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无殇愣了一下,他能感受到高歌的不悦,但却没有解释,反而嬉皮笑脸的道,
“暴发户他夫人,走吧,让为夫带你在去败家一次!”
说完,就扶着还在频频回头看的高歌,往一家卖衣服的裁缝店走。
店内,这个伙计十分热情,直接笑脸相迎,根本不在乎二人穿的像个乞丐。
“二位爷,有什么需要的吗?”
“他能穿的高领衣服,多拿几件过来看看。”
高歌还没来得及说话,伙计已经拿过来不少样衣。
“夫人,你看看,喜欢那个?我觉得白色的这件最配你!”
“我不要衣服,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不行,都是为夫考虑的不周到,刚才让你吃了不少白眼。”
他拎起两件白色的绸缎长衫,
在高歌的后背来回比划两下,摇了摇头,有些不满意。
高歌从来没有想过买绸缎的衣服,
毕竟他什么破旧的衣服没穿过,还会在乎这些面子功夫。
“我看还是算了吧!”
他拿起一件浅蓝色,皱了皱眉,
不行,蓝色衬不出高歌肤白,也显不出他的气质。
“夫人,你乖点,脖子上都被我亲红了,
难道你打算像动物一直走在大街上,被人欣赏?”
高歌,……
本来还挺感动的,觉得凤无殇挺贴心,等把他的话听完了以后,总觉得味道全变了。
他随手指了一套浅灰色的长衫,“就他吧!”
“这个颜色太暗了,不适合你,要不这件吧!”
凤无殇像发现宝贝一样,拎过一件金线绣着红边的白色纱衣,举到高歌面前。
“就这件吧!与你清新脱俗的气质最配了。”
店伙计上前插嘴,“这位爷真是好眼光,这件是我们店里绣娘用独家针法秀的,仅此两件。”
没等凤无殇开口,高歌一口回绝,
“不要,我记得柳霄云有一件和它颜色,款式差不多,我不喜欢,俗气!”
“怎么会,挺好看的,
我觉得这件穿在你身上,肯定比穿在柳霄云身上好看,要不我们把两件都买了吧!”
高歌瞪圆了眼珠子,这个傻缺。
人家都说了,是他们绣娘独家针法秀的,
那就说明价格不一般,
你这样说,他连砍价的余地都没了!
真是败家老爷们呀!
“就这两件,都给我包起来。”
店小二笑的都快合不拢嘴,“爷,这里还有我们店新做好的鞋子,您要不要看看。”
高歌刚要拒绝,凤无殇马上跟着店小二走了。
也仅仅一眼,就相中了两双黑色红边的长靴子,大小也和高歌的脚差不多,
尤其是和外衣,特别的配。
“这个,这个,都给我包起来!再帮我准备一双鞋,只要能穿上的就行。”
店伙计今天大发了,就连看凤无殇的眼神,都变得迷离起来,就像在看一位落难的公子哥一样。
“凤无殇,你够了,咱俩啥情况,你不知道呀!”
高歌小声的在他耳朵嘀咕,
凤无殇从刚才挑选的一推衣服中,随便拿了一件在身上比划。
“夫人,我穿这件行不,英不英俊,帅不帅气?”
高歌给了凤无殇一记白眼,选什么不好,偏偏选黄色的,还是屎黄屎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