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贺蝶笑花平安从衙门里脱身,蝶班又开了一场戏,众戏迷们纷纷捧场,把票价完全不当一回事,简直恨不能多砸些、再多砸些银子,好表一表对蝶老板的关心。
开锣定在夜晚。那时候比较凉快。然而从清晨起,已经有人聚在戏台前了。小贩们更抖擞精神,摩拳擦掌,誓要赚一票大的。
近晚,太阳已经斜在檐上。街道还是热,然而可忍受得多。云剑也打马往戏台去,被斜阳照得个不耐烦,速度奔得快了些儿,剑影毫不在意,连座骑也不用,就拽开大步在云剑马背后啪啦啦的跑,锦城的人们都看惯了,没什么诧色。
三年前的一天,云剑也曾这样在街上跑,因要亲自置办几件比较要紧的东西,奔得也是急了点儿,剑影已经跟着他了,就在他马后头跑。忽有个人打横里出来,个子极小,几乎像只狸猫儿,着一领赭红纻丝单衣,那赭红也脏污得接近于黑色了。剑影跑得快,他走得慢,眼看要撞上剑影了,却也不避。剑影不得不伸手,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抛开去,方向是路边店铺檐下放的泔水桶,丢进去,准“咚”的一声,倒也不至于受伤。其实另一个方向还有个储水缸,也颇可接人,但剑影看这人身上这么脏,不想糟蹋人家的水。
云剑乘在鞍上,没有回头。他不屑为这种小事回头。
那人飞出去,毫无抵抗之力,果然飞到了泔水桶那儿,却竟然没有“咚”的一声,而是“嗤”的,轻轻的,像小姑娘的一个笑,像石片在水皮上打水漂儿发出的声音。
剑影不由定睛去看。
那人在泔水桶口,只是打了个转儿,像桶里有一只手托住他、又把他抛了出来似的。他又轻轻巧巧站在了地上。一切如常,只是单衣的衣摆更脏了一些。
有不少目光投了过来。行人们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惊骇还是兴奋。
云剑还是没有回头。剑影也继续追着云剑的马蹄奔跑。两人都没有理睬赭红单衣的那人,哪怕他刚刚露了一手。
那人又打横走向剑影。
剑影跑得快。那人走得慢。而且那人明明已被剑影抛在后面了,可不知怎么一来,他走得又要撞上剑影了。
剑影又出手,那人不避,只管走自己的路。
剑影又揪向那人的衣领。那人不躲,就给剑影捉住。
剑影挥臂,这次不是往后面抛,而是往地上掼。那人不招不架、不闪不躲,就给他掼。
剑影曾经活活掼死一只老虎。
取代“咚”的一声的,又是“嗤”的一声。那人活生生、好端端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懒懒散散,不丁不八。
云剑终于停住马。
他要纵马时,可以冲得很急,好像什么都不能让他停下。可一旦停下,又停得很稳,好像什么都不能把他移动。这样的控马术,莫要说锦城,恐怕全天下都少有更高明的了。
他对着那人看。
那人虽说个子小,相貌倒是很堂堂的。那样雄浑的鼻子、那样慨然的眉眼、那样方正的脸架子、那样豪侠的大胡子,谁都不能不说真是个汉子。云剑看得都喜欢起来了,笑道:“在下谢云剑。阁下尊姓大名?”
那人回答:“我叫张神仙。”
云剑大惊,上上下下打量他:“你哪里像神仙?”
“神仙应该像什么样子?”张神仙反问谢云剑。
“神仙应该像——”谢云剑想了想,“白鬒飘飘。鹤发童颜。或者,神威凛凛,朱袍玉带。或者,假痴不颠。身具异像……”他说不下去了,觉得自己很俗。而且,如果把“假痴不颠”作为神仙的一类,那许多自命不凡的家伙岂不全都立刻荣升神仙一流?
而张神仙也大惊,上上下下打量谢云剑:“你哪里像云剑?”
“云剑应该是什么样子?”云剑也反问。
“云应该是在天上飘的,白白的、或者黑黑的、或者彩色的。幻形无穷,但哪种也绝不会是阁下的样子。”张神仙认真道,“剑应该是笔直、或者略带弯曲,锋利、或者没有开刃,但不论哪种也绝不会是阁下的样子。”
云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可以称呼一个绝不美丽的人为王美丽,称呼一个绝不英雄的人为李英雄,为什么不能称你为张神仙呢?”
张神仙抚掌笑道:“我也当然可以称呼你为谢云剑。”
云剑问:“然则阁下到此有何贵干?”
