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师父的爱情由我来守护!
申屠庸目光锋锐阴鸷,胸口怒火滔天,赤红着双目就要扑上去揍他。
沈筠陌身似清风,微一扭转,避开他的攻击,目光锐利沉静,嗓音冰冷。
“既然得了奖赏,就该跪地谢恩领赏,谁给你的胆子藐视皇权!”
申屠庸连续出手过了十招,却连他的衣角都没碰到,倒是把自己累的直喘粗气。
他胸口起伏着,眼里满是愤恨,看向沈筠陌的眼神淬着毒,却又带着一丝恐惧。
刚刚他能连用两次计谋,把乌才良和阿博达击败,说明他并不是没脑子的蠢货。
相反,他很聪明。
就因为这般,他才感到一丝恐惧。
眼前这个淡漠的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却深不可测。
尤其是净白的脸上染着些许血,像雪地里开出的红梅,越发显得冷艳。
申屠庸心情复杂地盯着他,声音冷冽沉闷。
“哼,我这不是来拿了么,不要得寸进尺,老子可不是被吓大的!”
沈筠陌站在两步开外,慢条斯理地摸出一块雪白的帕子。
他有些心疼地摩挲了几下边角绣的鸢尾花,才忍痛擦向脸上喷溅的血。
手指修长似竹,似玉如冰,不缓不慢地擦在脸上。
仿佛眼前站的根本不是一头杀人如麻的猛兽,面无表情,波澜不惊。
等他擦完最后一滴血,又小心翼翼地把帕子折叠起来,珍之重之地放进袖子里。
此时的他,跟周身涌动杀气的他,判若两人。
沈筠陌做完这一切,才慢慢踱步到近前,将锦盒托起,一双眸子飞雪寒霜般,挑眉。
“最后说一遍,跪地,接赏,谢恩。”
趁着申屠庸怔楞的一瞬,身体微微前倾,压低声音,低语几句。
“这里是大端,是凉京,可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
就算你自认为英勇无畏又如何,难不成你一个人,还想跟我们几十万大军抗衡!
再不识时务,信不信,你根本没法活着从凉京走出去。
我们锦衣卫的本事,想来你也听过一二。
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世上,简直比吃饭睡觉还简单。
你若不信,大可以试试,就看你明天早上还能不能醒来。”
申屠庸面色一白,眸中闪过惊惶之色。
他朝申屠扈看了一眼,一咬牙,单腿跪地,接过了锦盒。
沈筠陌冷嗤一声,转身离去。
申屠庸目送着他离开,死死地盯着他的背影,眼底涌动着暗潮。
第一场比试以北冥使团的胜出结束。
独孤雪娇将一切看在眼中,眯着眼睛朝沈筠陌看去。
红唇微勾,一副与有荣焉的骄傲模样。
自己养大的弟弟虽说长歪了点,性子有点狠,但还是不错的。
沈筠陌十分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视线,与她对视一眼,很快错了过去。
面上虽没什么表情,可袖子里的指尖却在那方帕子上轻轻摩挲。
几乎没人注意到这个对视,毕竟只是一错而过。
可时刻盯着媳妇的某王爷可不是一般人,独孤雪娇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眼里,包括这个眼神。
君轻尘气得牙痒痒,尤其是看到沈筠陌那张脸。
当年卿卿还没嫁给他的时候,这臭小子就一直很碍眼,整日里跟屁虫一样黏着卿卿。
若不是因为他叫卿卿一声姐姐,早被他弄死了。
所幸后来两人成亲后,沈筠陌还算识趣,跑去锦衣卫,便销声匿迹了。
可现在卿卿都换了个身体,为什么沈筠陌看卿卿的眼神却像在看认识的人?
难不成这臭小子察觉到了什么?
虽说他已经不是几年前一无是处的臭小子了,对付是难对付了些,但如果他敢妨碍自己,绝不会手下留情。
就算是弟弟,也不行。
君轻尘思及此,忽而改了主意,眼底流光一闪,朝炎武招手,附耳说了几句。
炎武点头,匆匆转身离去。
没多久,马倌再次出现,手上端着个长形的锦盒。
“摄政王下马筹,碧霄剑!”
碧霄剑?竟是碧霄剑!
此话一出,整个猎场都炸开了,像是煮沸的水咕噜咕噜,冒着紧张的热气。
几乎无人不知,碧霄剑是摄政王的佩剑,伴着他走南闯北,打过无数次胜仗。
可谓是见证了他的整个成长史,从不受宠的亲王到权倾天下的摄政王。
而且碧霄剑不是普通的剑,大有来头。
碧霄剑长三尺九寸,腹上刻二十八宿。
面纹为星辰,背记山月日月,剑柄有红宝石。
听说是开国昭顺帝命世外高人打造的,后来赏给了最爱的小儿子。
不管怎么说,也不可能把碧霄剑拿出来当彩头啊。
王爷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吗?
君轻尘依旧淡然自若地坐在那里,任由无数或炙热或惊疑或贪婪的目光射在身上。
猎场持续就沸腾,所有人蠢蠢欲动。
除了已输过一场的陵南国和乌藏国,连刚刚胜了一场的北冥国都坐不住了。
无数人纷纷上马博彩。
不过有意思的是,这次除了男儿,还有很多会武的女孩儿。
“陵南国乌兰雅郡主上马!”
