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天紫 人世间(二)(1 / 1)

第一次离开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根本走不出那片雪原。

极北之地晨风凛冽如刀,即便太阳升起来,弥漫四野的苍白和寒冷也仍然让踽踽独行的人心中充满绝望。我和自己打了一个赌,赌天绯能不能找到我——在我被冻成一块石头之前。

像个因为心愿被忽略而赌气出走的孩子,看似义无反顾,却仍然偷偷期盼着被找到的那一刻。

如果他能找到我,至少该关心一下我为什么离开,那个时侯,我会把心中全部的焦虑、恐惧和向往,都说给他听。

天绯很快就找到了我,却并没有问任何问题,我看着他挟了森冷的气息走向那群围攻我的冰狼,雪狐族的王子殿下,连杀戮的背影,都可以如此俊逸绝伦。

但我的身体和心,却忽然之间就疲倦得无以复加。

回到王宫,私自出走的没有受到任何惩戒,反而是出去找人的因为对冰狼一族出手太狠,要被禁足三年,父王行事的风格永远让人捉摸不透,一如他看着我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

天绯才不会在意这样的圈禁,以他的性子,三年的时间待在哪里,做什么,原也没多大区别。

“你要学一点东西了。”他对我说。

所谓“一点东西”,包括了飞行、附身、隐匿等十余种让人瞠目的术数,还有飘忽诡谲、精准狠辣却又不会耗费太多体力的搏击技艺。

天绯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他希望我能安然无恙地活着,却不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为我铺就一条离开的路。

我有多眷恋他,就有多想从他身边离开。

最终决定了一切的,是父王陛下。

有天晚上月朗星稀,我从天绯的寝宫出来,父王的步辇就停在门口。

“乖,带你去看有趣的东西。”他说。

真的很像是一个父亲,带着他的女儿去看有趣的东西,而那样东西,叫做洪荒之门。

我站在雪山绝顶,痴望着夜空中瑰丽奇绝、匪夷所思的青铜色大门,恍若胸中灵犀一贯而通,瞬间便串联起了前生今世的记忆,这道门我从未见过,就算梦也不曾梦到,但此刻它屹立在我面前,却是如此震撼,又如此熟悉,仿佛千百年以来,我始终守在它旁边,寸步也未曾离开。

待到父王的手轻轻抚上我的头顶,才恍然惊觉,眼角,不知何时竟已有泪水滑落。

为什么会哭呢?

“你的先祖,曾是创世之神座下备受恩宠的灵兽,虽生命短暂、羸弱无力,却有着世间最聪慧敏锐的心,鸿蒙之初,灵狐族与雪狐族共同守护着洪荒之门,雪狐族凭借的是强大的力量和异能,而灵狐族,却可以准确感知一切外来的威胁,比如进犯雪原的强敌,比如能重启洪荒之门的祭品。”

……

“或许太聪明的人,总耐不住寂寞,又或许千万年都没什么变化的极北之地,真的很寂寞,后来,灵狐们渐渐无法守住自己的使命,他们太向往雪原之外的世界,总觉得只有那些繁华纷乱的色相,才能让他们短暂的生命真正变得鲜活起来,所以有一天,他们离开了这里,向着人间而去,宁肯混迹在长街闹市、风月之所,也不愿再苦守着这片冰天雪地。”

……

月色如霜,无声洒满父王雪白的袍裾,极清冷,又极温柔。他说的那些事情,明明十分遥远,但在我听来,却似曾相识,切近得入心入骨,简直像在说我自己一般。

那该是我的祖先留存在后人血脉里的,永世难以磨灭的记忆。

“那当初您找到我,又是为了什么呢?”我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原来还以为他们是看我长得可爱,才带我回雪原的。

“找你?小没良心的,你以为我和你母后是有所图,才去人间找你的么?”父王嗔怪地看了我一眼,“我们只是去人间闲游,遇上你,不过是雪狐族与灵狐族夙世的约定罢了。”

“约定?”

