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娆的晚礼服是由安妮请人订做的。因为担心混血少女又玩恶作剧,舒娆还特地向前来量尺寸的设计师助手说明,尺度尽量保守为上。结果到手一看,果然是一件端庄典型的气质长裙,跟自己倒是颇为相衬。
一袭白色从头到尾,鲜少点缀,道尽了大巧不工这四个字。当掀开盒子看到这件裙子的时候,舒娆还不以为然,心想安妮口中那么吹捧的所谓知名服装设计师,看来也不过就这么个样,比起鹏城西门步行街上几百块一件的衣服似乎也好不到哪去。
但在安妮的怂恿之下勉强一试之后,舒娆却发现,自己似乎不想脱下这件裙子了。
因为,直是太特么舒服,太特么好看了!
好鞋认脚,好衣挑人,穿在一般人身上免不了显胖的白色裙子,套在舒娆身上却显得恰到好处,把她傲人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不留死角。设计独到的细节让她既显得娇媚可人,又不失青春靓丽,让那原本就宛如天人的精致容颜更加光艳动人。
看着舒娆站在镜子前朱唇微张掩饰不住惊讶的模样,安妮嘿嘿一笑,小脸得意洋洋地扬了起来:“怎么样,姐姐眼光不错吧?”
“嗯,是不错。”舒娆由衷地点头。
“所以说,品位很重要,姐姐平时教你穿衣打扮,就是在培养你的品位,你可要认真照做才行呀。”安妮轻咳一声,干脆背着手装模作样地教导起舒娆来。
舒娆甩了她一个妩媚的白眼,心想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合听的我自然不会反对,可你那些又哪都是好点子了?反正让我穿高跟鞋超短裙以及深V大露背我是打死都不会干的。
“其实衣服就是这样,量体裁衣最为要紧。除了那些常人根本穿不上的前卫作品之外,设计师的水准高低就在心灵以及手巧。看似相同的一件衣服,合不合身都会让穿上后的效果大大不同,这也是有钱人总比常人显得更加光鲜的原因所在。不是他们多有内涵,只是有专人帮他们规划穿着打扮罢了。”
“我帮你找的这个设计师虽然不是跟咱家长期合作的,风格也略嫌传统保守,但配上你冷冷清清冰山美人的气质,不是正好合适么?”安妮随口几句话,竟让舒娆有种深入浅出见解精辟的感觉。
看来这妮子果然败了不少家财啊,对这些衣食享乐的事情这么门儿清。
所以舒娆干脆一甩手,把挑首饰鞋包的重任也交给了她。反正安妮本来就把自家妹妹当作洋娃娃一样,对往她身上堆各种好看衣服这件事乐此不疲。舒娆完全就是大牌明星的作派,对助手安妮小姐给出的一套又一套搭配方案大摇其头,最后拍案决定了只搭配一双高跟鞋和上次拿出门的那只LV包包,差点让安妮气吐血。
“小娆啊,你这样太朴素了啊,你看这条项链,是爸爸特地请托朋友从珠宝大家的收藏里带出来的,世界上仅此一款,绝对不会有重样,你要不要试试?”安妮捧着锦盒循循善诱。
舒娆看都不看一样:“不要,太老气。”
安妮不死心,又拿出一对耳环:“那这对蒂芙尼的耳环呢?是我最喜欢的一款哦,戴上去绝对超好看超有气质,我就大方地送给你好了。”说着一脸肉痛。
看她那心疼的模样,舒娆一点热情都提不起来:“安妮,我没穿耳洞啊,怎么戴?”
