹰很近,又是瞬间暴起,所以他很得意。他确信这一击便可以让这炼体一重的丑小子魂归星海。

但吴鹰确连动都懒得动。

他的拳头停在了半空。一只洁白如雪,柔嫩如荑的纤纤玉手按在了他的肩头。

忘了我这里的规矩了吗?悦耳的声音自司徒晴的美唇中飘出,确有着毋庸置疑的态度。

未嚣把拳头收了回来,狠狠的瞪着吴鹰,最后迫于无奈,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便气冲冲的走了。“记住了,兽鸣山定是你的埋骨之地。”

未嚣气冲冲出了观星楼。

跟在他后面的男子,看了看吴鹰,好像在看一个死人一样。最后他对着吴鹰,露出了一个充满嘲弄的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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