“灵狐族离开雪原的时候,曾与雪狐族定下盟约,此后山长水远,永不再见,一旦相见,便是洪荒之门即将有重启之虞,人间妖界又要陷入纷乱,所以,丫头,我第一眼认出你是灵狐的时候,郁闷得只想掐死你,然后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又怎么会处心积虑地去找你?如果可能,我宁愿此生此世,也不曾与你遇见,那样,便天下太平,雪狐族与灵狐族,也能各自安好了。”

我愣怔半晌,忍不住苦笑——我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但就算事实真的如此,父王,也用不着说得这样无情吧?

“原来父王是嫌弃我的,这可真让人伤心,但雪狐王族的养育之恩,天紫仍然铭感五内,所以有什么事情,父王尽管示下,天紫绝不推脱。”我知道这才是他想要听到的,而如果狐王陛下真的决定了要我去做什么,我就算想逃也逃不掉。

“你这么漂亮又聪明的女儿,比那三个油盐不进的混球好上千万倍,父王哪里会嫌弃。”他拍了拍我的头,似乎很满意我的承诺,“想回人间去,对么?”

“……”

“用不着顾忌,爱热闹、爱漂亮、痴迷人世、眷恋繁华,这些都是你们灵狐的天性,既是天性,就没什么可怪罪的。这三年来,天绯教了你许多东西,足够你在人间呼风唤雨,得到想要的一切。若真想回去,父王不会阻拦,但你要帮我在人间留意一样东西,也不枉了雪狐王族教你一场。”

“父王想找的,可是会威胁到洪荒之门的东西?”

“……紫儿的这份聪明,着实让人欣慰。”父王淡淡一笑,“虽然灵狐族在人间漂泊经年,早已被万丈红尘迷了双眼,变得与凡夫俗子无异,但只要回到此处,见到这座洪荒之门,你们那颗玲珑通透的心,便自会扫去尘埃,光华重现的。”

“……”

“洪荒之门是禁锢邪灵巨恶的囚牢,后来,雪狐族的先王又曾舍身将祸乱世间的初月部族首领关入门中,数千年来,初月部族的余孽殚精竭虑想要将此门重新开启,但开启洪荒之门,须用沧海之眼、长生之魄、异世之心作为祭品。”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异世之心……

这些名字与那道门一样,是我此前从未听过,本该极其陌生的,但此时、此地,心中却如灵光乍现一般,忽然就有了生动的印象,我能感觉到它们的轮廓、样貌、气韵、归属,虽有些模糊不清,却深深印在脑海里,刀刻斧凿般涂抹不去。

一切都顺理成章得仿佛命中注定,我遇到雪狐王族,来到极北之地,也许就是为了找回属于灵狐族的那些记忆,完成属于灵狐族的那些使命。

无论我是否心甘情愿。

“沧海之眼、长生之魄是这世上的东西,你此去人间,只须悉心留意,除非万不得已,不必理会。唯有异世之心,是可遇不可求的异数,一旦找到,务必格杀,这就是父王托付你的事情,完成了这件事情,你便是彻彻底底自由自在,今后无论在人间遇见什么凶险,雪狐王族都会出手,保你一世高枕无忧。”

……

我至今也不后悔答应父王的条件,自由自在,一世无忧,这八个字对我来说,已胜过任何珍宝。

这些事情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天绯。离开他的前一晚我坐在白玉栏杆上看星星,忽然就想起母亲曾经唱过的歌。

月华依依,

秋水泠泠,

长袖拂面,

多情无情

……

母亲唱着这首歌在人间的胭脂金粉中旋舞,恍若出水莲花,曾经那样美丽,最终却又凋落在冰冷的尘泥之中。我一直以为她是不幸的,但此刻,我竟有些羡慕她,因为无论生命有多短暂,她都能陪着自己深爱的人,一起闭上眼睛。而我,将永远没有那样的资格。

因为我深爱的人,就站在我身后,绝世独立,白衣如雪,百年之后,当我零落成泥,他仍然会是现在的样子,那个时候,他还能像这样看着我,听我在黄土陇中唱着这首歌么?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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