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则成之所以降落此城,那是因为此地当年他来过一次,这里正是口腹入道宗所在的那个城市,当年自己就是在这里,挑拨口腹魔宗众弟子大战王天华,大勺盘子齐飞,打得王天华有苦说不出,而且自己在此抢了他的三颗天劫雷,后来都送给了卓文君。
所以到了此城,余则成便就控制鲲鹏落下,到此一游,即使没有什么小乞丐,自己也应该看看那口腹入道宗的酒仙醉谪楼回来没有,他们的酒菜虽然邪的很,但是味道确实一流。
余则成控制鲲鹏在天上飞行,都会下意思的使用法术,遮蔽身影,即使在凡人头上飞过,也没有人会发现这巨大的鲲鹏。
进入城中,漫步其中,这座城市还是和以前一样,十分的繁华,人来人往,人声鼎沸,行人众多。
余则成置身于城市之中,在此慢慢的游走,他在观气望色,只见街上百姓,个个面色红润,气血充足,人皆如此,看来此地是养人之处,没用什么天灾[***]。
那定身符被余则成拿着手中,按照符上的索引共振,余则成一步步的前进,赫然走到了当年的那条小巷,进入到口腹入道宗的那个坊市中。
远远看去,那酒仙醉谪楼赫然又回到了那处位置,余则成微笑不已,漫步走了过去,酒楼旁的石板雕刻,依旧如此,记录着五千年前,一位仙人在此醉酒的故事。
这酒楼本身就是一件法宝,风格古朴简洁,通体檀香木的木质结构,重檐叠楼的阁楼建筑风格,高达数十丈,共分六层。
当年自己做到了第三层,那里是给金丹真人准备的,今天终于可以做到第四层,元婴真君专用座位,而且余则成默默的下定决心,将来自己一定要坐到第五层。
还未走进酒楼,只见一个乞丐被打了出来,三四个酒楼的伙计,轮着木棒一顿暴打,那个乞丐一边挨打,一边护住嘴里的一个鸡腿,爱打打,有吃的就行。
这时定身符发出五色光芒,这个乞丐就是温曼寻找的那个小乞丐,他衣衫褴褛,浑身黑泥,又脏又丑,双眼无神,唯独那嘴下口凛利,一个鸡腿二三口就吃个干净,甚至那骨头都嚼碎,吃到肚子中。
那几个伙计在后面打骂,他也不管,吃完了,抱头一撅屁股,愿意打,你们就打吧。
余则成看到这个情况喝道:
“住手,不许打了。”
顿时三四个伙计住手,其中一人小声说道:
“又有来付账的了。”
余则成说道:
“你们为何如此的打骂他?”
一个伙计喊道:
“他吃饭不给钱,还偷吃鸡腿就是该挨打。”
余则成说道:
“吃了多少,算我账上。”
那几个伙计彼此对视,面带一种窃笑,这时酒店的管事的出来,一眼看到余则成,不由的上前抱拳道:
“可是燃灯前辈?”
余则成一愣,这正是当年自己用过的外号,可是自己这次并没变身啊,他是怎么看出自己的。
看到余则成发愣,他说道:
“当年多谢前辈相助,我们才能在混沌魔宗的荼毒下逃过一劫,前辈我们口腹入道宗天天做饭做菜,口腹入道,分辨他人,不用双眼和神识,只要用鼻子一闻,就能闻出前辈是谁。”
余则成哈哈一笑,说道:
“原来如此,那个燃灯是我的化身……”
管事的回答道:
“前辈不必说,无论您的真实身份是谁,到此您就是我们的客人。”
余则成点点头,问道:
“枭鸿掌门可好?”
管事的点点头,说道:
“掌门这次出去办事,年后才能回来,他一直叨咕着前辈的恩惠。”
余则成微笑示意,指了一下这个小乞丐,那管事立刻说道:
“这乞丐月前到此,就是喜欢到酒楼中偷吃,每次我们都把他打出来,开始我们还以为他是游戏人间的前辈高人,后来发现就是一个普通的小乞丐。
这次他又到酒楼中偷吃,被孩儿们打了出来。”
余则成看了一眼那几个伙计,都是普通的打骂,并未用力,说道:
“他们并没有怎么用力啊?”
管事的回答道:
“那个饭店还差大肚汉,本来我们想让他在后厨干活,也算自己养活自己,可是他又懒又馋,只是偷吃,什么活都不干,所以只有把他打出来。
其实在此也有一点用处,有时过往的修士都会把他当成前辈高人,游戏人间,请他饱餐一顿,也算为我们增加一点收入。
前辈你可不要上当,他就是一个普通的乞丐,不过前世可能是个修士,有点奇异之处,但是就是一个普通的乞丐。”
余则成眉头一皱表示怀疑,一旁有个伙计说道:
“老是过来偷吃,为了惩罚他,我们把他扒光了,让他裸奔,在游戏人间的前辈,也不会让别人扒光了衣服,到处裸奔吧。”
余则成哈哈一笑,走到那个乞丐身前,说道:
“你认识温曼吗?”