“我没有贵干。”张神仙回答,“我在走路。”
“两次走到我奴仆的身上。”云剑提醒他。
“世上的路是多么宽啊,”张神仙转头四顾,一副很茫然的样子,“但脚下的路又总是这么窄。”
剑影摩拳擦掌,很想把这满嘴不知所云的小个子汉子揪起来再摔一次。他真不信摔不死他!
“阁下是为了什么事来的吗?”云剑继续好耐心的询问,并用眼神阻止剑影的企图。
“不为什么。”张神仙怡然答道,“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用,暂时不必为了什么奔忙。倒是阁下,为什么还不忙呢?”
“我应该忙着什么?”云剑笑问。
“忙着出家。”张神仙举单掌于胸,行了个礼,“这对你来说难道不该是最紧急的事吗?”
剑影低吼了一声,准备跟张神仙干架了。他认为张神仙严重污辱了自己的主人。
云剑再次阻止了剑影,神情古怪的盯着张神仙。现在,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云剑问张神仙:“我为何要出家?”
张神仙回答:“一个身在火堆里,随时都可能被烧焦的人,必须快点跳出火堆、扎进水潭里。这不是最紧急的事吗?”
人群里的笑声变大了。谢家大少爷,身在荣华富贵中,是个身在火堆中的人,必须快点扎进潭,也就是出家去。这不是脑壳坏掉了吗?
云剑也笑了:“你好像真的自居为神仙了?”
“不敢,”张神仙竟然露出很谦虚的表情,“只不过见人所未见。”
“你若真的能见人所未见……”云剑说不下去了,觉得这件事未免太过无聊。他想走了。毕竟新婚在即。新房里要添置的有些东西,他还是要亲自去看看的。
他希望他新婚妻子过来之后,能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愉悦的环境。他对女孩子们总是太过体贴客气,何况是要把一生都交到他手里的女孩子。
“公子不妨回去说个笑话,讲今天在街上遇见一个疯子,言之凿凿预言公子未婚妻子命中有劫,恐怕夭亡。这便是在下送给公子的投名状了,如何?”张神仙又道。
还能如何?这胡说八道的疯子被五花大绑,差点没浸到粪坑里。但他又算了算别人的命,似乎又有点门道。最后他保证会让大少奶奶一举得男,否则,到时候把他浸粪坑也成,把肚子里朝外翻过来再浸也成——当然,这么恶心又残暴的话,并没有传到上面几位贵主的耳里。
总之张神仙给自己赚到了府里暂留的地位。后来,暂留成了长留。他说的几件事,也都应验了。这之后,他反而不再轻易预言了,只凭借他的灵活脑袋与手腕,成了云剑身边的智囊。
这次,他带回给云剑的情报是:二老爷在大少奶奶家里赚的钱,足够叫一户小康人家变成赤贫了。
大少奶奶娘家不止小康而已。虽比不上林家那么富甲一方,好歹也算锦城扳着指头数得着的殷实。但二老爷敲的竹杠,对大少奶奶娘家也是一笔极大的支出。
为了让女儿了却相思债,这对父母也委实下血本了。
而宛留查回的情报是:大有可能。那段时间老太爷谢小横在本城,有可能下过山。谢府车马使用没有这条精确记录,但那段时间的某一天确曾可能被谢小横支用过。
于是云剑前往戏台。
蝶笑花也是这个时间到。
他是个极敬业的伶人,就算平常有些儿慵懒不负责任的样子,对表演却很认真。每次剧目至少提前十天要定下,否则不唱,唱之前一天,就滴酒不沾了,开幕前提前一个多时辰到场,不言不笑,幕后台子上头遛上四五圈,到后台,闭起眼睛叫人化妆,化好了也不睁眼,在那儿跟睡着了似的,前头锣鼓一打,人家来请:“蝶老板,该您了!”他睁眼,该唱拾玉镯的,就有那种风流姣俏;该唱红娘的,就有那种娇慧泼丽;该唱状元媒的,就有那种自信豪媚;该唱龙凤呈祥的,就有那种端庄贞明。人道是,蝶老板不必开嗓,只要在台上将眼波一递,满场就都入戏了。
正好快一个时辰,戏迷们激动起来:“嘿,掌堂的!好派小子们去接蝶老板了!”“他刚从衙门回来,累不累?或许今遭晚些儿到?”“不可能!蝶老板岂有晚到的时候!”“嗐!他老人家也真是用心!唱了这出戏都多少次了?就算当场来,闭着眼睛也能唱。”
这倒是真的。关于压轴选的这出《勘玉钏》,还有个故事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