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生命的黑暗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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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赖纳·马里亚·里尔克《关于僧侣的生活4》
汝等不可背离血之父。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汝等不可玷污血之纯。汝等不可绝杀非我族类。凡悖乱血之戒律者,汝等可灭。
血之戒律——亡魂族
他睁开眼,看着镜中的怪物。
双眸充满无法餍足的*,变成深红色。皮肤过于苍白,五官扭曲,表情残忍冷酷。吸饱了新鲜的热血,嘴唇肿胀。还有那一对无坚不摧,用来刺破猎物表皮,和表皮下跳动血脉的尖锐獠牙。
“丑陋、令人憎恨的脸。”
猩红色的唇,向上一弯,喉咙里发出低沉嘶哑的咆哮。
他撒开手,怀抱中的女人,无声无息坠落在纯白羊毛地毯上,散开的黑发,恰好遮住她的脸。
紫色晚礼服,包裹着曼妙曲线,看得出来,她是个性感尤物,在生前。
进食时,透过她的血,不可避免,他看到她的人生,就像是被迫读一本狗血小说。
这个今夜为他献出生命的可怜女人,是个出身贫寒的拜金女郎,受母亲影响,她从五岁开始,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与别人攀比。
她为了名牌服饰、昂贵珠宝、高级跑车……跻身上流社会而蝇营狗苟,却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她对待男人的态度,和男人对待她的态度同样卑鄙,她视他们为提款机,他们将她当成自动充气人偶。
有一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一个男人,于是她买凶制造车祸,杀掉情人的妻子和孩子。这么做,并非是为了独占情人,只是为了报复,更准确的说,是为了发泄。
太久没有吸血,使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如饥似渴,但这并不是他最终夺取她生命的原因。
他只是觉得,所有的过错,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
她应该感激他心怀仁慈,赐她如此甜蜜的消逝方式,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她都没有丝毫痛苦。
他用自己的力量,消除了她所有的烦恼,包括她良心上的愧疚,他甚至让她的脑中产生幻觉,她重回五岁之前,变成一个无忧无虑,在公园里荡秋千的小女孩。
那是她一生仅有的快乐记忆。
紫色晚礼服下,灵魂已经离开的躯体,在瞬间发黑,枯槁朽坏,化成一小堆灰烬。www.yawen8.com
除了他,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短暂的人生旅途中,最后一秒的快乐是什么。
“我睡了多久?”
他平静下来,眼睛的颜色,由红转黑,肌肤和五官也恢复如常人。
“五百年。”
房间里光线昏暗,巨大自鸣钟的阴影中,一个男子回答。
他慵懒的陷坐在雪豹皮的沙发中,好像很少见到阳光,脸色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精致的五官令女人都会羡慕,戴着水晶无框眼镜,穿一身质地考究的复古式白色晚礼服,长长的黑发,柔顺的披垂在肩头。
这温文儒雅的美男子,就是这栋位于法国马赛郊区,临海豪宅的主人——很少回到这里的他,在外界的眼中,是一位神秘低调的华裔富翁。
见过他的人说,他出身名门,拥有一流的教养与学识,年纪轻轻,就继承了庞大的家业,富可敌国。
年轻、聪慧、英俊、富有。
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出像他那样完美的人。
此刻,这个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正用毫不掩饰的,充满嫉妒的目光,盯着眼前赤身*的少年。
他在想,如果他们这种东西,也称得上是造物主创造,那么这少年无疑是个杰作。
明明是同类,可是这个十分钟前,才从棺柩中爬出来的老古董,却拥有更迷人年轻的外表。
从古到今,他都是他见过的,最高贵、最美,最无可匹敌的东西。
尤其是那身白皙如玉,光滑如瓷的肌肤,毫无瑕疵。即使经历过上万次,令远古神?都会胆寒的厮杀,任何武器和任何人,也没能在那具修长、强壮、优美的身躯上留下一丝半点伤痕。
男子想起少年的另一个古老称谓:金蝉玉尸。
这个名字,不仅代表他永远是至尊无上的纯血王者,也说明他是不可毁灭的。
他像褪壳的蝉一样,在一次次死亡的假寐中,脱胎换骨,获得新生。
这世间,惟有他,拥有这种不可思议,如此接近神明的力量。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注定,是他的主人。
感受到某种召唤,男子走到少年面前,屈膝跪下,将自己的左手,顺从的交到少年的手中。
少年握住那只五指修长、骨节清晰的手,准确无误找到手腕上青紫色的动脉,他张开嘴,锋利的獠牙,狠狠刺穿血管。
血。
以及血中所包含的一切:情感、意识、记忆……通过少年的吸吮,源源不断从男子的体中,涌入少年体内。
少年就像是一个强大的信息读取器,将五百年中所有自己错过的事,都在短短瞬间接纳。
几分钟后,他的牙齿,仓皇逃离了那只手,比起人类的血,吸同类含有巨毒的血,真是一种折磨。
走到高大的落地窗边,他撕下紫色天鹅绒窗帘,透明的阳光倾斜而入,在他轮廓绝美的身体上,镀了一层眩目的金色光圈,黑不见底的眼睛,漠然凝视着遥远的海平线,没有一丝波澜。
“一切,还是那么无聊。”
“殿下。”男子的目光,留恋的从手腕上,正在迅速愈合的齿痕滑过,低下头,摆出更加谦卑的姿态,“如果你愿意,可以继续从前的游戏,毁掉它!”