那乞丐顿时皱眉,好像在想什么,一旁的一个伙计说道:
“这小子其实也不傻,最近越来越聪明,开始时是真傻,现在好像有点开窍了。”
那小乞丐说道:
“温曼,温姐姐,她给我苦药吃,抽我的血,还要拿我做试验,我害怕,我害怕,我不认识啊,我不认识啊。”
说完,他就要跑,余则成一伸手,那里走,顿时小乞丐被牢牢定住。
他说道:
“我不要见温姐姐啊,以前我有的吃就吃,有的穿就穿,天天混混僵僵,曰子过得美好无比,自从她给我吃过药,我渐渐的想吃好吃的,想穿好穿的,不想受苦了,这曰子反倒难过了。”
余则成顿时无语,这人要是没有智商,傻子一个,不知冷暖,也许真的比正常人过得快活。
看着这个乞丐,余则成突然想起了什么,这人好像自己见过。
不,不是自己见过,是自己有印象,余则成盯盯的看着这个小乞丐,突然间一个遥远的回忆出现在余则成的心头。
当年余则成丹宗矿藏抢夺天河星沙,大战六剑联盟,抓了那丹宗丹宗掌门弟子李真人,把他炼化剑宠,后来丢失在大自在天中。
这李真人负债累累,就为了炼制那炼制云琅玉霜九鼎神丹,因为在青冥矿区的开采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具轩辕黄帝时代神威士的修仙者尸体,此人肉身成圣,金刚不坏,自榖水晶棺中,魂飞魄散。
他妄想将此尸体复活,神威士已经魂飞消散无数万年了,然后进行夺舍,那怕不能修仙,此人已经肉身成圣,金刚不坏,就是真一神君也没有如此神威。
于是他散尽家财,炼出了三颗神丹。只用了两颗神丹,那神威士身体就恢复活力,但是还未夺舍,那神威士就破开他布下的层层禁制,逃走了,他肉身成圣,谁也挡不住,谁也没有克制之法。
那神威士就这么的消失了,毫无自我意识,只有身体本能,却再也找不到了,而这少年赫然就是那神威士的相貌。
余则成越看越是清楚,忍不住使出法术,大水倾盆,在此乞丐的头上浇下,好,洗去他满脸的泥污,看看他的样貌。
就是他,就是当年那个逃走的神威士的尸体,没有魂魄,混混僵僵,所以做乞丐沦落四方,后来不知道是时间长了,还是温曼药物的刺激,现在他已经渐渐有点出现神志,至少知道了鸡腿好吃了。
余则成看着他,就像看到了一件宝物,两眼一动,说道:
“你小子,偷吃人家的东西,知道犯了什么罪吗?”
小乞丐摇摇头,说道:
“打屁股呗,愿意打就打。”
余则成说道:
“你屡次犯错,不是打屁股了,要像温姐姐那样给你吃药,吃一大桶药,抽你的血,都抽光,研究你的身体……”
这话一说,听到吃药,这小乞丐连忙摇头,说道:
“我不要,我不要……”
他使劲的挣脱,余则成竟然有一种控制不住他的感觉,元婴真君竟然控制不住他,正更加的证明了自己的设想。
余则成说道:
“你要是不想吃药的话,有一个办法,做我的徒弟吧。
做了我的徒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穿好衣,骑大马,要什么有什么,我领你到此酒店中使劲的吃一顿,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小乞丐不由的舌头舔了舔嘴唇,说道:
“鸡腿管够吗?”
余则成说道:
“鸡腿随便吃,还有肘子,烤鸭,烤羊腿,猴头燕窝鲨鱼翅,随便的吃啊。”
那小乞丐好像意动,但是又问道:
“做徒弟我要干什么?”
这那里是傻子了,越来越聪明了,余则成说道:
“做了我的徒弟,我让你打人,你就上,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就干什么,否则鸡腿不是白吃了吗?
你做不做,不做我让他们喂你吃药了。”
那乞丐顿时喊道:
“我做,我做,我做徒弟。”
余则成点点头说道:
“好,记住以后喊我师父,饿了和我说,我给你吃的,冷了和我说,我给你衣服,谁要是欺负你也和我说,我替你报仇,记住了没有,以后有事就找我。”
(未完待续)