安妮眼前一亮:“有夹耳的。”
“太low了,还不如不戴。”舒娆别过脸。
“……你到底是想怎样?”安妮一阵凌乱。
最终姐妹俩出门的时候,舒娆还是照着她决定的来,只拎了个空无一物的手包就算完事。而安妮捧出来的那些首饰,则全部搭在了自己身上,把混血少女点缀得一阵珠光宝气“贵”气逼人。
照安妮的说法,婶婶过早离世,舒家除了她和堂妹就没有女眷了,所以在这种场合她俩一定要露一下富,摆得起谱才不会让人看轻了。可舒娆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有人把她看轻,最好轻得忽略不见,那样还省得她碰上麻烦。
她这么打算确实不错,可惜这世界上,总不会事事如她所愿。
马、叶两家订的是丽景国际酒店,算是水南数得着的正牌五星级,装潢服务尽显格调,跟那些动辄号称超五星的山寨酒店不是同一个档次。马沈也不怕风声紧,一出手就包了宴会大厅,不得不说很是大手笔。
订婚宴照例是择日看时,选的是傍晚六点入场,晚上八点开席。其实去那走过场的就没一个是去吃饭的,打的都是交游攀比的主意,所以正戏就在开席前的这两个小时里。舒娆一想到这些无聊的交际游戏就觉得烦,因此磨磨蹭蹭的,等到姐妹俩出门的时候,时针已经将近七点了。
“小娆你真是太磨蹭了,要是待会迟到了,是很没礼数的。”安妮抱怨道。
舒娆懒洋洋地摆了摆手:“怕什么,反正今天的主角又不是我们,到时悄悄入席就好。哪有人会闲得没事去惦记着有谁迟到了呢。”
“真是拿你没办法。”安妮唉声叹气地摇了摇头。那副可爱的小模样让舒娆忍不住伸出手在她粉嫩嫩的小脸蛋上捏了一把。
她没想到的是,今天晚上还真有人惦记着她。
哪怕没有人惦记,她今晚的出场,也注定了将要成为最闪亮的瞬间。
…………
马小毅挂断电话,走进更衣间,哥哥马文思正站在窗边,苦闷地抽着烟。礼服外套被他随意地扔在椅子上,上头甚至还散落了零星的烟灰,就像光洁的纸面上滴落的几滴墨汁一样刺眼。
家政佣人细心地熨了半个多小时的外套,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前功尽弃了。马小毅暗自摇头,走上前去夺下了哥哥手里那支抽了一半的万宝路,转身在窗台上掐灭。
马文思有些无语地看着自家兄弟,良久才挤出几颗字来:“小毅,干嘛?”
马小毅没有答话。他拎起那件做工考究价格不菲的礼服外套,小心地掸去上头的烟灰,而后递给哥哥。
“小毅,你这是干嘛?”马文思又问道。这次多了“这是”两个字,分明是一副对弟弟的行为感到迷惑不解的意思。
马小毅双手抓着外套,平静地说:“楼下客人们都在等着呢。哥哥,该你出场了。”
为了图个方便,马家在丽景国际酒店楼上的包房内订了个套间。兄弟俩现在就正站在套间的更衣室内。而准新娘叶倩文,此时就在同一层的另一个套间里头。
这真是怪异的感觉。还没结婚呢,自己就要跟那个令人生厌的女人在同一屋檐下了么?想到这点,马文思尤其觉得滑稽。
“出场?出什么场?”马文思苦笑一声,“这里头哪有我的位置?敢情我就是个登上台来等着卖的么?”
听着哥哥这混惯了夜场随口即出的浑话,马小毅不经意地皱了皱眉,依然坚持地伸直双臂举着礼服外套,目光沉静地望着他。
自家弟弟是什么样的性子,马文思再清楚不过。从儿时起,弟弟就时常因为太过固执己见而受到长辈叱责,而自己则因为善于揣测大人们的心思而倍受嘉奖。那时候,他还曾劝过弟弟不要太过执拗,要懂得迎逢扮乖讨人欢心。没想到长大之后,兄弟里头备受期许的反而是弟弟。
而他,则成了长辈们眼中不学无术的浪荡子。
罢了罢了,人生这一场,不过是个梦而已。自己愿不愿意希不希望,又有什么所谓呢?老不死们在意的只是利益,自己终究只是颗能牵桥搭线的棋子罢了。
肆无忌惮不愁吃用地享乐了这么多年,就当是还了他们的债吧。马文思接过弟弟手中的礼服,动作缓慢地套上了身。
在旁等候已久一脸焦急的佣人松了口气,连忙上前来帮他拉直肩线扣好扣子,小心地在胸口别上一朵玫瑰花,再扫了扫那根本不存在的灰尘,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谄媚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