“找不到我想要的东西,就只好那么做了。”
“冒昧的问一句,殿下想找的东西,是什么?”
“玳圣,你的钟停了。”
少年薄而好看的唇,弯起一个淡淡的浅弧,他走下黑色的楼梯,稍稍停下脚步。
滴答、滴答、滴答……钟摆晃动的声音,突然打破房中的沉寂。
玳圣惊讶的回过头,看到那座已经多年不走的老式自鸣钟,重新运作起来。
一座机械钟表的指针,是不可能自己走动的。
玳圣再次把目光投向少年。
他们这一族类,有一部分高等级的家伙,拥有强大莫测的念力,可以控制人类的思想行动、或是部分自然界中的事物,例如水、火、风、土……甚至是无机物。看来,五百年的漫长睡眠,非但没有削弱少年的力量,他似乎变得更强了。
汝等不可逆血之尊卑。
他是不可僭越的。
意识到这一点,玳圣的心底,升起一丝不曾有过的恐惧。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少年咕哝了一句,推开面前两扇厚重的大门。
一股带着熏香的微风,夹杂着几片花瓣,迎面扑来。
他的眼前呈现一副,宛如荷兰古典画家台德玛笔下,美仑美央、梦境般的画面:盛开着雪色樱花和玫瑰的希腊式庭院。纯白大理石筑成的乐池中,飘来小提琴华丽的演奏,衣冠楚楚的男人和女人,在蔚蓝色的天空下翩然起舞。
乐声戛然而止。
所有人都停下来,凝视着这个突然出现,身无片褛的少年。
落下的花瓣,从他白玉雕像般的脸庞飘过,停留在他掌心。
他端详着手中那片脆弱到极致,也美到极致的娇柔花瓣,轻轻合拢五指。
不远处,一个背靠大理石阑干,手持一朵玫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乌发如云的美丽少女,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身体微微颤抖,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脸颊上,浮现出一抹惹人暇思的红晕。
下一秒,如同觐见伟大的君主,人群整齐划一,面向少年跪下。
少年漆黑如墨,没有一丝情绪流露的双眸,望着远处,那里有一座昂首腾云的白色战马石雕。
雕像下,站着两个男人,是花园中唯一没有向他跪拜的人。
他们散发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气息。
温暖、热烫、活生生的,羔羊一般的人类味道。
此刻会出现在这里的人类,或者就如同刚死去的那个女人一样,被当作食物送进来,或者就只有一种情形。
是他们的天敌。
一个是拄着龙头拐杖,穿着黑色中式长衫,头发花白,看上去和“杀伤力”这个词儿绝对无缘的慈祥老人。
另一个十*岁的少年,整张脸都写着:别惹我,老子正不爽。
如果不是他的表情太凶,这个身材挺拔、深蓝色中山装的领子敞开、露出里面的白色背心、眼角上扬、眼神凌厉的男孩,应该算得上相当俊秀。
与浑身带刺的年轻人形成鲜明的对比,老人的脸上,却始终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
并不是人类惯常的虚伪假笑,而是发自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