“乌藏国阿达公主上马!”
“英国公府嫡女杜彩琼上马!”
“户部侍郎府嫡女钱玉叶上马!”
“……”
独孤雪娇听到几个熟悉的名字,嘴角抽了抽。
乌兰雅郡主觊觎君轻尘的美貌,曾在夜宴上大放厥词,要嫁给君轻尘当王妃。
虽然后来被独孤雪娇吓得退缩了,但骨子里仍带着好胜之心。
这一次,不是为了君轻尘,而是为了打败凉京的世家女。
没错,乌兰雅郡主的人生理想变了,既然得不到男人和爱情,那就搞事业好了。
在她眼里,凉京城的女人手无缚鸡之力,都是弱鸡,花架子,中看不中用。
这样也就算了,居然还敢看不起异国的女人,嫌弃她们粗鲁,笑话她们不像女人。
这次要让她们大开眼界,用实力证明,什么才是真正的女人!
不给点下马威,实在难平她心中恶气。
乌兰雅郡主气势凌然,当先翻身上马,一身火红的骑装像燃烧的焰火,来势汹汹。
阿达公主也紧随其后上了马,虽说她现在有了男人,收获了爱情。
但她意难平啊。
为了得到小美人,她可是拿出了三倍朝贡,若不得到点补偿,她怕自己会郁闷死。
该死的摄政王敢对她黑心,那就不要怪她去给他添堵了。
若说这两人上马博彩就算了,倒是在独孤雪娇的意料之中。
她们得不到君轻尘,便想着占有他的东西,是正常心理。
可为什么杜彩琼也跑上去了?
还有钱玉叶,小丫头就那么点三脚猫的功夫,到底谁给她的胆子?
杜彩琼坐在马上,朝一个方向扫了眼,气势磅礴地大声宣告。
“我要把碧霄剑赢过来,送给我家渊哥哥当挂件!”
猎场众人正议论纷纷,冷不防被塞了一嘴,差点咳死。
猎场不远处大门前,某男人站的笔挺,笑的像个傻子。
钱玉叶也不甘示弱,嘴角梨涡玉雪可爱,自信满满地看向独孤雪娇。
“师父!表姐!你等着,我会帮你把碧霄剑赢回来!”
言下之意,师父的爱情由我来守护!
自从钱玉叶见识了独孤雪娇的身手,便把她奉为天神。
府里给她请的师傅也不要了,在珠玉面前,其他人都成了糟粕。
此后,钱玉叶就成了花颜绣坊的常客,美其名曰去看太爷爷。
实则就是守株待兔。
独孤雪娇被她的诚心打动,答应指点她一二,让她高兴的几天都睡不着。
就这样,钱玉叶把独孤雪娇当成了师父,不管她愿不愿意,每天就甜甜地喊师父。
师父长,师父短。
师父是天,师父是地。
独孤雪娇有心想纠正,可看着那对可爱的梨涡,反驳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最后干脆不管了,爱咋咋吧。
一个小姑娘,正是欢脱的年纪,她就不计较了。
谁没有过年少轻狂,想做脱缰野马的时候呢。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刚入门俩月,别说出师,连基本功都不达标的小丫头,怎么就那么自信心十足呢?她最近是不是有点飘?
看她那天下无敌的架势,忍不住想捂脸。
“小姐,你怎么还待着不动啊?人家表小姐为了你,都去博彩了。
那可是王爷的佩剑,若是让其他女人拿走了,你就不内疚吗?”
流星眼看着越来越多的男男女女翻身上马,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黎艮也看她一眼,忍不住腹诽。
之前没听说要拿碧霄剑啊,怎么还临时换了彩头?
主子可真是下了一剂猛药啊,都把珍藏的宝剑拿出来了。
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逼小姐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不等独孤雪娇开口,属国使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纷纷上马。
“陵南国使臣乌童上马!”
“乌藏国使臣赖达上马!”
他们上去,最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博彩,而是为了保护公主。
当然,如果能顺便拿到彩头,那最好不过了。
虽说公主都擅长骑射,可跟会武的老将比起来,根本算不得什么。
比赛过程,刀剑无眼,万一伤到怎么办?
万一跟上一场比试一样,被弄瞎了眼,或是被断了胳膊腿,他们可承担不起后果。
“北冥国使臣申屠扈上马!”
“北冥国使臣申屠庸上马!”
早已上马的人听到申屠扈的名字,不约而同地朝他看去,身后窜上了凉意。
这个男人怎么还亲自上场了,他就那么想得到摄政王的宝剑吗?
最主要的是,他竟如此不要脸,还带了个护卫!
目的可谓是昭然若揭了。
申屠庸就是用来帮他挡剑的,好让他畅通无阻,直奔目的地,拿下碧霄剑。
众所周知,北冥人恨不能吃了君轻尘,当年是他带人打败了北冥。
现在这么迫切地想要拿到他的碧霄剑,用意可想而知。
众人心思各异,不约而同地看向独孤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