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云汐和暗夜殇的前世今生(6)
然而,有暗夜殇在,想杀冥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于是,游佩兰便派人到处传播消息:
说暗夜蜃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他和暗夜殇同时看中了冥汐。
兄弟共争一女,这是大忌。
大伙不会觉得男人有什么错,只会觉得女人不知检点。
妖后身为兄弟俩的亲娘,更是不可能认为自己的儿子有错。
既然儿子们没错,那错的自然就是冥汐了。
妖后再怎么喜欢冥汐,也不可能盖过自己的儿子。
更何况,还有一个游佩兰在她身边吹耳旁风。
游佩兰对妖后说,暗夜蜃是因为冥汐离家出走的,只要有冥汐在,他便不会回家。想让暗夜蜃回家,唯一的办法,是杀了冥汐。
妖后有些于心不忍。
她沉思了一会,说:
“要不,把冥汐放了吧?”
游佩兰大惊,脱口而出道:
“这怎么行?”
“为何不行?”
妖后一脸不解。
游佩兰道:“死人才不会让人惦记。若是把冥汐放了,那离家出走的,就不会只是蜃哥哥了,连殇弟都会跟着离开。有了媳妇忘了娘,到时候,两人在您看不到的地方骨肉相残,怎么办?死了,才能一了百了。为了蜃哥哥,为了殇弟,您不能心软。”
在妖后心中,儿子当然是最重要的。
她想了没多久,便同意杀了冥汐。
但到底相处了两百年,心中还是有些舍不得,所以她并没有亲自动手,而是将此事交给了游佩兰。
妖后为了支开暗夜殇,谎称有了暗夜蜃的消息,让暗夜殇陪着一起去劝说暗夜蜃回家。
暗夜殇不放心冥汐,原本是想带她一起去的。
但妖后却说,如今流言四起,冥汐最好避嫌,否则只怕暗夜蜃更加不愿回家了。
暗夜殇知道那不是流言,怕兄长真的因为汐儿而不肯回家,于是只好同意留下汐儿。
妖后和暗夜殇一走,游佩兰便着手对付冥汐。
冥汐再厉害,也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外族人。
而游佩兰却是一条有权有势的地头蛇。
游佩兰以妖后心脏不好要换心为由,理直气壮地要挖冥汐的心。
冥汐自然不会乖乖躺好任由她挖心。
于是,一场你追我赶的挖心赛便开始了。
虽然,游佩兰自己没什么修为,但她手下多的是高手。
蝎子精就是挖心高手。
千年来,她手下这只蝎子精,因为各种原因,至少帮她挖了上万颗心了。
她讨厌谁,便派蝎子精去挖谁的心。
蝎子精的挖心本领,她最是信得过。
只是,冥汐也不是吃素的。
她不但逃了一次又一次,而且还杀死了游佩兰不少手下。
然而,这里毕竟是妖族。
逃来逃去,她也没能逃离妖族的势力范围。
妖界,设有结界。
外圈还好一些,越是内部权力中心,结界就越牢固。
这也是为什么两百年来家人无法找到她的缘故。
而她,也因为这个该死的结界,想尽办法也出不去。
东躲西藏了一段时间后,她还是被游佩兰找到了。
在一个开满白色小花的山谷中,密密麻麻全都是游佩兰的人。
冥汐以一人之力,抵挡万千敌兵。
战斗持续了好几天。
她乌黑亮泽的青丝上,白嫩细腻的俏脸上,一身雪白的裙衫上,全都染满了艳红色的鲜血,仿佛彼岸的曼珠沙华。
原本清香怡人的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
活泼泼的白色小花被鲜血染成了艳红色。
四周全都是敌人的尸体。
她,早就没有力气了。
能强撑到现在,靠的是意志力。
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像身边的尸体一样,一动不动,浑身僵硬,冰冷得再无一丝温度。
她双手支撑着长剑,在尸山血海中缓缓站起。
山风早已吹干了她脸上的血污。
她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犹如乞丐。
然而,她的杏眸却依旧波光潋滟,美得令人移不开眼。
她抬头遥望东南方向,心想:
两百年了,大黑球应该幻化成人形了吧?
是不是也长成了少年模样?
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美是丑?
两百年了,他可还记得她?
他,会不会真的已经娶妻生子了?
想到这,冥汐心中一阵酸涩,唇角也跟着微微弯起,扬起一抹自嘲的笑。
冥汐啊冥汐,你在期待什么?
他娶妻生子不是很正常吗?
两百年前,他亲眼看着火箭射向她,在暗夜殇还没出手救她时,他便消失了。
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她两百年前就是一个死人了。
女人死后,男人能在一年之内不找其他女人,便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
古往今来,她从没听说过,哪个男人,会花两百年时间,去等一个女人。
如今的他,定是有妻有儿,早就忘了她。
这样也好。
她就快要死了。
他忘了她,就不会有痛。
生与死,本就是两条永远不会有交集的路。
各自走好自己的路便好。
阵法外,御临宸心痛不已。
虽然,此时此刻,冥汐早已满脸血污,但他还是能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心中所想。
前世今生,她永远都学不会信任他。
就连表情也是如此相似。
他怎么可能另娶她人呢?
从他和汐儿的前世今生中可以推断出:
这个时候的他,正踏遍六界寻找她的下落。
他一边寻她,一边修炼,的确已经拥有了化形的能力。
可一天没有找到她,他便一天不化形。
一年没有找到她,他便一年不化形。
一百年没有找到她,他便一百年不化形。
如果一直都没能找到她,他便永远是一颗大黑球。
没有了她,他化形给谁看?
是美是丑,又有什么意义?
光幕中的冥汐,因为失血过多突然倒下,倒在了被鲜血染红的不知名白色小花上。
花的海洋,血的海洋。
光幕中,到处都是艳丽的红色,仿佛彼岸的曼珠沙华。
生命的颜色,美得惊心动魄。
“哈哈哈哈哈哈!”
得意的狂笑声响彻云霄,在山谷中回荡,久久不散。
两百年了,自从冥汐来到妖界,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舒心过。
长得再美又如何?
修为再高又怎样?
无权无势,还不是只能乖乖受死?
笑够了,她才扭头对蝎子精说:
“挖了她的心,喂狗,然后再将她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喂秃鹫。我要让她的心和身体永远分开。还有,等她的魂魄离体后,一定要消灭干净知道吗?跟我抢男人?哼!那我就让她魂飞魄散。”
“是!”
蝎子精领命,快步朝冥汐走去。
挖心什么的,他最擅长了。
鲜血浸满指甲的滋味,简直太美妙了。
然而,当他扬起右手,狠狠刺向冥汐的心窝时,她的心口处,突然迸射出万丈金芒。
蝎子精被狠狠地弹飞了出去。
游佩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这分明是妖界至宝护命金珠。
护命金珠,顾名思义,它原本是一颗金光灿灿的珠子。
将金珠碾成粉末吞下后,便会在心口形成一道护命屏障。
生死关头,心口会散发出阵阵金光,阻止外力的伤害。
在金光的作用下,流失的鲜血会得到补充,伤口也会慢慢痊愈。
护命模式一旦开启,外力便再难伤害到这具身体。
这颗护命金珠,一直都在暗夜蜃手里。
如今,它却出现在了冥汐身上。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冥汐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其实护命金珠的事,冥汐根本就不知道。
是暗夜蜃偷偷在她食物中添加进去的。
可女人往往舍不得怪自己男人,而是把所有怨恨全都撒在了情敌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